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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雅地低于爱情-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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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庸常生活的人;热爱运动,会在操场上找到一生情缘;专心事业的,会被另一个专心事业的男子,抱得紧紧的,如获至宝。他们得到了你,也就得到了一生的幸福。

四季可以安排得极为黯淡,如果太阳愿意;一个男人,可以成为金钱或者地位的奴隶,如果他愿意。但那些最好的男人,懂得最好的女人。

未嫁女儿先看婆

女友小安无意中知道他有个残破的童年。他们在湖边的长椅上,他边踢落叶边嬉笑说着,小时候如何在父母争吵的战火里写作业,如何与歇斯底里的母亲斗智斗勇,逃避她的迁怒……渐渐,他的声音与身体都垮下去软下去。小安说,我不能转身走开。

小安没想到从此是噩梦的开始。每一次小的意见分歧最后一定变成大战,他在狂怒下摔一切手边的东西,终于演化成一耳光摔在小安脸上。女儿被吓哭了,他居然冲过去大喝:“再哭老子打死你。”

七年后,小安带着女儿离开他。对于未来,她只咬牙说一句话:决不会让女儿嫁给离异家庭的小孩。[小说下载网·电子书下载乐园—Www。Qisuu。Com]

我们未免觉得小安偏激,小安却说,谁也不是孙悟空,一声霹雳后从石头缝里蹦出来。一个人,承接父母的基因,住在父母的房子里,与父母共同生活二三十年,与父亲的口音一模一样,父亲的个性难道他能撇得干干净净?母亲是他一生中最重要的异性,母亲的心思在他身上就会荡然无存?成日喜笑颜开的好爸爸,大概养不出平日里怒发冲冠的暴儿子;心地纯正的好妈妈,女儿就算染七彩发、钻一堆孔,心眼儿也坏不到哪里去。

然而那些在痛苦之家长大的孩子们……他的家,与杂志、电视、老师们谆谆所说的甜蜜温馨有异。连英语课本上的家庭都是:他叫约翰、他妹妹叫玛丽,他们的父亲是司机,母亲是护士,每天早上七点钟,母亲做饭,叫兄妹俩起床,七点半父亲送他们上学……他为自己的家暗暗觉得羞耻。他未必不知道那是不好的,可是——他不知道“正确”是什么样子的。

他或者也是抱着很高的期望结的婚,暗下决心要建立一个“甜蜜的家”,万没想到为谁先洗澡两人也互不相让。没有人教过他沟通、忍让、互惠、做小伏低……关于男女相处,他只知道一种模式,他因此别无选择。

所以中国旧式婚娶,有“看人家”之说。媒妁两头说得意动,女方必特意到男方家里看一眼,是看家境殷不殷实,几头牛、几亩地、屋背后有没有一小片核桃林;也要看他家风正不正,地上是否扫得明镜也似,锅碗瓢盆会不会缺口零乱,家中大嫂子是否一脸刁泼状。如果亲家母面黄肌瘦、鼻青脸肿奉茶来,估计女方家长就得立刻起身:“家里还有点儿事,哈哈哈哈,改天再来……”能走多快就走多快,能闪多远就闪多远,反正阴沟里开不出白莲花。

虽然如此,但聪明理性的人,能够跳出这死循环。我看过一个笑话是这样的,儿子对父亲说:你父亲打过你吗?父亲说:打过呀;那么,你祖父打过你父亲吗?父亲说:应该也打过。儿子道:历史总在重演——让我们在这一代终止它吧。

职业爱

男人大多有贪婪心,渴望三千红袖只向他一人招,女人们全都“一见某某误终身”——以上“某某”处,可自动代之以源氏、杨过、白景琦等人。最近被代入的,大概是《金枝欲孽》里的孙白杨。他不过是一个小鼻小眼的医生,却是超大型香饽饽。家里一个忠心耿耿的,青楼一个红颜知己,皇家后宫三个愿意同生共死的……当然这是不可能的,但如果不谈历史呢?

他这样一个男人,细细看女子气色,注意力不在她的粉白黛绿,而是脂粉下的憔悴;他嗅到她上火引发的口臭而面不改色,全无嫌恶之情;他关切地问她:“最近睡得好吗?有什么不开心的事吗?”最后,他的手轻轻搭在她腕上。终于有一个机会,她与男子名正言顺地肌肤相亲。皇宫这么冷寂,她就算能克制自己那蛮荒的情欲,能抵挡得了这一点点人的微温吗?这一刹那,他们之间亲密得无与伦比,虽然,这不是一个医生的诊治行为。

所以,福雅慢性自杀七年,为了能经常见到——为博周郎顾,频频曲有误。而我也在国外医书上,看到相似的案例:一个寄居于兄长家里的老处女,在长期的幽居悒郁中,患上偏头痛,家庭医生每天都来看她,她的偏头痛从此没好过。家人暗暗地嘲笑她,而她蜷缩在冷黑的阁楼里——壁炉在楼下,温暖又明亮——回忆一夜一夜,他按时前来,让她脱下紧身内衣,俯耳听她的心跳,叩叩她仍然童稚未开的背与胸——那是听诊器尚未发明的年代。她听见远处模糊的马蹄声,是医生吗?一阵剧痛袭击了,她发出了断续的呜咽……

理智上都知道,望闻问切是医生的本分,爱护病人也是。“无论至于何处,遇男或女,贵人及奴婢,我之惟一目的,为病家谋幸福,”这是一个好医生的不二准则。

但,多么像爱情,那承诺给你幸福的,不就是爱人吗?

因此我们,时常将感情与职业混淆,病人爱上医生或者护士,学生爱上老师,明星爱上发型师,粉丝因为某个剧中人物而爱上明星……男或女,都容易被职业品格所吸引,像鹿,无助地倾慕海市蜃楼里的绿洲。

我的女友,每半年换一家公司。她向我赞美A公司技术部的小孩如何不辞辛劳用三个小时帮她重装系统,B公司的黑脸保安捡到她丢失的手机,第一时间归还。C公司的新晋主管衬衣袖管笔直且隐隐散有麝香……她苦笑:我知道这一切不过是职业之爱,但,总比完全没有好。

她想她是海

七八岁的时候,她很喜欢恒生叔。恒生叔一头怒张的鬈发,牛仔裤永远是破的,看人注意,他微一提裤脚:“这是我上次去西藏的时候,青藏公路的车太颠簸了……

”他舌灿莲花,滔滔不绝给她讲雪崩遇险、藏女奇缘、在无人区逃生的种种……她如饥如渴听那丰富感伤的生涯,像海洋全无防范地迎接怒吼的大江。

然而母亲不过淡淡一笑:“恒生呀……”很快她知道了恒生叔的落魄。他在周末若无其事、仿佛偶遇地来蹭一顿饭,一边吃一边点评新闻联播:“这地方我去过。”

“这不就是那个谁谁谁吗?我和他吃过饭。”他的声音那么吵,越发衬出饭桌的死寂。她没法不替他尴尬,低头,筷子在碗底刮得好刺耳,心里暗暗生气:“你干嘛这样?不吹牛你会死吗?”小小年纪,就有偶像黄昏的绝望。

二十出头,她在网上,爱上人儿一个。大吵小闹之后,父母勉强同意她去北京看他,又紧急动员了一位在北京的亲戚接应照料。

男子很秀美,看到她,十分惊喜,带着她和亲戚满四九城转,开口闭口:“正白、贝勒爷、我们家的……”亲戚久居北京,大概听惯了,只不言不语。东三环上堵得水泄不通,的士司机打个哈欠索性开始看报纸,秀美男子一指窗外:“看到那幢楼没?是我几个哥儿们攒的,都说他们弄不成,结果,嘿,弄成了……”她忍无可忍,大叫一声:“师傅,我下车。”五月北京,柳絮风沙混为一谈,她怔怔地睁不开眼,又一次,她仿佛置身于咸涩的苦海。

快三十,她没想到还是嫁到了北京,先生是个诚笃男子,不爱打诳语。一次,和朋友同学聚会,带上她,坐在人家豪华的私家花园里,有一只碧绿的鹦鹉在架上一会儿啄啄自己一会儿叫几声“你好”,她还是觉得了一点萧瑟。知趣避开,果然听见男人们热烈的聊天里,也有先生的声音:“TITLE(职位)……五十万……小宝马……”抬头看见窗外的广告牌:“CBD外圈,距国贸十分钟车程。”当年秀美男子指的大厦正是国贸。她对着初升的星空微微一笑。

到这个年纪,她略微了解一点人生,知道“完全没有虚荣心的生活是不存在的。”男人们口舌上的一点儿轻狂,像孔雀翎梢上的闪光、香槟开瓶时“乒”的一声、新车微微熏人的皮革味道,都是绝无需要而绝对必要的。人,不过是人,有人的软弱、匮乏、无能为力。吹吹牛,其实是对生活的投诚;嘴上的云山雾罩,一半是自嘲,另一半才是自欺。

她想她的确是海,吞下一切,净化一切,然后,让所有江河从海洋重新出发,而大海,永不满溢也永远不会被弄脏。

逼婚记

翻过年来,他就开始害怕晚饭后的一段时光。女友要么调电视到某地方台,听一位风水大师说今年是六十年一遇的火狗,最宜婚娶;要么就指着报纸对他一惊一乍,说各大四星级酒店婚宴均已订满,五星略有空额;再不然就偎在他身边翻时尚杂志,触目惊心一本一本都是《新娘》、《皆大欢喜》、《新婚》,封面模特们白纱扬起像吴宇森电影里的鸽。

他啼笑皆非索性挑明:“这是逼婚?”女友微笑:“是,但还属于后台操作中。”“前台操作如何?”女友一挑眼眉:“拿AK47对着你的头。”

他们一起看过那么多西部片,对这一情节都了如指掌,二百年前,美国尚是一片莽荒之地,一男一女正年少,'奇‘书‘网‘整。理提。供'做出不文之事来,男的想脚底抹油跑到墨西哥去,女的父兄必定踹开房门,拿猎枪对着他说:“SHOOT OR MARRY?(开枪还是结婚)”前者短痛,后者长痛,何去何从,请君自便。

他大笑,女友跟一句:“你知道去哪里买AK47吗?”

他问:“还有别的办法吗?”女友笑嘻嘻道:“我种个孩子出来。”他问:“要不要开记者招待会?”这可是若干明星用过的招术,“可是,你得确定,一,我是否早就有三个四个孩子在乡下养着了;二,我是否早就有N个女友为我堕过N次胎了。”女友便给他接口:“三,我是否能让你确信孩子是你的。”大吸一口气,“现在肯为孩子结婚的男人,已经有中国旧社会士大夫的道德情操了。”

一刹那的沉默,德州链锯般粗糙地在他们之间擦过,有血和铁的腥气,他忽然觉得满腔委屈。他不是不想结婚,虽然他宁愿抱着游戏机手柄睡觉而不是老婆,虽然他对厨房的油烟敬而远之,虽然他看到孩子就双股栗栗不知所措,但所有的人,大概都不过是一条大马哈鱼,年轻时一定要离开,要远行,要去向大海。睡在大海安静怀里,却听见远远溪头的呼唤,历尽千辛万苦,也要回到出生之地。

他只是没有准备好。结婚多么像高考,经过漫长狭窄的隧道后,便是繁花如茵。而随着考期临近,他越来越发现自己没有准备好,单词边背边忘,有几道几何题从来没弄清楚过,小白菜确定是十字花科吗?

他有太多话想说,但这一刻,他看到女友掉过脸去便下了决定。他与她,是一场水到渠成的恋爱,他给她花、吻、温柔的性,那么,再给她一颗钻石又如何?既然她想要。何必陈情、争执、讨论,爱情不是上法庭,用不着控辩双方斗智斗勇。他便说:“……婚期,你来定吧。”

爱她,就给她想要的。

爱得像一颗猕猴桃

她在夜里,被热烈而奇异的果香惊醒。她想起来,那是猕猴桃。傍晚时,她掰开来,尝了一口,“很甜呀。”递给男人。男人微微笑,眼角未经修饰的皱纹像复瓣石榴花,就着她的手,也尝一口。她突然意识到这举动的不妥当。

原来果香也可以是诱惑,尤其是熟透到即将烂醉如酒。隔着黑暗,她仿佛看见猕猴桃上的噬痕,她的,以及他的。她曾经在他肩上留下那么多咬,他承接,偶尔轻轻呜咽一声。

他对她,很好,带她经过脏乱差的街道,去城中的桃花源,多半都叫会所或者俱乐部。他给她买钻戒,笔记本电脑,GUCCI的裙绿如九寨的水。男人刷卡的时候,脸上常有一个恍惚的笑:我知道我是一个一无所有的人,我只能指望你爱上我的钱,看在钱的分上给我一点幸福的幻象。她有时候想象自己是一个清纯善良、视金钱为粪土的女子,有如所有口袋爱情小说的女主角,但她不是。她因为知道他的诚实,而万剑钻心。

他们去洗桑拿,坐在休息室里,她眼睛避免看他的肉体,白、松弛、有很多不必要的褶皱。这时她嗅到浓烈的果香,是浴室一角,放了一篮猕猴桃,已经快蒸熟了,香得接近一种肉欲。水果,她,一样丰艳,一样正在迅速消耗……这一刻的联想,简直让她发了狂。

她从此不碰猕猴桃。下班后匆忙拎几个水果,对她来说,超市货架上永远有一块空白。而他,也再没找到过她——不,他只是放弃,一看出她的决心,就以残余的尊严退后。

有一次她重感冒,正是过年,附近所有大小超市杂货店都早早关了张,她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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