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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布武录-第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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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这样较为独立的小势力,哪怕是盘剥百姓来维持收入,表面上门派之主也要表现出一副亲近百姓的样子,来维持领地的稳定。不然的话,轻者百姓逃亡,影响收入,重者领地内的人民勾结外敌,给门派带来灭顶之灾。
    所以邓爱侯当然要经常不带任何架子里从坞堡内出来游访,和百姓们聊几句天,之后不管是逛窑子还是喝酒吃肉,都能被称为亲近百姓了。据说北方有的蛮族王国酋长也喜欢搞微服私访,以此提高自己的声望,然而这对改善民生并没有什么卵用。
    算起来,近两三天邓爱侯就会出来。
    吴锋先从空间袋里取了一包金铢,给云海岚买了一套配有花园的宅子。他进了岩仓城内也不知道会被分配到什么地方,隐不隐蔽,所以也不方便和云海岚再住在一起了。
    因为是空宅,而吴锋看得快又不谈价,所以交割只花了半天时间。
    处理好买房的事情,已经是晚间。
    吴锋对云海岚笑道:“云姨,以后就不再和你住一起了,之前的一个月,你没嫌我房里的男人味道难闻吧?”
    “小孩子,还男人味呢。”云海岚调笑道:“是有味道,但闻起来倒是挺嫩的,可能还有点香呢。”
    吴锋哦了一声,将身躯凑近,猛吸一口云海岚身躯透发出的冷香之气,道:“比起云姨身上的体香可是差远啦……唔,好香呢。”
    “你小子……三天不打上房揭瓦,给我闭嘴……”云海岚脸上微红道。
    吴锋也知道不能太过,当下收敛了轻佻神色,温言道:“云姨,我也不知道岩仓城里是什么样子,只是看那城池防御那么密,以后可能就不能天天见面了……等我向邓爱侯毛遂自荐了,再抽空给你这宅子购置各类生活用品。”
    “这地方也挺繁华的,交几个朋友吧,人不能总生活在回忆当中,既然是沉睡了四十年,那就当这四十年完全不存在,你还很年轻。岩仓城下的居民里面,一定有不少修炼之士,就算只是平常的百姓女子,谈谈心也能派遣寂寞。如果对方问起你白天为什么不能出来,你就说得了怪病,皮肤若见了阳光会被灼伤,对方见你皮肤这么白,定然相信……”
    “一个人住的话,多买点补品,早点调养好身子,总不能见太阳也不是个事儿。我有空便会出来和你聊聊,顺便替你把衣服洗了……可惜我也不会做饭,你得自己去馆子里。”
    吴锋说了一通,心内不由暗暗好笑,自己怎么不由自主地像个女人一样絮叨了?婆婆妈妈的。
    也许,就跟一直是他照顾梦绮舞一样,虽然云海岚也是被他照顾的对象,他却的确从对方身上感受到了长姐一般的温暖吧。这种牵系感令面临以后不能再与对方住在一个屋檐下的他不由絮叨了起来,不再如同往常那样利落。
    说起来,每天晚上都能看到容华修雅的云海岚如同睡美人一般自白玉棺中踏出的这段日子,的确很是养眼和惬意啊。
    听到这里,云海岚却是尴尬,轻声道:“不用了……我都这么大人了,还不会自己洗衣服也不是个事儿,我自己学好了,总不能当一辈子的娇小姐。”
    她以前哪怕是行走江湖,一般都带着仆人,生活起居更不用说。但现在却定然不能请女仆来照顾,不然纵然对外能解释为什么不能白天出现,但又如何解释每天一定要睡在棺材里?
    在恢复之前,她必须躺在白玉棺中睡眠,白玉与云海岚阴性的体质相应,加上吴锋在枕头里放置的暖玉,有助于她的恢复。
    ……
    接下来的几天,吴锋在岩仓城下的街市中,更得知了薛衣人事件的后续发展。
    之前,天子峰实权者薛衣人正式篡位,并强逼已被他强占多年的师娘为妻,又将被他软禁多年的师傅嬴无疾及其兄嬴无翳放走,来引诱与天子峰为敌多年的神堂。
    神堂堂主苏梦枕中计,与圣王道宗方面的诛仙王联合,以扶持嬴氏兄弟复位,讨伐乱臣贼子薛衣人为旗号,夹击薛衣人。
    然而在薛衣人的计谋之下,诛仙王被西凉地区的玄黄教教主陆殇阳切断后路,不得不退走,苏梦枕惨败,损失精锐三千,沿着汉水只身逃回孟津。
    得知以上消息是试练前的事情。而吴锋现在知道,诛仙王因为出师空耗钱粮,却徒劳无功,还被玄黄教趁机袭击了圣王道宗的附庸冥岳门,因此遭到关中四柱国中另外三王的联合弹劾。
    诛仙王不得不下野,四柱国中威望仅次于诛仙王的逆战王成为关中的掌权者,另外两王也借机扩大了自己的权力。
    在西乡-汉水之战中,嬴无翳成功地逃走,回到了大周王朝和圣王道宗的核心地带——长安城。然而,就在城里,嬴无翳和自己的两个儿子一同遭到刺杀,凶手却没被抓获,此事不了了之,随即就传出薛衣人的篡位得到大周王朝认可的消息。
    很明显,这是一桩交易,逆战王的态度明显就是:只要诛仙王的执政方针,我就要反对。所以嬴无翳被他卖给了薛衣人,千万年的名门嬴氏一族嫡流从此完全灭亡,而旁支是没有直接继承权的,所以薛衣人再没有后顾之忧,可以安稳地当他的天子峰门主。
    通过这一场阴谋算计,薛衣人痛击了神堂苏梦枕,整合了天子峰的内部,更除去后患为自己挣得了统治汉中的名分,可谓一举三得。此人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能和逆战王等人达成协议,可见外交手腕绝非寻常。
    神堂和天子峰是世仇,吴锋如果进入了总堂,恐怕也有机会与此人交手。
    一定会很有趣吧,吴锋这样想着。
    (第二章明早更)



第一百一十二章 龙骧楼上
    龙骧楼,高有五层,在岩仓城下的街市中,高耸入云,与山岭上的岩仓城对峙而立。
    楼顶以纯金打造出一条金龙,昂首向天。
    酒楼不是宝塔,太高了并不是好事。在岩仓这样的小地方,五层的酒楼已经算是规模很大了。
    据说,当年在洛邑京曾经有高达九层的酒楼,通体以玳瑁、砗磲等珍宝装饰,美轮美奂。但四十年前杨麒放出那一场震惊天下的烈火,大陆第一名城便从此烟消云散,究竟曾经有过多少繁华,却也难以考究。
    吴锋哼着粗犷的歌谣,穿着一身粗布衣衫,走到龙骧楼装饰精美的门口。
    门卫见他衣冠不整,便要将他喝退,但仔细看时,这小子哪里只是衣冠不整?
    吴锋在这寒冬腊月里头,只穿了一件薄薄的单衣,还将右边的衣襟连着袖子一起垮了下来,斜露出半边**的胸脯,长剑不是背在背后而是挂在腰上,前后摆动,一不小心剑鞘说不定就会撞到别人,背后却是背了一根长棍子一样的东西,却是一条火铳。
    他的肩头,还披了一张黄灿灿的豹子皮,一副刚打猎回来的模样。
    穿成这副模样的吴锋,俊美无俦的面庞更流露出一种异常的野性,目光锐利得仿佛能撕裂呼啸的北风。不修边幅的他,一点都不显得幼稚,反而比起平时更加成熟,多了几分粗犷的男人味道。
    这是哪来的野小子?门卫暗想:可这小子看起来气度不凡,说不定不是一般人物……
    龙骧楼这样的大酒楼,看门人都是人精,面对特殊的情况,总要思量一番才可能做出赶人的举动。
    吴锋却是从腰间的褡裢里随手取出一块白色的东西,扔到门卫手里。
    门人捏了捏,是一小锭银子,不算大。不过这样的大酒楼,小费给的多的也有的是,这点银子并不多……
    只是,这东西怎么比一般的银子重很多?
    这守门人连忙将银子放到眼前瞧了瞧,只见这是一块方方正正的白色金属条,并不是常见的元宝形状银锭。
    上面有一方小小的印记,写着白金二字,下面还有小字:枪城鉴定。
    白金,又叫铂金,是比黄金还稀有百十倍的贵金属,多产于西方,在东方则产量更低,物以稀为贵,所以它的价值远非白银可比!
    枪城,又唤作自由之城,是西域丝绸之路上的一座大城,商业极为发达,更有自己的武装和庞大势力网,在整个大陆都有着不菲的影响力。就连掌控茫茫西域的巨大门派——屠龙会,也无力控制枪城,只能允许其自治。
    各个国家、王朝乃至各地的门派,都可以铸造不同的金币银币和铜钱,但白金锭只有一处能够鉴定和发行,那就是枪城。这一点,得到了整个大陆的公认。如有人伪造的话,枪城得知消息后派出杀手团,千里万里,也要将其捕回城内,加以处决。
    因为白金之稀少,一般不作为货币流通,只用来铸造首饰,或者作为制造法宝的材料,白金锭因为发行量有限,更多的时候是成为收藏品,成为身份的象征。
    见吴锋直接打赏了一锭白金,这看门人立刻变了眼色,恭敬道:“五楼贵宾席,小官人您请!”
    本来如此衣衫不整,哪怕不缺钱也不该放进来,但打赏白金和打赏银子,实在不能一概而论。
    吴锋哈哈长笑,也不答话,径直走上顶楼而去。
    顶楼有许多包厢,吴锋却不要包厢,就在外头要了一张桌子,也不看菜谱上的各样名贵大菜,点了一盘熟牛肉,一瓶粗酒,直接用手抓着牛肉大嚼起来。
    顶楼的桌椅,都是用精美的楠木制成,桌上用古董花瓶插着温室养出来的鲜花装饰,墙壁门窗用金丝点缀,顶上点着水晶鱼油灯,光芒璀璨。在这顶楼吃东西,座位钱都不少,吴锋现在点的东西,不管比起座位钱还是打赏给门人的小费,都不过九牛一毛,所以小二见到他要了这么差的东西,都不由奇怪。
    小二送菜上来时,吴锋先抓了一块牛肉扔进嘴里,弄得满手的油腻,又把一枚白金锭递给那小二,做了赏钱。那小二也是喜不自胜,连连道谢着下去了。
    吴锋心中暗想,之前在街角处瞧见聚了一群百姓,口里喊着殿主围着个男人说事情,算起时间来,邓爱侯也快上来了吧。
    吃相可以粗鲁,但是还得吃慢点,不然等邓爱侯上来的时候,酒肉都吃完了,还得重新点呢。
    不一会,楼梯处发出稳重的声响。
    一个身着白色长衣的中年男人,稳步踏了上来,长着一张细长的脸庞,柳眉澄目,短短髭须,看起来甚是俊秀,虽然年过四十,但瞧起来不过三十岁而已。
    他已经在下面听说有个奇怪的小子在楼顶吃喝。
    邓爱侯当然知道,这天下有不少哗众取宠,沽名钓誉之人。但是这样一个小子,仍然惹起了他的好奇心,觉得不管是不是,至少得看一看。
    露出清美的微笑,邓爱侯也不要包厢,直接坐到吴锋旁边的桌子上,开口道:“小兄弟,做甚么的?”
    “打猎的。”吴锋乜了他一眼,随口答道。
    “哦?”邓爱侯听着这回答,觉得很是普通,但看这小子的非凡举止,想到后面肯定还有话,又问道:“今天猎了什么?不会就是你肩头这张豹子皮吧?”
    “豹子麂子都是小道,真正的猎人,要猎的是鹿。”吴锋跷起木马腿,用手掌抹了抹嘴边的油腻:“天下之鹿。在下有猎枪,只是不知道猎物在哪出手。”
    听得吴锋这话,邓爱侯暗暗震惊。
    他作为名门之后,当然也知道名士风度有哪些表现方式。
    轻袍缓带,固然可称名士,但也有不少人故意弄得邋遢,抓着虱子谈玄论道以自诩放达者,也不是少数。
    名士二字,就在标新立异,坦然应世。
    这小子玩的当然是愿者上钩那一套,但若有真才实学的话,他可不能错过这样一个人才啊!
    古人十二岁可以当宰相,人才可能只看年龄。
    邓爱侯一直觉得岩仓之所以难以扩大势力,就是缺乏才能之士。


第一百一十三章 不愿拜师
    “你既然有本事猎这鹿,为何又要出手?自己烹了不行?”邓爱侯道。
    “谋者享受猎鹿的过程,但求自己的劳动能换取应得的一杯羹,霸者天生有家格和名望,则成为全鹿的获得者。”吴锋举起背后的火铳,透过上头的瞄准孔扫视着窗外的冰雪大地:“我
    虽有倾天之志,这茫茫天下都在眼中,但身份有限,啃不动这鹿肉,所以还要寻个买主献宝。”
    “献宝?”邓爱侯道:“却不知你有何高论?”
    吴锋笑道:“只有卖出去了,才知道论调高不高,所以高论与否,起头都是虚的。然而如果有人愿意做买家,我不但起头不取他分文,还有两件大礼做定金,若我没有高论,自可以将我扫地出门,定金不退。若真有高论,再说酬劳便是。”
    听到这里,邓爱侯眼中登时放光。
    “敢问小兄弟姓名?”
    “谢衣。”吴锋给自己起了一个假名字。
    谢这个姓非常普遍,简直可以说多如牛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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