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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很想这么说,但是,按说,应该我滚吧!我脑子乱乱的,开始准备收拾东西,说实话,我自己的东西不多,衣服基本上都是夜风歌送的,连牙膏牙刷都是夜风歌买的,所以貌似我应该没资格拿走吧,再说了,拿着这些东西,提醒自己,那么帅的一个人飞了,我岂不是会天天难过死,于是,我没拿。
准备从柜子里,摸出我的私房钱和卡,可是摸了半天都没找到,我又哭了,不过这次是急的,真的。
我像个白痴一样在柜子底下翻腾,我的钱呢,我的卡呢?我不要这个时候被偷啊,我慌乱的不能自已,然后,听到身后夜风歌平静到没有任何表情的声音“你是在找这个么?”
我回头,就看到夜风歌手中,我用手绢包着的1000块钱跟我的银行卡。
第二百一十章 景炎说,我喜欢你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直接什么都没拿就穿着拖鞋跑出门了。
我不想看到夜风歌的脸,我害怕上面充满了我所不愿见的东西。
恩,不能说是跑出门,应该是逃才对,所以我不敢抬头,私房钱,手机,门钥匙等等,什么都没拿,就这样冲出门了。
冲出门的时候,我其实停顿了一会儿,因为小说偶像剧当中,这个时候,男主角都会做一些男主角应该做的事,可是,我还是失望了,夜风歌动也没动,甚至,连话都没说一句,作为一个合格的弃妇,我跑了。
关上大门之后,其实我自己反思了半天,我一点都不怪夜风歌,因为这全部都是我的问题。
记得爸妈死后,我一个人流浪街头,在过了一段露宿街头要饭睡桥洞的日子之后,有家饭店看我可怜,就收留我去洗盘子了,那个时候的我太单纯了,每天按照自己的个性,一声不响的刷盘子,刷到手都冻僵,又红又肿,还有裂伤,可是,小吃点的生意不算太好,所以,老板也舍不得烧热水,记得当时还有另外一个小孩子,是老板家的亲戚,就算以我现在伪善的眼光看,他仍然是我讨我厌的小孩子,比我大一岁,一到老板在的时候,就使唤我去干别的,所以,老板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勤快而认真的洗盘子的他跟不知道在做什么的空闲着的我,老板总是责骂我,责骂之后,老板一走,他又跑过去烤火,让我自己继续刷。对着店老板的时候,他乖巧最甜能说,可是,老板不在的时候,又懒又馋,每次自己到厨房偷东西都说是我偷的,当时的我太实诚了,又沉浸在没爹没妈的悲催中,几次三番的陷害之后,我就被店老板给赶走了。
当时,我还觉得特别不公平,明明盘子是我洗的,碗是我刷的,地是我扫的,就因为我不喜欢说话,不会讨好就换得这样的下场吗?
再后来,我被送到孤儿院,可能很多人认为孤儿院是个慈善机构,里面有慈祥的老院长,耐心和蔼的阿姨,有整洁舒适的床睡还有营养健康的饭菜,我在这里很负责人的告诉大家,事实根本不是这样的,院长是一个奸诈自私的中年男人,我现在已经忘记了他的样子,但是他很不帅这一点我还是很清楚的,这里的护工阿姨一个个刻薄而脾气差,甚至有的人会偷孤儿院的食物带回家,至于住的地方,又阴暗又潮湿,冬天冷,夏天热,但是,始终有一个人过着比别人好得多的日子,他可以每天吃的饱饱的,睡在相对干燥的地方,得到所有孤儿院阿姨的喜欢和所有孩子的嫉妒,这个人就是我。
因为,在这里,我学会了伪装,学会了演戏,每天装可爱,装天真,装善良,装无辜,嘴甜眼勤,没有大人不喜欢我,自从得到好处之后,我就更卖力了,因为,我发现,所有的人都喜欢我装出来的样子,没有人不喜欢简单而天真的人,于是,我要清楚的明白,表演到几分是人人都喜欢的可爱,而几分是人人都厌恶的任性,装傻到几分是天真,而几分又是愚蠢。
我已经习惯这种生活了,虚伪狡诈,步步算计,很久以来,我一直都过着装傻装善良的日子,整日带着这样的面具,甚至很多时候我都觉得我自己的个性是这个样子的,可是,每一次,遇到我在意的事情的时候,我一样的自私和算计,算计怎样是对方认为我好,怎样让别人觉得我无害等等,虽然,我没有运用我伪善的脸去陷害别人,可是,内心深处,我仍然厌恶这样的自己,我一直都不想被人看穿我阴暗的一面,所以最初我不敢接受一切,到了现在,我终于被打动的时候,得意忘形,让夜风歌发现了我的面具,除了难过之外,更多的是释然和解脱,我或许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我应该一早就知道我真实的面孔没有人会喜欢的,可是,这一次,我放任自己露出破绽,所以,活该这个结果了。
就算经历过这么多事,夜风歌对我感情很深,但是,他发现自己最相信的人最爱的人骗了自己的时候,肯定很愤怒,气愤,所以,我完全可以理解,如果夜风歌真留下了我,我还真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他,或者说,因为无地自容和被拆穿的暴露让我无法留在那儿吧。
说实话,现在我挺想哭的,倒不是被甩了之类的,而是我没吃饭,身上没钱,没拿手机,这个地方离颜晓的住处也不是一般的远,我倒是很想打个车过去,让颜晓给钱,但问题是,大白天的,还不知道颜晓在不在家,所以,我悲催的在街上转来转去。
话说,一妙龄女子,衣装整洁高雅,但是头发凌乱,还穿着拖鞋,这不是典型的神经病么?
夜风歌住的地方是个高级小区,我特别郁闷的顶着11月的小雨,穿着棉布拖鞋在雨当中走着,总觉得特别悲凉,说实话,还有点冷。
昨天这个时候,我还在跟夜风歌男盗女娼,干柴烈火,窝在一块看狗血偶像剧,但是现在,我一个人孤孤单单的流落街头,话说,我还真不太相信夜风歌这个王八蛋会绝情到再也不理我,可是,他应该会气两天吧,哎!早知道我跟大狐狸在一块多好,大狐狸这家伙一直都见识到我的自私,虚伪,懒惰等等等等,所以,他若是喜欢我,应该不会这么轻易的抛弃我吧。
我深刻的想到了一句特别符合我现在心情的歌曲“小白菜啊,地里黄啊~~~”
刚刚唱到“弟弟吃面我喝汤”的时候,一辆车突然停在我身边。
“小姐,你需要帮助么?”
这句话怎么这么熟啊?我脑子中被恶了一下,该不会是宛流吧?
我回过头,看到打开的车窗中的那个帅哥,我木了,对方愣了。
是火莲她情哥哥,汗死我,他怎么在这儿啊?
倒是景炎一看到我,自己顿时没出息的喜沉于色,慌忙解开安全带,走了出来,“是你?”
我“嘿嘿”的干笑了笑,几个月前见我的时候,我很狼狈,现在这一次见我,我依然很狼狈,哎!
“对啊,你怎么这儿啊?”我得先发制人,千万不能让他先来问我,他一见我问他,很开心的摸摸脑袋“今天刚好有点事的,所以过来找一个朋友,没想到遇见你了。”
“是么?”我傻笑着敷衍。
他看了看有些阴沉的天空和我的拖鞋装扮,没露出嫌弃的表情,而是贴心的拉开车门,“先进来吧,雨下大了!”
感觉到脑袋上的大雨点之后,我很实诚的钻了进去。
“你要去哪儿?我送你”我有些明白为什么火莲为什么非他哥哥不可了,怎么说呢,这个人长的好看不说,还善解人意,善解人意不说,还绅士,绅士不说还大方。
在得知我还没吃饭的窘境之后,某人直接说请我吃饭。我也没拒绝,自尊和肚皮相比,肚皮比较重要,无论如何,吃饱了再说。而且,火莲是我姐妹,她老公就相当于我老。。。。。。妹夫,所以请姐姐吃顿饭是应该的。
当然,在这件事发生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深刻的鄙弃了自己,特别后悔,因为,我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火莲的梦中情人会。。。。。。
好吧,事情是这样的,那天,景炎殷勤和风度翩翩的把我引到了一个西餐厅,我也不太好意思说我没吃过西餐,于是,我就跟他进去了,可能是打狗还得看主人,所以,西餐厅的服务生看我衣衫不整的样子,倒也没有为难我,那些长长的英文法文,我根本看不懂,所以,我决定藏拙了。
“你帮我选吧!”我优雅的微笑着把菜单递给景炎,景炎了然的笑笑,点了一大堆乱七八糟的东西,我也懒得运用西餐礼仪,直接自己吃的畅快,而景炎一直用一种我很熟悉但是用在他身上很诡异的目光看着我,那种目光叫做宠溺,这种眼光,在夜风歌,何云笙,大狐狸目光中都出现过,但是,出现在景炎的身上,我觉得很石破天惊。
不行,虽然景炎是我喜欢的那种“顾小北”类的帅哥,但是,这个家伙是火莲的,我怎么能挖墙角捏,于是,我决定赶紧找个话题。
“你是不是有个妹妹啊?听说你们要结婚呢?”
算算时间,这个时候,火莲那家伙应该还没毕业,这个时候,两人应该还甜蜜着吧~~
景炎含笑的目光一顿,表情严肃了起来“我只是把她当妹妹,我们不会结婚的。”他的目光突然变得热烈起来“我喜欢你!”
什么?!
让我去死!
景炎见我目瞪口呆的样子急了“或许你不相信,我真的觉得我以前梦到过你,所以,觉得你很熟悉!”
我咽了咽口水“梦都是假的,梦中的都是幻觉,你别当真!”
“那么,我对你一见钟情!”
轰隆,我脑海中似乎看到火莲拿着把刺刀对着我胸口刺过来的情景,我打了个冷战。
景炎见我没说话,温柔优雅的目光对上我的眼睛,认真而又温情“我查过你的资料,我们都是孤儿,所以,我相信我们会相处的很好,你能给我个机会么?”
我还没来得及拒绝,就听到一个冷漠而坚决的声音“不能!”
第二百一十一章 大狐狸说,我送你回家
好吧,很抱歉,出现的这个冷漠表情不满的帅哥不是各位想象中的那个带我回家的夜色狼,而是大狐狸。
看到大狐狸出现,我很尴尬,不过,刹那间又有了种看到救星的感觉。
“大狐狸,嘿嘿,嘿嘿”我站起来,哎!一段时间不见,大狐狸变得更加帅了,哦呵呵,你看看,他往这儿一站,我立刻觉得这个被屏风隔着的小隔间明亮了不少,好吧,他往这儿一站,这里立刻成为众人目光的中心,连带捎上了我。
我好想逃,真的,景炎是景阳国际的少主子,大狐狸是近来最红的大明星,我这么一个普通人,站在两大闪光灯旁边,我突然觉得自己很渺小~~~~
景炎见大狐狸听到这话了,没有一点不好意思,反而还盯着俊美绝伦的大狐狸,面容郑重“为什么不能?你是她的什么人,你能这么替她决定!”
大狐狸魅惑的一笑,我突然觉得乌云盖顶,这个家伙把我的腰往自己身边一搂,大言不惭的说“我是她男朋友!”
什么?我眯了眯眼睛,这个家伙趁机在我额头上轻轻的一吻,我立刻死机了,也没办法解释了。
好吧,这样做最起码不会让火莲她情哥哥对我抱有希望,也不会让火莲把我给弄死,于是,我没反驳。
景炎的脸立刻变得苍白而忧郁,他额头前碎发悄然的盖住了眼睛,然后,这个人没说一句话,又走了~~~~
幸好,这个西餐厅貌似很高级,而且,每个座位之间都被屏风挡着,所以比较幽静,正值下午,所以人也不多,幸好幸好,我警惕的往四周看了看,希望不要看见闪光灯,我可不想明天陪着大狐狸上头条~~~~~
“勿离,你,你怎么这么说?!”我还没来得及跟大狐狸寒暄一番,就见屏风后面我的隔壁座位上走出来一个女人,错了,是个大美人,反正,看到她,我下意识的从大狐狸怀里爬了出来,站到离他远的地方~~~~
大狐狸见我逃开了,不悦的瞪了我一眼,把我又重新薅过来,窝自己怀里,哎!这家伙到现在都还是小孩子个性。
“你!”大美人看到狐狸和傲然淡漠的样子,估计有点怒了,看她那一脸被人辜负的表情,我觉得特别有罪恶感。
我用胳膊肘撞了撞大狐狸的胸膛,回头悄声说:“哎,你女朋友么?她怒了!”
大狐狸一听我嘴里说出来的“女朋友”三个字,立刻红了眼,看着他生气的样子,我咽了下口水,不是因为害怕,而是因为美人连皱眉都漂亮,哎!
看到我吊儿郎当的样子,大狐狸眼珠一转,用手在我脸上一捏,然后跟玩小孩子脸一样扭了九十度,疼死我了,我眼泪汪汪的望着大狐狸,这个混蛋。
“我已经说过了我不喜欢你,你不是不相信么?”大狐狸这个混蛋轻挑而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