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林婉幻想了一下那种恐怖场面,惧怕地把身子往后缩了缩,她搞不清楚这是安慰还是恐吓,怯怯地问:“难道你觉得打得还不够重?”
董翼有些尴尬,咳嗽一声,伸手抚一抚修得极短的鬓角,他不是那种柔情似水诗情画意的男人,对劝慰女人没什么天赋,尤其对这种看似怕他的小小女孩更是没经验,好像说什么都是错。
“为什么会这样?他们感情一直很好,每天打很多次电话,很甜蜜。”林婉仰起脸问董翼,她心中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需要一个答案,现在的董翼对她来说像神一样伟大,应该可以解答。
董翼很老实地回答:“不知道。”
不知道……林婉看着他镇定清俊的面孔发了一会呆,突然没来由的觉得委屈无比,继而哇哇大哭。她总是反应慢,刚刚一直处于一种奇异的呆滞麻木中,脑子虽然持续在运作却始终理不清头绪,现在事情结束,有个虽然不够和善但是足够强势的人与她正常聊天,她终于从震惊中醒来,再也忍不住泪水涟涟。
董翼伸手在她头上拍拍,真是个小朋友,像是曾经看过的漫画:4岁的苏西手指被钉子刺破流血,忍着泪水走遍花园、客厅、书房,最后在厨房找到妈妈以后才开始放声大哭。
只是……哭得怪可怜的,他心中有些不忍。
林婉的泪水啪嗒一声掉进热可可里面,溅起一朵小水花:“怎么可以这样?一个女孩为他牺牲这么多,把爸爸妈妈、亲人朋友、生长的地方统统丢下,那样全心全意地信赖他,跟着他去陌生的异乡。她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他,他怎么可以这样对她?这样伤害她?”
她的血泪控诉不止为了珠美,也为自己,当年的她也是这样什么都不要,不管不顾,只为了和爱人浪迹天涯。她天真地以为自己未能完成的梦想可以在珠美身上实现,却不知道原来要延续这个美丽梦想所付出的代价如此巨大。
董翼把心中的话照实说出来:“你怎么知道她这么做就是全部为了他?”
“当然是为了他。”
“穷乡僻壤长大的女孩,碰到端正健康的青年,听他讲述大城市的繁华美好再加上所谓爱情的刺激,于是受不了华丽诱惑,想出来见见世面,也在不同的屋檐下看这世界的星空——这种可能也不是没有。”
林婉怒了,气愤让她甚至忘记前面这个是老板,她把杯子重重往旁边一放,流着泪反驳:“你怎么可以这样说?被你这么说起来珠美好像是为了自己!不是这样的,他们是真的相爱!她什么都不图!真的!我知道,她的心情我懂得!”她几乎要拉着董翼把自己的故事和盘托出,来证实珠美的清白。
那里只是间小医院,急诊室走廊的灯不够明亮,满室昏暗,但是董翼依然可以看到林婉早樱似的唇瓣气急得几乎发白,挂在脸颊上的泪珠像宝石一般闪亮,他说:“好吧,也许我错了,这只是我个人猜测。”
何必说得那么残忍,这孩子只愿意相信她想相信的东西,日后或许会慢慢成长,但他并不想做那个谋杀她天真的刽子手。
林婉断然说:“不是也许,一定是你错了。”
对,一定是错了,这件事件本身并没有错,只是在某个环节上出了误差,以致整个事情荒腔走板,不成形状。如果爱情是错误的,那为什么亘古以来所有的诗人都要歌颂它、赞美它?为什么依然有这么多人前仆后继,舍死忘生?
林婉止不住地失声痛哭,她是很怕,刚刚的怕是生理上的怕,怕流血怕暴力,现在的怕却是心理上的怕,怕苏可的无爱情论是真的。而两相比较,后面这种竟然似乎让人更加不能忍受,简直让她觉得世界沉沦。
返回温泉山庄的路上,董翼斜头看了副驾驶座上的林婉一眼:“你还好么?”
林婉诚实地回答:“不太好。” 因为刚刚那场惊天动地的哭泣,她到现在都抑制不住哽咽和打嗝的余波,说起话来满是颤音。
珠美需要在医院留观一晚,董翼请了特护陪她,把一身狼籍的林婉带了回去。林婉不太愿意走,但是董翼有种独断独行的霸道,不由分说地办妥一切手续,拉着一步三回头的她上了车。她的人生观世界观在今晚受到强烈挑战,身心俱疲,整个人没了生气,像朵蔫了的小花,花苞和叶子都耷拉下来。
董翼劝慰她:“不要因为一点小事就像看透整个人生。”说话的态度像是家长教小朋友。
林婉低迷地回答:“大象和蚂蚁看到同一颗沙砾,大小却不一样,你眼里不足一提的小事在我身上已经是天大事。”
董翼笑一笑:“别想那么多,否则晚上不易入眠,明天你眼睛会肿得像核桃。”
林婉愁眉苦脸:“我也不想想,可是脑子里全是全部是刀光血影以及珠美的呼救挣扎,也不知道会不会因为刺激过度以致精神方面出毛病。”
董翼失笑:“你以为人的神经是丝线,一拉就断?以后有机会受多几次挫折就知道,它其实比你想象中要强韧许多。”
林婉连忙客气地推辞:“那还是不必了。”
她心情糟糕,不知怎的想起古人常说何以解忧,唯有杜康,忍不住长叹道:“天寒地冻,心情又差,这时候有酒就好了,喝上几杯,倒头大睡,一觉睡到大天光,什么都可以不再想。”
董翼诧异地打量她:“你应该很少喝酒吧?”
“也会和好朋友一起去酒吧。”酒吧是苏可至爱的游乐场,林婉有时也会跟去。
“酒量如何?”
她思考一下:“还不错。”
董翼迟疑着说:“那我倒还真是没看出来……我后车箱里有一瓶,你要么?”他当时如果知道他们两个对“还不错”的定义如此不一致,一定不会有这种疯狂的建议。
抵达车场,林婉看他下车到车尾箱拿了瓶酒和纸杯回到车内,觉得大千世界真是无奇不有:“这真是种神奇的液体,喝了之后有人会狂揍自己的女朋友,而有些人还可以继续做君子。”
董翼轻轻一笑,露出雪白牙齿及颊边酒窝,他从心底里真笑时有个习惯,头会微微倾低一点,倒像是有几分不好意思的模样。林婉看得又呆住了,难道真是他?几个小时前救人于危难的男人竟然是他?怎么可以如此判若两人?
她听得他说:“其实不是个坏东西,用途也很多,除开狂欢、壮胆以及伤口消毒,还可以用来遗忘——你不要学那人的坏样子,今晚选择最后一项就好。”
董翼斟了三分之一杯递给林婉。
林婉觉得他的话有些道理,仰头一饮而尽,酒味很浓,让她不适地眯了眯眼睛。
“这是什么酒?”
“朗姆酒,海盗最喜欢的饮料,酒精纯度并不高。你呢,平常一般喝什么?”董翼一边回答一边给自己点了根烟,他抽万宝路,红白相间的烟盒,抽出一支先叼到嘴边再点燃,那烟味道重,车厢里顿时弥漫出浓浓的烟草味。
“不太清楚,都是朋友替我调好的,好像没这么浓。”林婉对自己的酒量颇为自信,平常与苏可喝酒都是整杯整杯咽下去(不过她不知道的是苏可为她调制的整杯酒里,只有一滴酒其余全部苏打水)酒吧的少爷都会齐声拍手叫好,夸她好酒量当得上女中豪杰,这让她很是骄傲,所以每次醉也醉得豪迈。
可是董翼竟然递给她这么一小杯,让她颇有点被小看的感觉,有些不服气,她把杯子伸出去,表示还要。
董翼给她和自己各斟一杯:“你再喝一点,到脸颊微热,脑子有一点点眩晕的时候停下来,然后回房间好好休息,喝到五六分的状态是最好的。”
林婉点点头,把杯子里的酒吞下去:“你对酒好像很有研究的样子。”
“曾经有段时间它是我的好朋友。”
林婉好奇:“因为狂欢?壮胆?或者是遗忘?”
董翼看着她那张芙蓉面,眼神变得有点深,把烟深深吸一口:“被你突然一问,发现竟然不太记得了……没办法,或许是老了的缘故吧,跟你们这些小孩子没法比。”
林婉一眨不眨地望着他,非常严肃地说:“不老!全公司最帅的男人就是你,尤其是今晚!那个……我还要……”她手执纸杯,指指董翼手边的酒瓶。
车内空间大气宽敞,气氛却流动着诡异,董翼被她赞美得背脊发麻,这种话左想右想都不是林婉平日的风格,他不动声色地熄灭烟头:“林婉,不要喝了,不早了,我送你进去。”
林婉眼巴巴地望着他:“这样啊……那好吧。”
他们分别下了车,董翼锁好车门绕过来,发觉不见林婉踪影,他吓了一跳,轻轻叫:“林婉?”
灌木丛下忽然微有响动,董翼连忙走过去,林婉蹲在地上,身上的白羽绒服像条长尾巴似的拖在后面,董翼想:“难道吐了?”
走近一点才发现不是。
林婉蹲在那里正在逗弄一只不知从哪里钻出来的黄白相间的小猫咪,或许是白天哪个同事给了她一颗糖果塞在口袋里,她竟然变戏法似的找了出来,喂给小猫吃。小猫舔着糖果,她在它头顶上摸了摸,嘴里说:“喵喵,好乖哦。”
小猫咪呜一声,把身子弓起来,亲昵地往她手上蹭,林婉咯咯娇笑,双目灿若晨星,面颊一片绯红如同三月桃花:“好可爱,你喜欢我对不对?”
小猫又喵地叫了一声。
“我知道!我知道你喜欢我。”林婉用手指在它头上点了点,神态严肃:“但是我是人,你是猫,我们是不可能的,所以——你不能喜欢我。”
董翼伫立在她身后沉默着,他脸色有点发黑,但还是努力让自己像往常一样平静:看来这个口口声声说自己酒量不错的女孩在喝了两杯朗姆酒以后已经彻底醉了。
猫咪听到董翼发出的声响受了惊,嗖一声像火箭似的窜到灌木从里不见了,林婉很遗憾地抬头看着董翼:“跑得比兔子还快。”
董翼把她从地上拉起来,拍拍她大衣下摆的雪渍:“虽然都是四条腿,但那是猫。”
原来是猫……林婉嘿嘿笑个不停:“你看,现在的猫跟人一样,听到不可能或者要负责任之类的话拔腿就跑,真是的,一点争取意识都没有。”
董翼觉得自己被彻底打败了,他深深呼吸一口,在她面颊上拍拍:“清醒?还能走?”
“嗯。”林婉乖乖地点头。
她是能走,不过脚步发软,左脚往右脚上绊,旁边的人一松手她就能摔跟斗。董翼懊恼得很,他是老江湖,怎么会被个小女孩骗到?她说能喝,他就相信她?心中虽有几分恼火,但是看到林婉乌黑长发纷纷扬扬地垂着,有几缕发丝拂到雪白面孔上,又记起她头发似乎还没干透,这天寒地冻的天气,回头要感冒了。
想一想,他认命地蹲下:“我背你,上来。”
林婉还是乖乖地笑着回答:“哦,好啊。”
她秀秀气气地伏到他背上,董翼慢慢站起来,呵,这女孩像羽毛一样轻。他忍不住想,别人喝醉了都会哭闹,为什么就她笑个不停?她的生命为什么总是这么欢乐?
停车场到别墅的路上要经过花园,落了一日的小雪终于停下来,小径上的积雪有好几厘米厚,一脚踩上去便咯吱作响,南方的城市难得有白雪皑皑的景象,今夜这座人烟稀少的山庄却让人有置身于北国的感觉。董翼背着她一步一步往前走,踩到雪下埋着的松枝,在寂静的夜里发出清脆响声,不知怎的让人联想到林婉的笑。
他想起第一次见她时的情景,在公司前台,他当时吓了一跳。小时候去读书,要经过市里最大的一家儿童商店,那商店的橱窗里摆着一只足有半米高的洋娃娃,长发大眼,睫毛浓密,雪白皮肤上的嘴唇是一抹微红。男孩儿自然对洋娃娃不感兴趣,但是吸引他注意力的飞机模型就摆在娃娃后面,所以被迫每天都要望过去好几次。第一次见她那瞬间,他恍然一惊,莫非小时候见的那只娃娃竟然成了精,托生到人身上?
过几日,他又有些失望,女孩儿漂亮是漂亮,但有时候显得笨笨的,真是可惜了张好面孔;可是再接触,似乎又不是这样,她学东西极快,业务上手速度是同期员工中最快的,甚至偶尔能讲出一番让他这种人都无法辩驳的道理,他心中疑惑,简直分不清楚这女孩儿是真笨还是假笨,因此对她额外留意起来。只是他没料想,对一个人也好一件事也好,花得心力多了便会入了戏,也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这个女孩的一颦一笑都能让他驻足观望。
初时察觉到自个儿的心思,他也不以为忤,是人都喜欢美丽可爱的东西,多关注几眼也很正常,围在身边的女人这么多,难道自己还会对个小孩子有什么兴趣,跟乱伦似的。可是经过今晚似乎又有些不同,他经历的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