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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天大的笑话!
郑爽不满地插话道:“哈里夫警探,你们可知道沈临先生是什么人吗?他是受我国总领馆保护的人员,也是受邀而来的中医访问学者,你们如此对待外宾,我们要提出强烈抗议!”
哈里夫根本不理睬郑爽的抗议,冷冷一笑:“有话到警局再说吧。”
郑爽也无法阻拦,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沈临和安迪上了警局的车,呼啸而去,她只有抓起电话马上向总领事汇报。这种情况下,也只能通过官方和外交渠道来实施干预了,否则,谁也拿警局的人没办法。
总领事得到汇报,立即紧急约见f城的地方官,经过交涉,对方同意派人过问案情,以求在询问过程中警局不能施行刑讯逼供手段。
而杨雪妮也在第一时间得到消息,马上联系辩护律师茱莉亚,朱丽叶倒是拿了钱很敬业,带着助手在杨雪妮的陪同下赶赴警局凶案分局所在办公地点。
第316章 传讯
沈临缓缓步入警局的办公楼,而办公楼前已经有不少闻风而来的记者围堵。面对记者噼里啪啦的闪光灯照射,沈临神色平静,没有任何慌乱。
事已至此,慌乱也没有用。只能配合警方调查一个清清楚楚,才能还自己一个清白。
当然,他心里是有些不忿的。但凭那点所谓的不完善的狗屁证据,警局竟然公开传讯自己,太扯淡了。
这算不算是一种无耻而荒谬的种族歧视?
但是,越是到这种时刻,沈临越是要沉稳保持自己的风度,不能给国家丢份。
沈临一言不发,面上保持着淡淡的微笑。
进了警局二楼大厅,凶案组的所有警员都站起身来,凝望着沈临和安迪两人。沈临环视众人,也顺势扫了一眼周围的环境。
这已经成为他的潜意识和行为习惯了。
“这边请。”哈里夫淡淡笑着。
沈临哦了一声,径自向前行去。
他已经望见了站在审讯室门口的贝丝和杰克。贝丝给他留下的印象很深,他一眼就认出了这个很特别的女法医。
贝丝留着一头金发,她的肤色极白,近乎病态的苍白,而神色的淡漠又让原本精致的五官线条鲜明。
这样的女人,想要不让人记忆深刻都难。
杰克打开了审讯室的门,而安迪则被一名女警领往另外一间房子。
沈临毫不犹豫就进了审讯室。这是一间主基调为天蓝色的空室,一张白色的长条桌,四把简易的椅子,除此之外,别无长物。而桌上,摆着两瓶矿泉水。
沈临眼角的余光在最短的时间里已经掠过了房间的每一个角落,这间房里安装着留个摄像头,布满了所有的角度,而同时还有录音设备。很显然,在这里的每一句谈话和询问画面,都将被录像录音,跟外边的监视器同步。
杰克微微一笑:“沈,请坐。”
贝丝也坐在了沈临的对面,她深深凝视着沈临,目光理性得让人感觉可怕。
“沈,你有权利保持沉默,但你所说的每一句话将成为呈堂证供,希望你认真回答。”杰克按部就班,按照程序来进行询问。
沈临笑了笑:“似乎,按照贵国的法律程序,我现在,应该要求律师在场,否则,我完全可以不接受你们的询问。”
“当然。我们尊重你作为外国公民的合法权利。”杰克耸耸肩:“不过,我建议你还是回答我们的询问,因为今天,这只是依法询问,而不是逮捕。”
沈临摇摇头,微笑不语。
他在等候茱莉亚的到来。他相信,有杨雪妮的斡旋和总领馆的干预,茱莉亚作为辩护律师应该快要赶来了。
而按照这个国家的法律,只要他不张口,警局的人也没有办法。
杰克有些无奈地靠在了椅子背上,扫了贝丝一眼。
贝丝冷笑一声:“沈,踏上我国的土地,如果触犯我国法律,自然要接受我国的法律惩罚,这一点,你可明白?”
沈临嘴角掠过一丝笑容:“当然,明白。问题的关键在于,鄙人从未触犯过贵国的法律,没有任何违法行为,贝丝博士,我相信,你们迟早会弄清楚的,找到真正的凶手。”
“沈,根据你的护照和入境信息,你是未婚人士,对吗?”贝丝淡淡问。
沈临点点头:“没错。”
在这种无关紧要的个人信息上,沈临自然可以回答。
但如果涉及案情,他就要保持沉默了。
“那么,你是本案最大的嫌疑人。”贝丝的直截了当让沈临感觉滑稽,这女人也忒直来直去了,哪有这么问话的。
“哦。我只说一句话,贝丝博士,证据何在?”沈临挥挥手。沈临懒得再跟贝丝计较这些口舌之利,直接问证据。
贝丝嘴角一抽:“首先,受害人死前进入过你的寓所,而且还是唯一露面的地方。而你也并不能说明受害人何时离开,又有什么作为证明。既然你不能举证自证清白,那么,你就摆脱不了嫌疑。”
“其次,受害者身上所穿的睡衣,是安迪的睡衣,但安迪的睡衣上我们却对比到了你的指纹,请问你怎么解释?”
沈临忍不住笑了:“这就是贝丝博士所谓的证据?”
沈临突然探手过去抓住了贝丝的胳膊,贝丝吃了一惊,用力抽开胳膊。
沈临笑了笑:“现在,贝丝博士的外衣上也留下了鄙人的指纹,难道就能以此证明我想要谋害贝丝小姐?这种逻辑关系不能成立吧?”
沈临本来想不予理会,但听到贝丝如此荒诞幼稚的证据提示,他还是按捺不住。
贝丝无动于衷,继续道:“当然这只是证据链条中的一个环节。受害者脚底残留有你房内地毯的纤维,这也是铁证之一。”
“此外,根据尸检结果,受害者的死亡时间在凌晨一点左右,而你的房子是她生前唯一出现过的地方……如此种种,你还敢说,你跟凯特的死亡没有任何关系?”
贝丝的声音虽然不高,但却咄咄逼人。
沈临笑了:“贝丝小姐,这就更荒诞了。我们初来乍到,邻居家的女孩冒雨来登门避雨,我们岂能拒之门外?好心收留她避雨,没想到反而被怀疑杀人,这也真够荒谬的。请问贝丝小姐和杰克警督,杀人需要动机,我们与凯特素不相识,杀人动机何在?”
“我改行担任法医,有5年领三个月的时间里。在这么长的时间里,你知道我参与过多少件凶杀案的调查吗?”贝丝凝望着沈临,声音清冷。
沈临耸耸肩,冷冷一笑。
“399次凶杀案,其中,91%的案件侦破率。在这期间,我没有出过一次错。”贝丝自信地笑容泛起在略微有些生硬的嘴角上:“所以,这一次也不会例外。在很多时候,杀人不需要动机。”
贝丝啪地一声将凯特的照片扣在桌上,冷斥道:“美貌的少女凯特,这就是你的杀人动机!”
贝丝如此刚愎自用,如此强悍不容人说话,比起白冰心来有过之而无不及。沈临忍不住叹了口气,他扭头望向了杰克:“杰克警督,有贝丝小姐参与的案件侦破率真的有91%这么高吗?我实在是很怀疑。”
杰克笑了:“没有错,这是有据可查的。我们相信贝丝博士,沈,现在供认还为时不晚,我们会酌情向地方检察官说情,考虑你是否存在过失杀人的情况。”
“案情其实很明显了。晚上,凯特登门避雨,你见凯特貌美便起了邪念。夜深了,你见凯特在你家的沙发上睡熟,便伸出了魔爪……凯特激烈反抗,你便用力将凯特勒死。大约在凌晨一点左右,你将凯特的尸体转移到屋外的草坪上。我们还掌握一个关键的证据,那就是你留在草坪上的脚印,经过与你的鞋子比对,正好吻合。”
贝丝不疾不徐地推理还原着“案情”,然后将拓印的沈临的鞋印推在沈临的面前,声音陡然提高了几度:“你还要抵赖吗?”
沈临愕然,他突然意识到这的确是个问题啊。从昨晚到清晨,他明明没有出过门,怎么会在屋外的草坪下留下脚印呢?
很显然,脚印是在雨停后的草坪下留下的,因为雨后草地泥泞才有可能留下鞋印,而平时基本是很难寻觅踪迹的。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沈临陷入了思考之中。
贝丝和杰克对视一眼,以为说中了沈临的软肋,就静静等待着沈临的主动供认。只要沈临自己说一句“人是我杀的”,这个案子就可以办结了。
在这间审讯室里,贝丝和杰克联手合作,也不知道让多少人认罪伏法,他们认为,沈临也不会例外。
沈临皱眉沉思着。他突然想起一个问题,昨天下午刚搬来的时候,他曾经出了后门站在草坪上与邻居威尔谈了接近半个小时的话,脚印定然是那个时候留下的。
沈临想起,当时威尔似乎刚为这片公共草坪浇过水。既然浇过水,那么留下鞋印就有可能了。不过,随后傍晚时分就下起了雨,经过这么久雨水的冲刷,鞋印怎么会一直留到第二天上午,一直等到警察来现场勘查,采集鞋印?
这里面大有文章了。
一念及此,沈临就淡淡道:“贝丝博士,你所谓的鞋印,或许正是我留下的。但是,我只有昨日下午大约四点多出过门,在草坪上与威尔有过短暂的交谈,这是我第一次认识威尔。而随后,我就进屋休息,一直到上午,都没有出过门。”
“鞋印或者是下午留下的。可大半夜的下雨,鞋印竟然还没有被雨水冲刷破坏,这也算是咄咄怪事了。”
贝丝听了沈临的话,根本不予相信:“沈,你不用狡辩,脚印明显是你凌晨时分转移尸体留下的,你还狡辩什么?”
“那么,现场留下的几枚脚印?”沈临冷笑反问道。
贝丝闻言一怔,沈临的话触动了她。
她沉吟道:“只有两枚,不过,作为证据,就足够了。”
“那也真的很滑稽了。如果是留下脚印的话,如果是我转移尸体的话,那么怎么可能只在现场留下两枚脚印?难道,我是飞过去又飞回来的吗?”沈临反唇相讥。
第317章 反客为主
贝丝脸色一变。
她突然意识到,自己这一次似乎真的是有些过于草率下结论了。
而在往常的案件侦破过程中,她却不是这个样子的,她所掌握的证据每一次都会成系统并一环扣一环,经过了再三的论证和推敲后才会对“某人”进行犯罪推定,而这一回——面对有眼前这个华夏男子涉及的凶杀案,她或者真的有些“操之过急”了。
目前,警局掌握的证据主要有三大块。
第一,有目击者的证词,凯特在死亡之前,进入过沈临的寓所。而死者陈尸地点与该寓所距离不远,死者脚底板更是沾染上了该寓所内的地毯纤维。从这个意义上说,如果作为嫌疑人的沈临和安迪无法自证清白,警局将沈临的寓所视为犯罪第一现场,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这是合理推断。
第二,死者所穿着的女士睡衣,属于安迪所有,而睡衣上除了安迪、凯特两人的指纹之外,还有沈临的指纹。
第三,脚印。草坪上留下的两枚鞋印,经过比对和核准,与沈临的皮鞋印纹相吻合。
如此种种,贝丝就当机立断地推定,沈临就是犯罪嫌疑人。
但反过来说,上述证据看似非常全面,但实际上也存在诸多的漏洞和疑点。
比如说沈临的杀人动机。一个刚刚从国外来的中医访问学者,来到f城才一天,他为什么要向一个本地一个十四五岁的女孩下手?见色起意的推断有点太牵强。当然,见色起意也是一种动机,只不过,作为一个中医访问学者,沈临选择在抵达本城的第一天实施犯罪,有违常理和社会常规。
再比如说陈尸地点。假设沈临就是杀人凶手,那么,他为什么要将尸体陈尸在距离自己寓所不远处的地方,这不是明摆着要将自己拖进嫌疑泥潭中去吗?他完全可以将尸体隐藏起来或者陈尸在其他远离自己寓所的地方。
更不要说沈临自己所提出的质疑了,如果沈临要转移尸体,那么,为什么在现场只留下两枚脚印。现场仅存的两枚鞋印,本身就显得有些诡异。这是最大的疑点。
除此之外,还有颇多细节上的缺陷,统统站不住脚。
尽管贝丝根据证据推定沈临就是涉案嫌疑人,沈临的寓所就是犯罪现场,但她在沈临的寓所中犯了一个底朝天,都没有找到直接定案的直接证据,譬如血迹,譬如凶器。再譬如,倘若凯特是被人先奸后杀,那么,她身上虽然有被性侵的明显迹象,可却缺乏凶手的****或者其他体液。
如果是往常,在存在如此众多的疑点基础上,贝丝一般是不会轻易下结论的。可这一次,她却一反常态了。
为什么会这样?
贝丝一手扶额,暗暗问自己。
她陡然间目光落在沈临似笑非笑的东方面孔上,心头一突:难道因为他是华夏人的身份,让自己失去了应有的理性判断?
不管贝丝承认还是不承认,她都是一个受“**”阵营舆论影响很深的人,长期以来,她都对东方那个神秘的大国充满着歧视,连带着,她都开始下意识地带着有色眼镜看待沈临了。
贝丝甚至还参加过一个政治性的反…华组织,而在m国人中,对于华夏国,其实无形中分为三大阵营——第一阵营是排华派,贝丝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