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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会2006-第3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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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俩疯了,怎么把家弄得像个笼子一样?大山咬着牙一心只想快点弄完。天黑了,他终于把全部铁条都焊完,这下可安全了!他长长吁了口气,回到屋里,累得一头倒在沙发上就睡着了。可是,他却忘了,今天没有给父亲买活鸡活兔! 
  月亮越升越高,父亲渐渐不安起来,他拚命地晃动铁窗,可铁条却纹丝不动。渐渐,他的目光迷离起来,他嗅到身边就有鲜美的气息…… 
  第二天清晨,全楼的人都听到一声凄厉的长啸,然后就无声无息了。大山刚焊好的笼子一般的房门被警察打开后,眼前一片狼藉,人们惊讶地看到大山遍体鳞伤,呆呆地坐在那里,任警察问他什么也不说。窗户上的铁条被硬生生地拔起了两根,而他的父亲失踪了。 
  警方对这一起离奇的案子四处调查也没有头绪,直到一个月后,警方又接到一起报案,在一处极其隐蔽的白色楼房内发现一个死者和数个伤者,而且现场发现大量动物及医疗设备。据伤者的口供,那里是一处外国某研究机构的实验室,私自研究用动物内脏移植到人体,那个死者正是蓝眼睛,他死于狼人的攻击。消息一经披露,举世哗然,狼人的行踪也成了所有人关注的焦点。 
  …… 
  医院的走廊里又躺着一位奄奄一息的患者,家属呼天抢地地哀求医生:“先救人吧,钱我们回去就是砸锅卖铁也给凑出来。”医生一脸无奈:“这事儿我说了不算啊,去求求主任吧。”秃顶的主任仍旧极有风度地重复着:“医院毕竟不是慈善机构嘛,我们做完了手术,你们还交不上钱怎么办?保安,让他们出去。” 
  夜晚,那个主任开车回家,把车停在车库里,然后哼着歌上楼,在他身后,一双绿幽幽的眼睛正在紧盯着他,紧盯着他…… 
   (题图、插图:谭海彦) 
    
        
整理者:绝情谷  2009年03月 TOP              故事会            
    故事会        》》》 2006年第24期   3分钟典藏故事  作者:佚名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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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衣领上的玫瑰 
  那天,牧师正要离开讲台,一个小男孩走到他面前,说:“牧师先生,您衣领上的玫瑰花能送给我吗?” 
  牧师微笑着问道:“你要花做什么?” 
    
  这个小男孩说:“先生,我要把它送给我的祖母。去年我爸爸妈妈离婚了,我本来和妈妈住,但她再婚了,要我和爸爸住。可爸爸也不愿收留我,便送我去跟祖母住。祖母对我太好了,不仅煮饭给我吃,还照顾我,所以我要把这朵漂亮的花送给她,谢谢她这么爱我。” 
  听完小男孩这番话,牧师几乎说不出话来。他取下花,对小男孩说:“孩子,这是我听过的最感人的事。但我不能把这朵花给你,因为这还不够。如果你走到讲台的前面,你会看到一大束花。每个星期都有不同的家庭买花送给教堂,请把那些花送给你的祖母,因为那才配得上她。” 
  小男孩开心地笑了。 
  (作者:约翰·R·兰塞;推荐者:邓伟明) 
   
  父亲的眼泪 
  沃尔特七岁的儿子染上了偷东西的恶习,他用尽一切法子都无法让儿子悔改。在一次争执中,绝望的沃尔特给了儿子一记响亮的耳光。儿子捂住脸愣在那里,在这之前父亲从未动过他一个手指头。随后,沃尔特不安地回到房间,脸上满是泪痕,是心痛,是悔恨还是其他什么,自己也说不清楚。但是令人惊奇的是,儿子从此再也没有偷过东西,父子俩也和好如初,一家人又恢复了往昔的欢乐。 
  多年以后,儿子和母亲回忆起这件意义非凡的往事。儿子问:“妈妈,你知道为什么从那以后,我就不再偷东西了吗?”“当然,”母亲微笑着说,“因为你爸爸打了你。” 
  “不!”儿子回答,“是因为爸爸哭了。” 
  的确,亲人的眼泪具有神奇的力量,能够感化罪恶,洗涤心灵。 
  (作者:王豪;推荐者:海珠) 
   
  回家有奖 
  母亲节这天,最小的儿子坐长途车去看母亲。到了母亲家,她却正好出去了。小儿子在门口等得心焦,好不容易等到母亲回来了,他很不高兴地问:“你到哪里去了?” 
    
  母亲一脸倦容地轻声说:“去看你爸爸了。” 
  小儿子这才想起,今年母亲节,正好是父亲的忌日,他却给忘了,心里顿时不安起来。 
  小儿子默默地跟母亲走进屋,把带来的东西放好,就准备离去。母亲说:“忙什么,再坐一会儿吧,陪我聊聊天。我给你做你最爱吃的红烧肉,你吃了再回去吧。” 
  小儿子说:“不行啊,家里事情一大堆,我放心不下。我得赶紧回去。” 
  母亲说:“那你等一下。”说着进了卧室,拿出一个红包,说,“拿着,这是你的奖金。” 
  奖金?小儿子一头雾水。打开红包一看,里面包着崭新的两百元钱。 
  母亲打开一个小本子,小儿子一看,脸刷地就红了。 
  原来,这个本子上详细记录着他们姐弟四人每年回家看望母亲的次数以及时间。 
  小儿子没想到,自己在姐弟四人中,回来的次数竟然还是最多的。算下来,平均每个月一次。其他人,平均两三个月才回来一次。 
  母亲每月的退休金不少,她并不缺钱,可是她孤独。为了鼓励儿女常回家看看,母亲居然设了“回家奖”。 
  (作者:夏爱华;推荐者:二虎子) 
   
  世上最好的手 
  3年前,小晴在一家小吃店吃饭。她看到邻桌一个年轻的母亲,正用一种很奇特的方式给孩子喂饭。 
  母亲把孩子放在右腿上,双手抱着,然后,用嘴咬着勺子的一端,费力地在盘子里舀莱,再喂到孩子的嘴里。母亲的双手没有问题,可那孩子的两只袖管竟是空的。 
    
  小晴忍不住问道:“你为什么要用嘴咬着勺子喂孩子吃饭呢?” 
  年轻的母亲解释道:“几个月前,孩子出了意外失去了双手,他还小,还不知道将来的艰难。但是,他这一辈子注定要用假肢,要用嘴和双脚来代替双手。我是他妈妈,不能让他现在就感到痛苦。我要让他和所有的孩子一样开心。我要让他知道,妈妈也是用嘴做事的。孩子天天跟我在一起,看着我,就会模仿的。现在,他可以用嘴做好多事了。” 
  “我要好好保护他的牙齿。” 年轻的母亲一面说着,一面开始收拾:先把孩子轻轻地放进一个小车里,然后,用嘴收拾着桌子,把一些杂物放进一个开口的包里,用牙一拉带子,带子越过头顶,包挎在了肩上。 
  一个很普通的母亲,竟会如此伟大! 
  (作者:绿叶;推荐者:邓伟明) 
   
  别指望只问一次路 
  德怀特·莫罗是20世纪美国著名的银行家和外交家。 
  有一次,莫罗在英国的拉格比市旅行。在这期间,他离开车站到附近逛街,走着走着竟迷路了。 
  于是,莫罗向当地一个少年问路。 
  那个少年告诉他:“从这里往右走,一直到有个杂货店的地方,然后从那里往左拐,一直走下去,你会看到有个地方是四条街交会的……” 
  说到这里,少年想了想继续说:“你走到那里的时候,距离车站就不远了,然后你最好再向其他人打听一下。我现在告诉你走法,你也记不住的。” 
  根据这位少年的指引,莫罗很快就到了四条街交会的地方,然后他再向那边的路人打听,很快就回到了车站。 
  这是一件小事,然而对莫罗产生了巨大影响。 
  莫罗意识到,我们每个人的能力都是有限的,许多问题不可能一朝一夕就获得解决。因此,我们必须一步一步行动,逐渐朝目的地逼近。 
  (作者:缪小折;推荐者:宝泉) 
   
  握错的手 
  有一辆拥挤的公交车,女孩和男孩被挤开了。女孩很自然地朝男孩伸出了一只手。 
  可是,男孩却没有伸出手接应她。 
  透过那些抓在扶手上面的手腕,女孩看到,男孩的右手握住了一个年轻女人的手。 
  男孩曾发誓:要一生一世都牵着女孩的手,可如今…… 
  终于,公交车到了终点站。 
  女孩下车后,只顾愤愤地往前走。 
  男孩追过来问:“生气了?” 
  女孩赌气地说:“好好的,我凭什么生气?” 
  男孩还是笑着说:“我知道你生气了,因为刚才在车上,我没有握住你的手。” 
  女孩立刻停住了脚步,吃惊地问他:“原来,在车上,你知道握的不是我的手?” 
  “是的,我知道那不是你的手,是另一个女人的手。”男孩老实平静地回答。 
  “既然知道不是我的手,那你为什么还要一直握住?”女孩的声音陡然大了起来。 
  “你知道吗?有两个家伙看上了那个女人的皮包,虽然那个女人已经发觉了,但就凭她一个瘦弱女人,那两个家伙根本不把她放在眼里,所以……” 
  “所以你就故意握住了她的手,那两个家伙就不敢对她下手了是吧?” 
  女孩舒展开了纤纤手指,缠缠绵绵地攀上了男孩的右手,柔柔一握。 
  (作者:青秋;推荐者:千里马) 
   (本栏插图:安玉民) 
   
  学写作文,可以从读故事开始 
    
        
整理者:绝情谷  2009年03月 TOP              故事会            
    故事会        》》》 2006年第24期   三个警察  作者:华登喜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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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天,国外的一家酒吧里来了三个身穿警服的年轻人。这三个人一个瘦、一个胖、一个高,很引人注目。他们一边喝着酒,一边大声谈论着自己的破案经历。 
    
  最瘦的那个年轻人喝得脸色通红,得意地说:“我是约翰警官,最近刚在市中心破了一起奇怪的案件。这案件虽然看起来很简单,但我可以肯定一般的警察破不了它。” 
  酒吧里那个风姿绰约的老板娘忍不住了,她说:“哎,你可别太骄傲了,什么案子别人破不了?你说出来,在场的人破不了这个案件,我就请你免费喝一杯威士忌;当然,如果有人能破得了,那你得付我两杯威士忌的钱!” 
  约翰看了看老板娘,答应了,接着转过头对周围的客人说:“大家要替我们作证,到时可不准反悔!”见众人都点头表示同意,约翰便洋洋得意地讲起了故事: 
  “一天早上,我一个人在警察局里值勤,突然接到了一个报警电话,是市里一家钟表维修店打来的,报警人说有人要抢他们店里最名贵的手表,话还没说完,电话就突然被挂断了。我忙骑着摩托车赶到了现场。一进钟表维修店,我就看见店里的几个售货员全都倒在血泊里,店老板头破血流地趴在柜台边,有气无力地抬起手臂指了指南边对我说:‘警官,劫匪往那边逃跑了,他抢走了我祖传的名表!’我见他伤得很重,就拿起对讲机向队长要求派辆急救车过来,可队长却告诉我急救车要半个小时才能赶过来。听了这话,我下意识地问店老板现在几点了,那老板抬头看了看满墙挂着的钟表,告诉我现在是10点10分。他刚说完,我马上收起了对讲机,掏出腰间的手枪指向了他……原来他就是那个劫匪,真正的老板被他杀死后藏在了柜台里,他翻箱倒柜找了半天才找到店老板珍藏的名表,还没来得及逃跑就被我堵在店里,他只能把自己的头打破,伪装成了受伤的店主!你们知道我是怎么看出他是伪装的吗?” 
  约翰刚刚说完,众人便纷纷议论起来。老板娘想了想,试着问道:“是不是那个罪犯抬起手臂的时候,你发现了他手上戴着的那块名表啊?”约翰笑了笑,摇摇头说:“他可没有把名表戴在手上,我也是事后从他身上搜出那块表的!”周围的人也说了一些理由,可是都很难成立。于是老板娘便说:“你说出答案吧,如果答案不能让我们大家心服口服,那就应该罚你!” 
  约翰自信地说:“没问题,如果不能让你们服气,那就算我输了!”然后继续讲了起来,“问题就出在我问他时间的时候,他答的是10点10分,这就是他的破绽。小时候我家隔壁就是开钟表维修店的,那里摆放的所有的表都常年调在10点10分这个时间。不信的话,大家可以去维修店或者卖表的商店里看看。因为发明钟表的工匠们认为每天早上的10点10分是一天当中最美好的时刻,而且这个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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