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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却伸出双手欢迎。赖有它,其他各银行,很容易就脱离了厄境,不然它们就决无法摆脱这厄境,一定耍受巨大损失,甚或在一定程度上名誉还要遭受损失。所以这银行经营的结果,加剧了它所要减除的国家灾难,但却使它所要取而代之的各竞争银行免受大灾难。
这银行初成立的时候,有些人认为,银行金柜虽易枯竭,但来贷借纸币的都提出了担保品,拿这种担保品作担保,取得钱来补充金柜,决不是难事。但我相信,不久,经验就告诉了他们,这个筹款方法,未免远水救不得近火。这样不充实而又易干竭的金柜,除了走上没落的途径,向伦敦各银行开出一次汇票,满期时再开出一次汇票,层迭下去,累积的利息佣钱愈来愈多外,简直没有第二个办法可用以补充。即使这种办法,足使它在需要款项的时候,能立刻借到,但结果不仅无利可图,且一定次次受损失,以致作为一个营利的公司,终必一败涂地,虽然灭亡的过程,没有象采取一再出要这种费用更大的筹款方法那么快。它仍不能从所发纸币的利息取得利润,因为纸币既是超过国内流通领域所能吸收和使用的,必然随发随回来换取金银,而为了兑换,银行方面须不断地借债,借债的全部用费以及探听谁有钱出借、和有钱的人磋商、写债卷、立契约等等所需费用,全须银行负担。出入对比,显然对银行有损而无益。用这方法补充金柜,好比叫人持水桶到远井汲水来补充只有出流而无入流的水池。耶是一定要失败的。
这种办法,虽对这作为营利机构的银行,不但可适用,而且有利,但对于国家不仅无利且有大害。这办法,丝毫不能增加国内出贷的货币量,只能使全国的贷借事项都集中在这家银行身上,而使它成为全国总货借机关罢了。要借钱的,将不向有钱出借的私人贷借,而都来请求这个银行。私家贷借,一般不过数人或数十人,债务人的行为谨慎与否,诚实与否,都为债权人所熟习,尽有选择甄别的余地。和银行来往的,动辄数百家,其中大多数的情况,往往为理事先生所不深悉,选择甄别,当然无所措手,因之,比较起来,银行在贷出上,当然不如私家审慎。事实上,和这样一个银行来往的,本来大部分就是幻想的计划家,就是一再开出循环汇票的出票人。他们把资金投在奢侈浪费的事业上,这些事业,即使得到一切可能的帮助,亦必难底于成,即使能够成功,亦决不能偿还所费。它们也决不能拿出足够的基金,维持等于其所雇用的那么多的劳动。反之,私家贷借,就没有这种现象。诚实俭朴的私家的债务人,大概总是用借入的资本,经营与他们自己的资本额相称的事业。这些事业,也许没有那么宏大,那么惊人,但更稳当,更有利,定能偿还投下的资本并给与大的利润,定能提供一笔基金,足以雇用比它们原先雇用的多得多的劳动。所以,即使新银行的计划成功,结果也丝毫不能增加国内的资本,徒使大部分资本,不投在谨慎有利的事业上去,而改投到不谨慎的无利益的事业上去。
有名的劳氏,只为苏格兰产业不振的原因,就是缺少货币来经营。他提议设立一个特别银行,使该银行所发纸币,等于全国土地的总价值。他觉得,这是救济货币缺少的好办法。在他最初提出这个计划的时候,苏格兰议会亦觉得不可采纳。后来奥林斯公爵摄法兰西政治,却就他的原议略加改正而采行了。可任意增加纸币数额的观念,即是所谓密西西比计划的实在根据。这个计划,就银行业说,就买卖股票生意说,其狂妄在世界上都是空前的。杜浮纳在其《对林托<关于商业与财政的政治观察>一书的评论》中,曾详细说明这个计划的内容,这里不赘述。这计划所根据的原理,在劳氏所著关于货币与贸易的一篇论文(那在他最初提出这个计划时,就在苏格兰发表了)中,亦有说明。在这篇论文以及其他根据同一原理的著作中所提出的那些宏伟而空幻的理论,至今犹在许多人脑中留有很深刻的印象。最近受人攻击认为营业毫无节制的苏格兰及其他各处银行,恐怕亦多少受了这个理论的影响。
英格兰银行,在欧洲是最大的银行,它是1694年7月27日由国会议决以敕令设立的。当时它借给政府的数目,共计一百二十万镑,每年可向政府支取十万镑,其中,九万六千镑作为利息(年利百分之八),四千镑作为管理费。革命建立起来的新政府的信用一定还很差,否则不会有这样高的利息。
1697年,银行资本增加了一百万零一千一百七十一镑十先令。因此,这时其总资本达二百二十万零一千一百七十一磅十先令。这次增资,据说旨在维持国家信用。1696年,国库库券要打四成、五成或六成折扣,银行纸币要打二成折扣。这时,正在大量改铸银币,银行认为宜暂时停止纸币兑现,而这必然会影响银行信用。
按照安妮女王第七年第七号法令,银行以四十万镑贷给国库。加上原来借给政府的一百二十万镑,贷给政府的钱总计达到了一百六十万镑。因此,1708年,政府信用已等于私人,因为政府能以百分之六的利息率借到款项,而这正是当时市场上普通的利息率。按照同一法令,银行又购买了利息六厘的财政部证券一百七十七万五千零二十七镑十七先令十便士半。银行资本准再增加一倍。所以,在1708年,银行资本就等于四百四十万零二千三百四十三镑,贷给政府的总额就等于三百三十七万五千零二十七镑十七先令十便士半。
1709年,英格兰银行按照百分之十五的比例催收股款,收得了六十五万六千二百零四镑一先令九便士。1710年,又按照百分之十的比例催收股款,收得了五十万零一千四百四十八镑十二先令十一便士。两次催收的结果,银行资本达到五百五十五万九千九百九十五镑十四先令八便士。
按乔治一世第三年第八号法合,英格兰银行又吃进财政部证券二百万镑,因此,就这时计算,银行贷给政府的金额,已有五百三十七万五千零二十七镑十七先令十便士。接乔治一世第八年第二十一号法分,银行购买南海公司股票四百万镑。因要购买这项股票,银行不得不再增募资本三百四十万镑。这时总算下来,银行贷给政府的金额为九百三十七万五千零二十七镑十七先令十便士半。但其资本总额却不过八百九十五万九千九百九十五镑十四先令八便士。两方对比,银行贷给政府的有息贷款,已多于其母本,或者说,已多于其要对股东分派红利的资金了。换言之,银行已开始有不分红利的资本,而这种资本已多于分红的资本了。这情况一直继续至现今。1746年,银行陆续贷给政府一千一百六十八万六千八百镑,银行陆续募集的分红利资本亦达一千零七十八万镑。自此到今日,这两数目都没有改变。遵照乔治三世第四年第二十五号法合,为了延续银行营业执照,银行同意缴给政府十一万镑,不取息,亦不要偿还,所以,这不曾增加银行贷出额,亦不曾增加银行资本额。
银行红利,时有高低,视各时期银行对政府贷款的利息的高低以及其他情况为转移。这贷款利息率已由百分之八逐渐减至百分之三。过去几年间,银行红利常为百分之五点五。
英政府稳定,英格兰银行亦随之稳定。贷给政府的金额不损失,银行债权人亦不致有所损失。英格兰不能有第二个银行由国会议决设立,或有六人以上的股东。所以英格兰银行已非普通银行可比,它是一个国家大机关了。每年公债利息的大部分,是由它收付,财政部证券,是由它流通。土地税、麦芽税的征收额,往往是由它垫付。这些税的税款,纳税人往往逾期好几年不到国库缴纳。在这情况下,即使主事者明察,但由于对国家的职责,亦不免发行逾量的纸币。它也贴现商人汇票。有时,不仅英格兰,就连汉堡、荷兰的巨商,亦求它贷借。据说,1763年,有一次,英格兰银行在一星期内贷出了将近一百六十万镑,大部分还是金块。额数是否如此巨大,期间是否如此短促,我不敢妄断。但英格兰银行,却真有时迫不得已,竟以六便士的银币来应付各种支出。
慎重的银行活动,可增进一国产业。但增进产业的方法,不在于增加一国资本,而在于使本无所用的资本大部分有用,本不生利的资本大部分生利。商人不得不储存只应急需的滞财,全然是死的资财,无所利于商人自己,亦无所利于他的国家。慎重的银行活动,可使这种死资财变成活资财,换言之,变成工作所需的材料、工具和食品,既有利于己,又有利于国。在国内流通即国内土地和劳动的生产物所赖以年年流通年年分配给真正沼费者的金银币,象在商人手上的现钱一样,也是死的资财。这种死资财,在一国资本中,虽是极有价值的一部分,但不能为国家生产任何物品。慎重的银行活动,以纸币代替大部分的这项金银,使国家能把大部分这项死资财,变做活动的资财,变做有利于国的资财。流通国内的金币银币,可与通衢大道相比。通衢大道,能使稻麦流转运到国内各市场,但它本身却不产稻麦。慎重的银行活动,以纸币代金银,比喻得过火一点,简直有些象驾空为轨,使昔日的大多数通衢大道,化为良好的牧场和稻田,从而,大大增加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但是,我们又必须承认,有了这种设施,国内工商业,固然略有增进,但用比喻来说,和足踏金银铺成的实地相比,这样由纸币的飞翼飘然吊在半空,是危险得多的。管理纸币,若不甚熟练,不用说了,即使熟练慎重,恐仍会发生无法制止的灾祸。
比方说,战争失败,敌军占领首都,维持纸币信用的库藏,亦陷敌手。在这种情况下,国内流通全靠纸币进行的国家,比起大部分靠金银来流通的国家,当然要困难得多。平常的通商手段既全无价值,除了物物交换,除了赊欠,就不能有所交换。一切赋税,既常以纸币缴纳,君主也就无法支付军饷,充实武库。在这种情况下,全用纸币的国家比之大部分用金银的国家更难恢复原状。因此,一国君主,要把他的领土随时都保持在易于防守的状态,就不仅要防止那种能使发行纸币银行破产的纸币发行过剩现象,还要设法使银行所发纸币不在国内流通界占较大的部分。
国内货物的流通,可分作二途:(一)商人彼此间的流通;(二)商人与消费者间的流通。同一货币,无论其为一张纸币或一枚现金,可能有时用于前一种流通,有时用于后一种流通,但由于这两种流通,是同时不断进行的,所以,各需一定数量的货币来经营。商人彼此间流通的货物的价值,决不能超过商人和消费者间流通的货物的价值。商人所买的一切,终须卖归消费者。商人彼此间的交易,往往是批发,所以每次总须有大量货币。商人和消费者间的交易,往往是零售,所以每次有小量货币(如一先令或甚至半便士)就够了。但小量货币流通得比大量货币快得多。一先令比一几尼流转得快,半便士又比一先令流转得快。因此,以年计算,全部消费者所购买的价值,虽至少应等于全部商人所购买的价值,但消费者每年购买所需的货币量,却比较小得多。由于流通速度较快,同一枚货币,作为消费者购买手段的次数,比作为商人购买手段的次数多得多。
纸币可加统制,或使其单在商人之间流通,或推广其流通范围,使商人与消费者间的交易,亦有大部分使用纸币。如果钞票面额,没有在十镑以下的,象在伦敦情况那样,那末,纸币的流通,势必只限于商人彼此之间。消费者得到一张十镑的钞票,在第一次买东西的时候就须兑换这张钞票,那怕所购仅值五先令。所以在消费者把这张钞票用去四十分之一以前,钞票早已回到商人手上去了。苏格兰各银行所发的钞票,却有小至二十先令的,在这情况下,纸币的流通范围就自然推广,使商人与消费者间的交易,亦有大部分使用纸币。在国会议决禁止通用十先令和五先令的钞票以前,消费者购物,便常使用小额纸币。北美洲那里发出的纸币,竟有小至一先令的,结果,消费者购物,几乎都用钞票。至于约克州,有些纸币,仅值六便士,结果如何,更不用说了。
发行这样的小额纸币,如果得到准许而且普遍实施,即无异奖励许多普通人去开银行,并使他们有力量成为银行家。普通人所发出的五镑甚至一镑的期票,大家会拒绝不用;但他发出的六便士期票,大家却不会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