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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安德烈-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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束了,可是心灵的伤口撕开,最难缝合。鸡犬相闻的平日邻居突然变成烧杀掳掠强奸者,荒烟蔓草中挖出万人冢,万人冢中发现自己亲人的尸骨,都是太恐怖的经验,何以忘怀。我记得,当时人们最惊异的是,这种因族群而相互残杀的属于原始部落的仇恨,怎么会发生在快要进入21世纪的当下,怎么会发生在最以文明和文化自豪的欧洲?

我的感觉是,20世纪发生过12年纳粹和10年“文革”这两个文明大倒退之后,波斯尼亚的族群相迫害,已经不能让我惊奇了。我只是在想,当战争过去之后,普普通通的太阳堂堂升起的时候,同样的人还得生活在同样一块土地上——他们的成人怎么再抬起眼睛注视对方,他们的孩子又怎么再在一个学校里上课、唱歌、游戏?

我的疑问,后来就“揭晓”了。1995年,你10岁那一年,和平协议签下了,可是莫斯塔这个城,裂为两半。原来的少数塞维尔族被赶跑了,信天主教的克洛艾西亚族住在城西,信伊斯兰教的波斯尼亚族住在城东,中间隔着一个广场。不同族群的人早上分别到不同的市场买菜,把孩子送到族群隔离的学校去上学,彼此避开路途相遇,晚上坐在家里看各自的电视频道。一个广场隔开两个世界,准备老死不相闻问。

所以我看到下面这条新闻的时候,确实很惊奇:莫斯塔人在他们的中心广场上为李小龙的雕像揭幕。波斯尼亚跟李小龙怎么会有关系?

原来,当地有个作家,苦苦思索要怎么才能打破僵局,让广场东西的人们重新开始对话,让这个城市重新得回它正常的生活。他的主意是这样的:找一个人物,这个人物是天主教徒和伊斯兰教徒同样热爱又尊敬的,然后让莫斯塔的艺术家为他塑一个铜像,放在广场的中心。这个人物所唤起的集体记忆和情感,可以使城东和城西的人心为之软,情为之动,逐渐愿意握手。这个人物,就是李小龙。原来,在一两代波斯尼亚人的成长过程里,不管是天主教还是伊斯兰教徒,李小龙都是童年记忆所系,在波斯尼亚人的心目中代表了“忠诚、友爱、正义”等等美好的价值。艺术家们在揭幕时说,他们盼望波斯尼亚人会因为对李小龙的共同的热爱而言和,也希望此后别人一提到莫斯塔这个城市的名字,不会马上联想到可怕的屠杀和万人冢,而会想到:他们的广场上站着世界上第一个李小龙的塑像。

这是一个公共艺术了,一个镀了金色的李小龙雕像,在城市的核心。安德烈,你曾经质疑过,墙上挂着木雕天使是艺术还是Kitsch(一般译为“劣质品”)?那么我问你,这个莫斯塔的雕像,是艺术还是Kitsch?

仙乐飘飘处处闻

然后我想到另一个跟艺术碰撞的经验。你记得去年我们一起去看Sound of Music音乐剧?它在香港被翻译做“仙乐飘飘处处闻”,在台湾是“真善美”,风靡了全世界之后又迷住了整个亚洲。“Do-Re-Mi”的曲子人人上口,“小白花”(Edelweiss)的歌人人能哼。在英国,它流行到什么程度你知道吗?据说在冷战期间,英国政府的紧急战时措施手册里甚至说,如果发生核战,BBC就广播Sound of Music的音乐来“安定人心”。

我一直以为它风靡了“全世界”,到了欧洲以后才发现,这个以奥地利为场景,以德国历史为背景的音乐剧或电影,德语世界的人们根本不太知道,大部分的人们,没听说过;大家以为是正典奥地利“民歌”的“小白花”,奥地利人没听过,它纯粹是为剧本而写的百老汇创作歌。哈,我所以为的“全世界”,只是“英语世界”罢了。

30年前看过电影版,现在舞台版来到了香港,是的,我很想看,想看看我30年后的眼光是否仍旧会喜欢它,而且,我更好奇:你和菲利普这两个德国少年,加上正在我们家中做客的奥地利大学生约翰——你们对这个百老汇剧会怎么反应?

演艺中心挤满了人。你一定不会注意到我所注意到的:很多人和我一样——中年的父母们带着他们的少年儿女来看这个剧。我猜想,其中一定有一个藏在心里不说出口的企盼;中年的父母企盼他们的儿女,能了解自己,哪怕是一点点。当少年儿女知道父母被什么样的电影感动、为什么样的老歌着迷时,两代之间可能又多了一点点体贴和容忍。还没进场,中年的父母已经情不自禁哼起那熟悉的曲子,幕起的那一刻,他们又异样地安静,少年们古怪地回头,好像第一次发现:原来父母也曾经少年过。不论是Bee Gees和Brothers Four的演唱会,或者是“梁山伯与祝英台”的舞台剧,我都看见这代与代之间的情感密码,暗暗浮动,像巷弄里看不见的花香。

我坐在你们三人后面,透过你们三个人头看向舞台。幕起时,掌声雷动,你们不动,像三坨面粉袋。歌声绕梁,人们兴奋地跟着唱“You are sixteen,going on seventeen”,面粉袋往下垮了点。7个高矮不一有如音符高低的可爱孩子在舞台上出现时,香港观众报以疯狂掌声,你们把头支在手掌上,全身歪倒。七个孩子开始依口令踏正步时,你们好像“头痛”到完全支持不住了。当百老汇式的奥地利“山歌”开唱时,我彷佛听见你们发出呻吟,不知是菲利普还是约翰,说,“Oh,My God!”

中场休息时,大家鱼贯出场。我还没开口问你们是怎么回事,你已经带头说,“我们不要看下半场!”我也没放过你们,问,“为什么?是不是剧本以纳粹为背景,你们觉得不舒服?”

“才不是,”你们异口同声,然后你说,“妈,难道你不觉得吗?是品味的问题啊,整个剧甜到难以下咽,受不了的Kitsch,你能忍受这样的艺术啊?”

奥地利的约翰在一旁直点头。菲利普说,“走吧走吧!”

于是我们离开了表演厅。哎,好贵的票啊,我想。

两颗眼泪快速出场

所以我想问你的是这个,安德烈:在你心目中,什么叫Kitsch?你父亲那一代德国人挂在墙上的木雕玛丽亚和天使是艺术还是Kitsch?你的艺术家朋友拍摄电线杆和下水道加以技术处理,是艺术还是Kitsch?李小龙的雕像,如果放在香港观光商店的摊子上,和画着一条龙的T-shirt堆在一起,可能被看做典型Kitsch,但是当他的镀金雕像站在战后波斯尼亚的一个广场上,被赋予当地的历史意义和民族伤痕记忆的时候,同样的雕像是否仍是Kitsch?或者,因为意义的嵌入,使得Kitsch得到全新的内在,因而有了艺术的力度?你们三个小家伙对Sound of Music的反应,让我吃惊,也使我明白了为什么美国音乐剧这个表演形式在欧陆一直流行不起来,用你的话来说,它放了太多的“糖”,太“甜”。但是我在想,可能太“甜”只是原因之一,更里一层是不是还有文化“简化”的反作用?譬如,身为东方人,我从来就不能真正喜欢普契尼的图兰朵公主或蝴蝶夫人。并非“过甜”的问题,而是,它无可避免地把东方文化彻底“简化”了,对生活在东方文化内的人来说,这种“简化”令人难受。

哈伯玛斯的学生,法兰克福学派的阿多诺,曾经说,Kitsch就是紧紧抓住一个假的感觉,把真的感觉稀释掉。昆德拉的说法更绝:Kitsch让两颗眼泪快速出场。第一颗眼泪说:孩子在草地上跑,太感动了!第二颗眼泪说,孩子在草地上跑,被感动的感觉实在太棒了,跟全人类一起被感动,尤其棒!

使Kitsch成为Kitsch的,是那第二颗眼泪。(“不可承受之轻”)我喜欢看孩子在草地上奔跑,散起的发丝在阳光里一亮一亮。你和菲利普幼小时,我常常从写字桌抬头往窗外看,看你们俩在花园草地上种黄瓜,抓蟋蟀,听你们稚嫩的声音,无端的眼泪就会涌上来。我简直就是Kitsch的化身了,还好昆德拉说,那第一颗眼泪不是,第二颗才是Kitsch。

MM

第三十章 Kitsch

安德烈致MM

闷死人

亲爱的MM:

经过一个辛苦的学期,我总算回到德国的家,度过3个礼拜的寒假。所谓家嘛,就是一个能让你懒惰、晕眩、疯狂放松的地方。在回香港之前,我跟朋友开车去了一趟慕尼黑。路卡斯在那里上学,他去上课,我无聊,就自己逛到了现代美术馆。馆里刚好有一个个人特展,展出艺术家叫Dan Flavin。

事实上,路卡斯是要我根本不要去美术馆的,他说那些展览都“闷死人”。我实在没事可干,所以还是进去了,逛了足足两个小时,只不过证实了他的话:闷死了。

这个个展占据大概10个房间,每一个房间都塞满了各形各色的霓虹灯管。刚进去时,你以为这灯不过是个有意思的背景吧,结果不是,里面还真的什么都没有。这些霓虹灯,就是展品本身。红灯、白灯、绿灯,亮到不行,亮到你眼睛睁不开,简直走不进房间里去。我从一个展示间摸到另一个展示间,每个房间就展示着墙上这些长长短短的霓虹灯!连走廊上都是红灯绿灯。

我在强光中走到最中间一个房间,发现它跟其他房间隔绝,所以我好奇了。走进去,哇,你说里面有什么?整个房间罩着暗暗的“黑灯”——也就是任何一个兰桂坊的酒吧会用的那种照明方式,幽黑幽黑的。其他就什么都没有了。

离开美术馆的时候,我一点也没觉得自己受到艺术的什么启发或是“震荡”。俗语说,艺术因人的“眼光”而异。好吧,我的眼睛可真的是被这一个艺术展览的强光射得七荤八素,现在一闭眼就看见光,真的产生“眼光”了!

你问我,莫斯塔的李小龙雕像是艺术还是Kitsch,那我倒过来问你:李小龙雕像跟慕尼黑现代美术馆那个个展比较,哪个是艺术?那堆霓虹灯,放在最高级的美术馆里正式展出,该是“艺术”了吧?可是它给了我的只有头晕跟眼睛发疼。李小龙的雕像,还镀了金,是Kitsch吗?可是它很可能感动了人,使本来伸出手想打架的人反而握了手,这岂不是艺术的力量?

腻死了

你说的Sound of Music那场演出,天哪,我当然记得。我对音乐剧本来就没什么兴趣,这个什么“仙乐飘飘”或“真善美”我在德国时连听都没听说过。我们3个人中场就坚决要走,实在是因为受不了了。先是奥地利的“传统服装”,然后是奥地利“山歌”,然后是“小白花”所谓“民谣”,到后来连纳粹都上戏了,实在是到了忍受底线。我也记得你问我们“为什么”,我也记得我们的回答:一个人能够吞下Kitsch的量是有限的!这个百老汇剧把德国和奥地利的刻板印象发挥到极致,加“糖”到极致,我们快“腻”死了。

我们的反应其实不难理解。你想想看,把扮演中国人的演员放到舞台上,让他们戴上斗笠,画上两撇山羊胡子,裤管卷起来,站在水稻田里,然后让他们站在那里唱美国人听起来貌似中国歌的Ching-Chang-Chong,请问你能不能连看两个小时这样的表演?你保证中场不离席?

Kitsch排名前十大

艺术和Kitsch之间的界线确实是模糊的,我其实没有资格判断,算了,不跟你和稀泥。他妈的妥协。我就清楚给你一个我心目中的“Kitsch排名前10大”清单吧!

一、The Sound of Music音乐剧,我此生绝不再看此剧。

二、磁器小雕像——尤其是带翅膀的天使。

三、(自从我来到亚洲之后)毛产品——包括带红星的军帽、写“为人民服务”的书包,尤其是以毛主席的一只手臂作为指针的各类钟表。

四、任何展示“爱国”的东西——尤其是美式的,含老鹰、星条、着制服的士兵等。

五、任何展示“宗教”的东西(你记得常常来按门铃向我们宣教的那些什么什么“见证”的女人吗?对,我指的就是她们拿出来的文宣品,永远印着一个耶稣被一群肤色有黑有白的“多元文化族群”的小孩所围绕。)

六、受不了的“搞笑”恤衫——Smile if you are horny,Fill beer in here,我很烦,群众总是蠢的……如果还要我看见一个人穿着警察的恤衫而他其实不是一个警察,我就想逃跑。

七、励志大海报及卡片——这种海报,一定有美丽的风景,宁静的海啦,山啦,森林小径啦,一定框个黑边,然后写着大大的主题:智慧,诚实,毅力,有恒,爱心……

八、电视里头的肥皂剧,还有电视外面真实的人,可是他以为自己的人生是电视里头的肥皂剧——包括譬如你一定没听过的“OC←”。这是全世界最流行的青少年肥皂剧之一,演一群有钱到不知道自己流油的加州少男少女。

九、美国乡村歌曲——甜到不行。

十、你对我和菲利普的爱——母爱绝对是Kit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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