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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知识大全-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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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并强迫她用口吸吮他的性器官,那么他就是性虐待狂了。
  ●这些人不是很危险吗?●
  不然。他们就像玩耍的小孩一样,他们无法从成熟的性中得到满足,就只好从这种幼稚行为中求得快感。他们通常都是无害的,只彼此互相取乐而已。尽管他们用皮鞭、皮带、绳索或脚镣,他们很少伤害人。假如他们伤害人,他们下周就不能再来取乐了。
  也有例外。有些患了严重心理疾病的人可能因为性欲冲动而杀害或者伤害别人,他们就是晚报用大标题报导的强奸杀人凶手。这些可怜虫是精神病人,与偶尔或在周末玩乐的虐待狂和被虐待狂没有关连。
  ●为什么叫他们虐待狂和被虐待狂?●
  因为他们的角色常常在两者之间互换。这个星期是可怕的虐待狂,下周却变成畏缩的被虐待狂。这完全是好玩而已,虽然参加的人自认为很正经。同性恋的拜物狂也是许多类型的混合。
  ●在哪方面混合?●
  他们是利用他们的爱好物的性异常者。他们的收集品像是和他们的主要兴趣--同性恋——有关,他们收集磨损的男人工作鞋、体育用具和男人的内衣。他们与一般的性拜物狂不同,把这些东西用在性方面。
  ●收集东西的人和拜物狂有什么不同吗?●
  有时很难分别,他们的行动几乎完全一样。一位收集女人三角裤的男人,也许会把三角裤当作征服女性的战利品。其他的人也许会买同样的东西,那是用来自渎。前者是个业余拜物狂,他的收集品只是他的主要性活动的偶发现象。那个必须买女性衬衣的人却完全是个拜物狂。
  有时他们会混淆不清。有位女人哭哭啼啼地向她的医生抱怨她的丈夫是个性变态的人。在婚后二十一年,她才发现他收集了大量的男女旧皮靴。他在市区租了一间大房子储藏它们——他有四百双,并且每个星期有一、两晚独自在那儿把玩他的收集品。
  妻子:‘医生,我从来没有想到他竟是这样的,过了这么多年,我才突然发现!’
  医生:‘当他每个星期有两个晚上不在家时,你难道从来没有怀疑他在干什么吗?’
  妻子:‘这就是了--他一开头就告诉我实情。他说他晚上要去那里看他的旧靴(oldboots)。’
  医生:‘那么你为什么现在才感到困扰呢?’
  妻子:‘事实如此!二十一年来,我一直都以为他说的那是“旧书”(oldbooks)!’
  ●收集色情刊物的人是否也是拜物狂?●
  不一定。表现性行为的东西是和人类本身一样古老,‘淫秽’这个词的本身就已透露出了它的意义,它是从两个希腊字:pornos(脏)及grapho(字)变来的,淫秽就等于脏字。表现性行为的东西并不脏--它们只表现了人们所做的某种事。淫秽的观念在三百年前甚至尚未存在呢!
  ●为什么?●
  在那时候,性的图画和文字是被看成一种娱乐的,它们是像其它形式的文字或绘画艺术一样。在大部份国家里的情形仍然如此。
  在中国、日本、印度、非洲、中东以及欧洲许多国家,描绘男女的性交并不算淫秽。我们所认为是黄色下流的东西,在他们的社会及宗教生活中却占有了重要的地位。
  ●在他们的社会和宗教里?●
  不错。在日本,每个新婚的人都可以得到一本描绘许多不同的性行为的书。那位选这本书的人是很光荣的,同时在传统上,这本书放在新婚夫妇的枕头下,使他们有个难以忘怀的新婚之夜。
  ●宗教方面呢?●
  印度有一座叫做‘Konarak’的太阳庙。这是建筑上的一个杰作,外面的墙上雕刻了各种生动的男女性行为姿势的石像,男、女口交和许多不同的性交姿势都很明显地表现出来。印度教有一个观念是尽情享受尘世的快乐,而性是其中的一部份享受。当然,他们也吸引了许多外国旅客来回欣赏这些‘脏石像’,赚了一笔钱。事实上,美国人和一些欧洲旅客是他们的最大观光客,因为在美国及西欧一部份国家,不久前性文学仍受到抑制。
  ●为什么会这样?●
  可能是道德上的愤慨。有些人(包括那些制定法律的人和那些促使他们制定法律的人)认为色情文学是邪恶的,但是他们却使卖色情文学的人大赚其钱。
  一张穿着衣服的女人图片通常不值一文钱,假如她是一丝不挂,露出了她的性器官,这张图片就可卖到美金二元五角了,其它各种色情事物也是如此。
  十多年前,丹麦解除了一切对色情文字和图画的禁令,这种玩意的售价马上便跌落了百分之四十。受禁止的东西也许会更吸引人。
  淫秽文字和图片的水准随着我们的文明技术进步而进步。最先是绘画,因为发明了摄影而进了一大步。早期的一些铜版照相法是构图精美的相片,电影使下流图片更进了一步,现在互联网上的色情电影、图片站台更是星罗棋布,数不胜数,使色情资讯广泛流传。
  性原是一种动态行为,人们从电影上可以看见整个动作,会感到更够味。然后发明了有声电影、特艺彩色、大银幕及身历声。制造黄色玩意的人也在随着时代进步,下一步将是有感觉的电影,观众可以实际接触、嗅到和尝到整个行动。据我们所知,这很可能是色情玩意的末路,这整个过程会告一段落,又回到了性交上去。
  ●淫秽事物究竟是什么?●
  大部份的淫秽事物可以分成两大类:视觉的和文字的。今天,大部份的视觉春宫包括基本上相同的照片,入门者最先收集暴露胸脯及阴部的裸体女人。因为所有女人的性器官都是一样的,看过了一个就等于看过了全部,等到他们明白女人有阴蒂、阴道、阴唇及乳房时,就会对这种图片再没什么兴趣了。
  另一类视觉春宫是男女在性交的图片,它们强调阴茎和阴道结合在一起的事实。这类‘下流图片’共包括九十六种不同的姿势,除了马戏团的杂技演员外,别人是不可能全部做到这些姿势的。
  当观众对赤裸的性行为不再有兴趣时,就会更进一步地观看男、女的口交及肛门交行为。既然人类的生理构造完全相同,春宫照片很快就会使人感到厌烦和乏味,平面的照片缺乏活人的生动性。
  ●黄色书刊又如何?●
  它和照片一样,最后会产生下列结果--无聊乏味。描写巨大的阴茎进入深不见底的阴道,或描写精力无穷的男人孜孜不休地满足性欲强烈的女人的文字,除非故事情节足够精采,否则在第二章后就不会再吸引人了。
  ●淫秽事物的目的是什么?●
  淫秽文字和图片主要是用来做性活动的代替品。那些无法或不愿和别人发生正常性行为的人会转向幻想的世界、以及描写性欲特强的人的图片和故事的世界里,至少有百分之九十九的春宫是用来做手淫前的刺激物的。男人是它们的主要消费者,也有一些是女人。另外百分之一的人用它来作性交前(异性或同性)的前奏曲。
  ●春宫不是对人有害吗?●
  很难见得。春宫只表现人们性交的真实情况和性器官而已,它们显示出了人们真正在做的事:使用这些性器官。每个人都有性器官,而且人人都用它,不管是怎样用。
  ●它不是会鼓励性犯罪吗?●
  从来没有人是真正受春宫的影响而犯性罪行的。有时候,人们因在一个特别残忍的性杀人凶手房中发现了色情图片和文字而忡忡不安;然而,凶手的房里也有字典、电话簿和圣经啊!许多精神医生、警察官员以及法官认为色情玩意是种有用和必须的安全活瓣,使潜在的性罪犯能发泄出他们的性紧张,并可防止他们把性幻想施于别人身上。
  ●色情图文对小孩有益吗?●
  可能没有益,不过它们对他们也无害。假如他们的全部性知识都是来自制造春宫者的夸张描述,他们就会有麻烦;假如他们早已受过良好的性教育,春宫就不会伤害他们。
  ●他们如何得到不断的性教育?●
  最理想的是从他们的父母那里得到。不断地灌输性知识,由有谅解心和同情心的父母指导,是性教育的最理想形式。不幸大部份父母都无法做到这一点,他们自己缺乏性知识和忌讳讨论性的事情,使得他们无法帮助小孩。这责任于是推给了学校,学校更是无能为力--他们无法依照个别学生的需要去灌输性知识,而且往往要受当代文化的道德律所束缚。这种道德律通常比现代的性活动落后三十年。
  ●有什么解决方法?●
  教育父母。假如一个人的饮食知识像他的性知识那么少,他早就饿死了。然而没有营养的食物并不像愚蠢和不实际的性行为那样使人感到不快乐。
  第十一章卖淫
  
  ●卖淫从何时开始?●
  卖淫是以不同的方式存在着,由来已久。圣经中曾提到‘娼妓’(Harlots)四十四次,提到‘娼妇’(Whores)与‘皮条客’(Whoremongers)这两个字五十三次,提到‘苟合’(mittingwhoredom)八次。人类喜爱金钱,早在西元前二千年就明显地确立了。从开始到近代,卖淫是一种相当体面的职业。
  ●怎么会这样?●
  古代的希伯来人是第一个谴责卖淫行为的民族。他们的谴责大部份是针对着那些操此行业的希伯来女人,外国的娼妓是多多少少受他们容忍的。新约接着旧约之后,开始了一个宗教性的运动来跶伐卖淫,那就像十字军运动一般。这种运动目前还继续在某些国家(包括美国)进行,狂热程度不减当年。
  事情并非一直如此。例如,古代的中国人、希腊人、阿美尼亚人、叙利亚人以及塞普鲁斯人都把卖淫看成一种高尚的职业,而且在很多宗教仪式中担任着很重要的角色。几乎每一个庙宇都有它自己的正式娼妓,人们认为与这些娼妓交媾(只要花一点钱)是一种奉祀的形式。
  这些娼妓中有很多人是自愿的,她们只卖淫一两年,然后把所得的钱都交给教会。当时的人认为这种行为与现代传教工作相当,并且会带来很大的宗教上的报酬。当这些‘兼差’妓女的卖淫时间结束后,她们就回到丈夫身边或家里去,她们的身份地位也就大大的增高了。
  在某些团体中,这种神圣的卖淫还有更现实的目的。早期的阿美尼亚人和塞普鲁斯人曾鼓励女儿在结婚前去做卖淫的生意,以便添购嫁妆。
  在中世纪,卖淫被认为是生活方式的一种,那些较高雅的妓女可以在上流社会中自由来往,攀上王族的妓女是被婉称为Courtesons(也是娼妓的意思,字中包含了朝廷Court一义)。在下流社会中,娼妓的生活较苦,但不一定不体面。
  ●现代又如何?●
  直到现在,卖淫仍是一种被在世界很多地方社会接纳(虽然有点好逸恶劳)的干活方式。共产党在第二次大战结束控制了东欧后,宣布卖淫非法,法国、意大利、利比亚以及日本也先后立法禁止了妇女卖淫。但是‘娼妓’这两个字在世界上很多地方都不是一个污秽的字眼,亚洲有合法化的娼妓,阿拉伯世界的一大部份地方也是如此。在拉丁美洲(某些地方除外)卖淫是丝毫不受限制的。美国南方最近的邻国墨西哥认为卖淫合法,由来已久。
  ●卖淫不是件可怕的事情吗?●
  很多人似乎认为卖淫是可怕的,事实并非如此。人们反对职业卖淫的理由通常可分为下列几项:
  1卖淫传播性病。
  2卖淫助长色情犯罪。
  3卖淫腐化青年。
  4卖淫是道德堕落。
  根据一些手边的资料看来,上面的那些非议似乎没有一个是站得住脚的。美国努力禁止卖淫不逊于任何国家,美国的性病率却是每个星期都在高涨。在墨西哥,或许正因为卖淫是合法的,患性病的比率却低得多了。跟一般人所相信的相反,妓女并不是所有性病的来源。
  ●大部份的妓女不是都患梅毒或淋病,甚至爱滋病吗?●
  一般人都是这么说。传教士和道德家对于这种问题的实际知识可以说缺乏得可怜,他们好像是住在月球上一般,但他们坚持说妓女都身罹可怕的疾病而痛苦万分。表面上看来,感染性病的威胁似乎使那些听他们说话的人怯步不前。
  当然,要达到性满足,妓女并非理想的对象,她们有某些缺点,但感染性病的危险并非这些缺点之一。纽约市在一九九六年做过一次调查,四千七百个因卖淫而被捕的妇女都接受了仔细检查,看她们是否患了性病。在她们中,一千三百一十三人有梅毒的阳性血清反应。当这件事被传媒知道后,报纸上强调说那些妓女中有百分之二十八患了梅毒。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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