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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的细节-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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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特劳斯一生几乎从未写过外交政策方面的文章,而小布什是没事在白宫里抓蜘蛛也不会去 
读哲学,那么这个故纸堆里的老头如何成了小布什外交政策的“教父”?原因是 据说 
施特劳斯三、四十年前就开始精心培养一些反动苗子,如今这些苗子出息了,就猫在布什的 
政府和智囊团里与人民为敌。最有代表性的,是美国国防部副部长PaulWolfowitz 他是美 
国著名的新保守主义者AllanBloom的学生,而AllanBloom则是施特劳斯的学生。美国国防 
政策委员会的主席RichardPerle也被认为是一个施特劳斯党的一个根红苗正的党员。William 
Kristol 是另一个代表,他创办的 The Weekly Standard,是白宫的必读物。他的老爸 Irving Kristol 
被认为是美国新保守主义运动政治上的鼻祖。据说, 名的杂志NationalReview,mentary, 
                                                     著 
the New Republic,还有几个最有影响的的思想库 the Hudson Institute; the Heritage Foundation; 




the American Enterprise Institute 都继承了施先生的遗志,四处散布“反革命不是请客吃饭” 
的道理。 


这些“鹰派”的政治家和战略家们几乎可以说是“理想主义者”。他们反对与“专制”国家 
贸易正常化,喜欢耍酷 “不跟你玩就是不跟你玩,给我吃泡泡糖也没有用” 另一方面, 
                                                                        。 
他们又是坚定的“现实主义者” 没什么耐心对“专制”国家谆谆教导,爱好时不时地展 
示他们的肱二头肌。所以他们在外交上反对核裁减,主张“有限战争威慑” 张美国撤出 
                                                                      ,主 
“反导条约”    。 


显然,即使是列出一大堆施特劳斯的徒子徒孙,把这样一个孤僻的哲学家和今天好斗的美国 
外交联系起来还是有些牵强。刚才列举的一大堆施特劳斯主义者, 有Wolfowitz把握要职, 
                                                              只 
而要说他30多年前选的两门课导致了今天伊拉克的战火纷飞,这种因果链条就混沌得有些 
混蛋了。 


然而,施特劳斯又真的和今天的世界没有关系吗?或更进一步说,施特劳斯一生所钟情的古 
希腊哲学家们和今天的世界就没有关系吗?这个施特劳斯,这个自言自语了一辈子的老头儿, 
是真的倾心于图书馆的角落以逃避尘世的喧嚣,或者,他其实是在开辟另一条道路… 更孤 
独也更艰难的道路 来深入这种喧嚣的核心? 


施特劳斯经历了德国魏玛时代,和冷战最酷寒的时代,也就是“柔弱的民主制度”经受法西 
斯主义和共产主义双重挑战的时代。这个阴影,笼罩了施特劳斯一生的思考,并且决定了其 
思想中一个指南针式的主题:为什么会有暴政?为什么在启蒙的日出唤醒清晨之后, 夜, 
                                                                              “ 
最漫长的夜”会重新降临? 


对施特劳斯来说,暴政的问题,归根结底是一个现代性的问题。启蒙时代的现代性,敲响了 
科学与民主的钟声,同时也开启了哲学上的“潘多拉盒子” 认识论上的“相对主义”。 
政治作为一种公共生活方式,在古希腊时代是完善人性的一条道路,在中世纪则是通向神意 
的道路,而现代的曙光,却照出了政治捉襟见肘的处境。政治只是一个权力的游戏,并没有 
一个喜剧式的宿命。神性的、人性的光芒淡去,政治变成了人类在荒野中的流浪。现代话语 
中的“自由” 刚好用来模糊是与非、正义与邪恶的界限;而现代话语中的“民主” 通 
                , 
过把一个质量问题转化成一个数量问题 为这种相对主义提供了技术上的可行性。 


正是在这里,施特劳斯显示出他对自由民主制度的暧昧态度。一方面,他厌恶“自由选择”     、 
“民主程序”所庇护的漠然 如果自由意味着堕落可以无限,而民主则只是一个统计学的 
游戏,那么他宁愿生活在古希腊的城邦生活中,在那里,自由用于明辨是非,而权力必须仰 
赖“德行” 在那里 柏拉图说 只有哲学家才配得到王冠。施特劳斯终其一生,都不能 
            ; 
原谅法西斯主义诞生于一个民主制度,而共产主义运动起源于民主的话语。 


另一方面,施特劳斯又是自由民主制度坚定的捍卫者。他借用丘吉尔式的幽默说:“民主制 
度是最糟的制度 除了其他实行过的制度外。他对美国的民主制度 尤其是宪政主义始 
                                                    ” 
终有一种偏爱。这同样是由其“反相对主义”的态度决定的。他曾经写道: 如果一切都是 
                                                                      “ 
相对的,那么食人只是一个口味问题。”民主比专制要好,自由比奴役要好或者,更确切 
地说,专制比民主更坏,奴役比自由更坏。就是这么一个懒得罗嗦的道理。 






正是因为施特劳斯对自由民主制度显示出一种矛盾的态度,在当下的“施特劳斯热”中,左 
右两派对施特劳斯的思想各取所需。左派指责施特劳斯一贯反动,其“哲学王”的精英主义 
思想恰好解释了布什政府对劳动人民的歧视。而右派们,突然发现自己原来还可以抱上哲学 
的粗腿,不免有些沾沾自喜 从施特劳斯的“反相对主义”中,他们找到了“邪恶轴心” 
理论的依据;从施特劳斯对民主之脆弱的忧虑中,他们找到了扩张民主的斗志。如果说施特 
劳斯的确和新保守主义者分享着什么的话,那就是对民主自由之脆弱的恐惧。 


那么,哪一个施特劳斯更真实? 那个蔑视民主自由的施特劳斯,还是那个捍卫民主自由 
的施特劳斯?又或者,是他对自由民主制度抱有一种矛盾态度,还是他所面对的自由民主制 
度本身就是一个悖论,而施特劳斯 由于他的深邃、他的敏锐,和他对人类命运的叹息 
诚实地展现了这个悲剧式的悖论?他对民主的警惕,与其说是对民主本身的反感,不如说是 
对其孕育的暴政的警惕 民主自由制度是如此是脆弱,如此之容易被诱惑,无法抗拒一种 
自我毁灭的重力。 


正是施特劳斯对这个悲剧式悖论的凝视,将他与那些“新保守主义”的外交鹰派区别开来。 
新闻媒体对一个哲学家和一个政治家的撮合,并不能揉捏出一个新保守主义的“哲学王”。 
施特劳斯的思考,来自于他对暴政的警觉,和对经历过暴政的人的悲悯。他大约不曾想到, 
在他死去30年之后,这悲悯会被劫持成一种针对整个世界的恐吓。在新保守主义的光环下, 
施特劳斯名声大躁,然而,施特劳斯真的是获得了一份迟到的承认吗?又或者,寂寞有两种 
 一种是寂寞中的寂寞,而另一种是热闹中的寂寞? 






美奸“克拉克” 

---------------- 

萨达姆被绞死了。可以想象,在很多人对此消息感到欢欣鼓舞的同时,也有很多人会深感不 

满:出于对“美帝国主义”的愤慨,或者仅仅出于对绞刑这种原始刑罚的反感,许多人感情的 
砝码在这一刻会向萨达姆倾斜。毫无疑问,拉姆兹克拉克会是这“许多人”中的一个。 

克拉克是萨达姆的辩护律师之一。萨达姆也拥有辩护律师这一点并不奇怪,奇怪的是这个律 

师竟然是美国志愿者,更奇怪的是,这个志愿者竟然是美国的前司法部长。一个前政府高官, 

跑去为一个敌军领袖辩护,套用我们中国人的说法,这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美奸”了。 

克拉克,生于1927年,60年代曾在约翰逊政府里担任司法部长。他在任期间,积极推动 

当时在美国风起云涌的民权运动,为解除南方的种族隔离政策,为《投票法案》和《民权法 

案》的通过,都做出了很大贡献。 

但是,今天真正让克拉克成为名人的,绝不是他在60年代的老黄历,而是他多年以来持之 

以恒地发出左翼声音。他始终倾向于马克思主义的立场,创建了一个叫“国际行动中心”的组 
织,其主要成员和“工人世界党”基本重合。他积极反对两次海湾战争,并推动弹劾布什总统。 

克拉克的“反美立场”,可以从他提供法律援助的“客户”名单看出来:伊拉克前总统萨达姆; 
南斯拉夫前总统米舍洛维奇;前纳粹集中营司令官里纳斯;94年卢旺达大屠杀主使者之一 

塔克卢提马那;前利比里亚独裁者泰勒;反伊战活动分子博利甘;印第安囚犯佩尔蒂尔;巴 

解组织……与他对这些“客户”的深切同情相比,他对美国政府的仇视可以说是“刻骨铭心”。 

在他看来,美国政府才应该为它发起的战争受到法律的制裁。 

从克拉克的法律援助对象可以看出,这必然是一个充满争议的人物。有人称他为“战争狂和 
独裁者的知音”,也有人称他为“弱者的代言人”。真相可能是,这两种说法都有其道理。 

克拉克为萨达姆的辩护,自然也笼罩在这种争议当中。不管我们是否同意他的政治立场,克 

拉克为萨达姆辩护的法理基础是合情合理的。在一次访谈中,他指出:“一个美国人为一个 
被妖魔化的人的权利进行斗争,这才是所谓普世人权的印证。”他还说:“不能因为你认为一 

个人很可恶,就剥夺他的辩护权”。换句话说,法律高于政治。正是基于这种观念,他批判 
伊拉克特别法庭实际上是一个旨在种族复仇的政治机构,而不是一个“独立、能干、公正的 

法庭”。在他看来,这个法庭本身就是“非法”的,因为它是美国的“非法入侵”的产物,它的 

人事安排,资金来源,审判宗旨都受美国的左右,所以,它的审判结果是不可能公正的。 

11 月 5号的审判中,克拉克干脆当庭递给法官一个条子,称该审判是“对正义的嘲讽”,气 

得法官发飙,让他滚出去,并说他“从美国赶来嘲讽伊拉克人民”。 

当然我们也可以说,当克拉克高举“法律高于政治”的旗帜时,他并不完全是用法律来对抗政 
治,而是用一种政治来对抗另一种政治――他自己在选择辩护对象时一以贯之的标准,就表 

现出了鲜明的政治立场。当克拉克在接受记者阿布拉姆斯的采访时明确表示他认为萨达姆 

“无辜”的时候,阿布拉姆斯反问道:为什么你每次谈起萨达姆的时候,你就使用无罪推定, 

但是一谈到美国,就使用有罪推定呢?阿布拉姆斯的这个反问,可以说一针见血地点出克拉 

克主张的要害:法律高于你的政治,但是服务于我的政治。 



但是即使如此,以法治的名义为萨达姆争取一个公平的审判,仍然是一件好事。伊拉克法庭 

在审判萨达姆过程中的种种违规,比如很长时间不让萨达姆见律师,给辩护律师的调查设置 

的种种障碍,审判人员显然的政治倾向等等,的确应当受到谴责。人权既然普世,就不应该 

区分敌我。爱国主义不应当成为一根棍子,拿来封住克拉克这样的“美奸”之口。 

一个社会的法治精神会面临各种各种的考验,最大的考验,可能就是群情激愤之下的爱国主 

义。911之后的美国“爱国法案”,曾经一度以“爱国反恐”的名义侵蚀公民权利,允许政府未 
经司法机关审查对特定公民进行秘密监视(sneakandpeek)引起整个社会的激烈争论。 
                                                         , 

好在整个政治体系的纠错机制及时启动,许多地区法庭宣布这些“秘密监视”的“爱国条款” 
违宪,有 8个州和近400个城市通过自己的法令谴责“爱国法案”侵犯人权,民意调查也显 

示美国公民对“爱国法案”的支持连年下降。2006年3月美国两院更新“爱国法案”时,只好 
顺应民意不再更新其中最有争议的部分,可以说是“法治精神”对“爱国主义”的一个胜利。 

克拉克作为一个美国政府前高官,给敌对政权领袖辩护,可以说与狭义上的“爱国主义”背道 

而驰。但是,一个社会能否宽容那些视人权高于祖国的“奸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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