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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的细节-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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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人这件事不道德呢? 

姑且不论美国打伊拉克是不是的确为了“解放”被压迫的伊拉克人――对于许多“天真”地这 

样地认为的人,恐怕会有类似的困惑:别人好心好意去解放你,你咋就不从呢? 

问题是,好的东西,就可以强加于人么?伊拉克问题的复杂性在于,它不仅仅是一个政治难 

题,而且是一个道德难题。如果一个病人拒绝吃药,你可以出于道义劝他,甚至强行灌药, 

但是灌药的过程中把这人打得遍体鳞伤,打出来的病比本来得的病还重,这还合乎道义吗? 

2004 年,克劳桑莫提出一个概念:民主现实主义。其核心主张就是美国应该公开实行“单 

边政治”,主动出击传播民主制度,而不是扭扭捏捏寻找什么“国际共识”。与其浪费时间去 
寻找并不存在的共识,他说,不如大刀阔斧地单干“扁兔崽子”(anti…sonofbitchpolicy)。 

然而,就是右翼政治学家福山,都批评这个“民主现实主义”的政治主张“奇怪地脱离现实”。 

归根结底,不同的眼睛看到的“现实”不同。克劳桑莫看到的是那些“流氓国家”的流氓行径, 
而福山看到的――以及我们现在每天翻报纸看到的――是伊拉克一天又死了多少多少人。 

06 年 12 月 6 号,美国众议院任命的“伊拉克研究小组”发布了他们的研究报告,提出解决 

伊拉克问题的“方案”。其核心主张无非是两条:第一,美军不能无限期地留在伊拉克,美国 

政府应该给伊拉克政府施加压力,让他们自己加紧解决宗教种族冲突,否则美军就应该在 

2008 年开始撤军;第二,建立中东地区政治上的统一战线――尤其应当把伊朗和叙利亚拉 

进谈判桌,进行地区对话。 

派系团结加地区对话当然是好事。但是,这些主张的一个致命缺陷,就是假定对方――伊拉 

克也好,伊朗叙利亚也好――是一个理性的、统一的、既有对话意愿又有相应行动能力的实 

体。 

不幸的是,不理性、不统一、缺乏对话意愿更缺乏行动能力,恰恰是中东方面的“现实”。伊 

拉克已经被宗教派系斗争折腾得遍体鳞伤,至于伊朗,看美国出丑本来就不亦乐乎,人家有 

什么兴趣跟你真心实意地对话? 

美国政治学家杰克施奈德近年来写了两本书:《从投票到暴力》和《选上去打》。这两本 

书针对的,恰恰是冷战结束以后这个令人痛心的现实:在许多国家,民主化进程与种族宗教 

冲突激化并驾齐驱。苏联民主化以后,车臣地区烽火连绵。南斯拉夫民主化以后,各种族打 





得让人眼花缭乱。布隆迪1993年刚实现第一次和平选举,第二年就发生了图西族和胡图族 
的种族仇杀。施奈德承认,正如许多国际关系学者指出的,“成熟的民主国家”之间没有发生 

过战争,但是,“转型过程中的民主化国家”却是滋生暴力冲突的温床。在他看来,90 年代 

之后激增的种族民族冲突恰恰是民主化本身的结果:为了赢得选票,无数政客不惜煽动本来 

不存在或者较微弱的种族仇恨。换句话说,民主化“制造”了派系冲突。 

说种族民族冲突完全是“民主化进程”制造的,当然不公平,事实上,专制者同样会“制造” 

种族宗教矛盾。比如布隆迪,在民主化之前两个种族本来就相互砍杀。但是,说民主化需要 

一定的社会条件,却不无道理。如果说民主化的“西方文化条件”已经在现实面前不攻自 
破――毕竟,不少儒教文化国家已经成功地实现了民主转型。民主化的经济条件也令人生 

疑――美国从英国殖民者手里夺得政权实行雏形的选举时,人均GDP恐怕比现在许多专制 
国家要低得多。但是,民主化的“国家认同条件”却一次次地得到历史地印证:一个社会里如 

果没有基本一致的“国家认同”,民主化不但可能解决不了问题,反而可能带来很多新问题。 
如果说专制时代还可能一个“大流氓”镇住无数“小流氓”,民主化过程中则有可能出现“群氓 

乱舞”。 

这当然不是说,一个多民族专制国家就别指望民主化了,事实上,即使根据施奈德的统计, 

和平实现民主化的多种族国家比血流成河地渡到民主的国家要更多。但是伊拉克这样的例子 

又的确告诉我们,在一个种族裂痕很深的社会,民主化有一个“社会准备”的问题:如果没有 

强大的公共领域在意识形态上与政治煽动家相抗衡,如果没有一定的民权运动作为民主化的 

基础,如果没有种族调和甚至同化的政策相配合,民主化很可能被煽动成多数对少数的暴政 

甚至内战。毕竟,真正的民主化,不仅仅是政治体制的变化,而且是政治文化、社会形态的 

转型。在崇扬民主价值的同时,对民主化进程中的陷阱保持警觉,才是真正的“民主现实主 
义”。今天伊拉克的乱象,恰恰是“民主理想主义”的后果。俗话说得好,强扭的瓜不甜,就 

是给人灌药,也不能把人给灌得一命呜呼。 






美国大选贵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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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数十亿美元买来民众对民主制度的信心、对自己国家的责任,物有所值 


     随着两党全国代表大会的落幕,美国总统大选进入了白热化阶段。每次到这个时候,总 
有一个声音冒出来:选举太贵了,花太多钱了,就是个有钱人的游戏而已。 


     美国总统选举的确贵。1996年总统大选花了4。8亿美元,2000年6。5亿,2004年 
则超过10亿美元,呈直线上升的趋势。今年大选,到7月底花费就已经超过10亿了,这 
个无底洞还在延伸之中。这样砸钱到底多不多呢?看你从哪个角度看了。一方面,若是把选 
举款换成“孩子们的书本”,那得换多少本啊。但10亿美元占2004年美国GDP的十万 
分之八,用来决定这个国家发展的方向,似乎又不算太多。 


     一个朋友跟我聊起过:“美国的民主最虚伪了,我们这有个有钱人,选举时给当地官员 
捐了很多钱,官员上台后处处给他好处……”我说:“这种情况可能有,但肯定是非法的, 
从法律上来说,美国的选举中一个人每次选举给一个候选人最多只能捐2000美元,这点钱 
要买通一个官员,还是有一定难度的。” 


     有钱人“购买”选举,政客当选后为有钱人服务,似乎是劣质民主的一个典型形象。这 
在美国历史上也曾屡见不鲜。1872年格兰特参选总统时,有个大款一口气捐了其竞选开支 
的四分之一。不过,随着1972年美国《联邦竞选法案》出台,有钱人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地购买民主的“好日子”就一去不返了。从那时开始,不但捐款人必须公开姓名和数额,而 
且捐款数额有了明确规定:每个人每次选举给某个候选人捐款不能超过1000美元(2002 
年调整为2000,随通胀而浮动,2008年为2300美元)。政治行动委员会的集体捐款也 
有了限额。 


     当然选举的不平等影响不可能彻底消除:一方面,就算有2300美元的捐款限额,有钱 
人可能顶着2300美元捐,而且可以发动自己的七大姑八大姨,而穷人要么捐不起,要么只 
能捐个几十上百的;另一方面,虽然对捐款数目有了限制,但有钱人或组织往往通过做议题 
广告“曲线”影响选举,这就是所谓的“软钱”。虽然2002年《两党选举改革法案》旨在 
消除软钱的影响,但孙悟空七十二变,软钱正想方设法变成“更软的钱”。 


     那么何不干脆取消私人筹款、直接使用公款竞选呢?公款竞选透明,防止无度花钱,还 
能避免富人和穷人的不对称影响力,听来似乎是最佳选择。事实上,像澳大利亚、西班牙、 
墨西哥和很多苏东国家都主要依赖公款竞选。 


     美国不是没有公款竞选制度,只不过它是一个“自愿选项”,即,候选人可以选择使用 
公款,但前提是接受公款的总额限制(今年大选是8400万);也可以选择自己“化缘”, 
坏处是没有底线保证,好处是不存在总额限制。今年,“本来支持公款竞选”的奥巴马决定 
放弃公款,而麦凯恩决定使用公款。两人选择不同并不奇怪:根据麦凯恩在本党初选中的筹 
款记录,他自己筹款也就筹到8400万左右——既然有免费午餐,何必去千辛万苦地求爷爷 
告奶奶呢?而奥巴马简直就是竞选筹款的“神奇小子”,筹款能力是麦凯恩的两倍——既然 
可以筹那么多钱,何必戴上8400万的紧箍呢? 




     说奥巴马筹款神奇,不仅在于他的筹钱总额,更在于他的筹款大多来自于中小选民。拿 
2008 年6月的筹款记录来说,其总额中有65%来自于小于 200美元的小额捐款,而麦凯 
恩只有33%。可以说,奥巴马的大多支持者们真的是省吃俭用来支持他。真的粉丝,敢于 
直面惨淡的钱包。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奥巴马的竞选代表了民主选举的真义:千千万万 
普普通通的人,在给民主竞选提供动力。 


     从一个大款操控候选人竞选资金的四分之一,到无数个200美元汇成候选人筹款的 
65%,这本身就说明了金钱在美国总统选举中意义的变迁。不错,钱在选举中发挥着举足 
轻重的作用,但它代表的不再是“资本家的垄断利益”,而是无数普通国民成为“民主股东” 
的愿望。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也许竞选资金没有必要全盘公款化,因为筹款本来就是 
个动员过程,能带动普通民众去参与、去思考、去影响这场选举。当一个大学生将自己省下 
来的20元钱捐给一个候选人时,他表达的不仅仅是对这个候选人的支持,而且是一份实践 
公民责任的意识。花数十亿美元去挑选一个总统也许太贵,但用这些钱买来普通民众对民主 
制度的信心、对自己国家的责任,却又物有所值。 






福利—平等篇 




他人眼中的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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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年 3月,我国发布了一份“美国人权记录”,列举了美国的种种人权劣迹,其中有一条指 

出,据美国人口普查局2006年8月29日公布的数据,2005年美国有3700万贫困人口, 
占总人口的 12。6%,有770 万个家庭生活在贫困线以下,平均每 8个美国人中就有1 个 

生活在贫困线以下…… 

毫无疑问,这个信息是言之有据的,美国人口普查局的确出台了这些数据。但是我觉得这条 

信息需要一个长长的注释,否则可能造成一定的误解。 

说起贫困户,我们一般想起的都是一幅悲惨景象:一群面容憔悴的人,住在破烂的房屋里, 

衣不蔽体,食不果腹,孩子没学上,生病没钱看……但是在美国,“贫困”的概念却不是这样 
的。下面我引用一段05年出版的调查报告,让我们来看看美国穷人的“惨状”: 

“46%的贫困户拥有房产,一个典型贫困户所拥有的房子平均有三个卧室、一个车库,一个 

阳台;美国贫困户的人均住房面积超过巴黎、伦敦、维也纳、雅典等城市的人均住房面积。 

97%的贫困户家里有一部彩电,50%有两个或更多彩电;76%有空调;75%有一辆车; 

30%有两辆车;73%有微波炉;62%有有限电视;33%有洗碗机。从营养消耗来看,美 

国贫困家庭儿童的平均蛋白质、维生素、矿物质消耗量和中产阶级家庭儿童完全一样。大多 

数情况下,他们蛋白消耗量甚至超过健康标准一倍,也就是说,大多数贫困家庭儿童存在过 

度营养问题……” 

看来,美国的穷人并不象我们想象的那样食不果腹、衣不蔽体,这个国家之所以存在3700 

万贫困人口,很大意义是因为它所制定的贫困线标准高出我们发展中国家的标准。 

美国当前适用的贫困线标准制定于60年代。1963年经济学家奥桑斯基计算出,一个普通 
四口之家当年需要花费 1033 美元购买食物,占家庭收入的 1/3。因此,她将收入 3100 

美元(1033美元的三倍)作为当年一个四口之家的贫困线。这个数字根据家庭人数而变动, 
也根据年份而变动。目前,美国四口之家的贫困线是年收入 2 万美元。值得注意的是,在 

贫困标准与时俱进的过程当中,今天的奢侈品往往会成为明天的必需品,今天美国的贫困线 

生活水准实际上是70年代初的中产阶级生活水准。 

这里要提醒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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