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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这不是妇女运动的一个阶段吗?
西:当然。妇女参加罢工,才体会到权力与自主,在家中就比较不会屈
服。任何事情都是彼此相关的。
爱:所以你觉得有需要去发展此种团结一致的感觉?
西:绝对需要。个人层面的解放是不够的,必须有集体的奋斗。为妇女
解放而奋斗的女性,若不属于左派,不可能是真正的女性主义者。因为即使
社会主义不足以保证两性平等,但仍然是平等的必要条件。
爱:的确,在历史上,妇女运动首度变成革命运动。妇女运动者相信:
若不彻底改造社会,妇女的命运绝不会有所改变。
西:真是如此。我在意大利看到过一则很贴切的标语:“没有妇女解放
就没有革命,没有革命就没有妇女解放。”
节选自《拒绝做第二性的女人》
莉莲·奥康纳
美国教育专家。
本篇是在罗马第16 届世界联合天主教妇女组织大会上所作的演讲。她极
力呼吁妇女应在思想领域建立自己应有的地位。而在以往的整个历史上,妇
女虽然被作为一种特殊的生灵加以赞誉,但她们的思想却屡遭蔑视,难登大
雅之堂。她热情赞颂了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弗朗西丝·赖特和露西·斯
通这三位勇敢女性在思想领域的突破;切切告诫当代的妇女,一定要有自信,
要在思想史中留下妇女的足迹,否则便无以面对21 世纪的到来。整篇演说热
情洋溢,词恳意切,读来令人受益匪浅,更令人去思索、追求。
让世界的明天更美好
1967 年10 月4 日
在人类整个历史上,在全球每个角落里,人类似乎争相把女性当作一种
非常特殊的生灵加以尊敬和赞誉。然而几乎在这同时,除了那些家政事务外,
女性所从事的活动却一直被否定,遭轻视,她们的思想也屡受蔑视。女性被
比作安琪儿,指望她像天使一般甜蜜温柔,认为只有在家庭这个避风港里,
女性才是美好和幸福的具体象征。连女性本身也相信这种神话,用西蒙·波
娃的话来说,尽管我们始终无法赞同这些想法,但事情的确就是如此。“她
们意识到,假如摒弃这种幻想,她们将会失去些什么。”她接着又说,“她
们想象不出她们将会从明天的女性中得到什么。”因此,女性继续履行着维
持家庭生活所必需的世俗天职,难以将她们的思想载入史册。正是由于这一
原因,我们女性也受到了像我们的父兄辈一样多的指责——即使不是更多。
今天上午,我们交流了世界各地妇女的现状。我们了解到,在某些领域,
在某些地区,妇女的地位有了相当大的提高,虽说这种提高对于我们女性成
员来说是参差不齐的。但是,并没有一个地方,甚至是那些已经取得较大进
展的地方,在女性自由平等以及女性充分参与生活方面能做到妥善圆满,令
人感到满意。而且在过去的几十年里,甚至发生了一些令人吃惊的倒退事例。
女性提出的思想依然被拒绝,遭嘲弄,女性又回到了以前舒适的角落里,神
情沮丧,态度冷漠,在家庭琐事中寻找安全感,漠视20 世纪生活的挑战,拒
绝对思想界、对她的同胞作出她的奉献。
明天的世界必须具备的条件是什么?那就是女性进入思想的王国。思想
是保障生活、维护生存条件、开辟世界新秩序的基础。
率先打破传统、并且今天在叙述历史时偶尔会提到的三位妇女,如果她
们能够从永生中回过头来,那么就会发现她们为了弱者的利益而竭力宣扬的
思想,已成为当今整个世界的最大推动力。
这三位女性中的第一位是一名才华横溢的英国妇女,名叫玛丽·沃斯通
克拉夫特①,出生于1759 年。她首先写了一部《论我们妇女的教育》,接着
出版了一本题为《玛丽:一个虚构的人物》的小说,按照当时的惯例,书上
没有署名。 1790 年她出版了现在已被世人遗忘的《男权辩》一书。两年不
到,即在1792 年,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又发表了《女权辩》一书,并署了
①
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1759—1797),英国女作家,以热情为妇女取教育平等和社会平等而闻名。
真名。为了此书,她一直在史书中受到辱骂,成了一个“女权主义者”。然
而就在此两年前,她就已经写书为男性的权利辩护。我们当中有谁会相信,
这种反对她——一位有思想、敢于向传统发出挑战的女性——的浪潮就没有
促成她发表第二部有关妇女狭隘生活的著作吗?
今天,我们能够感到自豪的是,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所感兴趣的是弱
者的权利,而不是强音的权利。
第二位女性,弗朗西丝·赖特①,1795 年出生于苏格兰。她同样对弱者
的权利感兴趣,提倡实行普及教育,争取妇女政治平等,废除各种奴隶制,
为劳动者创造更好的生活和工作条件。对于这些思想,今天几乎已经没有什
么异议了,但仍有人在玷污弗朗西丝·赖特的名声,因为正如一位作家所表
述的那样:“(弗朗西丝·赖特)猛烈而无情地挣脱了约束着妇女生活的礼
仪的束缚;怀着对社会规范的蔑视,跨越了女性端庄羞怯的界限,为她自己
和其他女性踏入男性世袭领地而大声疾呼。”
世界在向前发展,工业化在扩大,它在增强自身地位的同时,也在深深
地侵蚀生活的方式。年轻一代的女性可以像她们的兄弟一样,接触到各类印
刷品,尽管她们未曾接受相同的正规教育。在这年轻一代的人当中,有一位
女性,露西·斯通②,她1818 年生于马萨诸塞州,是第一位获得以前只授予
本国年轻男性的学位的女性。她阅读了论述世界的著作,却又为这些著作所
困扰。
当时,女子高等教育尚没有被人们所接受,露西的父亲尽管已将露西的
五位兄弟都送入高等学府深造,但仍拒绝资助露西“上大学”。为此,她教
了9 年的书,从每月10 美元的工资中省下钱来,最后才得以开始了从马萨诸
塞州到俄亥俄州的奥伯林大学的长途旅行。
露西·斯通尤其想学习如何在公众中演讲,但是当她到达该校时,却发
现她不能选择修辞学课程,因为她是一位女性。然而最终她获准进入了课堂,
而条件是保持沉默,不得参与讨论和提出自己的看法。
后来,露西·斯通成了19 世纪中叶敢于站在公众面前阐述思想的女性中
给人印象最深、说服力最强的演说家。
这三位女性,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弗朗西丝·赖特和露西·斯通,
她们通过著述和演讲宣传了弱者和强者拥有同样权利的思想,这是一种诞生
于法国大革命、并在当今世界中为人们所接受的思想。她们之所以被人们所
永远铭记,正是因为她们打破了传统习俗,并且与针对女性的偏见展开斗争。
她们三位都来自西欧和北美工业化世界,这仅仅是一种巧合。她们面临
的处境是世界各地妇女的共同命运:她们被归入一个特定的活动范围;她们
所表达的思想为社会所排斥;她们难以获得受教育的机会;她们面对着大量
一成不变、无休无止、周而复始的社会偏见;她们缺乏胆量,不够果断,心
甘情愿地处于一种她们自己并无充分认识的被动状态之中。
让我们对女性在当今世界中所处的地位感到欣慰吧!能够参加选举;得
到我们自己的收入或者接受高级职业培训;参与涉及我们子女的决策;使用
我们愿意采用的名字;充满自信地站在听众面前发表演说;入选政府机构;
这些都是令人宽慰的。所有妇女都将享有这些职责的一天即将到来。
①
弗朗西丝·赖持(1795—1852),英国女社会改革家。
②
露西·斯通(1818—1893),美国女权运动先驱,婚后坚持用原姓,故又称斯通夫人。
仅仅享有是不够的,新的职责带来了新的问题和新的责任。对我们所有
的人来说,生活已经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如果我们的祖母和曾祖母们除了家
务之外再也没有制定其他计划的必要的话,那么,现在情形再也不是这样了。
我们必须帮助我们女性认识自身的价值,关注人类的更大画面。我们必
须使妇女意识到她们作为妻子和母亲在思想领域应作的贡献。在20 世纪,如
果人类的一半成员拒绝发挥她们的应有作用,那么人类就不可能延续下去。
21 世纪即将来临,假如女性依然缺乏自信,一味追求个人的目标,那么
我们就无以面对21 世纪的到来。
浩繁的历史记载几乎不会给我们增添丝毫勇气,但每一个产生过伟大思
想的国家都曾诞生过杰出的女性。我们必须培养那些刻苦研究原始文献、善
于去伪存真的学者;我们必须发扬伟大的、热情的人道主义思想,使明天的
年轻女性不为生理特性带来的琐事所累而迷失生活的目标。我们必须彻底和
即刻抵制那种女婴智能生来就稍逊的说法,使她们相信事实并非如此,帮助
她们发挥才智来优化人类。我们必须教育我们的孩子,所有的孩子,无论是
男是女,不安全感同样属于男人,而不是女性特有的天性。
妇女并未忘记她们主儿育女这一伟大使命,世间的芸芸众生就是明证。
现在,让我们来为女性在思想领域已经创造的纪录和作出的奉献增光添
彩吧!竭尽全力,充满自信,无所畏惧,完善我们的人性,从而让我们的孩
子能够在一个没有保障的世界上更好地把握住自己,因为他们的母亲已经为
思想领域作出了奉献。
节译自《当今重要演说》
崔志鹰译陈威校
菲利斯·琼斯·斯普林根
美国女教育家,成人教育专家。
本篇是在丹福斯俱乐部第15 届大会上所作的演讲,着重倾诉了妇女所遭
受的法律和经济上的歧视以及由此产生的心理伤害。演说者将美国的歧视性
法规作了大致的分类,并别树一帜地将某些保护性法规也归入其中,认为这
些法规——如禁止妇女夜间工作——虽然意在保护妇女,但实际上却损害了
妇女的经济利益,甚至剥夺了某些妇女工作的权利,演说者还引用了著名经
济学家缪尔达尔的观点,认为社会从各个角度给妇女设置了一道“心理价位”
障碍:妇女似乎已经心满意足,不再想要更多的权利,从而妨碍了妇女去赢
得一种真正的生活。整篇演说内容丰富,数据充分,全面揭示了美国妇女所
遭受的不公正待遇。
女性的苦衷
1970 年12 月5 日
诸位:
当我们的主席请我讲讲“女性的苦衷”时,我不由得笑了起来。“苦衷”
确实是一个令人讨厌的词。我们的主席谅必是想起了那些阿拉伯国家的妇
女,她们没有选举权;不得不同父亲选定的任何男人结婚。而美国妇女几乎
是不存在如此的“苦衷”的。可是当我着手我的演讲稿时,我却笑不出来了,
因为美国妇女同样也遭受着大量法律和经济上的歧视,只是这些歧视设计构
思得相当巧妙,令人难以捉摸罢了。
也许你们会想,我们已经拥有关于妇女的一切必要法律,仅是没有好好
贯彻而已。国会在过去的六年中曾讨论过两个涉及妇女的重要法规。一个是
1964 年《公民权利法》的第七条,它禁止对不同种族、不同肤色、不同信仰、
不同国籍、不同性别的人实行就业歧视。有许多人并不知道,“不同性别”
一词是由弗吉尼亚州81 岁的众议员霍华德·史密斯先生提议加上的。他既不
是公民权利的倡导人,也不是女权运动的拥护者。正如他本人所说,他的“小
小修正”意在搞垮该法案。然而法案通过了。尽管对这一禁止性别歧视的法
律条文执行得不那么严格,但这毕竟为妇女平等就业权利奠定了基础。另一
个是《美国宪法修正案》关于公平权利的条款:“合众国和任何州不能以性
别为由剥夺或限制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平等。”修正案在那次国会会议上没能
获得通过,这可能是由于大多数人尚不曾意识到,整个美国充斥着种种歧视
妇女的法律。
尽管这种种歧视性法规之间的差别并不明显,但仍可将之分为三类。第
一类法规目前依旧可见之于许多州的法律之中,诸如古代残留下来的关于妇
女身份的封建法规,它规定已婚妇女的法律责任由其丈夫承担。得克萨斯州
最近废除了一项法规。该法规规定,妇女婚后不必再为以前欠下的债务负责,
而是转由其丈夫偿还。
我们夫妇11 年前迁居北卡罗来纳州时,意外地被告知,如果我丈夫去
世,又没有留下子女或遗瞩,那我们的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