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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将门毒后-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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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此处依山傍水,虽远,却是欣赏风景的好去处。尤其是每年十月份,各色菊花竞相开放,因着有专人管着种植珍惜的菊花种子,一旦开放,好似身在仙境。而在此处校验,也算十分风雅。
  沈府里雁北堂赶马车大约要一个时辰,是以车上会备些零嘴儿和吃食,免得腹中饥饿。
  谷雨打开桂嬷嬷给的篮子,问沈妙:“姑娘不如吃点东西,路途遥远,吃了东西才有力气。”
  沈妙看着那篮子中的东西。
  冰羊奶酪,葱卷儿,辣油腿儿……乍一眼看上去也是让人食指大动,颜色鲜亮,闻着也是香喷喷的。
  可惜这些东西味道都太大了,如冰奶酪、辣油腿儿这样的更容易弄花口脂,一个不小心还会弄脏自己的衣裳,桂嬷嬷也真是“精心”准备了这些食物。
  后宅女人的争斗,大约便是明着暗着下些绊子,可沈妙当初在明齐后宫,面对的却是妃嫔之间的争宠,段数只会更高。这些小伎俩,是在上不得台面。她摇了摇头,让谷雨将盒子盖上,问惊蛰:“不必了,惊蛰这里有。”
  惊蛰小心翼翼的从身后拿出一个小布包,那布包里都是小巧玲珑的糕点,沈妙信不过沈府的厨房,让惊蛰买通了采买东西的管事,托她带了些外头的糕点。那管事的只以为惊蛰嘴馋,倒没做什么手脚,只是有些诧异惊蛰一个丫鬟,竟也舍得买广福斋的点心。
  广福斋是定京城中数一数二的点心铺子,便是宫中的妃嫔们都爱吃。沈妙前世对广福斋的点心并不甚感兴趣,婉瑜却喜欢的不得了,一天不吃便觉得不痛快。
  此刻那糕点只有沈妙指头大小,做成花朵的模样,可怜又可爱,沈妙分了些让谷雨和惊蛰也吃,两个丫头先是不敢,后来见沈妙坚持,推辞不了,便小心翼翼的接过来,吃了一口后便惊喜道:“姑娘,这点心可真好吃。”
  沈妙微微一笑,其实点心再美味又能美味到哪里去,不过是做的可爱精巧,女儿家又总是喜欢好看的东西。婉瑜当初和亲之时,她甚至花重金买了广福斋一名做点心的师傅,只希望在匈奴的苦寒之地,婉瑜还能吃到自己喜欢的糕点。
  谁知道……谁知道便在半途中,婉瑜就香消玉殒,而她连尸体都未见到。
  沈妙闭了闭眼。
  婉瑜和亲,是楣夫人鼓动,陈若秋一家勾结,下令的却是傅修宜。今生这些人,一个都别想跑,这些害死了婉瑜的人,她要他们,千倍百倍奉还!
  谷雨正津津有味的吃着点心,一抬头却见身边的沈妙目光冷冽,仿佛身在高位上杀伐果断的贵夫人,一瞬间,谷雨似乎看到了沈信的影子。沈信是在战场上杀过人见过血的人,发起火来的时候,骨子里都带着凶厉,沈妙此刻的眼神,和沈信一模一样。
  她差点被点心一口噎住,努力咽了下去,小心问道:“姑娘可是哪里不舒服?”
  “无,”沈妙垂眸:“想些事情而已。”
  今日的菊花宴和校验,傅修宜也会在场。不仅是傅修宜,还有傅修宜的几个兄弟。如今九个皇子,各有千秋,自然各自也分阵营。而傅修宜表现的最是无害,和太子一派交好。
  谁知道最后却废太子改立傅修宜为储君?她不打算帮太子,明齐皇家的这些人,最是无情,他们看这些替先祖打下江山的簪缨世家,不过是看一条老了的狗,明明当初是这些猎犬替他们打下了兔子,如今兔子收入囊中,却还要担心狗会咬死自己,于是榨干了狗的最后一滴血,然后将他们杀而烹之。
  天下不仁,储君不义,凭什么就要求所有人忠心?
  不如先看狗咬狗如何?沈妙的唇角微微一勾。
  ……
  雁北堂此刻已经来了不少勋贵之家。
  虽说今日的校验不分男子与女子,宴堂却还是将客人分成了男子席和女子席。男子席那边年轻的少年们与父亲忙着互相认识,贵门之间拉关系相互扶持也是自然。况且这些少年终有一日会接替父亲扛起整个家族,多结交朋友也好。
  女子没有男子那边频繁,妇人们经常在一起闲话家常,是以小姐们都有固定的好友。三五个平日里相熟的聚在一起闲谈,对今日的菊花宴既是紧张又是期待。偶尔还会抬眼瞧一瞧对面自己心仪的少年郎。
  易佩兰拨弄着小几上的鲜花,道:“今日的校验,你们可有把握?”
  “我是没有的。”她身边的女子笑道:“这么多人,如我资质平平,实在害怕。只希望等会儿千万莫要抽到我,也不要有人挑我上台。我不求出头,只要不出丑便是了。”
  易佩兰撇了撇嘴:“至少也要试一试的好,要知道今日定王殿下也会在此,况且你心仪的李家少爷也不是在此么。李家少爷文辞那般出众,定会上台,你不抓紧这个机会好好表现?”
  那少女推了一把易佩兰,脸上露出些羞怯:“尽胡说。”
  江晓萱闻言笑道:“就是,白薇你可莫要害怕,要说比出丑,不是还有沈家老五垫着底儿么。怎么着,你也比她强吧。”
  “不错。”易佩兰也笑的花枝乱颤:“每年的校验,沈五不是都负责逗乐么,也难为她每年都有脸子来。一想到今年她又要来表演她的那些活计,我便想发笑。不知道她又会穿什么样的衣裳,如去年那般恐怖的艳红色配紫红金钗?”
  几个少女“咯咯咯”的笑起来。
  “够了好吧。”却是冯安宁突然开了口:“很好笑么?”
  易佩兰一愣,随即道:“冯安宁,你最近似乎很奇怪啊,怎么,与那傻子交好了?”
  冯安宁面色一怒,正要说话,便听得另外一边有人道:“哎,沈家夫人来了。”

  ☆、第二十六章 惊艳

  易佩兰的母亲易夫人平日里和任婉云交好,易老爷和沈贵在官场上互相照应,偶尔任婉云也带沈清去易府上做客,易佩兰和沈清关系最好,和沈玥也不错。
  在场妇人,另一边的男眷席上都朝那边看过去。
  沈贵和沈万最近整日都忙于政事,是来不了了的。但众人看向来处的原因,却并非沈贵和沈万二人。
  无论如何,威武大将军沈信在朝堂上威望颇高,先皇在世的时候,沈家便有颇多特权,天子近臣四个字名副其实。谁掌握了兵权,谁就有资格说话。是以就算沈信常年不在京城,提起沈家,众人都还是免不了尊敬,而沈贵和沈万在朝堂上顺风顺水,也是借了自己大哥的势头。
  男眷们看沈家,是看重权之家,看武将威武,女眷们看沈家,却是看笑话。
  夫人们还好,毕竟年长,即便心里轻蔑,面子上总是要敷衍几句,少女们却不一样。或许人都有嫉妒心,沈信只有一名嫡女,沈妙身为沈信嫡女,身份自然不同。可以说,甚至比得上公主了。而这样货真价实的高门嫡女,却是个不折不扣的傻子。蠢笨无知,胆小怯懦,爱慕定王傅修宜闹出不少笑话,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举朝皆知。
  更别说在两个出类拔萃的堂姐面前,越发衬得像个乡下姑娘。
  “不知道今日又是什么好戏,定王殿下在场,沈妙必定会‘精心’打扮一番吧。”易佩兰捂着嘴笑。
  “你们不觉得校验的时候更好笑吗?以沈妙那样无脑的性子,怕是会自以为是的主动上台,介时,那才叫精彩!”江晓萱也跟着笑起来。
  白薇叹了口气,装腔作势的摇了摇头:“也不知道沈将军上辈子造了什么孽,怎生有了个这样的女儿。”
  正说着,便见雁北堂的婢女领着一行人走了进来。
  走在最前面的赫然正是任婉云和陈若秋。任婉云一身弹花勾金薄罗长袍,她本就生的丰腴,梳着原萝髻,越发的显得富贵端庄,很有掌家之母的气派。陈若秋则不同,虽然沈玥都十六了,她仍如少妇一般,着琵琶襟浅绿烟罗裙,一看便是出自书本网的温婉女子。
  而她们二人身后,正是沈玥和沈清。
  沈玥穿着淡粉对襟羽纱长裙,长发挽成了飞仙髻,其中缀着粉色的珍珠,那珠子成色极好,散发着淡淡的光泽,直把人的目光都吸引过去。她身边的沈清,桃红色散花如意云烟裙,也是亮眼的颜色,梳着一个百花髻,显得精神又明朗,腕间带着的翡翠镯子颜色透亮,一看便不知是何凡品。
  她二人正是年少,一人柔美一人大方,穿着戴着都昭示着价值不菲,本就生的不错,人靠衣装,竟是不少少年郎的目光都投了过来。男眷席上,一位大人也忍不住赞叹:“沈家的几位女儿,倒是好相貌。”
  “还有一个。”蔡霖见到了自己心仪的沈玥,心中正是愉悦,闻言忍不住讥讽道:“沈家还有一位沈将军的女儿,那才是好相貌。”
  那位大人似乎并不太理会外头的传言,对沈妙的评论一点也不知道,听到蔡霖这么说,还以为是真的,便道:“沈将军的女儿,必然不会差的。”
  “呵,”蔡霖忍不住笑了一声,随手指向沈玥一行:“那可不是……”
  他的话没说完,却咽了下去。
  便见沈清沈玥的后面,还走着一人,她没有和沈清沈玥走在一起,孤零零的落在后面,本该是看上去有些不得志,瑟缩畏怯的,却不知为何,一点也不显得卑微。
  乌金云绣衫,月牙凤尾罗裙,裙摆勾画描边绣着大朵大朵的海棠花,竟像是盛开在她脚下一般。随着少女的走动,步步生花,摇曳多姿。
  而这少女大约是觉得冷,外头罩着一件莲青色的云丝披风,瞬间便将那花团锦簇的图案压了下去,生生多了一股子威严出来。
  随着她走的越近,众人也才看清了她的脸。那是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女,梳着一个简单的垂云髻,只斜斜插了一根素色银钗,在银钗尾部绽放着一朵小巧的秋海棠,瞬间在那沉色中点亮了一抹鲜亮,搭配起来颇为动人。
  她肤色本就白皙,穿着莲青色的裙子越发显得肤如凝脂,而一双眼睛澄澈透亮,亮晶晶的如某种幼兽,唇角含着微微的笑容,然而却又似乎并不是在笑。鼻子小巧而鼻头有肉,嘴巴红润。看上去颇有些可爱的长相,但众人瞧见她,却并不会以为这是一位小姑娘。
  有的人,天生美貌却无气质,有的人,虽不美貌气质却动人。这少女模样算得上清秀可爱,说是绝色倒也过于,可那气质竟然人忍不住沉迷其中,那种威严的,端庄的,打从心底呈现出一种高贵的风华,让人不敢生出什么造次的想法。
  而她走路的姿势,微微抬着下巴,裙裾纹丝不动,双手交叠的动作恰到好处,不僵硬也不随意,仿佛这样的动作做了千百倍,精准的没有一丝漏洞。
  这种高贵的气质和打从心里生出来的威严笼罩在她身上,让她看起来似乎不是什么十四五岁的小姑娘,而是一名经过了千锤百炼身在高位上的妇人。前面的沈玥沈清,任婉云和陈若秋,不知不觉便成了这少女的陪衬,竟像是随身带着的四个侍女。而走在最后的,分明是她们的主子。
  “那是谁?”易佩兰喃喃道,即使身为女子,见了这少女,也忍不住为之失神,怎么会这般年纪就有这种气度?
  “这是……沈家的客人么?”白薇问:“似乎是从未见过的人啊。”
  男眷席上也是鸦雀无声,男人们看人,与女人们又不一样。在座的都是官场中人,自然能一眼看出这少女的不同之处,非是外貌,而是气度,那种经过了大风大浪的平和之后的沉静,面对眼前的一切,态度尊贵,却会由内而外的让人感觉到她的不屑。
  像是豹子跑到了羊群,那种格格不入的感觉。
  “这便是沈将军的女儿么?”之前那位与蔡霖说话的大人目光有些激动:“实在是好相貌!好气度!青出于蓝!”
  “沈妙?”蔡霖一愣,定睛一看,失声叫起来:“是沈妙?”
  一石激起千层浪,满座人静了一静,紧接着,瞬间哗然。
  
  ☆、第二十七章 豫亲王

  沈妙?
  冯安宁忍不住一怔,她和沈妙在广文堂平日里同坐一张桌子,自然比别人看的更清楚些。那的确是沈妙没错。
  这些日子以来,沈妙的性子安静了不少。虽然她以前也很安静,但是不再跟在沈玥和沈清后面,说些蠢笨无知的话,安静起来的模样倒也不差。冯安宁以为沈妙不过是变得聪明了些,却不想这样正经的打扮起来,模样竟然如此惊人。
  因着前段时间落水后养病,她消瘦了些,平日里没注意,这样看来,下巴略微尖了一点,显得整个人比起之前的十一二岁来,更像是十四岁的豆蔻少女。
  仿佛一直蜷缩在窝里的猛兽幼崽,终于在沉睡了许久后,第一次亮出了爪牙。
  裴秀才也在男眷席中,虽然如今他只是广文堂的书数先生,可人们尊敬有才的人,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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