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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不会因此有所改变。可见,这个问题本来就是不存在的。在货币的流通速度等等其他条件已定的情况下,要使x×1000镑商品价值流通,总需要有一定量的货币,而这个货币量同这个价值有多少归这个商品的直接生产者所有的问题完全无关。如果这里存在什么问题,那末,它和总的问题是一致的:一个国家的商品流通所必需的货币额从何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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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从资本主义生产的观点来看,的确存在着一个独特问题的假象。这就是:货币投入流通的起点在这里是资本家。工人为了支付他的生活资料的费用而支出的货币,起初就是作为可变资本的货币形式存在的,所以,原来就是作为劳动力的购买手段或支付手段由资本家投入流通的。并且,资本家把原来对他构成不变的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货币形式的货币也投入流通;他是把这个货币作为劳动资料和生产材料的购买手段或支付手段支出的。不过,除此以外,资本家就不再是处在流通中的货币量的起点了。可是,现在只有两个起点:资本家和工人。所有第三种人,或者是为这两个阶级服务,从他们那里得到货币作为报酬,或者是不为他们服务,而在地租、利息等形式上成为剩余价值的共有者。至于剩余价值不是全部留在产业资本家的钱袋中,而是必须由他和别人共分,这和我们当前的问题无关。问题在于他怎样使他的剩余价值货币化,而不在于由此取得的货币以后怎样分配。在我们考察的场合,仍然把资本家看作是剩余价值的唯一的所有者。至于工人,我们已经说过,就工人投入流通的货币来说,工人只是第二步的起点,资本家才是第一步的起点。起初作为可变资本预付的货币,当工人为了支付生活资料的费用而支出时,已经在完成它的第二个流通。
因此,资本家阶级是货币流通的唯一起点。如果他们为了支付生产资料的费用需要400镑,为了支付劳动力的报酬需要100镑,那末,他们就把500镑投入流通。但是,包含在产品中的剩余价值,在剩余价值率为100%时,是一个等于100镑的价值。如果他们只是不断投入500镑,又怎么能不断地从流通中取出600镑呢?无中不能生有。整个资本家阶级决不能从流通中取出他们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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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没有投入流通的东西。
这里撇开下面一点不说,即在周转10次的情况下,也许有400镑的货币额,就足以使价值4000镑的生产资料和价值1000镑的劳动流通,而其余的100镑也足以使1000镑的剩余价值流通。货币额和由此流通的商品价值的比例,同这里的问题无关。问题仍然存在。如果不是同一个货币流通好几次,那就必须有5000镑作为资本投入流通,还需要有1000镑,以便使剩余价值货币化。不管后面这个货币是1000镑还是100镑,问题仍然是它从何而来。无论如何,它是超过投入流通的货币资本的部分。
说资本家阶级自己把货币投入流通,以便实现商品中包含的剩余价值,乍看起来,确实好象是一种怪论。但是请注意,他们不是把它作为预付货币即作为资本投入流通的。他们只是把它作为个人消费品的购买手段花费的。因此,这不是他们预付的,虽然他们是这种流通的起点。
假定有一个资本家,比如说一个租地农场主,现在开办一个企业。在最初一年内,他预付了货币资本,比如说5000镑,用以支付生产资料的费用(4000镑)和劳动力的报酬(1000镑)。假定剩余价值率为100%,他占有的剩余价值=1000镑。上述5000镑已经包括全部他作为货币资本预付的货币。但是人必须生活,而不到年终,他一点钱也拿不到。假定他的消费额是1000镑。这是他必须有的。他固然会说,他必须在第一年内预付这1000镑。但是,这个预付——这里只有主观的意义——不过表示,在第一年,他必须掏自己的钱袋,不能用工人的无酬的生产来偿付他的个人消费。他不是把这个货币作为资本预付。他把它花掉,把它作为他所消费的生活资料的等价物来支付。这个价值是他以货币的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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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花费,投入流通,而以商品价值的形式从流通中取出的。他已经耗费了这些商品价值。因此,他已经不再和这些商品价值发生任何关系。他用来支付这个价值的货币,作为流通货币的要素而存在。但是他已经以产品的形式从流通中取出了这个货币的价值,于是这个价值也和它借以存在的产品一起被消灭。他已经不再存在了。但在年终,他会把6000镑的商品价值投入流通,把它出售。因此,流回到他手里的有:1。 他预付的货币资本5000镑;2。 货币化的剩余价值1000镑。他曾经把5000镑作为资本预付,投入流通,而现在从流通中取出6000镑,其中5000镑作为他的资本,1000镑作为他的剩余价值。使后面这个1000镑转化为货币的,不是他自己作为资本家投入流通的货币,而是他作为消费者投入流通的货币,这些货币不是预付的,而是花掉的。它们现在作为他所生产的剩余价值的货币形式流回到他手里。这一行为以后会每年反复进行。但从第二年起,他所花费的1000镑,就始终是他所生产的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即货币形式。他每年花掉这些货币,这些货币每年又流回到他手里。也就是说,将剩余价值货币化的是资本家用于个人消费的货币。但这只适用于这里的简单再生产情形。
如果他的资本在一年内的周转次数增多,那也决不会使事情发生变化,当然,时间的长短会发生变化,因而他为了个人消费必须投入流通的超过预付货币资本的金额的大小也会发生变化。
资本家把这些货币不是作为资本投入流通的。但是,资本家之所以是资本家,也在于他能靠自己占有的资金生活到剩余价值流回的时候。虽然工人也可买些股票,但他不能靠这些股票带来的剩余价值生存,而必须同时出卖自己的劳动力。因此,工人买不买股票只是量变,还不是质变。
在这个场合,我们假定,资本家到他的资本第一次流回为止。为了偿付他个人消费而投入流通的货币额,恰好同他所生产的并转化为货币的剩余价值相等。对单个资本家来说,这显然是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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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意的假定。但是在简单再生产的前提下,这个假定对整个资本家阶级来说必然是正确的。它所表示的,不外就是简单再生产这个前提所要说明的,即全部剩余价值并且只有剩余价值被非生产地消费掉,也就是说,原有资本的任何部分都没有被非生产地消费掉。
我们以上假定,贵金属的全部生产(假定=500镑)只够补偿货币的磨损。
生产金的资本家以金的形式占有他的全部产品,其中有补偿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部分,也有构成剩余价值的部分。因此,一部分社会剩余价值,是由金构成的,而不是由在流通中才转化为金的产品构成的。这部分本来就是金,它投入流通,以便从流通中取出产品。在这里,无论工资即可变资本,还是预付不变资本的补偿,都是如此。因此,如果资本家阶级中的一部分人投入流通的商品价值,大于他们预付的货币资本(多了剩余价值),那末,另外一部分资本家投入流通的货币价值,大于他们为生产金而不断从流通中取出的商品价值(也是多了剩余价值)。如果一部分资本家不断地从流通中抽出比他们预付的更多的货币,那末,那部分生产金的资本家,则不断地投入比他们以生产资料的形式从流通中取出的更多的货币。在现代以纸币为主体的信用货币的制度下,情况又是如何?
尽管这个500镑产品金的一部分是金的生产者的剩余价值,但是整个这个金额只是用来补偿商品流通所必需的货币;至于其中有多少是用来使商品的剩余价值货币化,有多少是用来使商品的其他价值部分货币化,在这里是没有关系的。
如果把金的生产从一个国家转移到其他国家,事情也决不会发生变化。在A国,社会的劳动力和社会的生产资料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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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转化为产品,例如,价值500镑的麻布,这个产品被运到B国,以便在那里购买金。在A国这样使用的生产资本,和它直接用于金的生产时一样,不会把任何和货币不同的商品投入A国的市场。A的这个产品由500镑金来代表,仅仅作为货币进入A国的流通。这个产品所包含的那部分社会剩余价值直接以货币的形式存在,对A国来说,决不以货币以外的形式存在。虽然对生产金的资本家来说,只有一部分产品代表剩余价值,而另一部分产品则补偿资本,但是,除了流动的不变资本外,这个金有多少补偿可变资本,有多少代表剩余价值,完全取决于工资和剩余价值在流通的商品价值中各自所占的比例。构成剩余价值的部分,在资本家阶级的不同成员之间进行分配。虽然这个部分不断地被他们花费在个人消费上,并且由于新产品的出售被他们重新取得,——一般说来,正是这种买和卖,使剩余价值货币化所需要的货币得以在他们自己中间流通,——但是社会剩余价值还是有一部分(虽然比例是变动的)以货币形式放在资本家的钱袋中,和一部分工资至少在一周的某几天以货币形式留在工人的钱袋中一样。而且这部分社会剩余价值,并不限于原来构成生产金的资本家的剩余价值的那部分金产品,而如上所述,决定于上述500镑产品一般说来按什么比例在资本家和工人之间进行分配,决定于要流通的商品价值按什么比例由剩余价值和价值的其他组成部分构成。
但是,不是存在于其他商品中,而是存在于同其他商品并列的货币中的那部分剩余价值,只是在每年生产的金的一部分为实现剩余价值而进入流通的限度内,才是每年生产的金的一部分。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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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的比例不断作为剩余价值的货币形式处在资本家阶级手中的另一部分货币,却不是每年生产的金的要素,而是以前在国内积累的货币量的要素。
按照我们的假定,每年生产的金500镑,正好只够补偿每年磨损的货币。因此,如果我们只看到这500镑,而把每年生产的商品总量中靠以前积累的货币进行流通的部分撇开不说,那末,以商品形式生产出来的剩余价值之所以能在流通中找到自己货币化所需要的货币,是因为另一方面剩余价值每年以金的形式生产出来。这对于500镑金产品的其余部分即补偿预付货币资本的部分来说,也是适用的。
在这里应当指出两点。
第一,由此可以得出结论说:不论资本家以货币形式花掉的剩余价值,还是他们以货币形式预付的可变资本和其他生产资本,实际上都是工人的产品,也就是从事金生产的工人的产品。这些工人不仅把作为工资“预付”给他们的那部分金产品重新生产出来,而且把直接表现为资本主义的金生产者的剩余价值的那部分金产品重新生产出来。最后,至于只补偿金生产上预付的不变资本价值的那部分金产品,它也只是由于工人的每年的劳动,才能以金的形式(一般来说,以某一产品的形式)再现出来。在企业开办时,它原来是资本家以货币形式付出去的。这个货币不是新生产的,而是社会的流通货币量的一部分。但是,只要它由新的产品,由追加的金补偿,它就是工人的年产品。资本家方面的预付,在这里也只是表现为一种形式,因为工人既不是他自己的生产资料的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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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在生产时又不支配其他工人所生产的生活资料。
第二,至于同每年补偿500镑无关的,部分地处于贮藏货币形式,部分地处于流通货币形式的货币总额,那末,它的情形,即它原来的情形,也必然和这500镑每年出现的情形完全一样。在这一节的末尾,我们还要回过来谈这一点。我们先在这里谈其他几点意见。
我们在考察周转时已经知道,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随着周转期间的长短的变化,按同一规模进行生产所必需的货币资本量也会发生变化。因此,货币流通必须具有相当大的伸缩性,才能适应周转期间延长和缩短的变化。
我们再假定其他条件不变,其中包括工作日的长度、强度和生产率不变,只有价值产品在工资和剩余价值之间的分配发生了变化,不论前者增加,后者减少,还是相反,前者减少,后者增加,这都不会对流通货币量发生任何影响。即使流通货币量没有任何增加或减少,这种分配的变化也是会发生的。让我们特别考察一下这样的场合:工资普遍提高,因而——在假定的条件下——剩余价值率普遍降低,此外,同样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