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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打电话问他,他承认了,他说很抱歉,但他对我总是找不到那种感觉。我问他:“我跟你带过来的东西怎么办?”他说:“你寄过来吧,我会付邮费给你。”我把东西寄了过去,他连邮费都没付我。”
“这样的人,不要也罢。”
“我也是这样想,吃一堑,长一智。旧的不去,新的不来。不过感情上还是很难放下,毕竟是初恋,感情上身体上都是自己的第一次。初恋遇人不淑,很容易使人破罐子破摔,对爱情失去信心。不过很幸运,我很快就从这个打击中恢复过来了,因为我遇到了一个非常优秀的男生,不仅比王波更帅,而且很nice。”
“就是那个Jason?”
“对了,你一下就猜出来了,”甄滔说,“那时我在北京楼打工,有一天,来了一个接order的。以前老板雇的接order的都是美国人,他嫌我们中国人口语听力不好,怕影响他生意,但这次是个中国人,而且是个男生,长得很帅,大家都叫他Jason。
我第一眼看见他,就爱上了他,因为他不仅帅,也很有气质,非常聪明。我特别喜欢他的眼神,很温柔,很——,怎么说呢?我们餐馆有人说他的眼神像耶稣的眼神。我不去教堂,不知道耶稣是什么眼神,但我觉得他是一个值得信赖的人,是一个——为朋友两肋插刀的人,而且是插了刀不求回报的人。
北京楼的老板是挑剔出名了的,但他挑不出Jason的毛病,因为他接order从不出错,跟顾客的关系也处得很好。我们端盘子的忙不过来的时候,他就来帮我们,但是客人给了小费他从来都不要,我们要分给他,他也不要。他说他有奖学金,只是想体验一下打工的滋味。
我一有机会就找他说话,大多数都是讲我和王波的事,向他诉苦。他懂得的人生大道理真多,特别是爱情方面,他三言两语就能开解我,让我笑出来。
后来,来了个新大厨,因为不熟悉,炒菜很慢,盘子放在灶台上烤,再加上菜的温度,每只菜盘都是又热又烫,我只好在十个指头上都贴了胶布,不然没法端盘子。老板看见了,就骂我,说我娇生惯养,叫我当场滚蛋,把我气哭了。Jason出来打抱不平,老板说;‘你管闲事,我连你一起炒掉。’Jason就辞职不干了,老板只好又把我们俩都hire back。
那段时间,我爱他真是爱疯了,可惜的是,他早已有女朋友了。”
艾米好奇地问:“他女朋友什么样?一定很漂亮吧?”
“嗯,很漂亮,是个ABC,混血儿,棕红的头发——”
“那你——就这样算了?”
“不算了还能怎样?”甄滔说,“人家ABC又漂亮又能帮Jason办身份,我算老几?趁着还没造成重大伤亡,夥计们,撤呀!”
52
艾米觉得甄滔能那么快忘掉初恋,实在是因为王波配合得好。王波花了甄滔那么多钱,最后连许诺的邮费都舍不得付给甄滔。如果Allan也这么缺德,艾米早把他忘掉了。
再说甄滔也很幸运,很快就遇到一个比王波更帅的优秀男生,艾米历数自己遇到过的男人,不管是男生还是男熟,没有一个优秀得过Allan,单方面都没有比Allan优秀的,更不用说综合指数了。
当然艾米死也不会承认那是因为自己没见过几个男人。她强词夺理地想,我认识的人是不多,但我总看过电影吧?总看过小说吧?电影上、小说里我也没见谁比Allan还强的了。
她知道别人会说她是“情人眼里出西施”,这句话,她只喜欢“情人”二字,“情人”有点each other 的意思,如果是单相思,就算不上情人。既然她看Allan百般好,说明他俩是情人。但她知道还有别的女孩也是看Allan百般好,难道她们也是他的情人?还是英语的说法比较中肯:Beauty is in the eyes of the beholder。她刚好就behold到Allan的beauty了,有什么办法?
甄滔极力怂恿艾米去泡Eric,说Eric矮是矮了点,但胜在面相不错,人品不赖,以后多跟他坐着谈心,躺着亲热,少在外面走动。即便是不得已走出去的时候,莫穿高跟鞋,莫走在一条horizontal的线上,记得一前一后走成个sequence,肯定没人会觉得Eric太矮。
艾米不知道甄滔是不是存。心毁掉Eric在她心目中的形象,不管是不是,效果是一样的。等她见到Eric的时候,她就老是想到甄滔有关“sequence”的说法,就免不了想笑。一旦你见到某个男生的第一感觉是滑稽想笑的话,那就很难产生爱情了。
Eric想帮艾米找新的住处,但她。谢绝了,她已经有点舍不得甄滔了,再说那条街住的年轻人多,用奶奶的话说,就是“阳气”很旺,艾米也不觉得害怕了。
甄滔自己也没去泡Eric,艾米问她为什么,甄。滔说“全瞎了,全瞎了”。见艾米不懂,就说“太盲(忙)了——如果你有三个assignment、两个report、一个test、外加半个project 要due,你还有时间泡仔?“饱暖思淫欲,闲暇思爱情”,当你忙得昏头转向的时候,你哪里还知道爱情是个“十马弯意儿”?
很快,艾米就忙到了不知道爱情是个“十马弯意。儿”的地步,因为C大英文系有个规定,所有的博士研究生,凡是硕士学位不是在C大获得的,都必须在入学后半年内通过一个Entrance Exam,通不过的就卷铺盖走路了。
艾米到系里拿了一份考试。必读书目,看了一眼,就dizzy:一百多本书!再看一下要求,就dizzier:考试是口试,答问题需要旁征博引,纵横交错,深入浅出,侃得一众考官翻白眼。
那就是说你光看这一百多本书还不行,你还得对。每本书至少读几本评论性的著作。老天,那就是几百本呀!她一想就口干舌燥,好像已经沾着口水翻了几百本书一样。
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了!。也许不念这个博士,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该有多少人没念博士,不也活得好好的?但如果没通过考试,被学校赶走,那就没法活下去了,而且自杀也不能改变你没通过考试的事实,只有买把枪,制造一个轰动事件,才能让人们忘了轰动事件背后的那个原因,所以应该说是美国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了。
艾米决定一定要考过,考过了不读都可以,绝不能考不过。对咱中国人来说,还有什么比面子更重要?
几乎每过几天,艾米都要从图书馆提回一大袋子的书,过几天,又哼吃哼吃地还回去。她床边的小桌子上,永远都放着无数本书。每天都是睁开眼睛就看书,一直看到眼睛睁不开了为止,连做梦的时候,眼前都是一个一个英语单词在飘动。
中秋晚会的前几天,甄滔就在问艾米去不去参加,说:“你不去看看C大的一号帅哥?这次是拍卖呀,你不光可以瞻仰他一下,还可以多带点钱,把他拍来陪你跳舞,或者拍来陪你共进晚餐。可惜,不能拍来上床,不然,老甄卖身也要攒足了钱把他拍来玩玩。”
艾米建议说:“你卖身不如就卖给帅哥。”
甄滔哈哈大笑:“老艾,你这一招高,实在是高。我卖给他,他跟我做了爱,还得付我钱。我又用他付我的钱来拍他,拍到了他,他又得陪我亲热。哇呀呀,无本生意,好赚呀!”
艾米知道甄滔绝大部分时间是图个嘴巴快活,敢说那些淑女们不敢说的话,说得山响,其实什么也不敢做。
甄滔问:“中秋晚会你去不去?”
艾米愁眉苦脸地说:“我现在哪有时间参加晚会?我这么多书,就是天天不睡觉都看不完,中秋晚会我就不去了吧。”
“你这么个破专业,读完又找不到工作,还读得这么麻烦,干脆转了吧。就转电脑,我有两个读电脑的朋友,都是硕士还没读完,就找到工作了,现在边工作边写硕士论文。”
艾米问:“从英语转电脑,是不是有点想入非非?”
“为什么?现在谁不转电脑呀?学音乐的都转了电脑了,你学英语的为什么不能转?再怎么说,电脑程序总是用英语写的,不是用音符写的吧?哎,想起来了,Jason也是从你们文学转到电脑的,你可以向他打听打听转电脑的事。你要不要他的电话号码?”
艾米还惦记着国内的Allan,没心思转电脑,于是敷衍说:“好的,我以后向他打听。”
甄滔把电话号码写给了她,一个是Jason家里的,一个是他办公室的。她看了一眼,忍不住想笑。帅哥的电话号码真“帅”,尤其是最后四位数,一个是“7714”,“齐齐要死”,另一个是“0414”,“宁死要死”。她把号码随手一放,很快就不知道弄哪里去了。
中秋晚会那天,甄滔去参加了,走的时候嘱咐艾米一定要等着她回来传达会议精神,结果艾米看书看得太累,甄滔还没回来,她就倒在床上睡着了。
一直忙到2001年2月初,艾米考过了Entrance Exam,才舒了一口气。情人节前夕,甄滔跟艾米商量,说她想请个人来家里吃饭,看艾米能不能掌勺。艾米问请谁,甄滔说是个“新疆帅哥”。
艾米一听“新疆帅哥”,就想起Allan有哈萨克血统,哈萨克不就是新疆的吗?她试探地问:“这个新疆帅哥姓什么?”
“他的名字很长一串,没人耐得烦去记,大家都叫他‘买买提’,汉姓好像是成。”
艾米惊讶地问:“那他叫什么?”
“不是‘成功’就是‘成才’之类的,他读书时自己起的名字嘛,当然是拣好听的起。”
艾米急忙说:“你请他来,请他来,我来掌勺。”
甄滔嘻嘻地笑:“请他来,你就得做鸡了。”
“为什么?”
“因为他不吃猪肉,你不做鸡,就得做牛做马。”
过了一天,甄滔就告诉艾米,说把“新疆帅哥”请动了,情人节晚上七点过来吃饭。
艾米很激动,心想这个“新疆帅哥”有可能是Allan,又帅,又姓成,莫非Allan到美国来了?但是甄滔说他不吃猪肉,这点又不像了,因为Allan是吃猪肉的。会不会是Allan到了美国,皈依穆斯林什么的了,所以不吃猪肉了?
甄滔请艾米掌勺,主要是她对艾米的厨艺佩服得一塌糊涂。艾米到美国后,自己做饭,练就了一身好手艺。复习应考那样忙,各种娱乐活动都取消了,但做饭是雷打不动的。她就刚来的那两天吃了几顿面包香肠,吃得她意志消沉,对美国极端仇视,为增进中美关系,遂决定自己做饭。
那段时间,她为了节约时间,一个星期只做一次菜,这一次就把一星期的菜全做好,平时就用微波炉热一下吃。到了周末的时候,艾米就抽出半天的时间做菜,她只做那些蒸蒸煮煮、烧烧烤烤的菜,因为在蒸煮烧烤的过程中,她还可以看书。她经常是同时开着四个炉头,一个在煮茶叶蛋,一个在煲海带骨头汤,另一个在烧红烧牛筋,最后一个在蒸米粉肉。
炉子下面的烤箱也没空着,不是烤蛋糕就是考鸡翅、烤玉米、烤红薯。在国内的时候,她从来没烤过蛋糕,到了美国,发现蛋糕粉便宜得惊人,就买了回来,瞎烤,反正烤坏了就几毛钱。结果美国的东西都是foolproof的,再傻的人,只要follow directions,都能成功,所以她第一次烤,就烤成功了。
艾米住进来之前,甄滔是不做饭的,早中晚都是吃面包,菜都是吃生的,几乎每天都是那几样:生菜、蘑菇、西红柿、青椒,有时连土豆都是生吃。但她说这样吃也是没办法,一个星期吃五天下来,也是吃得要死要活,只好在周末的时候跑到中餐馆去大吃大喝一顿,而且总是吃自助餐,而且总怕付的几块钱吃不回来,于是猛吃,于是每次吃完都要难受几天,于是把人也吃胖了。
因为甄滔不会做饭,艾米做什么她都觉得好吃,把艾米的自信心大大加强了。有人去B城,艾米就叫他们带多多的葱姜蒜、胡椒、辣椒等乱七八糟的佐料回来,艾米就往菜里乱放,反正她胆子大,不怕吃死人,也从没吃死过人。甄滔爱吃她做的菜,总是说:“艾米啊,我好喜欢吃你的排骨和蹄子啊。”
艾米刚开始还给她纠正一下,说不是“我的排骨”,是“我烧的排骨”。后来也习惯了,都是“我的,我的”,结果有一天做了茶叶蛋,看甄滔吃得津津有味,顺口就问:“我的egg好不好吃?”
甄滔笑得满嘴蛋黄都喷出来了,说:“你的egg,还是等那些sperm去吃吧。”
情人节那天,艾米做了一大桌菜,她知道Allan喜欢吃鱼,所以特别做了一条烧全鱼。晚上七点,甄滔带着“新疆帅哥”来了,艾米一看,就顿失兴趣:不是Allan。小伙子长得不错,但是没Allan帅,没Allan高,更没有Allan的那份风度和气质。
“新疆帅哥”鼻子贼尖,吃了一筷子烧全鱼,就不吃了,说有猪肉味,甄滔和艾米都说鱼里怎么会有猪肉味?帅哥坚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