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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叶名琛“惹火烧国”
数十年来,一茬又一茬的小学生、中学生、大学生洗耳恭听历史教员的爱国倾诉:一条“亚罗号”船,一个“马赖”神父,作为导火线,引燃了英、法两国对中国的入侵,烧我圆明园,割地又赔款……
当“历史”仅仅被界定为“正义”与“非正义”、“侵略”与“被侵略”此消彼长的相互较量时,这么说言之成理;何况,历史陈述是有“立场”的,将历史当做“爱国主义教材”亦天经地义。
问题就出在“立场”与“爱国主义”上。
因为,一个“立场”只有一个“视点”,固执一点,敌对那方的情况最易成为“盲点”;“爱国”既然至上,“国家错误”又自然易成“忌讳”。中国人写的“中国近代史”,基本上绕不过上述“盲点”与“忌讳”的误区。以“第二次鸦片战争”——这个称呼并不准确,但中国人已经从众认可——为例,入侵者的战争借口就远远不是一条船、一个神父。
英国人、法国人原来并不想跟中国干一仗。终极目的,他们是要扩大与中国的贸易,大发生意财;而贸易是要有相互约束的,签约自然成为当务之急。英法要签新约,清政府原来许诺要签的,反悔了,不愿意了。你不签,我就打;挨了揍,赔了款,“约”还是签了,这就是当年历史的梗概。
后时性的历史评判,谴责英法诸列强为“蛮横”、为“侵略”、为“流氓寻衅”,这都是有凭有据的。但所有的谴责者都无暇于自我反思,不,其实不是“自我”,而是为“清政府”,为当时的“中国”做一点反思。
谁如果“反思”了,谁就会发现清政府确确犯了一个“国家错误”,正是这个“国家错误”授人以柄,诱发了侵略,鼓舞了侵略,甚至成全了侵略。重申本书前文的结论,即“错误就要挨打”。
让我们从当时清王朝最优秀的官吏叶名琛说起。说“优秀”,叶名琛真的“优秀”。惟其“优秀”,他才仕途坦荡,职务飙升,终于爬到了全权处理清王朝外交事务的两广总督兼五口通商事务钦差大臣的重要岗位。其时,清王朝尚无“外交部”(准外交部,即“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在叶名琛被俘三年之后的1861年1月才宣告成立),一切外交事宜俱委“五口通商事务钦差大臣”署理,而这位“钦差”,例由“两广总督”兼任。
且看叶名琛的升迁史。
叶名琛,字昆臣,湖北汉阳人。嘉庆十四年(1809)生,道光十五年(1835)进士,入翰林院选庶吉士授编修;道光十八年(1838)散馆,出为陕西兴安知府;道光十九年(1839)擢山西雁平道;道光二十年(1840)调江西盐道,道光二十二年(1842)升云南按察使,是年底晋湖南布政使。道光二十四年(1846)丁母忧去职。道光二十六年服阕,授广东布政使,道光二十六年(1848)擢广东巡抚。这一年叶名琛四十岁。从翰林院编修的“正七品”闲职,到一省封疆大吏的巡抚(从二品),叶名琛用十年时间(还包括丁忧守制的27个月)连升九级台阶,不为不速,不为不顺。②
历史在后台做了充分的准备,帮助将要登场的演员涂脂抹粉,冠带一新,就是为了让他演好自己的角色。“台上三分钟,台下十年功”,此言信矣!
当上巡抚的第二年,即1849年4月,叶名琛就有了一次显示他天朝大吏气度的机会,这便是与总督徐广缙拒绝英国人进入广州城。督抚同心,绅民一意,又有“民团”十万人闻讯集结,英国人权衡利弊,放弃了4月入城的计划。事定,广缙以疏闻。道光皇帝龙颜大悦,他认为徐、叶二人“不折一兵,不发一矢,中外绥靖,可以久安,实深嘉悦”,③ 于是一高兴赐封徐广缙一等子爵,赐封叶名琛一等男爵。
广州反对英国人入城的“胜利”,不但被“夸大”了,而且“定性”错误。
所谓“不战而胜”,“不战”是真的,“胜”则未必。因为英国人(非军事人员的商人)只是想“践约”入城,“约”是《南京条约》或对该“约”的官方解释,“城”是“五口”通商之“口”的广州。既开了“五口”通商,允许通商者进入“五口”,原本是顺理成章的。只是由于中英南京条约的中英文本存在歧义,签约后英国人能否进入通商口岸城市,尤其是广州这一“口”,双方理解不一。
关于英国人入“城”的规定,《中英南京条约》中文本第二款这样表述:“自今以后,大皇帝恩准英国人民带同所属家眷,寄居大清沿海之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等五处港口,通商贸易无碍;且大英君主派设领事、管事等官,住该五处城邑。”④ 对此中方作了如下理解:商人住“港口”,外交官方可入“城邑”。该条约的英文本直译则为:“中国皇帝陛下同意,英国国民及其家人和仆人,从今以后获准居住于广州、厦门、福州府、宁波和上海的城市和镇,以进行通商贸易,不受干扰和限制;统治大不列颠及各处的女王陛下,将指派监督或领事官员,驻扎上述城市和镇。”⑤
条约签订后,上海、宁波很快便让英国人入城居住。厦门城外,英国人集中居住在一座直径一华里的圆形要塞里,并未主动提出进入厦门老城。福州于1845年允许英国外交官入城,1850始允英国商人入城。广州则一直关门大吉,拒绝英国任何人进入城中。对照条约二文本,不论怎么死解、活解,这都是对“爱国主义”或“反侵略”的误导。
鸦片战争后,耆英任两江总督兼五口通商钦差大臣,英人入城事,应该由他说了算,但惧于广州绅民排外情绪正炽,他对英人的入城之求故作推诿。道光二十六年(1846)4月。耆英与英国公使德庇时签订了《退还舟山条约》,该约规定英人有权入城,但对允入时间,耆英又含混应付。直到道光二十七年(1847)4月英舰闯入珠江,直逼广州,耆英才“谩许两年后践约”。⑥他的许诺是1849年4月6日开放广州城。
因而,我们有据断定:允许英国人进入广州既是两国使臣的正式约定,又是中国外交负责人的承诺。耆英入觐留京了,继任者是徐广缙,照理他该遵约践诺,以维护政策的连续性和承诺的可信性;可他与叶名琛却要表示与洋人势不两立,以显现“强硬派”风采。于是,广州城就有了官民呼应、“十万”人(实际大大低于此数)抵制英国人入城的群众运动。
我们说“定性”的错误,就是指历史评判的是非混淆,黑白颠倒,拿着不是当理说,肯定了错误的事,礼赞了惹祸的人。
仍以“入城”为例,“五口”开放后,宁波、上海、厦门三“口”的外国领事馆虽然不在城中,但领事们“常得与道府以下官相见”;福州呢,洋人在“城中乌石山顶建洋楼,大府弗能禁,且与行相见礼”。⑦ 由此可证,“五口”中仅广州“一口”实行“闭城制”。“四口”准入,“一口”禁入,这也叫“一国两制”。广州的“闭城制”一是证明广州人仇洋排外,一是证明徐、叶二人做了落后绅民的“尾巴”,没有担当起封疆大吏对民众应尽的引导之责。或者说,广州人的仇洋排外就是徐、叶之辈鼓励或导演的好戏。
最权威的证据还是道光皇帝的密诏:“许暂入城一次,以践前言,不得习以为常。”⑧连皇帝都让“践言”,可见确实有“约”在前,有“言”在先,允许英国人进入广州是落实承诺的“国家政策”。接到该密诏,徐氏上疏抗辩:“入城万万不可行。”叶名琛,当时与徐广缙同声同气,自然力主关闭城门,停止贸易,以制英人。事实是:他们过头了!
因为英人准备不足,暂时放弃了入城之请,徐广缙、叶名琛大大地牛气了一回。这一次,叶氏积累了一条错误的外交经验。多年后,这经验害了他本人,误了大清国。而在当时,他还满心窃喜,以为自己是个人物呢。
名扬南疆,叶名琛走向辉煌的明天。
道光三十年(1850),平英德土匪,叶氏被优叙。
咸丰元年(1851),歼罗镜会匪吴三,叶氏加太子少保。
咸丰二年(1852)徐广缙督师广西,叶氏接办罗镜剿捕事宜,是年秋,斩魁首凌十八,叶氏加总督衔,署两广总督。
咸丰三年(1853)初春,徐广缙革职,叶名琛实授两广总督,兼五口通商事务钦差大臣,正式地担起了清王朝的外交大任。
说“内治”,叶名琛不笨,还算“内行”,因为太平天国背景下的广东匪患,都是由叶氏主持剿灭的。说“外交”,他是一窍不通。虽然因为治乱之绩他在咸丰五年(1855)于两广总督外又拜“协办大学士”,在咸丰六年(1856)再拜“体仁阁大学士”,但“木强”之性,有增无减,“自负”之态,凌压百僚。这样的人负责外交,必然因“愚”误事,因“愎”侵人,因小失大,败乱全局。
咸丰四年(1854)考验来了。春天,包令(J·Bowring)接替文翰(S·G·Bonham)出任英国驻华公使,受本国政府训令,于4月25日照会叶名琛,指出到当年8月29日,《南京条约》期满十二年,英国有“修约”之权。所谓“修约”,即修订1842年中英双方签订的《中英南京条约》和1843年签订的《中英虎门条约》及其相关附件。英国人认为,他们提“修约”有其外交的、约法惯例的合理性。
援例有二:
一是1844年《中美望厦条约》第三十四款,约定:“和约一经议定,两国各宜遵守,不得轻有变更;至各口情形不一,所有贸易及海面各款恐不无稍有变通之处,应俟十二年后,两国派员公平酌办。”⑨
二是1843年的《中英虎门条约》第八款,约定:“设将来大皇帝有新恩施及各国,亦应设英人一体均沾,用示平允。”⑩
陈述道理时,应从第二例说起。既然大皇帝恩施各国,一律平允,那么美国人十二年后修约的权力,英国也该享有。《中英南京条约》签于1842年,到1854年适值十二年,故聪明的英国佬倒比美国人捷足先登了。
清王朝对此毫无准备。英国人1842年签约退兵以后,清政府天真地认为一切麻烦都结束了,所以他们把《中英南京条约》叫做“万年和约”。如今刚过十年,洋人又找上门,这让年轻的咸丰皇帝不胜其烦,至于原来的条约上有什么变更性的义务,他想也不愿想。皇帝如此,大臣更如此。叶名琛有闭门不纳、坐享胜利的成功经验,所以与包令玩起了泡蘑菇游戏。
对“修约”一节,叶名琛缄默不语,但针对包令欲入总督衙署会谈事,他则在复函中提出反建议,改在城外仁信栈。改城外,还是拒其“入城”。叶氏认为,只要不让英人“入城”,就是赢了。
再次照会,仍无结果,包令决定海道北上,绕过叶名琛,寻找新的谈判对象。1854年6月,包令抵上海,与美国公使一起向江苏官员照会“修约”事。江苏官员将问题上奏朝廷,而咸丰帝在接到叶名琛大包大揽的奏折后,相信他能“驾驭得当”,所以下旨江苏,让英、美公使南下,在广州与叶名琛商谈一切。
是年8月,英、美、法三国公使会晤香港,他们凭着与叶名琛打交道的经验,知道他一难见,二难谈,谈也白谈,故再一次商定联合北上。9月,三国公使到达上海,向江苏当局提出“修约”,江苏巡抚吉尔抗阿恐洋人沿江赴镇江、南京,再与太平天国勾连,遂向咸丰帝提出另派钦差大臣赴粤会同两广总督查办夷务。言外之意,是罢免叶名琛的外事权。咸丰帝对叶氏圣眷正隆,当然对这个换马建议严加斥责。
江苏无谈判权,三国公使于10月抵达天津海口,联合提出“修约”请求。英人提出修约事项十八款,美人提出修约事项十一款。·輥·輰·訛 咸丰帝闻奏,仅仅答应将公平审断民夷相争、减免上海欠税、酌减广东茶税这三条予以考虑,余皆斥为“荒谬已极”。但他没忘,即便这三条,也要三国公使重回广东与叶名琛商定。从零点出发,绕了一个圈,三国公使仍回到零点。第一次谋求“修约”,三国落败;叶名琛以推诿、不作为“拖”垮了对手。
但叶名琛也担心三国公使北上会惹出麻烦,造成对自己的不利(于国不利,则非所虑),因而在是年11月18日的上奏中他又大吹牛皮曰:
该夷夷酋(三国公使)如果径抵天津,无论要求何事,应请敕下直隶总督仍令该夷酋等速行回粤,臣自当相机开导,设法羁縻,以期仰慰圣廑。
聪明的叶名琛忘了,正是他的羁縻无术、尸位素餐才促使“夷酋”一再北上,去找“圣上”的麻烦。
叶名琛的机会主义或色厉内荏从一份照会上透露了本相。就在上述奏折发出的下个月,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