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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素市场的竞争状态无关。
为了简化起见,上述讨论是针对竞争性产业来进行的。显然,同样的分析只需稍加文字的改动即可用于垄断厂商。该厂商致力于使边际成本和边际收益相等,资本市场对厂商进行估价,使它的平均成本趋向等于价格。的确,获取租金的一种专门要素可以是任何能赋予该厂商以垄断势力的东西,比如专利或业主的个性。
由这种分析可以得出结论:有关成本的横截面会计数据并未提供关于“规模经济”的有意义信息。如果厂商由于使用了不同的特殊资源而引起规模有所差异,则只要适当地计数平均成本,从而把租金包括进来,他们的平均成本将全都趋于相等。实际计算的成本是否相等仅能告诉我们一些有关资本市场或会计专业现状的情况。如果厂商的差异部分地是因失误而致,那么前述简单模型的说明是可用的;历史的成本数据可能是适用的,而当期的会计成本数据倒是值得怀疑的。可是,我们怎么才能知道规模的差异是否是失误呢?
成本的定义
上述讨论与大多数类似的讨论一样,都有回避精确定义总成本和总收入之间关系的缺点。下面,我们可以设想,定义生产各种产品的总成本等于所需资源在各种用途中所能获取的(收益的)最高总额。如此估计的总成本不必等于预计的总收益;因此,如此定义的事前总成本亦不必等于总收益。然而,事后我们怎样对不看作成本的支出进行分类呢?是否一部分收入给了某些能力异于生产要素拥有者的人了呢?
总而言之,依我看最好的作法是将总成本定义为等于总收入-从而使他们能够成为复式记帐二边各自的总计。我们可以区分不同类型的成本,在纯理论上的主要区别是,取决于厂商做什么而不是如何做的那类成本(契约成本),和其它类成本或收入(非契约成本)之间的区别。前者代表生产要素成本,这些要素仅被看成可“租”给其它厂商使用的资源;后者代表对某种要素的支出,这种要素不管它是什么,它使得同样的资源集合因不同厂商的使用而有差异——我们可正式将那种生产要素命名为企业家能力,即承认,企业家能力这个术语是赋予我们对这类要素的忽视以一个名字,而不是想消除它。
显然,实际的非合同成本事前决不可知,因为它们要受到事故、失误等等因素的影响,所以,进一步区分预期的和实际的非合同成本是十分重要的。预期的非合同成本是企业家能力的“租金”或“准租金”。它们应被看成是厂商决策的动力,因为厂商能够将它,而且只能将它极大化。预期的和实际的非合同成本之间的差额就是“利润”或“纯利润”——由不确定性引起的不能预期的余额。
不要求总成本等于总收入的总成本定义,一般来说,就要使总成本要么只等于合同成本,要么等于预期的合同与非合同成本,并将全部或部分对企业家能力的支付看成非成本支付,正如我在上述的讨论中所希望澄清的,这里的困难在于没有什么简单的制度或会计科目能与这些区分相对应。
斯密曾提到过将每一美元产出的成本与厂商规模联系起来的可能性。这种传统做法未得到继承的一个原因可能就是它把我们一直在讨论的一些问题鲜明地突出出来,而且因此而使人们看清了用这种办法得不出任何结论。如果定义事后成本等于事后收入,那么,每一美元产出的成本必定等于一美元,而与规模无关。任何其他结果都必定意味着某些成本被忽略了,或者说某些收入被当作非成本的收入了,一般来说,被忽略的成本是资本成本——常被称为利润。这里的研究恰恰说明了资本成本是如何随着厂商规模变化的,正如斯密所指出的,它可能只反映了因规模不同而引起的要素组合的系统差异。同样地,人们可以把每单位产出的工资成本或电力成本作为规模的函数来研究。
使用实物产出单位可以避免如此明显的一种缺陷,但是它显然不能回避基本的困难,而且正如斯密所说的,它又带来了它自己的问题。产出的异质性意味着任何随着规模的变化而发生的平均成本的变化只测度了被当做产出的一个单位的那种东西在“质量”上的变化,只要规模本身是用实际产出或有关的指数来衡量的,就会产生极为严重的偏差,导致当规模扩大时成本明显减低的情况。这一点很容易用一个极端的例子来说明。假定一个厂商生产一种已知需求周期为两年的产品,因而它计划第一年生产100单位,第二年生产200单位,第三年又生产100单位,如此等等。另外,假定完成这项计划的最佳方式是每年安排相等的要素租用费(没有“可变”成本)。如果像在目前讨论的这类研究中一样,将费用做为总成本,则当产出为100时的平均单位成本就要2倍于产出为200时的平均成本。若不用第一年或第二年的概念,而代之以厂商1 和厂商2,那么横截面研究会说明平均成本明显降低。在厂商按实际产出来分类时,实质上这种偏差就会出现。具有最大产出的厂商似乎不会在一个不寻常的低水平上生产;平均起来,它们显然要在一个不寻常的高水平上生产。对于具有最低产出的厂商来说,情况正好相反。
厂商的规模分布
情况很可能是:此横截面会计数据更有希望的信息源将是厂商规模分布的时间行为。若在一段时间内,这项分布趋向相对稳定,人们可以认为这是“均衡”分布,并且不是定义厂商的最优规模,而是定义最优分布。若这项分布变得日趋集中,人们就可以认为在两端的数值代表失误,而集中点代表“最优”规模,其它的变化情况类似。事实上,这样的推理是否正确,取决于最优规模和最优分布本身仍保持不变的假定,和新失误的出现不如旧失误的改正来得重要的假定,在多大程度是合理的。这些假定没有一个可以认为是理所当然的,它们应当通过研究特定产业的具体实际情祝来确认。这也是为什么在上述讨论中这样随随便便地使用“可能”这个字眼的原因。
恰当的问题
我十分赞同斯密的看法:由有能力的人们进行的许多研究积累的证据却这么令人失望,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们很少注意为什么我们想得到所谓经济规模的信息。愚蠢的问题只能报以愚蠢的回答。如果我们问什么规模的厂商有最低成本,并且把最低成本定义为在某种意义上正是厂商为了自身的利益所要达到的成本水平,那么肯定,答案明显是:厂商现有的规模。对这一问题,我们几乎不能希望得到比许多厂商更好的回答,其中每个厂商都比我们这些局外人对其活动有更为详尽的了解,而且每个厂商都有更为强烈的、更为直接的动力去找出正确的答案:上述大部分讨论实际上只是用迂回的方法回答这个简单问题。
但是,这类研究肯定并不真的意在确定现存厂商在追求它自身的利益时是否出现了失误。它们的目的是相当不同的。我相信,它们是用来预测决定厂商利益的环境这样那样的变化,对厂商规模分布有什么影响。这个特定的问题很可能提出恰当的标准以便将一种成本同另一种成本区分开,并以这种方式使得横截面的会计数据能够提供有用的信息。譬如,斯密所讨论的研究结果大概说明了,装配和销售成本随着工厂的规模而增加,同时加工成本降低。这一发现无疑同预测运输成本下降对厂商规模分布的影响有关。此外,某些厂商能使用与其它厂商不同的要素组合,这可能是由于那些在某种意义上说是类似的要素在价格方面的一些可以识别的差异造成的,像地理差异或其它差异。因此,不同厂商使用的要素组合在预测要素价格变化的影响时,可能是一种适用的信息。这正是某些生产函数研究所蕴含的基本道理。
在许多情况下,被讨论的环境的变化并不是那么明确的。例如,废除谢尔曼反托拉斯法会对厂商规模分布有什么影响?取消专利或改变专利法又会有什么影响?修改税法呢?正如斯密所说,必定会有许多可以利用的证据适合于用来回答这类问题。遗憾的是,正如他自己承认的,在他论文的结论部分,他所做的一般性结论并没有做出多大的贡献,大体上,这些结论要么只是简单地进一步肯定了厂商现有规模和符合它利益的规模之间缺少明显的差异,要么只是进一步证实资本市场在消除失误方面的有效性。
第六章补遗
我在讲课时,讲到这里通常都讨论一下单个厂商的经济理论中的一些具体问题,作为早些时候留给班级做的“家庭”测验的一个跳板。透彻的讨论要包罗关于产业组织的整门课程的内容,因此,我只能详细讨论一二个典型问题,同理,我这里避免做明晰的讨论。介绍这些问题时,一般就对有关理论做一简要交代,而学生则应将这些理论发挥并用于所给出的特殊的案例之中,一般的论题包括多种经营,搭配销售,内部定价,价格歧视以及卡特尔,许多这类课题的更广泛的扩展可以从文献中找到,特别是从乔治·J.施蒂格勒的文章中找到。许多这类问题都是由他和艾伦·迪雷克托最先提出的。
对这些课题中的一二个问题特别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参阅施蒂格勒的文选《产业组织》以及该书中所列的参考文献。
然而,在参阅那些出版物中的解答之前,读者最好试着先自己解答那些问题。
《价格理论》
米尔顿。弗里德曼著
第七章 派生需求
通常所说的最终产品的定价理论和生产要素的定价理论之间的区别是某种从早期经济学划分为“价值”和“分配”两部分的做法沿袭下来的东西。价值理论本身涉及的是最终产品的价格,而分配理论本身则涉及生产要素的价格,它主要是引导我们去理解总产品在主要社会阶层之间的划分(因此定名为“分配”)。一般均衡论将这两项研究一个可同时决定二组价格的定价问题的组成部分而结合到一起。同时,马歇尔强调作为“分析的发动机”的供给和需求,而不是强调所分析实际事物,从而澄清了下面这一点,即:同样的分析手段可用于最终产品定价和生产要素定价;在这两种情况下,问题都可以用供给和需求的词语来表述,而根本的问题是,究竟什么东西决定着这些曲线的形状。
最终产品定价和生产要素定价之间的不同正在于此。最终产品的需求直接反映了同这些产品有关的“效用”,而生产要素的需求却是间接地反映这种效用,它是由最终产品的需求派生而来的。在生产要素需要量与产量具有刚性的、技术上的联系时,最终产品需求和要素需求之间的联系是最紧密的。所以,在对生产服务的需求进行一般性分析之前,我们会发现,先考虑一个由马歇尔在“连带需求理论”标题下讨论过的这种特殊情况是有益的。
连带需求理论起源于对最终产品的需求在某种意义上是全部投入的一种连带需求这一见解。如果我们假定固定比例,即产品只能由唯一一种比例A/B来生产。那么这种见解就不仅仅是陈词滥调了。从陈述的观点来看,事物的这种状态几乎不见典型性。然而,从分析的角度看,对许多问题来说,尤其对一些具有短期特点的问题来说,它却是一种十分有用的抽象。有了这个固定比例的假定,我们现在就来构造出派生需求曲线。假定1个刀把+2个刀片=1把刀。
图7.1给出了小刀的需求曲线以及刀把和刀片各自的供给曲线。注意,若要使各条曲线可比较的话,必须适当描绘比例尺,对于刀片和刀把来说,它们的单位必须是装配一把刀要使用的数量。因此,对应于小刀的每一数量,数量比例尺都表示出同数量的刀把和2倍于该数量的刀片。与此相类似,价格比例尺表示出每把刀和每个刀把的价格,而未表示每两把刀片的价格。有了这些比例尺和已知的固定比例,显而易见,任意数量小刀的供给价格,就等于同数量刀把的供给价格加上二倍于该数量的刀片的供给价格。这些供给价格是制造小刀所需要的刀把和刀片将会依此应市的最低价格。因此,如果我们假定组装成本可以忽略不计,它们的和将是相应数量的小刀将会依以应市的最低价格。于是,记作小刀供给的曲线是其它两条供给曲线的垂直求和。它同小刀需求曲线的交点给出了小刀的均衡价格,而对应数量的刀把和刀片的供给价格则给出了刀把和刀片的均衡价格。
我们如何能够为连带需求的东西分别构造出它的需求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