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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
“其他变态的规定还有许多,犹太人不能坐公园长椅,犹太人不能有收音机和自行车,简直就像幼稚的小孩子,可悲的是我们还不得不遵守,哦,还有,犹太人必须佩带大卫之星。”另一人插嘴道。
“大卫之星……是你袖子上的那个吗?是法令规定要带的?”
“嚯,丫头你是什么时候进去的?什么都不知道吗?”醉汉大笑。
“我是一年前被抓的,当时要么出国,要么进集中营……这事就说来话长了。”
“大卫之星是在水晶之夜之后就被要求佩戴的,是为了侮辱犹太人,也是做个标记,按标记抓人。”
阿翁几乎是在水晶之夜之后马上就进了集中营,所以对这些法令一无所知。后来进去的犹太人身上大多都有这种黄色“大卫之星”,但她以为这是犹太教信徒的信物……
“所以说,这里是什么地方?不是犹太人区吗?”
醉汉大笑两声:“这里是镇子比较偏僻的一角的一栋建筑,我们住在二、三两层的夹层里,你可以称之为密室!这栋楼里住着几个反对非人道主义残杀的非犹太人,他们帮助我们采购。”
阿翁觉得如果让这些人知道自己的父亲是党卫军准将的话,后果谁也说不准。更关键的是,她并不知道自己是从哪个镇子被带过来的,所以她回不去,不知道笛林准将在哪。看来唯一的路就是暂时先和这些人住在一起。
“我从今天起就只能在这里吗?”
“不然呢?去犹太人区找妈妈吗?丫头可别这么傻!”
“不是,我想犹太人区没有我的亲人,”阿翁突然觉得有些失落,“我只是想知道我能出去吗?”
“额……你是女孩子,我想你还是和艾薇一起留在……”
醉汉说道一半,凡突然插话:“可以。”
“哦,凡……”醉汉摇了摇头。
凡说:“我们定期会向犹太人区运送食物、衣服和武器,你可以一起去,但是在那之前你要把身体养好,你知道自己现在有多瘦了吗?这样子去是会拖后腿的。”
阿翁一怔——原来这里就是温舍他们希望她审问出的所谓的藏匿地点?她居然被他们救了?!
后来,艾薇拉起帘子帮阿翁洗了澡,她被阿翁雪白肌肤上的累累伤痕吓了一跳。后来艾薇还给了她面包和香肠。于是阿翁好歹是吃了顿饱饭,食物和热水的温暖让她有些想哭。
突然就想起了亚斯。
他生病了,还废了一根小指,现在她逃出来了,他还在里面。
他不会以为她死在外面了吧,对于他来说,她可是一走就再无踪影了啊。
也许就在这一秒,他已经被枪杀了也说不定。
阿翁痛苦地抱住脑袋,幸运者对不幸者的愧怍再次油然而生。
阿翁就在这里住下了。琢磨了一年,终于逃离了集中营,但她竟忘记了在进集中营之前自己本就是幽闭状态,出来之后,自然更好不到哪去。天天盼着自由,盼着自由,等到真的逃出了集中营,更残酷的事摆在她面前——她居然还是只能呆在这个小小的方格里。这时才终于明白了,对于犹太人来说,这时代,这世界,就是个巨大的集中营,逃狱对她来说,将是件永恒的事情。
凡虽然不是这里最年长的人,但是他很像这里的首领。他是个很令人信服的人,说出来的话一般没有人反对。
在看见阿翁的眼睛之后,有人暗地说这孩子的父母一定有一方是雅利安人,表示不想和仇人的子女同住。但是凡说她进过集中营,很显然已经被德国人当做犹太人对待了,如果他们再把她看做雅利安人,可就太可怜了。
于是阿翁保住了暂时的栖身之地。
凡在这一系列针对犹太人的破事开始之前是个职业摄影师,他的犹商父母早逝,留给他和他的妹妹一大笔遗产——他的妹妹不久前在一次向犹太人区的运送中不幸被党卫军抓住,很显然,这位妹妹,就是快要被或者说已经被恩什打死的女孩。
希尔家的兄妹都有着让阿翁肃然起敬的人格。妹妹就不用说了,哥哥也给人一种心系天下的感觉,至少阿翁认为如果自己有钱的话是不会全拿出来救助犹太人区的人的,但是凡做到了。而且,他似乎一直谋划着类似于武装反抗的东西。他让阿翁觉得很不可思议,他就是那种为了集体会毫不犹豫地牺牲个人的人,非常的伟大和无私。但这种人会让在乎他的人非常担心。
像艾薇,似乎就非常担心。这是当然的,在这里首先年龄上能让她起心思的就只有凡,何况就算是在一大堆年轻男子中,凡也有着成为其中佼佼者的资质,有着那种春风般让人觉得舒服温暖却又让人信服的气质,大概没有女孩子会不爱他——阿翁这么想的时候,似乎完全忘了自己也是女孩子……
他们每周五会通过地下道向犹太人区送货物,阿翁来了之后他们一共去了两次,但是每次都以阿翁身体虚弱为由没有带上她,阿翁能理解自己看起来有多么瘦弱,即使她本人干了一年的体力活其实体力不错。
本来由凡的妹妹和艾薇洗的衣服已经由艾薇独自洗了,阿翁的到来又减少了艾薇的工作量。虽然依旧是在封闭的地方干活,但是好歹比搬砖头强,伙食也好了不少,最关键的是不用看着身边的人死去,不用终日担心自己性命不保。
阿翁本身是话不多的人,但是如果只是一起洗衣服而不说话,艾薇会显得有些尴尬。于是两人只好找话题来说。在艾薇的引导下,每次话头都会落在凡身上。
“你告诉他你喜欢他了吗?”阿翁问她。
艾薇脸一红,本想否认,却见阿翁问得如此坦荡荡,也就抛弃了虚伪:“没有……”
“为什么不说呢?”
“觉得现在这样挺好的……反正天天在一起,也就够了,说出来说不定还会尴尬……”
这倒也是啊,这事谁会好意思说呢?阿翁表示完全理解。
这时,那位嗜酒成性的醉汉先生在一旁把日历撕了一页下去,阿翁恰好看见今天的日期。
12月1日。
“我们约好12月1日晚上九点在镇上阿尔菲尔大街的拐角处见,没想到会成了这样。”
亚斯的声音突然从脑海深处冒出来,让阿翁一个机灵,如同召唤。
已经过去整整一年,那个男人会来吗?
阿翁突然看向凡,两星期下来,她已经叫上他的名字了:“凡,等下我要出去一趟,大约晚上九点的时候。”
大家都看了过来,凡背靠墙站着思考了一下,问她:“去哪里?”
“阿尔菲尔大街。”
“嗯,那里盖世太保倒是很少去,不过你去干什么?”
阿翁觉得说来话长,而且也没必要跟凡讲得太清楚:“要解释很麻烦,一定要说吗?”
“也不是一定要说,”凡无视了别人不赞同的目光,“不过我陪你去要安全些。”
“不行!”艾薇直接叫出来,“你不能去,阿尔菲尔大街那边不能走地下道,万一被看见呢?”
阿翁看艾薇反应过激,马上把从抽屉里搜出的口罩戴上,向凡解释:“如你所见,我的眼睛几乎是雅利安人眼睛的颜色,只要带上口罩和帽子应该没人会怀疑我的,所以你还是不跟着的好。”
反倒是我拖后腿了吗?凡苦笑两声:“那你自己小心。还有,这个带着防身。”
凡把一把转轮式□□交给了阿翁。
阿尔菲尔大街离密室并不远,很偏,所以党卫军、盖世太保什么的也很少过来——可以理解的,两个同性恋见面当然会选这种地方。
但是到拐角处时,阿翁吓得浑身汗毛都竖起来了。
在那拐角处的路灯下,分明就站着个黑军装的党卫军。
运气太不好了。阿翁正想不动声色地转头离开,却脑电波一抖回头径直走到了男人身边。
这个人非常高大,似乎比温舍和恩什还要高,从胸前的名牌上可以看出他的名字:埃德里克·冯·阿尔斯。
男人低头疑惑地看着这个眼睛碧蓝的小女孩,问:“有事吗?”
阿翁突然就停止了恐惧,问他:“你在等亚斯吗?”
癫狂,在一瞬间发生。
埃德里克用力抓住阿翁的肩膀,没命地摇晃着:“他在哪?他还活着吧!”
阿翁只觉得自己五脏六腑都要被晃出来了,埃德里克似乎也意识到这么晃下去这孩子还是一个字也说不出来,于是控制住自己的双手,只是大吼:“说啊!他在哪?”
阿翁赶紧回应:“这个镇子的郊外有个集中营,由温舍看守长看管,亚斯就在那里!或许来得及,去找他!”
下一秒,埃德里克把阿翁推到了一边,向着一个方向飞奔而去。
由于过度激动,阿翁在那之后很久都在发抖。
去找他!既然你是个党卫军,进入集中营的权利总是有的。哪怕不能救他出来,好歹去看看他!
阿翁才不管埃德里克这样冲过去找亚斯会不会被怀疑是同性恋,她只要亚斯还能至少看这个男人一眼——在离世之前。
但是她不知道,她给亚斯的,甚至不止这么点幸福而已。
其实埃德里克在那之后直接去了温舍的办公室,非常直接地提出要求:“让我见见你的集中营里一个来自苏联的同性恋者!”
温舍看了看他,很快想到那个经常和阿翁在一起唱着苏联歌曲的同性恋,很快开始疑惑埃德里克怎么会在一年后突然知道那个同性恋在这里,很快他明白了上述问题的答案。
“我承认我也是同性恋,随你怎么处置我!”
“告诉我那个给你通风报信的犹太女孩在哪,我现在就放了你要见的人!”温舍死盯着他,如是说。
每个故事,都有一个注定的结局,名为“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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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恶人之前
咖啡厅里,年轻的老板娘坐在吧台里侧,时不时偷偷看过来。
温舍承认她是个很有韵味和气质的女人,他也很欣赏她绑头巾的穿着习惯。如果她不这么明目张胆地偷看,还自以为没有被发现,会显得她更聪明些。
这间咖啡厅布局雅致,色调温暖,温舍很喜欢一个人来,偶尔也会带上恩什。
恩什第一次跟来的时候就诡笑着说:“那老板娘一直盯着你看呢!”
温舍搅动着咖啡,完全没有当回事:“不用管她,我从来都装作看不见。”
“为什么,我觉得长得不错啊。你就没有晚上约她玩玩的打算?”
“你去约吧,让给你了。”
“装什么啊,你又不是没玩过女人。难道是因为有婚约了?我告诉你你得趁现在赶紧了,等你结了婚玩起来就有顾虑了。”
温舍和恩什是在军校里认识的,当时两人都是十多岁的孩子。
温舍各方面名列前茅,综合素质遥遥领先,再加上天生的沉默内敛,导致哪怕相处久了也会让人觉得处处低他一等,觉得无论如何都离他有段距离,甚至连直接叫他的名字都难以做到。看似总是谦虚谨慎、措辞得当,实际上他也不得不承认谦逊的表象之外他有着自傲的一面。他确实觉得别人和自己没有可比性,确实觉得自己高人一等,所以他从不羡慕和嫉妒别人,也不在乎别人嫉妒的咒骂和羡慕的讨好。这种人,活得令人羡慕,却极为孤独。没有人和他站在同一高度上,他也丝毫不打算降低自己的高度,于是永远是俯视。
恩什和别人相比,有一点点不同。他并不起眼,什么都是中等水平,但是他非常开朗,几乎就是个话唠。在和温舍熟识之前他也确实觉得温舍很厉害,但他觉得那和自己无关。他只关心自己的事,从未想过去超越谁,或是把谁拉下来。
每次吃午饭之前,照例是绕操场跑圈,谁先跑完谁去吃,去晚了很可能就没有饭。温舍跑长跑的速度让每个人都怀疑他少跑了那么一到两圈,于是他每次跑步都身处各种目光的监视之中,直到几乎每个人都确认过一遍他确实没有偷懒。
恩什短跑爆发性很强,但是长跑到最后……说难听点几乎就是爬过终点线。
于是他挨了几天饿之后,想到了一个美妙的办法。有天他突然就好像老朋友似的勾住温舍的肩膀,求他每次帮忙多打一份饭。
温舍当时被这个自来熟的同学弄得有些愣神,但还是答应了,如此举手之劳的要求他一般不会拒绝。而代价是让盛饭的姐姐以为这个男孩一个人吃得下这么多……
虽然起源是为了利用温舍才交的这个朋友,但既然是朋友,按恩什的态度自己就该有身为朋友的样子。恩什从不觉得自己比温舍低等,或许是由于这个原因,温舍也自然地把恩什看高了。
恩什孩子气、易冲动,而温舍比任何人都能忍受他这一点。温舍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