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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继承-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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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手杖的传递:中国式继承  作者:刘建强 边杰                       
   全景式扫描和记录了中国富豪们财产继承的智慧、操作安排,并提供了一些生动的案例。 
  分析了中国继承的特点,并对中国式继承做出了分类:灾难继承、子承父业式的自然继承、散财式继承,退向二线的老板和继承发生后财富创始人的生活状态。每个类别都提供了大量翔实而有典型意义的案例,这种近距离的观察是不可多见的。   
中信出版社 出版                 
  第一章 中国式继承   
  关注中国民间财富第一次大规模的转移   
  2003、2004两年,中国民营企业界发生了两起最悲情也是最轰动的财富继承事件。 
  2003年1月22日上午11时40分许,中华全国工商联合会第九届执委会副主席、时任山西海鑫钢铁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的李海仓,在山西省运城市闻喜县东镇遭枪杀,经抢救无效死亡,时年47岁。一年多之后,均瑶集团创始人、董事长王均瑶因癌症医治无效,于2004年11月7日在上海病逝,年仅38岁。 
  这两个优秀的创业者在壮年时突然之间撒手人寰,各自在身后留下了多达40多个亿的资产。笔者分别见证了这两次著名的财产继承的全过程,并先后采访了财富的继承者—李兆会(李海仓之子)和王均金、王均豪兄弟(两者均为王均瑶的弟弟)。 
  在这两起个案之外,我们也通过更广泛的案例来观察了正在进行的家族企业财富的转移。我们看到万向集团、横店集团、格兰仕集团、江苏永鼎集团、红豆实业、宁波方太等知名的家族企业都已经顺利完成了财富继承的第一步—管理权的转移,而所有权的转移则情况各异,有的可能已经完成,有的正在进行。 
  财富(包括管理权和所有权)转移的过程中,也是这些企业最敏感、脆弱和不稳定的时期。选择合适的人选继承财富的衣钵是头等大事,但也是最令人头疼的事情。李海仓、王均瑶、牛根生(蒙牛集团创始人)、吴良定(中宝企业集团创始人)等创业家在中国市场经济刚刚萌动的初期,凭借自己的胆量和勇气,选择了合适的产业和产品,再加上自己优秀的企业家素质,造就了数亿元的身家。他们各自企业如今依然活跃并在健康发展,有一个关键的因素,是他们个人的宏观驾驭能力以及他们整合利用各种资源的能力。 
  但问题是,如今的市场环境和企业的内部环境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尤其是象突遭变故的李海仓、王均瑶们,他们本身有极高的权威,家族企业里的员工和他们之间也有很深厚的感情,管理起来得心应手,而他们不在了,企业内部的管理包括人心的向心力都发生了巨大的改变,所以对财富的继承者来说,要顺利实现接替并完成新的创业,压力和挑战更加突出。 
  继承者们面临的挑战有如下诸方面:一是家族权威的重新树立。父辈带领创业者们一起打下了江山,员工的信任和理解是很自然的,而新的继承者,他们或是父辈钦定的或者是子承父业的继承者,他们的领袖品质、能力还没得到集体的认同,员工的不充分信任是很正常的现象。树立自己的威信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第二个压力来自企业商业模式的再造,以保证企业业绩和生命周期的延续。跟第一代创业者比起来,财富继承者所处的时代环境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竞争更加剧烈,市场空白点越来越狭窄,大多数企业很难再保持过去的那种高速增长模式,新的商业模式的再造是摆在每个财富继承者面前的难题,除非他只是想坐吃山空。 
  第三是企业管理文化的重新塑造。财富的创造者们通过自己的言传身教已经形成了一整套完整的企业文化模型,而财富继承者们的思维方式、个性、行为方式、视野能否适应企业的发展?这需要他们的重新整合,在保证企业文化延续性的基础上能适应新的形势发展。 
  第四个挑战是人才和管理队伍的培养。财富的更替也意味着以往的管理团队要面临新的主人,新主人和老管理团队之间的矛盾怎样处理,也考验着每个继承者,他们需要再造新的团队,使自己真正能够驾驭团队,并成为团队里的领袖和灵魂。 
  作为20年来中国民间财富增长和转移的旁观者,本书全景式扫描和记录了中国富豪们财产继承的智慧、操作安排,并提供了一些生动的案例,分析了中国式继承的特点,展现了中国家族企业主们对财富传承的真实想法和目前作为,提醒中国企业家们早日做好财产继承的安排。我们也想同时提醒社会,以正确的心态关注中国民间财富20年来第一次大规模的转移。   
  中国式继承   
  双重继承、相关法律的不明朗、地方政府的强势是的特点 
  随着中国民营企业第一代创业者谢幕的时间越发临近,中国社会20年来创造的财富的代际转移,就变成了一个非常值得关注的现象。这个现象并不仅仅是民企的交接班那样单纯,除了“企业管理权的交接班”之外,它还是“包括企业所有权在内的家族财产的继承”。 
  中国民间20年创造的企业财富正在悄然而平静地进行代际间的继承,而社会对此所知甚少。 
  包括企业管理权和所有权在内的家族财产的继承,是一个非常敏感的话题。在中国编撰“中国大陆百富榜”的胡润说:“在未来10到15年之内,民营企业的继承问题会越来越突出。”他的依据是,百富榜上富豪们的平均年龄是46岁,按照中国人的惯例,60岁是退休的年龄。正如胡润所说,未来10年到20年将是中国民间财富从第一代创业者转至第二代的高峰期。 
  这甚至是全球财富的共同趋势。2004年年底出版的英国《经济学家》杂志撰文指出,目前,全球将要交班的家族企业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多。“在第二次世界战后15年左右的时间创立了一大批新的家族企业。因此,近几年来把这些公司的所有权移交到第二代手里的交班过程正在稳步增加,不久将达到高峰。” 
  不过,围绕着财富继承,国外发达市场经济国家有一套完备的法律体系与税制(包括公司法、物权法、继承法、遗产税、赠予税等等)、有大量可资后人借鉴的遗产继承先例、社会有对巨额财富继承抱有的平稳心态、明朗预期,而中国式财富继承与之相比,政府和社会乃至企业本身,都显得准备不足。 
  2004年,一份关于遗产税的报告的出台,在国内舆论界引起了相当热烈的讨论,虽然目前遗产税何时开征并无定论,但是它的若隐若现已令商界人士无法回避如下问题: 
  中国的民营企业是否已经做好了继承的心理准备?他们将以何种方式安排财富的传承?针对有可能开征的“遗产税”,他们做何安排?继承的时机如何选择适当?在创始人突遭意外身亡的情形下,如何保证家族企业的所有权和管理权平稳移交? 
  毋庸置疑,这些都是相当私密的话题。不过,笔者凭借长年对本土财富阶层的近身观察,尚能传递出“中国式继承”的部分信息和真相。 
  我们对“中国式继承”的几点判断是:中国民间财富正在悄然进行着规范缺失的代际转移—这种情形和感觉跟他们在20年前创业时极其相似;众多继承是按照双重继承(管理权和所有权的同时转移)的模式进行的;法律的失语让地方政府在家族企业财富的继承中扮演着仲裁和协调人的角色。   
  平静而顺畅的继承   
  2003年,笔者曾经针对企业的继承做过一个调查,有90%的被调查对象表示,在公司成立之初,发起人之间没有一起讨论过股权继承问题,而且有84。2%的公司负责人承认,在公司章程中没有涉及股权继承的条款。 
  尽管对财产继承毫无准备,但中国的家族企业主们大多能顺利过继承关,因为继承处理不当而弄得公司分崩离析的案例少之又少。毫无准备,但却能进行平静而顺畅的财富继承,这是中国式继承的一大特点。 
  之所以能够如此,跟中国特色的国情有很大关系。中国民营经济短短20年来的发展,很多情况下是能人经济的模式。创始人依靠自己的能力和人格魅力打下江山,他在这个过程中的个人权威早已树立,他们在自己的家族王国里有着绝对的话语权。按照中国的传统,他们会以延续香火的思维来延续财富的继承,家族的继承往往根据子承父业的原则来选定接班人,对于家族的其他成员,在“和为贵”思想的指导下,他们会掌握平衡,以不动产、现金或者赠送少部分股权的方式来安排继承者之外家族成员的利益。这样在内部就解决了继承可能会引起的争端。 
  而就外部环境而言,“平静”是由于政府对民间财富的代际转移缺少准备。往往在大量的事实存在后,才出台法律的规范,这是中国特色的法律思维。在这种情形下,我国目前没有系统和明确的关于“股权继承”的法律法规,涉及到这个问题的法律条文散见于《公司法》以及《继承法》若干部分,在审判实践中对于这个问题的处理也不一致。所以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法律对家族的财富继承没有太多指引和干涉,这也是中国式继承能够平静而顺畅进行的原因。   
  “双重继承”   
  中国家族企业的继承,并不是像西方家族企业常见的在继承时将管理权和所有权分离,而是一种双重继承。 
  在继承人的名片上,“董事长兼总经理”出现的频率非常高。很多交接班成功的企业的创始人都曾表示过不一定任人惟亲,但从实际结果来看,他们对后代的信任度显然远远大于家族以外的成员。 
  中国职业经理人的目前不成熟导致企业家们对把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充满不信任。经济学家钟朋荣的说法是:“很多人包括专家都在呼吁把企业交给‘阿姨’去养。谁不想自己轻松轻松呢?但是中国有几个‘阿姨’能让人放心呢?刚把小孩给她她就宰了吃了。” 
  显然,财富的安全是最重要的。鲁冠球在1999年将万向集团总裁一职交给儿子鲁伟鼎时曾说:“我现在选好我儿子,如果将来有能力超过我儿子的优秀人员出来,只要能够把企业搞得更好,我可能会要调一个,这个是可以改变的。”鲁伟鼎23岁时成为集团总裁。 
  已经接任父职的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周海江的看法应该能够代表民营企业对子承父业的真实想法:“民营企业的社会化趋势虽然不可逆转,但职业经理人素质等方面的诸多不完善牵制着民营企业的社会化进程。不少企业吃过亏,这使民营企业不敢让‘外人’过深地涉入企业管理以及决策。” 
  周海江举的例子是黄河啤酒。甘肃黄河啤酒公司是一家典型的家族企业,集团创始人杨纪强及其四个儿子与儿媳控制着企业的各个部门。1997年9月,杨纪强聘请王雁元为集团公司副总经理,负责股份公司上市和宣传工作。企业上市未久,王雁元私自以每股1。5元的低价转让集团公司所持股份公司的法人股1 980万股,受让方是其子任法人代表的北京某科技公司。王又多次独自召集董事会议,后竟发展到与董事长杨纪强分别在两地同时召开董事会。最后,王雁元以涉嫌经济犯罪被捕。 
  尽管杨纪强表示自己仍不会就此将“家门”关起来,但财富的安全问题不能不让企业家们担心。如果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结果是企业家最终失去自己的财富,那么他们选择双重继承作为自卫的武器也无可厚非。尤其对于那些股权结构尚不明晰但目前仍由家族控制的企业,经营权的交出很可能意味着企业所有权的同时丧失。 
  “对一个创始人来说,把公司交给别人,是非常心痛的,他从心理上不会愿意,”德国《经济周刊》主编巴龙说,“这是创始人最难做的选择。一般情况下,家族企业接受、聘请外来管理者,都是在第三代。因为第三代几乎都是年轻人,很多人不愿意做企业,他比较愿意请外来的管理人。可是真正的财产、最终的财富还是在家族企业管理者的手中。”他指出,目前中国还没有到这个阶段,但“这一天总会来到”。   
  继承中的力量   
  强力量:地方政府;弱力量:法律 
  子承父业式的财富继承更像是一种约定俗成,中国的法律在此是失语的。相反,由于中国民营企业与地方政府之间先天的紧密关系,地方政府往往在企业财富传承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因为一个这样的企业的稳定往往关系到其所在地的经济命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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