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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上海财经法规学习笔记精装整理-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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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购进免税农业产品的进项税额。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4)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进项税额。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的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金额(即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项)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2。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4)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如: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
(5)上述4条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3。进项税额不足抵扣的处理
根据税法规定,税额不足抵扣的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4。进项税额的抵扣时限
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时限:纳税人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并在认证通过当月核算当期进项税额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五)应纳税额计算及举例
1。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2。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当期销售额×征收率
3。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案例3…8'某进出口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10月报关进口数码相机60000台,每台关税完税价格为3000元,进口关税税率为60%。已交进口关税和海关代征的增值税,并已取得增值税完税凭证。当月以不含税售价每台5600元全部售出。根据以上资料,计算该公司当月进口环节和销售环节应纳增值税额。
案例分析和计算:
本案例中的增值税,分为两个环节:一是进口环节应纳税;二是在国内销售应纳税。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按照进口货物的规定计算税额。国内销售环节的增值税,按照一般方法计算税额。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先计算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再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一般方法即,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计算如下:
(1)进口环节应纳税额的计算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3000×60000+3000×60%×60000+0=288000000(元)
应纳税额=组成计算价格×适用税率=288000000×17%=48960000(元)
(2)销售环节应纳增值税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56000×60000×17%…48960000=8160000(元)
五、增值税的征收管理
(一)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
1。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额或者取得索取销售额凭证的当天。
2。进口货物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二)增值税的征收方法
增值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货物的增值税,在报关进口时,由海关代征。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境自用物品的增值税,连同关税一并计征。
(三)增值税的纳税地点
1。固定业户的纳税地点:(1)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家税务总局或其授权的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2)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的,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持有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发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应当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2。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纳税地点: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3。进口货物的纳税地点。进口货物,应当由进口人或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缴纳增值税。
(四)增值税的纳税期限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期限为1个季度的,仅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
(五)增值税的纳税申报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一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税款。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的次月起15日内缴纳税款。纳税人出口适用税率为零的货物,可以按月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货物退税。
不论增值税纳税人纳税期限的长短,都应在每月15日前办理上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和有关的财务报表。
(六)增值税专用发票
1。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定义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专门用于结算销售货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使用的一种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我国目前唯一在发票上注明税款,价格和税金分离,并分别记载的一种特殊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得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企业统一印制。
2。增值税专用发票基本联次
(1)存根联(2)发票联(3)税款抵扣联(4)记账联
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要求
4。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使用范围
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领购使用专用发票:
(1)会计核算不健全,即不能按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者。
(2)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数据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资料的内容,由国家税务总局直属分局确定)者。
(3)有以下行为,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者:
①私自印制专用发票;
②向个人或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买取专用发票;
③借用他人专用发票;
④向他人提供专用发票;
⑤未按规定的要求开具专用发票;
⑥未按规定保管定专用发票;
⑦未按规定申报专用发票的购、用、存情况;
⑧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4)销售的货物全部属于免税项目者。
5。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范围
6。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限
7。违反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及处罚
第三节 营业税
营业税是指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营业(业务)收入额征收的一种税。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修订《中华人民共各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一、营业税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一) 营业税的纳税人
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
营业税纳税人的特殊情况:
1。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发生应税行为,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2。中央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铁道部,合资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合资铁路公司,地方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地方铁路管理机构,基建临管线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基建临管线管理机构。
(二) 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
1。中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2。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缴义务人。
二、营业税的税目与税率
营业税设有9个税目:
税率为3%的有: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
税率为5%的有:金融保险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
税率为5%…20%的有:娱乐业
纳税人经营娱乐业具体适用的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营业税条例》规定的幅度内决定。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不缴纳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缴纳营业税。
营业税的兼营业务,是指以下三种情况:①既经营应纳营业税的应税劳务项目,又经营缴纳增值税的应税劳务项目或货物;②既经营高税率应税劳务项目,又经营低税率的应税劳务项目;③既经营应全额缴纳营业税的应税劳务项目,又经营适用减免营业税的应税劳务项目。
纳税人兼营应税行为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应当分别核算应税行为的营业额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其应税行为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行为营业额。
三、营业税的计税依据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营业额,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下列情形除外:①纳税人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②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③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④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由主管税务机关按下列顺序核定其营业额:
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
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
3。按下列公式核定:
营业额=营业成本或者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
价外费用包括收取的手续费、被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不包括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四、营业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案例3—10】某运输公司2008年9月运营售票收入总额为600万元,从中支付联运业务的金额为300万元。计算该运输公司2008年9月应缴纳的营业税税额。
'答案'运输公司缴纳营业税,是按照运输营业的收入额和规定税率计算,但是,由于联合运输业务,有一部分运输业务要转交其他运输部门承办,所得支付的联运业务金额应该从总收入额中扣除,余额作为计算营业税的依据。计算如下:
(1)营业额=(售票收入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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