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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用神之巳火既反映了时间〔巳日巳时〕,又反映了空间方位〔东南方〕。
从理论上分析也好,从实践中检验也好,方位和时间不可能绝对地统一在同一地支中,此时应爻和用爻就可以“自锁共振”的形式来反应此事件的方方面面。
例2。2,1993年1月11日,链条厂刘先生失财,得京房式“晋”之“噬嗑”:
断:
1、世应相生,官鬼不动,不为偷,当是自己放错了地方,一时找不到;
2、妻爻在内卦安静,卯为木为东且临三爻,当放在家里东方木柜的中间,又财入动墓未土父母,父为文书衣物,可能是夹在衣物中或书籍中;
3、应动而生世,但应爻空破,到下月午未日可以找到。
验:後果于农历正月十五日〔寅月戊午日〕清理衣物,在东方木柜中部的暗格内找到,放在一信封内。在此之前也曾找过,但未翻到暗格里去。
按:用神卯木断失物之空间位置,而应爻未土断情状和应期,二者互补。
例2。3,1993年12月31日,同事之子廖君测吉凶。得京房式“升”之“复”:
断:
测吉凶,用神须两看,一看鬼爻动否,鬼动主灾变,二看世爻,世爻断自己的安危。
1、官鬼酉金动临 蛇,昨日〔酉日〕闯了祸;
2、财父两动,财动克父,父为车辆,当为车祸。是什么性质的车祸?卦中世爻安静且旺相,且本人分明无恙,须看应爻;应为妻财为女人,财化父母相合且鬼化财爻相合,是撞伤了女人或与女友同骑自行车摔伤了女友;
3、世应比和,不会有官讼,但卦变六合,祸事一时难散;
4、鬼化财爻回头之合,要花费一笔钱财,好言相慰,可脱此灾。
验:实为昨日骑自行车撞伤一女人,全如所测。
按:用神官鬼可断是否有灾和应期。但此类复杂的事项,若无应爻和用神自锁共振,则不可能作出全面的判断。此外,在测身运时,财爻既主财运又主妻子,官爻既主事业又主丈夫。但婚姻和财运事业不可能都是同旺同衰,这时应爻就起作用了。
例2。4,1994年3月22日文女士测身运,得藏山卜“丰”之“小过”:
断:
女测身运,官爻主事业,应为丈夫,可避免事业与婚姻的矛盾。
1、官爻持世而临君爻且值日辰,本人在单位上有一定的职位,但辰戌丑未为杂牌官,且目前遭月建之克而不旺,故非正职领导;
2、财得月建之生,目前收入颇丰,但财源子孙寅木空伏,财源不广,除本职工作收入外,少有其他进项;
3、父母酉金月破,去年〔癸酉年〕父母患有重病;
4、父母酉金化兄弟子水,父母为房屋,去年〔酉年〕姐妹迁了新居;
5、世临五爻,家住五楼〔按:可用父母爻或世爻断所住楼次,但此卦父爻月破,故以世爻断之。又益阳多为六层楼房,故宜用此法而屡验。其他城市或农村应变通。〕
6、世应相生,夫妻恩爱。
……
按:若不以应爻而以官鬼为丈夫之用神,此卦官爻持世,且卦见两官,则婚姻不美,与事实不符。男测身运则以财爻为财富之用神,应爻为妻。
此外,凡与本人关系不明者亦可以以应爻为用神,以弥补六亲关系之不足。在测事为主的情况下,是以六亲所属定用神的,应爻还可以反映相应的人事关系。如,测财以财爻为用,世应可以反映是否适宜合夥〔“应”为夥计〕、与顾客的关系;测官讼以官鬼主官司,而应爻为官讼之对手,等等。
'四'
有一利必有一弊,用神与世应的“自锁”固然有其优势,但却有损逻辑系统的一致性,从而造成判断中的恍惚。这种恍惚之处主要为时间与方位的分合。所谓时间方位的分合,指所测事项的时间方位有时用神兼顾,有时需用神和应爻互补。那么怎样区分二者的用法呢?
六爻纳支法中是没有区分标志的,我们只能靠所谓的“直觉”来作出判断。这种“恍惚”梅花易数比六爻纳支更加厉害。以射覆为例,所成之卦可类万物。你何以判断它应类甲物而不类乙物呢?前人说:“贵在心易”。
所谓“贵在心易”,据我们的经验,常用的方法有两种:
1、抓住第一感觉,果断地下结论。所谓抓住第一感觉,就是卦成之後,在直觉上造成的最强烈的第一印象,即凭此下结论。我们在构建系统、玩味卦理时,要强调逻辑,要尽量使系统的结构完美、逻辑严谨、法度严密;而在每一次具体实测中遇到此类恍惚之处,则应抛开逻辑而“跟着感觉走”。
2、第一感觉无强烈印象时,面临两种〔或多种〕选择时,可分别针对各种可能迅速在内心中自问“是”?“非”?内心感觉到“是”时,便可果断下结论。
第二节 量子卦变
'一'
在纳支法里有一个奇怪现象,“爻变”导致的是“卦变”,而断卦时却只看动变爻之间的生克关系,其他变化出来的爻位是不予理采的,卦名之变换往往形同虚设。
近人邵伟华先生一反古法,将变卦中各爻地支全部排满并配以六亲,全盘占断。首先我们看邵先生占身命的一个卦例。
例5、京房式水天需之地天泰:
原断:
其人世爻申金旺于日月,得月建之生,又得五君爻戌土动来生之,世又化回头之生,父母文书伏而得长生,确为名成功就而扬名神州。
1、根据五爻动来生世,断他平步登天,凡遇好事是跳跃式前进;
2、世临日建,月建生之,父虽伏而得长生,断文上有成就,名气大;
3、卦中财化财,财化子孙,断他钱财多;
4、因兄动而动财,应爻妻生官鬼,断婚不顺,爱人出走。
按:上述断语中,除五爻动而生世以及二爻官鬼飞生伏之外,其余的生克占断全违古法。很多人曾对邵先生之法颇不以为然,说它“不符古法”,“不合易理”,不足为训。
事实上,我们可能忘记,八卦的结构和爻变是不可分割的;八卦里爻变的结果是整体化的卦变,爻变仅仅是力的作用点而已。由于爻变导致的是整体的变化,因此整个变卦和整个主卦之间各个对应的作用点〔即爻〕都会产生相互影响。所以,不仅“动变爻”之间携带了信息,“静爻”与“静爻所对之爻”之间也会携带信息;只不过“动变爻”所驻载的信息是显性的,多与求测主要事件有关,而“静爻”与“静爻所对之爻”所驻载的是隐性的信息,多为与主测事件无直接关系的其他方面的信息。
我们根据这一思路,在邵先生的基础上,通过两卦各爻之间的相互关系,无论是测身运还是测单项事宜,均大幅度地兼测各事,效果显著。试举两例。
例6,1994年8月5日洪先生测财运,得藏山卜“节”之“兑”:
断:
1、卦见两官,一旺一空破,三爻丑土空破,85年〔乙丑年〕工作受挫而有变动;五爻辰土旺而生合世爻,88年〔戊辰年〕有升迁之喜;
2、五爻官鬼生世而化巳火财爻回头之生,四爻午火财爻克世且动化子孙卯木回头生,从87年〔卯年〕起,接连四年财运甚佳;
3、子孙寅木化鬼爻未土且临白虎,86年〔丙寅年〕或91年〔辛未年〕妻流产;
4、卦变六冲,最近求财颇为不顺;
5、午火财爻化回头生,午财克世财必得,午月有较好的业务;本应有财进,但财被月建合住,财一时未到手。
上述五条俱验,其中86年和91年妻均流产。还断了几条,因未反馈信息,故不列出。
按:本例中大都是据静爻与对爻的关系而断,不仅静爻与对爻之生克可携带信息,其他各静爻之间亦然。
例7,1994年1月21日阔别多年的校友李先生测财运。得藏山卜“坎”之“井”:
断:
1、官鬼虽旺而子孙持世,乃无官之闲人;
2、父母申金化酉金而进,92年93年文上有喜,或评职称,或有其他文书之喜。〔实为评职称,并搞设计很有成就〕;
3、两官相冲,二爻官鬼戌土化退,82年〔壬戌年〕工作受挫;
4、官鬼辰土临君爻,88年〔辰年〕有官运,因子孙持世,官运不久。〔实为该年自己办了工厂,当了厂长,只有几年〕;
5、90年财临太岁且与世相生,财运甚隹,但卦逢六冲,为时不久。〔实为88年自己辨厂,90年收入最多,後不久便停辨〕〕;
6、兄弟子水冲克财爻,84年〔子年〕退财不少〔84年养蚯蚓而亏本〕;
7、卦逢六冲,父爻化进,求财艰难,求财不利;且世落空亡,目前求财举棋不定;
8、父动临 蛇且墓于月建,後卦巳火克父,当是巳年家有丁忧〔实为89年即己巳年母病故〕;
9、家有兄弟姐妹四人。〔按:我们曾根据卦中兄弟爻的个数加直觉断兄弟姐妹的人数,屡验,有时还把日月建所属六亲也算进去。本卦预测时一时眼花把日月建看成兄弟爻,卦中还有一兄弟爻,加上世爻,故断为手足四人而得验。这一时的眼花犹如外应,也属于操作状态。〕
10、前面一时眼花而断其手足四人,後又发觉卦中只有一个兄弟爻,且卦逢六冲,当是手足有损,午火临白虎而冲兄,时在90年即庚午年〔实为庚午年戌月一兄亡故〕;
11、初爻兄弟子水与月建官鬼丑土相合且临朱雀,1984年〔子年〕兄弟升职。〔按:1984年兄长升总工程师〕。
按:断此卦时精神状态甚隹,几乎是见什么说什么,且时有非常规之断法,如兄与月建官爻相合便断兄弟升官,等等,其实,这就是卜筮的本来面目——万法唯心。
不仅是动变之卦可以一卦多断,就是静卦同样可以如是,又试举一例。
例8,1994年2月2日,袁女士测身运,得藏山卜“决”卦叠老阳:
断:
1、父爻持世主文书且临君位,本人为文职人员且有一定职位;
2、卦逢六合,官为卯木而生世,从87年〔卯年〕起,事业节节上升,春风得意;
3、父母爻临三爻、五爻,先後住过三楼、五楼〔实为先住五楼,现住三楼〕;
4、卦见三兄,世爻为自己,兄弟姐妹四人,叠爻兄弟未土化鬼卯木,卯未之年手足有夭折,〔实癸未年一姐姐亡故〕;
5、去年今年为申酉年,子孙临太岁飞生伏而得长生,财爻得出,除工资之外还赚了不少钱。但财爻空伏,所赚的钱花掉不少,所剩不多,而且有可能借出去不少,因财爻子水与月建丑土相合之故也;
6、卦见一子孙,小孩一个;
7、兄爻临日月建而旺相,兄弟姐妹处境都不错。官鬼卯木合兄弟戌土,有一兄弟职务甚高〔实一兄长为某报社总编辑〕;
8、今年〔指酉年〕官鬼冲克太岁,丈夫工作不顺心;
9、官星卯木而生世,87年〔卯年〕升职〔实际上是88年升职,此条有差别〕;
10、父母持世临君爻,又主父亲有较高之职务。
第三节 联带效应
'一'
一卦能否多断?一卦能否兼断六亲?对此有两种截然相反的意见。
反对最烈者是野鹤老人,他在《增删卜易》中说到:
诸书占身命,谓妻财子禄,一卦能包,寿夭穷通,六爻兼尽。殊不知父子财官兄弟各有相忌相伤,若以一卦兼断者,即如父母旺相,双庆之征,又曰父旺伤子,岂世之有父母者皆无子嗣之人也;又曰见兄则财莫能得,又为克妻之神,又曰兄弟爻兴,紫荆并茂,倘值旺兄持世,克妻耶?耗财焉?手足外伤耶?《易林补遗》有曰:‘兄动妻亡财相。’故执此论者,世之贫人寒士皆失偶之人耶?至于财官子孙,皆同此论,不暇细辨。必兼而断者,即先贤犹在,执此问之,亦无从置喙。觉子曰:余今得其法者,分占之法也。占父母、占兄弟另占一卦;占终身财福如何,占终身功名有无,占终身夫妻偕老否,占终身子孙及寿元,俱宜分占。
近人持肯定意见的有邵伟华先生,他在《周易与预测学》里说:
测婚要妻财旺相即美,可是妻财旺相又克父母,父母旺相又克子孙……。古代为解此矛盾,采用分测方法,权衡六亲生克关系,我认为无必要,只要一卦就可定。因为任何事物难求十全十美,得此必失彼,失此必得彼。为了防克,可寻化解之法即是。
作者认为,这两种意见都有道理,但不全面。
如果说一卦不能兼断六亲之终身命运,那么野鹤老人的论述毫无疑义是正确的。对此,无须引用什么高深的理论,观察一下周围和熟悉的前人的个人和家庭的命运,便会得出与野鹤老人同样的结论,事实终归胜于雄辨。当然,在实测中也有可能某几个卦例,把全家六亲的大致终身命运测准了,但这只是个别的偶合现象,不能以偏概全,引为经典;因作为一条原则,必需具有普适性。
非但一卦不能兼断六亲的终身命运,连一卦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