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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跨一步,就成功-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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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斗和模仿中学。 
  当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曾经看过一篇文章,题目和内容都忘了,只记得其中一句话——“师之、友之、敌之。”意思是我们起初要跟老师学,当自己能力差不多了 
  ,则可以把那教我们的人当作朋友,跟他讨论;至于再进一步,则是超越老师,甚至跟老师竞争、跟老师辩论。我昨天在打字的时候,不是还问你一个音要怎么拼吗?你的拼音明明是我教的,怎么我还要问你呢? 
  很简单,因为你的中文程度高了,我的记忆却差了,不得不向你请教。只是,你回头想,才五六年前,不是还跟着我一笔一划地学吗?那不是模仿,是什么? 
  中国人常说“行远自迩、登高自卑”,意思是你要行千里路,总得从短程 
  起步;就算攀上千仞高山也得由低处开始。如果基础不打好,是不可能有很高的成就的。 
  如我前面所说,自己小时候也想早早摆脱老师的约束,完全自己发挥。可是我“不得不”服从教授指示临摹古人作品,起初虽然心不甘、情不愿,但是渐渐由那干湿浓淡,一笔一划的模仿中,发现许多自己原先没有体会的东西。面对“模板”的色彩,为了临摹,我不得不去“他是怎么调配出来的?”于是一点一点试,由错误中摸索,悟出许多新东西。 
  同样的道理,你今天听名家大师的演奏,“纯欣赏”是一回事,当你一小节一小节,重复听的时候,就会悟出更多小地方。你甚至可以想,为什么大师在这儿要强一点,为什么那边好像又不太照谱子来;循着这条路,你甚至可以跟那些大师交心、交朋友。就像我在临摹时,发现“噢!原来这位大师是因为前一笔画错了,所以不得不往旁边改,但是改得真有技巧,妙极了!”到了这个阶段,不是对音乐能有更深入的了解,并由模仿中找到许多创作的趣味吗? 
  孩子!愈想远行的人,愈要好好准备行囊;愈想创作的人,愈要好好打下基础;愈有才气的人,愈要忍、愈要学,像飞机,先在地面一直滑行,滑行!滑行!然后——一飞冲天!                         
给脑子进补     
  昨天你一进门就抱怨学校把数学课安排在体育课后面,运动完,还满身大汗就要赶去上数学,不可能表现得好。 
  我则笑笑安慰你:“怎么不说因为在体育课之后,刚运动完,血液循环好,红血球带氧的能力强,使你数学的理解力增加了呢?” 
  你当时大概以为我在开玩笑,其实我是有道理的。而且说巧不巧,今天打开报纸,就看到一则路透社的新闻。说美国《发展心理学期刊》登了宾州大学的研究报告—— 
  “十岁的女孩如果花较多的时间作男孩子体育竞赛的活动,不管当初对数学有没有兴趣,两年后普遍会对数学的兴趣增强。相对的,如果男孩花较多时间作女孩比较喜欢的活动,像是弹奏乐器之类,两年后的数学成绩也会比较好。” 
  所以研究人员建议父母别让女儿跟同性的孩子成天腻在一起;又教男生的家长要把玩疯了的孩子抓回来,作一点静态的活动。 
  看了这文章,我心想:或许女孩子在体育竞赛之后数学进步,是因为她们的血液循环更好了 ,使大脑得到更多氧,帮助了数学思考。至于男生,又因为成天打球游泳,不容易静下心,所以学点静态的东西,也能帮助思考。 
  我又想,过去大家都认为男孩比女孩擅长逻辑性的思考,而且男人比女人能辨认方向,会不会也因为女孩在成长过程中太静了,她们不像男生跑跑跳跳、串东串西,造成红血球带氧的能力较差、体力不如男生,也少了辨认方向的训练? 
  “红血球带氧能力”是非常重要的。 
  我们的身体像个大公司,有好多好多部门,里面的人要吃要喝,必需由专人运补。红血球就像那运输工人,有些公司的人员训练精良,效率好,每个工人都能运很多东西。又有些公司的人员能力差,每人只能带一小包。这两个公司比起来,当然前者营运会比较成功,对不对? 
  我们的身体很妙,也可说上天很神妙,“天助自助者”,他对需要的人特别照顾。 
  譬如骨质疏松的人,作重力训练特别有帮助;老年人多用脑,又有助于防止老年痴呆。也可以说,你愈不用,老天爷愈认为你不需要,而把东西早早收回。 
  同样的道理,你愈运动,红血球带氧的能力愈强,一方面增加了体力,一方面因为进入脑的氧气和养分增多,也加强了你的智力。 
  我最近读到一本《都是脑子惹的祸》,对其中一章印象非常深刻。 
  那是作者引述美国国家心理医生研究中心吉野德(Dr。Tay Gield)的研究结果,发现小脑是最不受先天影响,最能用后天加强的。换句话说,如果一个人天生不够聪明,很可以借着运动、加强小脑的功能来弥补。 
  一般人以为小脑只管运动、平衡,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人,才会用到的。岂知小脑既像“军师”又似“传令兵”,能把重要信息运送到大脑的相关部门。 
  作者还说很多青春期的孩子面对升学压力,认为体育最不重要,整天坐在桌前K书。其实如果能间隔一下,作些有氧运动,能提升高达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学习效率。 
  说了这许多,以后如果我叫你出去打打羽毛球,或者到楼下练练乒乓球时,请不要说你功课忙、没空了。 
  适度的运动非但不浪费时间,而且是帮助你增强脑力与体力的最好方法啊!                         
小心学生职业病     
  今天吴叔叔来修我们漏水的屋顶。一边抬梯子,一边说他又扭伤了腰。但是跟着一笑,说没关系,只要去中国城找跌打师父推拿一下就好了,又说“所以一年要去好几次”。 
  他说完,我们都笑了。只是这听来矛盾的笑话,却笑里有泪;因为他既然说一推拿就好了,又为什么一年去好多次? 
  那表示推拿好了,只是“暂时”好了,隔一阵不小心,又会犯,就又得去看跌打医生。 
  昨天晚上我也接到一位高雄朋友的电话,说她背痛彻夜难眠。在台湾,从南到北,不知看了多少医生、吃了多少药,就是治不好。 
  她在电话那头叹气说:“没办法!教了几十年的钢琴,都是坐在学生左边,随时伸手示范。因为不是正对着琴键,动作是歪的,时间久了,所以伤了背,只怕那痛会跟一辈子。” 
  她还说她女儿也教钢琴,虽然才三十多岁,已经开始有一样的背痛。 
  还有,你记不记得多年前,名作家吴阿姨来,总不时扭动脖子,说她颈背不舒服,还请你妈妈带她去找理疗师,又在家用我的电疗器。 
  她离开后,你妈妈常说看样子她脖子不舒服的情况比我还严重。每次我脖子痛,手指麻,你妈妈也都会说:“你们这些作家,伏案久了,职业病!” 
  孩子!你知道我为什么提这些吗? 
  因为职业病不止是入社会工作的人会得,你们学生也会得。近视不是学生的职业病,是什么? 
  不错!职业病难避免,但也因此,我们必须把伤害降到最低。这也是为什么我看见你只开一盏书桌灯时,总过去把顶灯打开的原因。 
  因为当你只有桌灯亮时,每次你把眼睛投到书桌以外的地方,瞳孔都会立刻放大,以适应黑暗的环境;接着眼睛回到书本,是亮的,瞳孔又得缩小。反复如此,眼睛容易疲劳、近视更易加深。 
  (同样的道理,晚上不开灯看电视,也有这个弊端。) 
  此外,最近你的坐姿也有问题,很可能造成职业病。 
  因为你的书桌本来就不大,又在左边放了计算机,前面放了键盘,加上小扩音器和一堆又一堆的书及讲义,我发现你写字常常歪着坐,用剩下的那一点空间放本子。 
  你要知道,歪着坐久了,肩颈左右用力不平均,会造成许多问题。 
  我就因为以前坐姿不对,后来不得不复健,而今写作时更得不断叮嘱自己要坐正、坐直。 
  还有,你知道把手肘放在桌面外,悬着写字,会伤到筋吗?举个最真实的例子,当我办签名 
  售书时,一次签上千本,往往就会手肘痛,好象得了“网球肘”。我后来想,为什么在家写 
  作不痛,出去签名却会痛,终于想通了,因为在外面签名常常为了方便握手,坐得太高。又 
  由于桌子小,手肘不能落实在案上。 
  孩子,请不要说这些都是“中年人”才有的问题,你们年轻人不用怕。我不知见过多少学生,因为偏头痛、背痛,影响了学习,那常常因为坐姿不对造成。 
  复健科的医生说得好,不正确的动作就像“滴水”,身体是“石头”,不要以为没什么影响,时间久了,滴水足以穿石。 
  所以从现在起,把桌子收整齐,将暂时不用的书先移开,把计算机尽量向里推,给自己多一点空间。你会发现那样做,能使你更挥洒自如,而不是被些杂物逼到小小的角落。                         
浸润法:如果你长了奇怪的脑袋     
  相信你一定早听说,我小时候功课不怎么好,尤其高中,因为高二休学,下一年改教材,使我跟不上。又因为参加许多社团活动,不是编校刊,就是搞社团。还四处参加比赛,总请假。所以年年都两科不及格,幸亏老师高抬贵手,才没留级。甚至一直到毕业前两个月,我参加模拟考,都从来没上过榜。 
  但是我居然用最后两个月,进入第一志愿——国立台湾师范大学。 
  如果你问我为什么这么神,我的答案是:因为我用了特殊的读书方法,产生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那特殊的方法之一,就是“浸润法”。 
  举个简单的例子,当你哥哥小时候,我在家里的日常用品上,都贴字条,写着“门”、“窗”、“桌”、“椅”、“冰箱”、“电话”、“电灯”——因为他才两岁,我只是贴,并 
  不教他念。 
  但是,隔不久,我把那些字条揭下来,一张张问你哥哥,他居然立刻说出是什么。 
  这就是“浸润法”的效果。 
  “浸润法”基本上是自然发生的,如同“孟母三迁”,讲究学习环境,但是如果能加一点“有意”的力量,效果会更好。 
  我就曾经在刚来美国的时候作实验,每天坐巴士上下学途中,一路盯着路边的招牌看,那时候我的英文烂透了,几乎处处是生字,我先不查字典,看橱窗里的东西,猜它招牌上的字。隔一阵,还不懂,就查字典。 
  上午查,可能中午就忘了,可是跟着坐巴士又看到,死命想,想不起来,又回来查字典,写在纸条上放进口袋,再记不起的时候,就拿出来瞄一眼。 
  看一次、两次,加上每天上下学一路看。居然没多久,自自然然地背了两百多个生字。一直到今天,我都记得当时最不会记的是礼服店招牌上的TUXEDO,而且眼前浮现那家礼服店门口的样子。 
  我发现用这种“浸润法”学到的东西,因为跟生活结合,所以特别记得牢。 
  你哥哥十八岁时跟着我到大陆旅行一个多月,学会了简体字,也是靠这方法。因为我一路指着路边的招牌问他“这是什么字?” 
  一次两次三次,你想想,烦不烦? 
  对!烦!问题是:愈烦印象愈深刻。 
  我很早就发现自己脑袋有“死角”,许多简单东西,硬是记不住。 
  于是好象打仗,发现敌人守得太好,我久攻不下,就立刻改变战略,由“攻坚”,改为“包围”。 
  无论念历史、地理、英文或国文,只要碰上我不容易记的东西,我就“跳过”。但在跳过之前,会把那记不住的重点或单字写在课本或参考书的最边上。 
  正因为在最边上,每次翻书,我的眼睛都会掠过。而且当我读后面几章的时候,一定先快速地把前面几章很快地翻一下,使那些“重点”一次又一次跳进眼睛。 
  也可以说,我把“读”进去,变成“看”进去;把“强记”改为“潜移”。居然大部分的重点,渐渐自然植入脑海,后来反比那些死记的同学背得牢。 
  为什么? 
  因为那就像我看街边的招牌,不断闪过、不断闪过,仿佛在底片上“重复曝光”,深深地“印”在了脑海中。                         
悬念法:因为记得,所以拥有     
  今天晚餐的时候,我夹起一块火腿问你“《论语》《述而》篇里孔子跟干肉有关的句子是什么?”你想了半天,答不上来。直到我说“自行束?……”,你才接 
  “以上”,却又想不起下一句——“余未尝无诲焉。” 
  接着我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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