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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台 第一辑-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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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傅剑锋:什么叫“失实”
谢谢苏童童的批评。
苏童童后面的批评,我认为是比较中肯的,尽管我不能完全认同。但对前面“见报稿几乎可以算是失实报道”这句话,我表示严重抗议。
这个报道的事实性是没问题的,我不可能拿我的职业生涯开玩笑,你这样说对我是一种污蔑,我绝不认同!
我已经一再说了,在表述上因为隐私原因对一些要素作了模糊处理,以及涉及到政治安全原因的问题而对地名作出处理,由此引起的质疑是正常且有可理解处。但一个内部人作出这样“失实”这样的判断,我就开始怀疑你知不知道目前南周是在一个什么样的政治生态中生存?
另外我想说的,什么叫“失实”?且不去说事实,就是从逻辑上说,你要判断我的报道“失实”,你也得知道有一个不同于此报道的“真相”。如果你连这个“真相”都不知道,你怎么判断这是失实的。那么,你对这个“真相”进行调查过吗?如果你调查过的话,那么请把证明这一真相的证据呈现给我。告诉你,我有许多没法拿到报纸上,但可以证明这一报道为事实的“证据”给你看,你有吗?
5、苏永通:我所说的“失实”
傅老师有所误解。我怎么可能诬蔑自己的同事。在这一点上,我相信自己的个人道德,如同傅老师相信自己的职业操守。
我所说的“失实”,指的是见报稿中缺少必要的真实性元素,这是很明显的硬伤;不是说事实“失实”。这仅仅是我个人教科书式的理解。不知道大家是否信奉“只有调查,才有发言权”?我认为,如果什么事情都需要去调查才有发言权,那也得看调查情况而定。傅老师的调查功力大家有目共睹,我也非常佩服,非常羡慕。
内部人当然能理解周末的处境,但读者不一定理解;内部人知道傅老师操作过程中的无奈和新闻流程中发生的那些变故,但读者看到报纸的时候他们都能知道吗?
我确实没去调查,我也不可能去调查。我只是表达一种担忧,没有别的。我们还是要尽可能让完美的作品展现在读者面前。当然了,总有缺憾。
我刚刚踏入这个行业,不懂的地方还很多,有道理的说,没道理的也说,请包涵和指正。如果对傅老师造成伤害,真挚地向您道歉。
6、李梁:坚持,首先是对新闻原则的坚持
我完全同意苏永通的说法。傅剑锋老师事后的解释其实是说不通的。理由有二:
一,傅老师在事后的解释中说明了自己详细的调查线路,意在消除读者对报道不真实的误解。做稿子的辛苦可敬可佩,但是我要问,为什么这些工作不能同时在主稿中展现出来?难道我们今后写每篇稿件出来后都要附上一篇情况说明吗?本身稿件中就要展示自己的调查线路和事实证据,并且能够相互印证。傅老师是学法律的,这应该不难理解。所以我认为,主稿是不完整的。评论没发出来很遗憾,但我觉得即使发出来也无法弥补主稿的硬伤。
二,稿件中几新闻要素缺失,傅老师的解释是新闻伦理的考虑。我觉得这样的解释,逻辑起点都错误了,因为还没有到考虑新闻伦理的时候。首先要把稿件做成新闻,然后才可以考虑伦理的问题。如果无法处理,像傅老师说的政治安全问题,OK,那只有放弃公开发表。坚决放弃——新闻的原则开不得半点玩笑。因为考虑“伦理”的问题,把文章的几个新闻要素隐去,调查过程缺失,无法形成证据链条,不成其为完整的新闻,最后让读者怀疑是假新闻。放弃新闻原则的“伦理考虑”无疑是可笑的。一句话,首先要是新闻,然后才能考虑伦理问题。逻辑顺序倒过来了就完全错了。再退一步说,这样的保护也毫无作用,配图已经说明了徐萍的一切。
傅老师说自己有很多真相没有拿到纸面上来,这只能说,傅老师本人可能掌握了真相。但苏永通说的实际上是,读者从报道本身是无法看出来的。那我要问,难道每个怀疑的读者在看到这篇文章后都要向傅老师打电话求证吗?苏永通说的失实报道是从报道本身说的。我的理解是,新闻有六要素,要素缺失,便是失实,就这么简单。哪里需要知道整个事实。怀疑的读者也是这样的逻辑:我是不知道事实真相,但我从文章中看不到事实真相。你有再多的真相,没拿到纸上,对读者都是没用的。事实上,真正的真相又有谁完全知道呢,傅老师即使经过这么详细的调查,难道能说对这一事情完完全全、彻彻底底了解吗?我不这么认为。
坚持,首先是对新闻原则的坚持。傅老师不必感到寒冷,大家在这么热烈地争论,本身已经表明大家都没有放弃。
7、李海鹏:举个极端的例子,法拉奇还描述过鸽子的内心呢
偏离一点儿主题,说一点儿自己的看法。上面有同事反对新闻“表达内心”,我觉得其实表达内心也可以是新闻。新闻教材也没说不能表达内心。新闻是实学,有必须遵循的公理,但是不多。如果想做新闻学的原教旨主义者的话,你会发现这是一件非常令人迷惑的事情,因为新闻学有很多种,每一种又在不断变化之中。我觉得真正核心的新闻公理只有一个:真实。这一点必须遵守,别的诸多条例都只是通向真实、约束虚假的手段。当我们要求自己在采写新闻时符合“程序正确”时,别忘了“本质正确”是什么,别忘了“程序”是有很多种类的,也别忘了我们是想做一篇真实而精彩的报道,而不是符合某一个新闻学派的规范的报道。
举个极端的例子,法拉奇还描述过鸽子的内心呢。这事儿怎么说呢?毫无疑问,我坚定不移地认为她违反了新闻的规则。可是她这么写了,她还是法拉奇。别忘了,正是执行着严格的新闻伦理的西方新闻界使她成为法拉奇的。举个更有合理性的例子,综合类的周刊不说了,连华尔街日报这个经济类的报纸,都会关心被采访人怎么想,而不只是怎么做。大家可以去华尔街日报的网站去看。再举个最直接的例子,如果我采访女教师卖淫这个事情,我也一定会关心她的内心,我大概会问很多遍:你用了多久决定这么做?为什么呢?
普利策特稿的例子我就不举了。奇怪的是,有些同事很不喜欢普利策的评价标准。人家只是说,好的新闻应该有精彩的故事,并没有说只要写得精彩就可以了,采访没所谓;只是说,深入人物的内心是对的,并没有说只写内心完全不必搞清楚事情的脉络——所以我觉得谁都没必要对它有逆反心理。
就女教师卖淫的稿子来说,写出被采访者的内心焦灼、她的自我道德审查、她的罪错感、她宁愿牺牲自己的名声也要对生活提出控诉的决心的话,新闻不是更精彩吗,读者不是更喜欢读吗?有谁会讨厌更具备质感和冲突的故事,喜欢干瘪的叙述呢?
我惟一不同意傅剑锋的是,问问题时没必要怕伤害被采访人。有些问题必须问,比如说嫖客对她怎么样,极端的细节是什么,她是否因此而苦恼,初次卖淫是否经历了精神上的冲击,投入佛教拥抱的心理过程,第一个月怎么想,第二个月怎么想,等等。这样做有两个好处:1、报道更好看,呈现更深入。新闻是什么?是故事啊。故事由什么组成?冲突啊;2、提供足够多的细节之后,会提高这篇报道在读者心目中的真实度,道理很简单——谁都知道编造栩栩如生的细节是件很难的事,画鬼容易画人难,在读者眼中细节往往可以成为真实性的证据。5个W,在本质上是什么?就是5个最重要的细节。假设5个W不能周全的话,应该用其它细节补充上来,冲淡一下读者的模糊感。
理论上说,我们应该让读者具体明确地感受到新闻事件,人物栩栩如生如在眼前,情节清晰流畅如刚刚发生。所以我们需要问那些问题。
这些问题我会问得很坦然。如果这会伤害被采访者的话,也只是微不足道的伤害,而且我们完全可以用自己的坦率的态度,让她认识到自己正在被关心而不是被伤害。
当然这并不是在表示我有什么高超之处。这是在一个普通层面上的探讨。傅剑锋在周末的业绩大家有目共睹,以前在南都也建树多多,很多方面值得我去效仿讨教。
回到这个稿子。大家都在就此谈新闻伦理,可是在我看来,傅剑锋恰恰是受困于新闻伦理观点过强。
我们的左手上放着对受访者的同情,右手上放着揭示事实会带来的社会进步。同情之心固然值得赞赏,勇于取舍才是记者的职责所在。什么是新闻伦理?我想,一篇令读者深思“出了这样的事,我应该采取何种态度呢”的新闻,代表着新闻伦理的最美好的一面。
我的态度是这样:反对简单的本本主义。
新闻学并不存在《圣经》,如果我们说:“请看新闻教科书。”那么等于说了一句语焉不详的话。新闻教科书太多了,学派也太多了,彼此矛盾处层出不穷,你认为这本这派好,我认为那本那派好,怎么办呢?我想看一本是不够的,从新闻系毕业也是不够的,还是得多看几本,兼听则明。还是那句话,像建筑和水利一样,新闻是实学。世界上不存在一套不可违反的建筑规范,也不存在完美得不可修改的治水方案,也不存在一种至高无上的新闻学。
只有一点是永远不变的:真实、好看、令人深思的报道就是好报道。
8、李海鹏:这样一个逻辑链条
补充一点,上文说可以呈现被采访者的内心,并不是说内心最重要。新闻当中最重要的当然永远永远是核心事实。对每一事件来说,核心事实又完全不同。
我觉得女教师卖淫这事的核心事实是这样一个逻辑链条的衔接:
1、不公正;2、不公正导致了:A、贫穷;B、若想摆脱贫穷就除了卖淫没有其它选择的境况;3、女教师非摆脱贫穷不可;4、2+3导致了卖淫。
如果这个逻辑链条成立,并有充分证据支撑,那么这篇报道就不会有任何问题。问题是,在当前的新闻环境下,我们很难沿着这个逻辑链条回溯到1。1才是重点啊。
在这种情况下,编辑和记者能做到什么样,并不完全在自己掌握之中。另外编辑部也是有压力的,如果我们总是说,做不到最好的话,题目就放弃呀,编辑就得愁死了——当然了,我觉得编辑承受压力也是应该的,赚钱多必须责任大。我也一样。共勉吧——我觉得这是事情的根本。所以我觉得大家应该多些理解。其实不只这一篇,近来很多报道都有一点两点的问题,甚至有问题很明显的,可是在提意见的同时,大家也该宽容些。我甚至连意见都没提,如果我自己没有做到很好的话,我觉得苛求别人是没有意义的。
9、李梁:先做新闻,再谈伦理
海鹏把几个概念混淆了.我来一一分辨。
先说“新闻表达内心”。
新闻当然无法表达内心,新闻是指向外部世界的,不像文学指向内心,它哪有什么内心可表达?新闻当然也可以表达“内心”:它表达的是事实,当然包括关于新闻中出现的人物内心的真实事实。新闻人物的心理感受同样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你挖到了,客观地把他的内心思绪表达出来了,这同样符合新闻的真实性原则,也是做新闻的要求。
所以,海鹏举的两个例子,几乎就不需要再说什么了。海鹏如果去采访这个题目,把她的内心思绪真实地表达出来,那同样是真实的新闻报道,但如果你要在文章中表达自己的内心,哪就不叫新闻。
换个角度说说,“法拉奇描述鸽子的内心”,能证明新闻原则的虚妄?这一例子没有任何意义。西方很多记者也是作家,我不知道这一描述是出现在新闻里还是在她的其他作品里。这是其一。其二,名记者法拉奇,是靠她描述鸽子的内心来成名的吗?如果这出现在她的新闻作品里,OK,我认为这是绝对的败笔。有人要在这一点上学习她,成为中国的法拉奇,那就尽管学去吧。
“5个W本质上是五个最重要的细节”,不够准确,“最重要”应该改为“基本”。“要素不够的话,补充其他的细节,冲淡读者的模糊感。”我完全不同意。我坚持认为,假如你连这五个要素都没法搬到版面上来,那还有什么搞头,赶快撤掉吧。读者看这样的稿子,大概感觉会是这样的:从前有座山,山里有座庙,庙里有个老和尚……
再说说“本质正确”与“程序正确”。
首先,即使海鹏所说的所谓“本质正确”存在,那也和程序正确完全不矛盾。凭什么要为了前者而放弃后者呢?再说,哪有什么本质正确,就像哪有什么本质事实一样。宣布某人发现了本质事实,宣布某篇报道做到了本质正确,就像某人宣布掌握了真理,就像哪个人宣布自己掌握了历史规律一样荒谬。再进一步说,对新闻要素的要求并非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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