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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家俏厨娘-第28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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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木香揭开盖子,浓浓的鸡肉香,扑鼻而来。汤上的油也被舀了去,还洒着切的很细碎的小葱,看着就叫人食欲大开。
  这汤是跟大米一起熬煮的,米粒浸透了鸡汤的鲜香,入口即化,好吃的不行。
  木香吃的停不下嘴,一边不忘夸赞严忠的厨艺,大有进步,另一边,又给赫连晟喂了些粥。
  即便他不说,她也知道,在她昏迷的这几日,他是如何渡过的。
  瞧瞧这满脸的胡茬,还有浓重的黑眼圈。
  用过饭,木香觉得恢复些体力了,便央求着赫连晟带去坡上走一走。
  赫连晟的本意,是想让她再休息一会的,但拗不过她的执意要求,只能带着她,踏青去了。
  爬上坡顶,视线豁然开朗。木香的心情也格外开朗,有了赫连晟在身边,不管身在何处,她都觉着安心,觉着踏实。
  “原来这村子就在怒江边上,肯定是因为到达这里的水路很曲折,所以很少有人知道这里。”
  赫连晟笑着道:“不错,眼前的这条河是怒江的支流,但是要到达这里,有九道弯,个个凶险,所以这里也叫九湾村,他们平常就在这附近捕鱼,不会去远的地方。”
  他俩站的位置,可以看见远处波光粼粼的江面上,零零散散的遍布着大大小小十几艘船。
  他们用的渔网都不大,但每捞上来一网,都是满当当的,收获颇丰。
  “你说,等咱们老了,也到这儿来捕鱼种地,不受外界叨扰,好不好?”
  “好,你说如何便如何,”明知她只是说说而已,赫连晟还是依了她的话。
  令木香觉得十分惊奇的是,这里除了桃树,居然还有很多别的地方没有的果树。
  满山遍野都开满了鲜花,蜜蜂蝴蝶穿梭其中,嗡嗡的忙碌着。
  等到太阳快下山时,渔民们都回来了,村里也渐渐热闹起来。
  众人听说她醒了,女人们,不分老幼,都跑来看她,送了很多慰问品。
  属鱼虾最多,小娃们从山上采了野花,送给他。
  还有个梳着小辫的男娃,大约只有四五岁的年纪,不知从哪逮到一只火红色,似狐狸似狗,又似猫的小东西给她,说这是他们这里才有的物种,它没有名字,却极有灵性。
  等到众人都走了,木香把那小娃留下,两人一坐一蹲。
  她坐着,小娃蹲着。
  俩人就那么窝在帐篷外,看着还在瑟瑟发抖的小家伙。
  木香拍拍小娃儿的头,问他,“你叫什么名字,你爹娘呢?”
  小娃长的虎头虎脑,模样憨厚可爱,甜甜的回她,“我叫旭儿,我爹娘都在家烧饭呢!”
  木香很夸张的点头,“哦,你叫旭儿,那这个小家伙又是从哪儿来的?难不成是你抓来的?可他还那么小,你抓了它,它爹娘想找它可怎么办呢?”
  “这不是我抓的,我骗他们,才说是抓的,其实是我捡的,嘿嘿,”他冲木香挤眉弄眼,说到最后,自个把自个逗乐了,咧着嘴笑的停不下来,露出一嘴洁白的奶牙。
  木香也被他模样逗乐了,只觉得他这小模样太可爱了。往常家里只有木朗,他虽是家里最小的孩子,但长到七八岁的男娃,就不那么粉嫩嫩了,哪有这四五岁的男娃招人疼。
  旭儿戳了下小红毛的头,指给木香看,“它好像摔着腿了,我看见好大一只老鹰从它的窝里飞出来,它肯定是被它爹娘推下来的,不然的话,一定就被老鹰吃掉了。”
  “那照这样说,还是你救了它,是吗?”
  “那是自然,我可是它的救命恩人,姐姐,我把它送给你,它是红色的,肯定很吉利,”旭儿高兴的嘴角都快咧到天上去了。
  “呃,”木香笑的有些勉强了,有个红色,就是喜庆的意思了?
  旭儿忽然又站起来,“姐姐,我去给它找些吃的。”
  说完,也不等人家回答,就迈着小短腿,往他家的帐篷里跑去了。
  没过一会,又蹭蹭的跑回来,手里握着一小块烤过的鱼肉。
  “姐姐你看,这鱼是我娘刚烤好的呢,可香可香了。”
  木香正要说,它那么小,得喝奶,不能吃肉。
  就见着原本还蜷缩成一团的小狐狸,凭着味道,找了过去,在旭儿的小手边磨蹭着。
  旭儿高兴了,“姐姐你看,它会吃鱼肉呢,瞧它吃的多香。”
  哪是吃啊,简直是抢了。
  这小东西,只差没把旭儿的手舔个遍了。
  正巧,赫连晟从外面走回来,瞧见他俩蹲在那儿,好奇的问道:“你们在干嘛?”
  旭儿像献宝似的,把火红的小东西捧给他看,“大叔,你快看,这是我送给姐姐的礼物,别看它小,饭量还不小,而且我姥姥说,带红色的动物,都是有灵性的。”
  木香在听到他的称呼时,嘴角狠狠抽了抽。
  龟毛的赫连将军,一定气死了。
  称呼她为姐姐,却喊她的相公为大叔,娃儿莫要太实诚哦!
  果然,赫连晟的脸色,在刹那间,变的僵硬,他还以为自己听错了,“你叫我什么?”
  旭儿还举着火红的小东西,眨巴着大眼睛,一脸天真无邪,“大叔!”
  木香赶紧上前,对着在自家夫君陪上笑脸,“您老好几天没刮胡子了,难免会叫人认错,快去把胡子刮干净!”
  “真有那么显老吗?”赫连晟摸着下巴,一脸不解。他是不太在意年龄外表,可他在意跟木香站一起,人家把他们当成老少恋,明明他正当壮年呢!
  “不老,您哪会老呢,实在是源于您近日太操劳,把胡子刮掉好了,”木香推着他,亲自送他去刮胡子。
  要真说起来,男人刮胡子的模样,也很吸引人的。
  以前没机会看,现在时间充足,也不会她做饭,待会去蹭饭吃就好了。
  木香拿着一柄小刀,一块棉布,便拖着他去了小溪边。
  有几个妇人在溪边打水,是要回去做饭的。
  看见他俩手拉着手过来,又是羞涩,又是羡慕。
  银铃似的笑声,传遍了九湾村。
  两人挑了处不会防碍村民取水做饭的下游角落,赫连晟坐下之捕捞,熟练的对着水面,用小刀麻溜的刮着胡子。
  木香当然知道那样会很痛,一不留神,还会刮伤自己,要是有电动刮胡刀就好了,即便没有电动的,那也该有一个带手柄的简易剃须刀。
  关键是,这里弄不到真正薄如蝉翼的刀片,要是可以铸造成功,简直男性同志的神音哪!
  赫连晟专注的刮胡子,木香坐在一块岩石上,抽着下巴,定定的看着他。
  这样的画面,在旁人看来,是再和谐,再温馨不过的。
  但在安平钰看来,犹如戳他的心窝子,一刀一刀的戳。
  他也是刚刚才苏醒,脸色苍白如纸,身子也瘦了一圈,更单薄,更显的孤冷了。
  苗玉轩脸色比他好些,悄无声息的走到他身后,开着玩笑道:“你说要不然咱们一起合伙,把赫连晟绑了,坠上石头扔江里去,怎么样?”
  安平钰用一种很怪异的眼神看他,半天来了一句,“你打得过他吗?”
  当然,这只是玩笑话,他俩都心知肚明。
  苗玉轩长叹道:“等船修好了,咱们也该离开这里了,好日子就快结束喽!”
  “你准备放他们离开?”安平钰知道他们此时身处陇西边境,如果苗玉轩不肯放人,至少他们不能轻易离开。
  再者,怒江上的天气,也很难琢磨,到底能不能走,还是个未知数。
  “都到了家门口,自然是要请他们进去坐坐的,而且他们的船也要补给,总不能就这样回去,你也是,到了小爷家门口,待客之道,小爷还是很懂的。”
  “你说的倒轻松,就怕赫连晟不会答应!”
  “他会答应的,”苗玉轩不知想到了什么,眸光似沉似远。
  安平钰听出他话里有话,本想追问,但瞅见苗玉轩此刻的神情,想问的话,又给咽了回去。
  也罢,不管接下来如何,都不需要他了。
  太阳完全沉入山的那一边,村寨里升起了火堆。
  晚餐都摆上了,但这不是重点。
  寨子里突然多了这么多外人,还都是一堆俊男,除了跟赫连晟,人家是明摆着有娘子的,剩下的那几个,自然就是他们可以传情的对像了。
  于是乎,木香跟赫连晟,被老村长请到了上首座,其他的男宾,都被安排,坐成一排,而他们的对面,坐着十几个本地的漂亮姑娘。
  这场面,可太好看了。
  兴许是这里鲜少有外从的缘故,所以这里的姑娘,从最初的羞涩,到后来的放开,再到最后的无所顾及,吵着嚷着要跟他们喝酒。
  九湾村的酒,都是用当季的水果酿的,度数不高,喝着也不醉人,但再低的度数,也经不起姑娘们千杯不醉的酒量。
  众姑娘疼惜安平钰身子初好,一个劲的给他夹菜,当是鱼肉,鱼汤,就摆满了他面前的桌子。
  严忠虽然论起相貌不如那两位,但冷酷的气质,还是吸引了不少姑娘对她投橄榄枝。
  木香捂着胸口,戏虐他道:“严忠,你要不就留在这儿,当九湾村的女婿吧!你家王爷能你当证婚人,给你主婚。”
  严忠正被一个梳着四条小辫的姑娘死盯,看的脸红了,听到她的戏言,脸更红了,从从脸红到脖子,比那烤熟的虾子还要红。
  “夫人说笑了,属下至死也要效忠殿下,个人的事,从不在考虑范围之内!”
  他这样说,木香却不肯轻易放过他,因为在他说那番话时,对面四个辫子的小姑娘,眼眶都红了,罪孽啊!
  她拐了下赫连晟,“夫君,你也说说,部下也是人,他们为你卖命,虽是应该,但咱是体恤下属的主子,关心你的终身大事,也是应该的,只要是你看中了,或者留下,或者带走,全听你一句话,怎么样,够意思吧,快选!”
  她故意把声音说的很大,好让那姑娘听见,也让很多村民都听见了。
  一时间,围桌的人闹哄哄的,全都跟着起哄。
  严忠被他们这一闹,弄的更羞涩了,一个大男人,低着头,半天不敢抬头。
  苗玉轩是唯恐天下不乱,笑着、闹着、跟同桌的几个人拼酒,还不到半个时辰,就喝的眼睛花,坐也坐不稳。
  他身边的随从,将他扶起带走。
  说到这,不得不提一下,那个叫谷雨的丫头,真是命大,在江水里泡那么久,也没死,还被冲到九湾村的岸边,被村民救起。
  跟木香一样昏迷的两三天,也是刚刚才醒,被村民搀扶着坐在女宾席。
  溺了个水,她胆子似乎又小了很多,既不敢看自家主子,更不敢看木香,偶尔也有当地的年轻小伙,对她表示出好感,对她献殷勤。谁让苗玉轩挑起婢女来,都得按着选美的水准来,自然是十分漂亮的。
  但是她连头都不敢抬,好像坐在附近的都是洪水猛兽。
  赫连晟并不知晓在船上发生的事,否则别说她了,就连苗玉轩,此刻也不可能安然无恙的坐在这儿。
  旭儿的爷爷便是此地的村长,跟木香他们坐的很近。
  木香一直有很多疑问,说白了,就是爱管闲事。
  九湾村的人救了她的命,她这个人呢,又是属于那种,你对我好一分,我还你三分的人。
  想了想,先从房子说起,“老村长,请恕我直言,你们这儿风景这么好,土地资源也丰富,为什么不盖些结实稳固的房子,而非要住帐篷呢?”
  老村长为人很和善,笑起来,脸上的皱纹一道一道的,眼皮虽松散,但眼神秘很好,他摸着胡子,指着江水的方向,对她解释道:“住帐篷,是为了方便搬家,每年到了夏季,九道湾的河水就要上涨,涨厉害的时候,这一片山谷,都会被淹了,但是潮水褪去,这一片土地,又十分的肥沃,所以啊,每年到了汛期,我们全村都要搬去最高的山上去住,还是搭的帐篷,一来二去的,拆卸起来最方便,要是盖上在泥巴房,盖哪里都不合适,索性就一直住帐篷。”
  停了下,喝了口果酒,才又道:“我们瓦喇族人,生性淡泊,不讲究吃穿,也不讲究功名利禄,从古至今,我们族里的人,都没有踏出过这片土地,也没有人出去做官,或是经商,不是我们吃不得辛苦,经不得风浪,实在是本性所致,无所求,也就无所谓贫富。”
  被他这样一说,木香原先准备的一堆改良计划,都变的没有意义了。
  其实换个角度来想,他说的也对。
  最关键的一点是,他们满足于现状,没有觉得这样的日子过的很辛苦,这就够了,真是有钱难买我愿意啊!
  赫连晟忽然道:“你们无所求,这不假,但你们却无法阻挡侵略者的步伐,你们这里并非孤岛,通往外界的路,也不是只有一条,之所以安宁到今天,不过是因为没有被发现,一旦被发现,你清楚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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