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九色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24-李敖:李敖演语粹-第45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上帝与手淫

  独身主义

  一个人一生中不像培根那样提倡一阵子独身主义,就好像维纳斯丢了那条胳膊一般。换言之,一个堂堂七尺大丈夫如本文作者者,一定要花他生命一段时间去恨女人恨家庭不可,无金屋可藏、无孺子可教、无脸色可看、无小心可陪、无冤大头可当。……而孑然一身,独与天地精神往来,遨游于无何有之乡,广漠之野,纵浪大化以自适其适,这是何等气魄!何等境界!安能效多情小儿女呢呢喁喁鼻涕眼泪耶!

  ——独身者的独白

  独身主义之二

  独身不但可无妻儿之累,而且可益寿延年:牛顿没结婚,可是活了八十岁;康德没有老婆,活了八十四岁;米开朗基罗打了一辈子光棍,却享年八十有九,独身之为用大矣哉!既可使“蒙主宠召”延期,又可兼做伟人,无怪乎老祖宗们要以“君子必慎其独”来垂训吾等了!

  ——独身者的独白

  独身主义之三

  “老而不死谓之贼”,先贤早有明训,垂暮之年,虽然“戒之在得”,可是孤家寡人,毕竟形迹可疑,说不定那天出了什么盗宝案,受了牵连,落得老扒手之谥号以殁,忝为盛名之累,那又何苦来?

  ——独身者的独白

  不亦快哉

  一、 不须跟人家丈夫比,不须为“出息”拼老命,没出过国,不怕埋怨,不怕丢脸,决然独于故国山水之上,受台北市警察局管辖,不亦快哉!

  二、 可公然喜欢女明星,不亦快哉!

  三、 可追求老情人的女儿,使老情敌吹胡子瞪眼(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不亦快哉!

  四、 可十天半月不洗脚,不亦快哉!

  五、 可公然读莎士比亚《驯悍记》,不亦快哉!

  六、 有帐自己管,有银子自己花用,不每年一次送给女大衣店老板,不亦快哉!

  七、 新来女秘书一听说本人未婚,即忻然色喜,面向本人做“预约”之态,本人做老僧入定状,漠然拒之,不亦快哉!

  ——不讨老婆之“不亦快哉”

  婚变是小俩口自己的事

  所谓“婚变案”,“双方家长”都出面说了不少话,甚至说了太多的话,我看不论孰是孰非,“老一辈”出面总是不好的。因为这本是当事人和小俩口自己的事,老一代们根本管不着。如今事情闹起来,双方老者皆慷慨陈辞,反倒令人不乏有双方家长介事其中的错觉,这是我们的时代,不是我们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公公婆婆泰山泰水的时代,你说对不对?

  ——论婚变

  红帖子

  毕业以来,几乎每个月我都遭到红帖子的袭击,它们除了传染笔尖的颜色而增加帐本上的赤字外,另一个重要的意义是年轻人都纷纷走上成家立业抱娃娃的老路,冤各有头,债各有主,有情人各有他的家,尤其是我过去的老情人们,她们一个个都远走高飞,婚嫁迭起,喜事频传,每天打开报纸,看到一排排鲜红的结婚启事,我就先要心惊肉跳!偶尔启事上没有使我牵肠挂肚的芳名,我就笑逐颜开,宛如巨石落地,自谓公道尚在人间,同时也深叹“报社广告部诸公之待我不可谓不厚矣”!推而广之,总而言之,我现在除了大年三十老太送的红纸包外,其他一切红颜色东西都害怕!

  ——独身者的独白

  军人生活

  在许多方面,军人生活更接近男子汉的生活,因为只有男子汉,才能过那种需要靠“坚忍”来挺下去的生活。

  ——牛肉面老板的七封信

  抄袭情书

  男女间事,本来都该在床上办的;不在床上办而在纸上办,总难免抽象,缺乏动态,缺乏立体感。情书云者,一言以蔽之,都该总批为“可爱的废话”。虽云“废话”,可是却不得不说,不该不说。“霸王”对女人是“不打话”的,所以只是“硬上弓”;公鸭对母鸭也是“不打话”的,所以也只是按倒在地。如果你是一个真正文明的男人——不是“霸王”也不是公鸭,那么你总该买一本《情书大全》或《情书十日通》之类,抄它几封算做文明。当然在抄袭过程中,你不能抄我的,这就如同小偷可以偷别人,却不能偷贼祖宗一样。我李某人写情书,本是十段以上之人,你偷抄我的情书,就好像偷印吴清源的棋谱一样,任你改头换面,也是欲盖弥彰。职是之故,李敖的情书,对一般叫春成性的人说来,只合荣居高山仰止的地位,可望而不可即。你若傻不鸡鸡,硬抄几段给你的情人,她不给你耳刮子吃才怪!

  ——霸王·公鸭·情书

  思想家的老婆

  思想家是不宜有“对我丈夫的思想一点也不懂”的太太的,思想家讨错了老婆,在他死后,对他思想的流传必是一种妨碍,从托尔斯泰到胡适,无一例外。

  ——我的殷海光灵肉问题李敖语萃灵肉问题

  ——发乎灵,止乎肉,但绝不花钱买肉。唯灵论

  基督教的理论家和“文字警察”们,认为人类灵魂的永生,有赖于一个先决条件,就是对肉的控制。对肉的控制,本是哲学家宗教家的一个老题目,但到了中古教棍手里,却变得走火入魔。中古教棍提出一种毫无根据的怪论,叫做“唯灵论”,或叫“灵魂至上论”,或叫“崇灵贬肉论”。这种怪论,不论怎么巧立名目,怎么叠床架屋,怎么演绎,它的基本论调,不外“灵”是高的、圣的、好的;“肉”是低的、邪的、坏的。

  ——灵肉可以分家吗? 


 
李敖研究网发布
蛋蛋 制作 
上一页 
目录页
下一页



 上一页 目录页 下一页

两性篇·谈男女之间爱情哲学崇灵贬肉

  崇灵贬肉

  唯灵论的种种怪相,它的基本魔障,就在将人“灵”“肉”二分。误信灵肉二分的人,他们在生理构造上,好像多了一层“道德的横膈膜”。膈膜以上,是仁义道德,是上帝;膈膜以下,是男盗女娼,是魔鬼。他们认为:灵是清洁的,肉是肮脏的,因而崇灵贬肉。这种崇灵贬肉一蔓延,即使教棍以外,许多知识分子也大受感染,而绝对的灵上肉下起来。

  ——灵肉可以分家吗?没有上下

  真正开明智慧的人物,当他起居饮食寻欢作乐的时候,绝不背着灵上肉下的错误思想去苦恼自己。所以,一旦当他有机会去摸修女的乳房,他没有大道理,也没有罪恶感,他是快乐、温柔而一致的,他的灵魂,就在他的手上。

  ——寻乐哲学

  灵肉平等

  最早坦白承认灵不比肉高肉不比灵低的开路人,该是十九世纪的英国大诗人勃朗宁。勃朗宁曾用美丽的诗句,巧妙指出:

  “……灵之对肉,并不多于肉之对灵。”

  这是何等灵肉平等的伟大提示!勃朗宁又指出:肉乃是“愉快”的象征,是可以给灵来做漂亮的“玫瑰网眼”的,这种卓见,实在值得满脑袋“灵魂纯洁”“肉体不纯洁”的卫道者的反省。崇灵贬肉的论调,早已是落了伍的论调。只肯定灵的快乐而否决肉的快乐,乃是对寻乐本身的一种残缺、一种怪症,并不值得神气活现。

  ——寻乐哲学

  灵肉应合一

  女人“灵”的一部分,已上升到月满西楼的修道院;“肉”的一部分,已下降到江山楼的“卡紧卡紧”(快快)派,以致心物二元起来:形而上者有灵无肉,形而下者有肉无灵,前者启灵过分,后者泄欲太多,两相辉映,终于变成了现代的不灵不肉之人。目前我们眼之所见的现代人,十九都是不灵不肉的,而不是“灵肉合一”的,这是现代人的一大失败。

  我这里说现代人失败,并非说老祖宗们“灵肉合一”得成功,而是觉得:以现代人的进步和头脑清楚,理应比老祖宗们处理得高明、处理得漂亮、处理得达生近情、处理得和谐有致,可是细看之下,显然并不如此。现代人仍在灵上肉下里兜圈子,又不能不肉,结果只好在“灵魂纯洁”“肉体不纯洁”的迷宫里打转,在忏情与罪恶感之中周而复始。现代人一方面追寻琼瑶“窗外”的纯情派十七岁,一方面浪迹宝斗里巷内的人肉市场,这是他们最大的羞耻。真正的灵肉一致者,绝不如此。他的境界,是《列子》书中的“心凝形释”的境界,他发乎灵,止乎肉,但绝不花钱买肉。扬州二十四桥的诗人杜牧,形式上是逛窑子,实质上该是因妓谈情,因灵生肉。他若是花钱打炮的粗汉,也不会“赢得青楼薄幸名”了。

  ——灵肉可以分家吗?

  不可二分

  人的生命是一个有机体,各部的功能虽异,同体共济的运作则一。除了盲肠等捣乱鬼外,没有器官不该发挥它的功用,或不该得到它的休息、营养或满足。

  最明显使人惊异的态度,就是所谓“灵肉二分”。中部某大学的一位教授,在中部课堂上,总用上部讲精神文明经典文化;可是一到北部来,他却用下部去反对《诗经》中“采葑采菲,无以下体”的人性论史。所谓灵肉(如果还有灵可说的话),对这种人说来,只是以灵骗钱,以钱买肉而已。他们的灵肉一致,只是在卑鄙上一致,并不在和谐上一致。

  ——寻乐哲学

  一致的愉快

  有灵固然高级,有灵有肉又何尝不高级?一般说来,唯灵者常常过度自豪他们灵的成分,甚至武断的抹杀有灵有肉者中灵的成分——总以为“那些人只是一堆肉,只是一幅裸肉横陈的春宫图”!殊不知灵肉一致的愉快,远不是一般“芽芽爱情”者所能领略的。

  ——又见灵肉

  处女膜主义

  在中国传统的意识形态中,有一个重要的主义,它曾被人信奉遵行,却未曾被人一语道破,这个主义,我把它定名为“处女膜主义”。

  所谓“处女膜主义”,用抽象的字眼,就是“处女主义”。“处女”,照传统说法,它的定义该是指没跟男人性交过的女人。这个定义,除了对耶稣的妈妈不适用外,按说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正的麻烦出在对“处女”的鉴定上面,传统的鉴定办法很简单:只是看处女膜破不破,出血不出血,不出血的,就被看做非处女。反之,就是“守礼谨严之处子也”!

  ——论“处女膜整型”

  处女膜主义之二

  “处女”与“非处女”之分,端在一“膜”耳!一“膜”之存否,端在“落红”“流丹”耳!这种看法本是毫无生理常识的皮“膜”之见,因为用处女膜来做贞节的证明,是大有问题的。处女膜的存在或不存在,大小与厚薄,根本是因人而异的。跌跤、碰伤、意外、手淫等等缘故,就可以使某些女人的处女膜破裂;在另一方面,生理上的因人而异,甚至在妓女身上还有处女膜!

  ——论“处女膜整型”

  得不到正常待遇

  由于“处女膜主义”到“泛处女主义”的作祟,一个把“处女膜”给了男人的女人,再想凭无膜之身,博有膜之报,自然就难难难了。所以寡妇再嫁也好,离婚改嫁也罢,都得不到正常的待遇,得到的反倒是嘲笑与讥讽。

  ——论“处女膜整型”

  羞忿自杀

  “处女膜主义”的抽象扩大与建构化,变成了“泛处女主义”,“泛处女主义”的最大流毒是它导引出一个错误的思想——被强奸后的错误思想。

  按照中外的传统,一个女人不论未婚已婚,如果不幸被人强奸,她最该走的一条路,就是所谓“羞忿自杀”。

  ——论“处女膜整型”

  男女之事,一如饮食

  中国的圣人说:“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这明明指出男女之事,乃一如饮食之事。试问饮食之事,是道德的呢?还是不道德的呢?我们必然会答说:这是不可拿道德标准来判定的事,至少是不可全拿道德标准来判定的事。按照中国圣人的说法,男女之事,也正是如此。完全拿道德的眼光来看男女之事,是会把自己也搅乱的。曾国藩一直以克欲存诚告诫友朋,并以自勉,但终为了讨姨太太惹得自己气沮,朋友不欢。这一混乱,也就是不明男女之事本质的混乱,把道德标准硬来搅到“人之大欲”里去,其结果必是吃力与伪善,道德的约束有它一定的范围,超过了这范围,道德就失效,人就难能、人就气沮。道德可以约束人杀人越货,但道德约束不了人不吃不喝,约束不了男女方面的要求与满足。

  ——论淫

  国粹思想与强暴

  在国粹里,一个女人被强奸,摆在她面前的路,有这样七条:

  一、 她要先拼命拒绝,最好“舍命全贞”、“拒奸殒命”。因为“‘生命’事小,失节事大”,拒奸而死,才是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