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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与伦理原则分析-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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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啊!他讲的这个话,也的确不是没有根据的。比如他说,你宠爱某个妃子,你就以为这个妃子会好心对你吗?不会的,你宠爱的这个妃子肯定希望你死的越早越好。

  因为道理很简单。她正在受宠,她的孩子就有可能争位。可是,你将来一旦移情别恋,看上别的妃子了怎么办?因此,趁你现在还宠我,最好你赶快死掉。然后,我的儿子就可以即位了。韩非说,儿子也是一样,你对某个儿子特别好,立他为太子,你以为他就会对你好么?恰恰相反,你一立他为太子,他就巴不得你早死。因为,假如你不死,谁知道你将来会不会改变主意呢?

  韩非子说,所以,你不要相信任何人,连老婆孩子都不能相信,你还能相信谁呢?他说,你只能相信三个东西:法、术、势。讲的简单一点,就是那套厚黑学的东西。所谓法,就是你对所有的人要明赏罚。他为你卖命,就赏他;他不听你的话,就罚他。所谓术,就是权术。你要善于利用人性的阴暗面,让那些被你统治的人都互相猜忌,用甲来打乙,用乙来打丙,用丙来打丁,又用丁来打甲,然后你在上面操控一切,这叫做术。什么叫做势呢?就是严刑峻法造成的一种威慑,一种恐怖气氛。

  除了这三个东西,别的任何东西都是不可靠的。你不要相信谁会忠于你,谁会大公无私的为你献身等等。老实说,把性恶论作为一种事实判断,推到至亲骨肉之间,就我有限的阅读而言,还没有看到过第二个人。在西方,我没有看到这样的理论。霍布斯也不是这样的。

  那么,如果就价值判断而言,所谓经济人预设的意思会被理解为,西方人崇拜自私自利的人,看不起或者蔑视那些大公无私的人。能这样说吗?我觉得这简直是荒唐透顶。

  西方的价值观念 崇拜基督还是崇拜犹大?

  大家知道,所谓西方文明还有另外一个称呼就是基督教文明,而基督教崇拜的是什么呢,是耶稣基督。

  当然,对于耶稣基督这个人,你如果不信基督教,你可以说,有没有这个人都不确定。但是,如果你是基督徒,你肯定会相信有基督这么个人。那么,这个人做了什么事呢?大家即使不是基督徒,大概也听说过。基督的基本事迹就是,他为了拯救人类,做了很多很多的好事,最后,为了拯救人类,被钉死在十字架上。

  假如说,西方文明就是认为人应该是自私自利的,人不为己就天诛地灭,那么,耶稣不是活该天诛地灭的吗?耶稣不是个大傻冒吗?你还去崇拜他干什么呢?如果按照这种说法,真正值得崇拜的难道是耶稣吗?是谁呢?那大概就是《福音书》里面讲的那个为了三十块银币而出卖耶稣的犹大。这个人是自私自利的,这个人才值得崇拜啊。是不是这样呢?当然不是。

  所谓基督教,是崇拜那位为了拯救人类而不惜自己被钉死的那样一个高尚者。也不是只有基督教才这样的,早在基督教传入西方之前,西方的宗教也是这样的。大家都知道,基督教是亚洲的宗教,是在巴勒斯坦产生的。在古希腊那个时候还没有基督教。古希腊也有像普罗米修斯那样的神,为了人类去盗火,结果被钉在奥林匹斯山上。这样高尚的人是受到大家崇敬的。

  最搞笑的一件事,就是前些年,我们的报纸报道了一条新闻,说美国的西点军校立了一尊雷锋的像。报纸说,可见雷锋的助人为乐、大公无私的精神感动了美国人。西点军校是不是有雷锋像我不知道,我是去过西点的,那个地方非常大,而且,虽然是个军校,它是没有围墙的。周围有森林、河流,很大的一片地方。里面的画像和雕像不计其数,从汉尼拔一直到巴顿,历史上很多很多的人,大概上千个都有,是不是里头有个雷锋?我没见过。

  但是,我觉得,其实就算有个雷锋,这件事有什么意义呢?美国人是知道有雷锋了之后才有无私奉献的吗?雷锋是不是感动了美国人我不知道,但是,耶稣感动西方人已经近两千年了,这是确凿无疑的。所以,我觉得,说西方人信奉“人不为已天诛地灭”这种说法是非常之可笑的。

  也许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信奉“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民族,如果你为大家做了事,大家都嘲笑你,而不是钦佩你。但是,这样的民族,它肯定缺少凝聚力,由于缺少凝聚力,在几千年的民族之间的竞争中,它可能早就灭亡了。

  在几千年的人类竞争中能够延续下来的民族,它肯定是要有凝聚力。要有凝聚力,肯定是要尊敬这些奉献者的。当然,尊敬是一回事,能不能强迫你奉献又是一回事。

  “拔一毛”的权利属于谁:为什么孟子要“辟杨墨”

  我们先秦的时候就曾经有过一场争论。当时有一个影响很大的人叫做杨朱。据说他是个个人主义者。他的著作现在都已经失传了,留下来的都是别人骂他的话。其中有一句就是说他主张“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当时还有另外一个极端就是墨子,墨子据说是“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出自《孟子?尽心上》)就是为了天下,我可以抛头颅洒热血。

  孟子把这两个人都骂了一通。他说,这两个人都不行。而且他还说“逃墨则归杨,逃杨则归儒”,似乎墨子比杨朱更糟,离儒家真理更远。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如果你说,儒家主张理想主义,但反对极端,墨子是太极端了。好像也不是啊。因为儒家也讲过很多杀身成仁、舍生取义之类的话。

  那么,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汉代一个给《孟子》作注的学者叫赵岐,他就解释了这一点。从他的解释看,其实关键不在于“拔一毛以利天下”该不该为。我们看拔一毛利天下是好事还是坏事呢,当然是好事,当然应该做。但是,真正的问题不在这,其实杨朱这句话并不是他的原话,我相信,他也不会说拔一毛以利天下是不应该的。他的意思其实是你不能以利天下为理由来侵犯我的权利,即便小到“一毛”。可见问题的关键在于,拔一毛的权利应该归谁呢?谁有权利拔这一毛呢?

  杨朱认为,我这一毛由我做主,拔不拔是我的事,要我愿意。老实说,不要说拔一毛,为天下抛头颅洒热血都可以。但是,这得我愿意,你不能以利天下为理由拔我这一毛。赵岐说,孟子之所以不同意,是因为在他看来,“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你的一毛不是属于你的,而是属于父母的,或者说是属于你的家庭、家族这个小共同体的,因此你没有权利。

  但是,皇上就有这个权利吗?声称代表“天下”的朝廷就有这个权利吗?也没有。所以,孟子也反对墨子的说法,甚至反得更厉害。形成所谓的“杨近墨远”之说。为什么?古书没有直接说。但这当然不是因为墨子“理想主义过分”。我认为,这是因为当时对儒家理想中的家族本位伦理社会(“周制”)最严重的威胁并不是来自杨朱的“个人主义”,而是来自当时越来越厉害的、以统一“天下”为理由鼓吹爹亲娘亲不如皇上亲的国家暴力,即所谓的“秦制”。讲的简单一点,孟子和孔孟古儒是抵制“周秦之变”的。他们基于儒家那种家庭本位的观念,认为,你的一毛,既不是属于你自己,也不属于“天下”。按赵岐的说法就是,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所谓不敢毁伤,不是说你就不应该毁伤,更不是说,你怕疼,是什么意思呢,是他说你没有这个权利。

  讲的简单一点,就是这个权利不该归你,但是,也不该归国家,应该归谁呢?应该归父母,归家庭,归小共同体。这就是所谓“人各亲其亲,长其长,则天下平”。对孟子这个说法我们接受不接受,暂且不论,至少有一点我们应该清楚,真正的问题并不是“拔一毛以利天下”该不该为,而是谁有权利拔这一毛。

  耶稣非常伟大,他为了拯救人类,宁愿自己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但是,这里伟大的是耶稣,而不是下令把耶稣钉死在十字架的希律王,乃至允许希律王这么做的罗马总督彼拉多。基督教徒是非常崇拜耶稣的,但是,他们绝不会崇拜、而且很鄙视希律王和彼拉多这类人。任何人都不能把别人用作“崇高目的”的牺牲,为了人类的利益,把你钉死在十字架上,如果我这样讲,我就是耶稣吗?不是,这样的人可能是希律王,甚至可能就是犹大,是不是这样?

  因此,一个人如果为大家做了奉献,大家都钦佩他,在这一点上,我觉得西方人一点都不比东方人差。但前提是,你是自愿的,不是别人逼你的。老实说,我觉得这里没有东方、西方的区别。我逼你奉献,这是一种善吗?

  如果把这理解为善的话,那奥斯维辛集中营大概就是个大善之地。因为犹太人在里头把什么都奉献了,包括他们的头发、他们的牙齿。你说奥斯维辛是一个大善之地?还是个大恶之地呢?当然是一个大恶之地。也就是说,这个“经济人理性”绝不是说人不应该奉献,而是说我们不能搞一种制度来逼人“奉献”,不是要否定耶稣,而是要否定希律王!

  价值判断上的性恶论:再谈韩非

  那么,在价值判断上,认为人就应该是自私的。如果不自私,反而不好。如果你大公无私,我反而要把你灭掉,这样的理论有没有呢?在价值判断上,鼓吹性恶论,也就是说,不光是说“人对于人是狼”,连夫妻父子都如此,而且说,人对于人应该是狼,不是狼也要把它变成狼。这样的主张有没有人说呢?也有的,但也不是霍布斯。

  霍布斯说,“人对于人是狼”。第一,作为事实判断,他讲的是陌生人;第二,他也没有说,这是一个价值判断,“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这句话霍布斯也没有讲过。但是,韩非就表达过这种主张。人不为己,你还要把他天诛地灭,这就不是一个事实的问题,而是你在提倡了。

  我们知道,儒家是主张性善论的。因此,儒家主张,要找那些有道德的人当官,什么叫做有道德呢?明代的于谦曾经讲过一句话,这个国家要治理好,其实说来也简单,只要“文官不爱钱,武官不怕死”,这个国家就可以治理好。这其实是儒家自古就有的观点。既不爱钱又不怕死,这就是清官了。

  可是,韩非就说的很清楚。作为皇上,你不应该喜欢清官,而且清官对你有危险。为什么呢?因为,你之所以能够维持统治,最主要的就是你有赏罚这两个工具,人们为你办事,你赏他;违背你,你可以罚他。

  韩非是从来不相信有什么“忠”这种东西的。这个韩非曾经讲过很多故事,我觉得,我们先秦时代的那些学者,你看他们写的书就会觉得,那个时代的人很有意思,他们讲的所有的道理都是通过一个一个的故事来表达的,不像我们现在的一些理论著作那么枯燥。

  韩非说,比如一个长工,他非常卖命的替主人干活,你以为是他爱主人吗?其实不是的。那是因为,他这么拼命干活,可以挣到更多的钱。我们国家就有一个经济学家写了一篇文章,其中说,可见我国先秦时代已经懂得计件工资制度,因为,只有在计件工资条件下才会有那种干得多你挣得也多的那种现象,如果是计时工资,混够了时间就拿钱,就不会这样了。

  但我这里关心的是另外的事。那就是,韩非讲得很清楚,他对皇上说,你的丞相啊、大臣啊就像这长工,这些人能够为你效劳,不是他多么爱你,而是他图你的赏。那么,为什么这些大臣不造反呢?也不是因为他爱你,而是因为怕你杀他。因此,最可怕的大臣是什么大臣呢?就是既不图你赏也不怕你罚的人。讲的简单一点,就是那些既不爱钱也不怕死的人。“若此臣者,不畏重诛,不利重赏;不可以罚禁也,不可以赏使也。此谓之无益之臣,吾所少而去之者也”。

  其实说透了,就是海瑞这样的人。韩非就明确的讲,这样的人怎么要得呢?你赏他也不稀罕,你罚他也不害怕,这样的人不得造反吗?其实,大家不要以为这是讲笑话,在中国的历史上,人们都说儒家虚伪,说儒家伪善,可是大家不要忘了中国历史上有一种更可怕的现象,那就不是伪善了,而是伪恶。

  所谓伪恶,就是说,你其实本来不想作恶,但是你也不得不表现的很恶,否则你就立不住脚。

  大家可能都知道这个故事:楚汉相争时,刘邦在外带兵打仗,丞相萧何在那里治理后方。这个萧何据说是一个很廉洁奉公的人,就有些话传到了刘邦的耳朵里。他们说,哎呀,这个萧丞相真是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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