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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经理-第6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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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后来美国对日本出口电视机进行数量的限制,但在某些“美国人士”的帮助下,允许日本厂家在美国设厂生产电视,不受限制条款约束。其结果可想而知:日本电视厂干脆直接在美国生产、销售,它已成功地越过了贸易壁垒,成功进入了美国市场,成为美国电视机市场强有力的竞争对手。 
  差别(歧视)定价法。可心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多种方式,如不同顾客不同价格;不同地区不同价格;不同时间不同价格;不同用途不同价格等等。实行歧视定价的前提条件是:市场必须是可细分的且各个细分市场的需求强度是不同的;商品不可能转手倒卖;高价市场上不可能有竞争者削价竞销;不违法;不引起顾客反感。 
  ·需求导向定价法 
  这是以市场对产品的需求强度作为定价基础,结合成本、收入变动关系,确定产品价格。 
  需求弹性定价法。需求弹性定价法,是根据需求的价格弹性的原理,分析在不同的需求价格弹性状态下,采取提价或降价的定价策略,以刺激需求的变化,保证企业定价目标的实现。 
  认知价值定价法。又称理解价值定价法。企业按照消费者在主观上对该产品所理解的价值,而不是产品的成本费用水平来定价。企业利用市场营销组合中的非价格变数来影响购买者,在他们的头脑中形成认知价值,然后据此来定价,企业在运用此法时,需要正确估计购买者所承认的价值。  
  ·心理定价法 
  这是企业为迎合消费者的消费心理需要,采取的定价策略和方法。以下列举几种: 
  尾数或整数定价。许多商品的价格,宁可定为0。98元或0。99元,而不定为1元,是适应消费者购买心理的一种取舍,尾数定价使消费者产生一种“价廉”的错觉,比定为1元反应积极,促进销售。相反,有的商品不定价为9。8元,,而定为10元,同样使消费者产生一种错觉,迎合消费者“便宜无好货,好货不便宜”的心理。  
  声望性定价。此种定价法有两个目的:一是提高产品的形象,以价格说明其名贵名优;二是满足购买者的地位欲望,适应购买者的消费心理。有些商品由于企业多年的苦心经营,在顾客中有了一定声誉,顾客对它们也产生了信任感,所以即使价格定得比一般商品高一些,顾客还是能够接受的。这种订价策略特别适合于药品、饮食、化妆品及医疗等质量不易鉴别的行业产品。如美国宝洁(P&G)公司生产的系列产品,尽管比同类产品价格高许多,但仍备受众多消费者的青睐。跌价保证策略:即卖主向买主保证,当商品价格跌落时,对于买主的原有存货,依其数量进行退还或依其跌价所造成的损失部分进行补贴。这种办法对于中间商和用户是一种有效的保证措施,有利于调动他们购货的积极性。  
  习惯性定价,某种产品,由于同类产品多,在市场上形成了一种习惯价格,个别生产者难于改变。降价易引起消费者对品质的怀疑,涨价则可能受到消费者的抵制。 
  利用顾客趋利心理,人为地在短时间内以特价优惠顾客。日本横滨的龟田商店,曾贴出告示:“定于今日下午1时45分至2时,作15分钟最低价优惠大酬宾,敬请光临。”事后的统计数字表明, 15分钟销售额是平时一天的2倍,取得了微利多销的效果。 
  梯子价格:美国一名叫爱德华·华宁的商人,在波士顿市中心开了一家商店,广为宣传播采用“梯子价格”降价销售商品的信息,而具体商品只标出价格、上架时间和售完为止。其做法是:前12天按全价销售,从第13天到第24天降价25%;第25天到第3O天降价75%;第31天到第36天,如仍未售出,则送慈善机构。之所以敢采用此法,原因是他掌握了消费者的心理:“我今天不买,明天就会被他人买走,还是先下手为强。”事实上,许多商品往往未经降价就被顾客买走了。 
  有意制定差价:法国一家专营玩具的商店购进了两种“小鹿”,造型和价格一样,只是颜色不同,上柜后很少有人问津。店老板想出个主意制造差价,他把其中一种小鹿的售价由3元提高到5元,另一种标价不变。把这两种价差鲜明的玩具置于同一柜台上,结果提了价的小鹿很快销售一空。 
  5.选定最终价格 
  企业最后拟定的价格必须考虑以下因素:  
  ·最后价格必须同企业定价政策相符合。企业的定价政策是指:明确企业需要的定价形象、对价格折扣的态度以及对竞争者的价格的指导思想。  
  ·最后价格还必须考虑是否符合政府有关部门的政策和法令的规定。在我国,规范企业定价行为的法律和相关法规有《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码标价法》、《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价格违反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关于制止低价倾销行为的规定 》等等。如1996年,北京百货大楼等8大商场和小天鹅洗衣机厂等9大厂家签定协议,联手统一北京洗衣机市场上9种洗衣机的零售价格的行为,被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物价管理部门认定是一种价格违法行为而被制止。 
  资料: 
  2000年,中国价格战最引人注目的事件是部分企业进行价格串谋,企图限定行业最低价。先是有康佳、TCL等9家彩电企业组成的限价联盟,后是航空价格联盟,后又冒出珠宝首饰行业的自律价同盟,这种价格联盟形式实际上与《价格法》背道而驰。《价格法》第14条规定:相互串通,操纵市场,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权益属不正当价格行为,实际上是变相垄断。 
  ·选定最后价格时,还须考虑企业内部有关人员(如推销人员、广告人员等)对定价的意见,考虑经销商、供应商等对所定价格的意见,考虑竞争对手对所定价格的反应。 
产品基本价格的修订
  价格是企业竞争的主要手段之一,企业除了根据不同的定价目标,选择不同的定价方法,还要根据复杂的市场情况,采用灵活多变的方式修定产品的价格。 
  1.地区性定价 
  许多企业生产的产品不仅销售给当地的顾客,而且也销售给外地的顾客。在将产品销往外地情况下,会发生运输、仓储、装卸、保险等费用。这时,企业就面临着地区性定价问题,即企业在将产品卖给不同地区的顾客时,是执行同样的价格还是执行不同的价格。 
  ·FOB(Free on  Board)产地定价 
  即企业负责将产品装运到产地某种运输工具上交货,并承担交货前的一切风险和费用;交货后的风险和费用则由买方承担。这样定价,每个顾客都是按照企业的厂价来购买产品,并分别负担从产地到目的地的风险和运费,是比较合理的。但这种定价法对企业的不利之处在于,远地的顾客可能因为要承担较高的运费而不购买企业的产品,转而选购离其较近的企业的产品。 
  ·统一交货定价 
   这种定价方法和FOB产地定价刚好相反。企业对不同地区的顾客都实行同样的价格,即按出厂价加上平均运费定价。这种定价方式计算简便,也便于顾客事先知道所购产品的总成本的确切数字。它比较适合于运费在总价格中所占比重较小的产品,否则虽然对远方的顾客有吸引力,但却会使近处的顾客感到不合算。如新飞电器集团从1998年起,对新飞冰箱在全国实行统一到岸价,由新飞集团统一配送货物并承担其所需费用。据新飞集团称,这将有效地理顺销售渠道、稳定产品价格、维护商家正常利益,而且有助于增强企业竞争力、降低损耗、巩固成熟市场和开拓边远市场。 
  ·分区定价 
  即将产品的销售市场划分为若干个区域,为每个区域制定不同的价格,在同一区域内执行相同的价格。离企业较远的区域,价格定得较高。这种定价方式也有不足之处:在同一价格区域内,顾客与企业距离远近不一,离企业较近的顾客会觉得不太合算;处在相邻的两个价格区域边界两侧的顾客,相距不远,但要按不同的价格来购买产品,要支付较高价格的顾客会觉得不合算。 
  ·基点定价 
  即企业选定某些城市作为基点,然后按一切的厂价加上从基点城市到顾客所在地的运费来定价,而不管产品实际上是从哪个城市起运的。有此企业为了加大灵活性,选取许多基点城市,按离顾客最近的基点来计算运费。基点定价的产品价格结构缺乏弹性,竞争者不易进入,有利于避免价格竞争。顾客可在任何基点购买,企业也可将产品推向较远的市场,有利于市场扩展。 
  基点定价方式比较适合下列情况: 
  产品运费成本所占比重较大; 
  企业产品市场范围大,在许多地方有生产点进行产品的生产; 
  产品的价格弹性较小。 
  ·免收运费定价 
  当定价急需和某个顾客达成交易或进入某个市场时,企业为购买产品的顾客负担部分或全部运费。企业认为,这些交易实现增加了销售额,由此而引起的平均成本的降低能够弥补这部分运费支出,同时企业也加深了市场渗透,增强了竞争能力。 
  2.价格折扣和折让 
  大多数企业通常都酌情调整其基本价格,以鼓励顾客及早付清货款、大量购买或增加淡季购买。这种价格调整叫做价格折扣和折让。  
  ·现金折扣 
  是对及时付清帐款的购买者的一种价格折扣。例如“2/10,n/30”,表示付款期是30天,如果在成交后10天内付款,给予2%的现金折扣。许多行业习惯采用此法以加速资金周转,减少收帐费用和坏帐。 
  ·数量折扣 
  是企业给那些大量购买某种产品的顾客的一种折扣,以鼓励顾客购买更多的货物。大量购买能使企业降低生产、销售等环节的成本费用。例如:顾客购买某种商品100单位以下,每单位10元;购买100单位以上,每单位9元。 
  ·职能折扣,也叫贸易折扣 
  是制造商给予中间商的一种额外折扣,使中间商可以获得低于目录价格的价格。  
  ·季节折扣 
  是企业鼓励顾客淡季购买的一种减让,使企业的生产和销售一年四季能保持相对稳定。  
  ·推广津贴 
  为扩大产品销路,生产企业向中间商提供促销津贴。如零售商为企业产品刊登广告或设立橱窗,生产企业除负担部分广告费外,还在产品价格上给予一定优惠。 
  ·折让 
  这是根据价目表给予减价的一种让利形式,它没有规定一定的减价比例,有时也没有规定明确的减价金额,而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如以旧换新就是一种折让。洗衣机的以旧换新,很多时候规定了一个折让金额;汽车的以旧换新,折让金额就要根据旧车的情况来具体确定。又如促销折让则是卖方向参与促销活动的中间商支付的报酬或给予的价格折让。 
  ·贴息贷款 
  它也可以变相的向顾客提供折让,折让的金额就是企业替顾客支付的贷款利息。采用这种方式,不必降低价目表上的价格而又能扩大销售量。 
  3.促销定价 
  促销定价是指在某些情况下,企业临时调低产品的价格,以促进销售。常见的促销定价的方式有: 
  ·招徕定价 
  一些超市和百货商店将某几种产品的价格定得特别低,以招徕顾客前来购买正常价格的产品。采取招徕定价方式时,要注意两个方面:一是特廉价格产品的确定,这种产品即要对顾客有一定的吸引力,又不能价值过高以致大量低价格销售会给企业造成较大的损失;二是数量要充足,保证供应,否则没的购买到特价产品的顾客会有一种被愚弄的感觉,会严重损害企业形象。 
  ·特别事件定价。企业利用开业庆典或开业纪念日或节假日等时机,降低某此产品的价格,以吸引顾客 的购买。如一些商店利用寒暑假开学前的时机,降低学习用品的价格,吸引学生购买。 
  ·现金回扣。制造商向在特定的时间内购买企业产品的顾客给予现金回扣,以清理存货。美国的汽车生产厂商曾多次使用现金回扣来促进汽车销售,在最初阶段比较有效,后来便失效了。因为它只可能给那些准备买的顾客以优惠,但并不能刺激其他人来买车。 
  ·心理折扣。企业开始时给产品制定很高的价格,然后大幅度降价出售,如标出“原价5000元,现价4500元”。采取这种方式,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如不得虚增原价,所标原价无根据、所标原价非本次降价前的售价等。日本三越百货公司针对顾客“便宜没好货”的心理,实行“1OO元买11O元商品”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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