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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如此毫无同情心呢?”结论是:以特别缺乏同情为特征的行为,一定使人感到极
度腐败堕落和令人厌恶作呕。因此同情是真正的道德的诱因或动机。
(3)我所揭示的伦理学基础,或原初的道德刺激,公正地说,可谓是唯一有实在的、
范围广泛的有效影响之基础。没有人一定也敢于同样坚持主张哲学家们建立的所有其他
道德原则;因为这些原则是由抽象的,有时甚而是由析理琐屑的命题组成的,只有人造
的观念拼凑,根本没有基础;以致把它们应用于实际行动竟时常使人觉得滑稽可笑。纯
粹由康德的道德原则激发的一件善行,从根本说,可能是哲学的迂腐造成的;要不然会
导致行为者自欺,因为他的理智把有其他的,也许比较高尚的动机的行为,解释是为遵
行定言命令的,以及义务概念的结果,而我们已经知道,它们是奠基于子虚乌有上的。
但是,不仅确属纯理论的哲学道德原则,的确没有多少有效运作的力量,就是那些属于
宗教研究的,以及专为实用目的规定的道德原则,也一样地难以断言有什么显著效能。
关于这一点的主要证据在于这一事实,尽管世界上的宗教存在着巨大差异,但道德行为
的数量,或者宁可说不道德行为的数量,则并没有相应的变化,实际上却是到处都很一
样。只是不要把粗暴与文雅同道德行为与不道德行为混淆起来。古希腊的宗教,其道德
的倾向很小很小——它几乎不超出尊重誓言的范围。不讲授教条,也不鼓吹什么伦理学
体系;然而,全面看来,希腊人在道德上似乎并不低于基督教时代的人。基督教道德属
于比欧洲以前出现的其他宗教的道德高得很多的一种。但是如果任何人因此而相信欧洲
人的道德观念已有很大改善,并且现在它们无论如何也超过了其他地方通行的道德观念,
那么不难指出,在伊斯兰教徒、拜火教教徒、印度教教徒以及佛教教徒中,至少和信仰
基督教各民族一样,其具有的诚实、忠诚、容忍、温和、慈善、高尚及克己的道德风尚,
毫不逊色。确实,当我们把一系列不断在基督教国家内、常以基督教名义进行的非人的
残酷暴行,置入天平时,我们却将发现刻度读数对基督教国家相当不利。我们只需要稍
稍回忆一下无数的宗教战争;无法证明其合理的多次十字军东侵;大部分美洲土著人被
灭绝;用从非洲劫夺的黑人移住美洲大地,他们是没有丝毫权利的奴隶,离开他们的家
庭、他们的国家、他们的半球,被判终生为奴强迫劳役;①对异教徒无尽无休的迫害;
那些不可名状、充满极度痛苦惨叫的宗教裁判所的凶恶暴行;巴黎屠杀新教徒之夜②,
阿尔巴公爵(Al-ba)③在尼德兰处决1.8万人;这些不过是许多事实中不多的一些举
例而已。然而,一般地说,如果我们用基督教信奉者的所做所为同基督教每一信条多多
少少所宣讲的卓越道德相比较,随之设法想像一下,如果不是世俗国家部门阻止犯罪的
话,理论究竟能有多少变为实践;不但如此,如果一切法律只要一天暂停执行,可能会
发生什么事情;我们将不得不承认,各种宗教对道德信念与实践的影响事实上是很小的。
这当然是由于信仰的软弱无力。从理论上说,而且只要信仰只不过是个抽象的虔诚问题,
每个人均认为他的信仰是够坚定的。我们所有信念唯一的敏锐试金石是——我们做什么。
当行动时间一到,我们的信仰必得经受竭力克己和重大牺牲的考验时,信仰的软弱性便
变得很明显了。如果一个人是在认真地策划某一恶行,他就已经超出真正的与纯洁的道
德界限了。尔后能阻止他这一恶行的主要约束,必定是对警察与法律制裁的恐惧。如果
他觉得很有希望策划不会被人察觉,以致把这些恐惧置之度外,他遇到的第二十障碍便
是对他的名誉的关注。如果再跨过这第二个防御物的话,在这两个强大障碍取消以后,
任何宗教教义都极不可能有足够力量阻止他不干这桩恶事。因为,若是他连当前的与直
接的危险都不怕,那遥远的而且仅仅基于信仰的恐惧,将难以阻止他。再者,有人对一
切完全出于宗教信念而可能产生的善良行为,持明确的异议,认为这种行为并没有涤除
私利,只是考虑到奖惩才做出的,因而没有任何纯粹道德的价值。我们发现,这一观点
在著名的魏玛大公K.奥古斯特(KarlAuB gust)一封信中说得非常清楚。他写道:“魏
海尔斯(Weyhers)男爵自己认为,出于宗教信仰而并非由于天性才善良的人必定是个坏
人。酒后吐真言。”(《致J.H.默克〔Merck〕的信》第229封)但是现在让我们转而
谈谈我已揭示的道德的诱因或动机。有谁哪怕是一会儿敢于否认,道德的动机在一切时
代,在一切民族中,在一切生活环境里,甚至当宪法暂停执行,革命与战争的恐怖充满
人寰时;在每日甚而每时的大事与小事中,发挥着明显的,确实了不起的影响作用?有
谁将拒绝承认,这种道德动机永远在阻止很多不义,永远在造成许多善良行为,时常是
出乎人之意料,而且无望因此而得到奖赏?有任何人将否认这一事实吗,即哪里有道德
动机而且仅有道德动机的活动,我们全会以由衷的尊敬与热情,毫无保留地承认其真正
道德价值的存在?
①根据布克斯敦(Buxton,《非洲的奴隶贸易》TheAfricanSlave-trade,18
39)的材料,奴隶人数现在每年新进口甚至约增为15万;此外尚应增加20万人,他们是
在被捕捉时或者在航程中惨死的。
②法王亨利四世未即位前系新教徒首领,1572年8月24日为其在巴黎举行婚礼之日,
新教徒被引诱到场,悉遭屠杀,亨利四世也遭拘禁,至1576年才被释放,此日也被称作
“巴黎血色婚礼”。
③阿尔巴公爵(FernandoAlvarezdeTeledo,1507—1582),西班牙统帅,1567—1
573任荷兰总督,实行野蛮统治。
(4)对一切有生命物的无限同情,乃是纯粹道德行为最确实、最可靠的保证,这不
需要任何诡辩。无论谁满怀这种同情,便一定不会伤害人,不会损害人,不会侵犯别人
的权利;更确切地说,他愿意关心每个人,宽恕每个人,尽他所能帮助每个人,他的一
切行动都将带有公正与仁爱的痕迹。另一方面,如果我们试图说:“这个人是有道德,
但他不懂得同情”;或者:“他是个公正和恶毒的人,可还是很有同情心的”;其中的
矛盾跃然纸上。往昔时代,英国戏剧习惯用为国王祈祷结束全剧。古代印度戏剧则用这
些话结束:“愿一切有生命物从苦痛中解放出来。”欣赏力不同;但我认为,没有比这
个祈祷更美的祈祷了。
(5)我们可以从对个别问题的详细分析,推论得出真正道德的最初刺激就是同情。
例如,用合法的、不含危险的欺骗手段,使一个人损失300马克银币,不论这人是富有或
贫穷,都是一样不公正的;但在后一情况下,良心的责备声更大得多,无私的目击者的
遣责更甚。亚里士多德充分意识到这一点,说道:“损害一个苦难中的人比损害一个富
有的人更坏。”(《问题集》,Prob1.2)如果这人有财产,自责的程度是按比例地减
轻的,而如果用欺诈被哄骗的是国库的话,这种自责变得更轻微了;因为国库不能构成
同情的对象。这样看来似乎是:个人的自责以及旁观者的谴责都不是直接由违法,而主
要是由欺诈使别人因此痛苦所促成的。侵犯权利本身,单就它涉及骗取国库钱财来说
(用上述例子),同样要受到行事者与目击者良心的非难;但这仅仅不过因为,并且是
就以下情况说的即尊重一切权利的规则因此遭到了破坏,而这种规则是塑造有高尚行为
的前提条件。事实上,提出的这种责难是间接的而且有限的。不过,如果是一个获得信
任的值勤雇员干这种欺骗事,这个事例就以十分不同的面貌出现;于是它便具有上述那
类种种双重的不公正行为的特征,并且本身属于那种行为。这个分析说明,为什么一向
对贪得无厌的勒索者和合法的骗子之最强烈的谴责是,他们把寡妇与孤儿的必需品据为
己有。这是因为,后者因其孤独无助,比别的人更盼望能引起心肠最硬的人之同情。所
以我们得出结论:完全缺乏这种同情感,足以把一个人降低到极度邪恶的地步。
(6)同情是公正的根源,也同样是仁爱的根源;但这一点在后者比较能清楚地证明,
在前者则不很容易。只要我们各方面都顺利,便决不会从别人那方面得到真诚的仁爱证
明。幸福的人无疑时常听到他们亲戚朋友挂在嘴边的友好话语;但是由仁爱产生的那种
纯粹、无私与客观地共享他人境遇的感情,却只留给不管有什么样的悲伤和痛苦之人。
我们对幸运者本身不表同情;除非他们有向我们要求的某种其他权利,我们在感情上和
他们仍是疏远的:他们可以对他们自己的恋爱事件与逸乐等保密。不止于此,如果一个
人比其他人有许多优势,他将容易成为一个妒忌的对象,而如果他一旦从幸福之巅跌落,
这种妒忌随时都会变成幸灾乐祸。不过这种威胁大部分没有应验;索福克勒斯(Sophok
les)式的“他的敌人大笑”一般并没有变为现实。衰败的日子刚降临到一个走背运的人,
相识的人通常在思想上就发生巨大的变化,这一点对我们来说,是很有教育意义的。第
一,这种改变清楚地揭露了他的“酒肉朋友”对他关心的真正本质:当酒喝光时,一个
人的朋友们便都跑掉了;另一方面,那些妒忌他成功幸运的人们的欢欣鼓舞,幸灾乐祸
的嘲笑,这些使他感到比灾祸本身更加可怕,甚而想都不敢想的事情,一般却消声匿迹,
饶恕了他。忌妒平息了,而且同其起因一起消失了;并代之以同情,同情乃是仁爱的渊
源。那些对一个极有成就的人曾抱妒忌与敌意的人们,在他失败以后,往往变为他的朋
友,准备给予保护、安慰与援助。至少小规模地,谁自己没有体验过一点这种事情?当
一个人陷于不论什么性质的某种不幸时,却惊异地注意到,以前对他极度冷淡,不,颇
怀恶意的人,终于向他伸出真正同情之手,难道这不是他的切身体验么?因为不幸是同
情的条件,并且同情是仁爱的源泉。当我们对一个人大为气愤,甚至是本属正当的,没
有什么东西能像这句话会很快地使怒气平息:“他是个不幸的人。”理由看来很明显:
同情能息怒正如水能灭火。所以无论谁愿意没有什么可懊悔的事情,请他听我的忠告:
当他怒火中烧,并且企图严酷地伤害某人时,他应该把这事情当作已办成的事实清清楚
楚地想一想;他应当给自己清楚地描绘另一个受精神或肉体痛苦所折磨的,或者在生活
穷困与苦难中挣扎的同胞之境遇;以致他不得不惊呼:“这就是我要做的事情!”这样
一些思想甚至还可能使他的愤怒心情缓和下来;因为同情是忿怒的真正消解剂;人们自
己凭着实践这一想像的巧计,事先醒悟了,为时尚不算晚:
“同情,以毫不含混的语调,
讲述着复仇的一切恶果,
以便把它的律法让世人知晓。”
——伏尔泰:《亚述女王塞米拉密斯》(Semi-ramis)第6卷。
而且一般地说,克服我们可能对别人抱有怨恨的最容易的方法,莫过于我们采取一
种他们能由之诉诸我们同情的着眼点。通常,父母之所以特别爱他们孩子中有病的一个,
确实是因为看到他就不断激起他们的同情。
(7)对于我所揭示的这道德动机是真正的动机这一点,还可提出另一个证明,我的
意思是指这一事实,即动物也被包括在它的庇护之下。在其他的欧洲伦理学体系中,看
不到有它们的地位,——这看来似乎奇怪而且不可原谅。据称动物是没有权利的;这一
错觉暗含这种想法,即我们的行为,就动物而论,在道德上无关紧要,或者,正像这些
准则的语言所说的那样,“对动物没有应尽的什么义务。”这种观点是一种令人厌恶的
粗暴,西方的一种野蛮状态,其来源是犹太教。然而,在哲学中,这一观点是建立在人
和兽之间巨大差别的假设上,尽管一切证据与此相反,——众所周知,这是笛卡儿比任
何其他人都更加清晰有力主张的学说:这确实是他的错误的必然后果。当莱布尼兹与沃
尔夫遵照笛卡儿的观点,用抽象观念建立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