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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的经商法也一样。他们决不会做带有勉强性、专业性的事情,而总以像是“杂货业”之类的工作为出发点。他们不期待立竿见影,而会很有耐心地逐渐向各方面探索,所以产生的副作用不大,且极具长远的耐性。
《放飞的龙——海外华侨成功商法》举步维艰
《放飞的龙——海外华侨成功商法》举步维艰
一、凌空前的展翅
一、凌空前的展翅或作为经营小生意的资本。这是经过长期的动乱、饥荒等天灾人祸所教导出来的生活智慧。除此之外,手镯、项链、脚环,都是和自己的生活水准不相称的金饰。越南的海上难民从海上逃亡,就是利用金饰解决困境的最好例子。
据说,有人招待日本一位开业律师的两位千金,到横滨的唐人街参观,当她们看到年轻的华侨小姐,戴着漂亮的耳环时,连声说:“好漂亮噢!”眼中闪着羡慕的光彩。三个月后,再碰到律师的女儿,觉得她们有了很大改变,仔细一看,原来这对姊妹也戴上纯金的耳环了。
在日本的横滨,有很多外国人经营的酒吧,雇用的尽是外籍女服务生。这些金发的女服务生很多也受到周围的影响而穿了耳洞。她们穿了耳洞以后,先穿上消毒过的线,维持两个星期,然后就向常到店里来的外籍客人大献殷勤。“把钱拿到后,第一次戴的必须是纯金的耳环,“如果能送我纯金耳环的男性,我毕生都不会忘记的。”当她戴上男性客人送的纯金耳环,正满怀欣喜而得意洋洋时,便会全身发痒、心浮气躁。此时她们可能大骂:“亨利这个死鬼,竟送我假黄金的耳环。”从身体就可辨别男人的爱情的真伪。
中国人身上经常会戴着和身份不很相称的钻戒或金戒子,这并不是为了虚荣心、爱漂亮,而是为了应不时之需。有的人甚至把宝石、贵重金饰藏在枕头里,万一发生火警,只要抱着枕头往外跑,就等于保住了全部财产。即使是小偷也没想到枕头里竟藏了那么多的财物吧!就算不把事情想得那么坏,如果认为与世局变迁无关的金银财宝,放在身边就能买到安全感,那金饰其实也不算贵。
当越南被赤化时,要想逃脱唯一的办法,就是用金条去交换那些破烂的船只。光凭这一点,就能肯定黄金的价值了。
□不放过路面丢弃的一块钱泰国的华侨有很多是经营米店的。因为华侨在选择要做的生意时,首先会把眼光放在民生必需品上。因此,华侨有“食米之王”之称。曼谷三大米店之一的老板,做事态度一板一眼。有一次,他指着年轻店员的头破口大骂:
“你看地上!竟掉着这么贵重的东西。”
店员一听,急忙低下头朝地上看,但是什么也没看到。
“没有啊!”
这么回答时,又挨骂了。
于是老板要他再看清楚地面,反复了几次,老板才说明了原因,原来在米包旁边,有一粒米掉在地上。当然,老板要伙计把米捡起来放进米袋中。
但是这位老板对于雇员的提升一点也不小气,他根本不欣赏只会迎合、拍马屁的人,而是以公平的眼光,器重不管老板在不在,都能按部就班认真做事的人。要玩的时候,很大方地花钱,也会制造轻松愉快的气氛,是个干脆潇洒的人。
假使你过十字路口的时候,看到地上有一块钱,你会捡起来吗?而且是
在来往人群熙攘的时候?“若是百元以上的,我就会捡了。”很多年轻的职业女性,因此才会与金钱无缘。虽然是捡起一块钱,但和
百元就只差九十九元,对中国人来说,这是一种基本的知识。
百元就只差九十九元,对中国人来说,这是一种基本的知识。
这句谚语的意思是说,眼睛一直盯着地面寻找是否有好东西掉在地上的人欲望很强,所以金钱上的事不能相信这种人。
但前面所说的,只是在偶然间发现铜板掉在地上时,把它捡起来的精神。“走到十字路口的正中央,不管掉在地上的钱是多是少,都一定要重视它。”这是一位老华侨一贯的主张。日本有句谚语说:“嘲笑一块钱的人会为一块钱哭泣。”也有句俏皮话说:“国家的兴亡就在那一块钱上。”
□下雨天带两把伞出门日本人喜爱烟火。在东京和川崎之界的河堤上,每年一到夏天都要举行盛大的烟火大会。因此,这一天附近就会人潮沸腾,热闹不已。
因为放烟火的地点是在夜晚的河堤边,所以想坐下来看,怕衣服会弄脏;但是一直站着,时间久了又劳累不堪。这时,忽然有人突发奇想,做起一种出人意料的生意。
“一个人只要花二块钱,衣服就不会弄脏了。”
生意人边叫边推销着东西。仔细一看,原来是贩卖旧报纸当椅垫使用。已经看过的旧报纸,一份两元,销路却非常好。周围有好几个男女在卖着旧报纸,他们是从其他地方专程赶来看烟火的华侨。一方面来看烟火,一方面又能想出好方法赚钱的,只有华侨。
眼光锐利,一看有反常的事情发生,立刻能捞一笔小财,利用敏锐的观察是华侨独特的赚钱方式。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发生前的大阪,每当花季一到,赏花的人潮络绎不绝,虽然上午的天气很好,可是过了中午,天气就会突然变坏。这时老板往往立刻叫伙计把店里堆积如山、有瑕疵而卖不出去的雨伞,用手推车推到赏花的地方去。有问题的雨伞带到那儿,雨点也落下来了,于是本来卖不出去的雨伞,瞬间就被抢购一空。这个老板也是华侨,而且在东京及大阪留下好几家百货店给儿子。
所以,去欣赏烟火也好,赏花也好,自己遭遇了困难,普通人会这么想:“真倒霉!”就算心中有“可以趁机捞一笔”的想法,但也有“利用这种机会赚人家的钱是说不过去的”的念头,这种人只是凡人。不管人家怎么想,也不管这种生意是否体面,先去做做看再说,这才是生意人的经商法。虽然程度上有差别,但生意人要视人的需要来获取利益是必然的。
换句话说,生意人要有这种精神,出门时看到好象要下雨的样子,除了带一把自己用的伞以外,还要再带一把。这多出来的一把伞租给别人也好,若是人家愿意的话,卖给他更好。
□利用搭会筹资起家华侨有句名言:“白手起家”。如一个人两袖清风地来到日本,借住在同乡的成功者家里,刚开始好像无所事事,穷极无聊似的。可是不久之后,便在面临小巷口的地方,租了一间房子,经营小杂货店,卖些零星的日用品和旧船货,很忙碌的样子。过了一阵子,就在大马路边开了一家颇具规模的礼品百货店,专卖食品、衣服、罐头之类的东西。后来,附近的一大片土地已经为他所有了,我们正在奇怪“他怎么能这么快就赚这么多钱?”的时候,附近盖好的大楼——一楼是音
乐咖啡厅,二楼是撞球场,三楼。。已经都是他开设的。这种情形,在华侨之间并非奇迹,只是典型的例子而已。而华侨这类典型的过程到底从何而来?
乐咖啡厅,二楼是撞球场,三楼。。已经都是他开设的。这种情形,在华侨之间并非奇迹,只是典型的例子而已。而华侨这类典型的过程到底从何而来?
身为老板或居于领导地位的华侨们都很有耐心。他们会等自己照顾的年轻人能够独立,并拥有很大的店铺时,才开始互相竞争。如此,刚获成功的新老板,也是按照当年别人支援、帮助他的方法,去帮助更年轻的一辈。于是,这一族人也就越来越繁荣。
假如华侨没有值得依赖的同乡或有钱的朋友时,他们就会以互助的方式来搭会,这是筹募资金的一个有利的武器。
换成日本人,为了要筹措生意的资本,便得自己省吃俭用存钱,或开口向亲戚朋友们借。仔细想想,这种做法并非明智之举。若采用互助会的方式,每个月所缴的钱不多,而且一个会的期限很长,要好几年才能缴完。对于缺少资金的人来说,再没有比这更便利的方式。而且可以参加别人发起的会,也可以自己当会头,没有向银行借贷时必须办理的繁杂手续。因此,华侨都尽量用“会”来筹募自己的资金。
□自幼磨炼经商理念中国的商家自古以来便有句格言:“亲兄弟明算帐。”即使是兄弟姊妹,借贷的明细,一定要清楚载明。商场如战场,在经商中有一块钱或一文钱的用处不甚了解时,是会影响士气的。一旦变成丧家之犬,做起事来就会感到有气无力,而养成颓废的习惯。经商是神圣化而绝不可例外的。所以另一句名言:“锱铢必较。”做买卖的时候,就是一分钱也要斤斤计较。
“这是买卖的常理啊!”
任何一位华侨大都如此认真他说,同时也感到很奇怪:为什么你会问出“为何要这么说呢?”这样的话。在此,没有所谓的小气或大方,也不会对讨价还价感到麻烦,一切都是合于商业精神。
所以,当一个人问起什么事最难做的时候,大部分会说:“带有感情成分存在的利害关系是最不易处理。”至亲好友之间的借贷关系最棘手,事情一旦搞不好,就关连到感情的问题而留下尴尬的场面,令人很不舒服。
所以一开始就得当机立断,把事情先彼此说清楚。因为,“马虎主义”、“随便主义”是后患无穷的。所以理想的作法是:一开始就分出父子兄弟、长辈晚辈之别。中国人观念里,总是希望将来对自己有利。
尤其是对自己的孩子,从小就实地教育他们知道运用金钱的困难。因此年纪幼小的兄弟之间,在借贷的时候拿取利息,也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而父亲也不会给予孩子多余的钱。自然,儿子要向老子借钱,也要照算利息。因此,华侨子弟从小便因亲身体验到“借钱要付利息”这种经济上根本的原理。在华侨的孩子们之间,“借钱就要付息”是“应该”的。
当小孩子在偶然的机会中,得到了难得、珍贵的东西,有了“我想把它卖出去”的念头时,即使放在父亲经营的店里的一个角落寄卖,也要收取租金。借钱给朋友(亲友)时不要利息,对自己的孩子却照收不误,这是因为要教小孩子如何经商的缘故。
除此之外,锻炼小孩的另一种方式就是:把钱交给孩子到附近的商店买东西。这么做的目的,是要测验孩子买的价钱是否比别人贵,或买回有毛病的东西。然而华侨的孩子们也非等闲之辈,他们会不断挑选店内的东西,然后选出有一点瑕疵的,开始杀价。华侨就利用这个方法,磨炼孩子在买东西时如何让对方自动减价,卖东西时如何坚持不减价。至于孩子去买东西时,低于标价的部分就属于他们的“利益”。“去替我买东西就给你零用钱。”金额的多少没有一定,只要买得比定价便宜的部分就是孩子的零用钱。至于孩子是否能得到好处,就要靠自己的本事。华侨的经商法,就是这么从小锻炼出来的。
除此之外,锻炼小孩的另一种方式就是:把钱交给孩子到附近的商店买东西。这么做的目的,是要测验孩子买的价钱是否比别人贵,或买回有毛病的东西。然而华侨的孩子们也非等闲之辈,他们会不断挑选店内的东西,然后选出有一点瑕疵的,开始杀价。华侨就利用这个方法,磨炼孩子在买东西时如何让对方自动减价,卖东西时如何坚持不减价。至于孩子去买东西时,低于标价的部分就属于他们的“利益”。“去替我买东西就给你零用钱。”金额的多少没有一定,只要买得比定价便宜的部分就是孩子的零用钱。至于孩子是否能得到好处,就要靠自己的本事。华侨的经商法,就是这么从小锻炼出来的。华侨的社会,仍然保持着大家庭制度和儒家精神。对事亲尽孝是毫无疑问的道德规范。一旦被冠上不教的罪名,不仅会失去周围亲朋好友,甚至将来经商也必产生很大的影响。
所以小孩子从刚学会走路起,就替爸爸、爷爷拿烟灰缸或火柴,而小孩子也很乐意这么做。进入小学之后,白天在学校里念书,放学后在父亲店里帮忙是再自然不过的事。即使家里经济状况很好,遇到假期还是要到店里工作。父母不经商者,就到附近的店里打工。这么做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赚钱贴补家用,而是去学习做生意的秘诀,而且,他们大多自动将所得的工资交给父母。但是到了高中的时候,要在自己父亲的店内帮忙则遭到拒绝:“不可以,会偷懒,投机取巧。”于是被送到别人的店里学做生意。
高中生们放学以后,会三两个聚在一起做功课,做完了就去打工。就算是有能力让孩子上大学的家庭也认为:“一面学习经商之道,另一方面还有能力上大学者,就自己拿出学费来自给。如果没有能力做到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