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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李敖:李敖自传与回忆录续集-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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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自警总军法处看守所移土城仁爱教育实验所,被隔离监禁。 

  一九七六(民国六十五年)四十一岁。仁爱教育实验所每周请教授一名来「洗脑」,我旁若无人,一言不发。十一月十九日服刑期满,无保出狱(我说不愿连累朋友保我出狱,如因没有保人而不放人,我愿继续坐牢)。在我未出狱前,国民党派我的老师吴俊才与我洽商,我指陈在叛乱案外,另以杠上开花的背信冤狱整我、判我一年的不当,经吴俊才查明确是冤狱,乃透过协调,以「不执行」解决。吴俊才相对要求我任政大国际关系研究中心副研究员,我以叛乱案的褫夺公权六年也可就此不了了之,可证明所谓国民党法治,不过乃尔!乃同意。于是在出狱后第十一天(十二月一日),有了生平第一个正式职业。 

  一九七七年(民国六十六年)四十二岁。与(Martha)同居。做土木包工。坚辞国际关系研究中心职务,主任蔡维屏不肯放人。我感觉是:「那次短暂的『副研究员』,就好象一个人上街买菜,突然被抓去当兵,他一有机会,必然要开小差,还回去买菜一样。」最后,「在中心我待了十三个月,但是全部上班的时间,不到十三个小时。不但拒绝研究,也拒绝讨论、拒绝听演讲会、拒绝签到、拒绝请领书报,最后拒绝领薪水。」 

  一九七八年(民国六十七年)四十三岁。做土木包工。吴俊才自萨尔瓦多返台,亲到我家,同意我辞职,但邀我去「中央日报」任主笔,再准备接任总主笔,我笑着说:「我不会给国民党做打手的,谢谢老师啦!」 

  一九七九(民国六十八年)四十四岁。六月复出,出版「独白下的传统」,并在「中国时报」写专栏。出版「李敖文存」、「李敖文存二集」。 

  一九八0…一九八五 

  一九八0(民国六十九年)四十五岁。出版「李敖全集」。五月六日与胡茵梦结婚。为替萧孟能太太抱不平等,被萧孟能控告。胡茵梦受国民党唆使,做斗李敖秀,我在八月二十八日通知胡茵梦离婚。胡茵梦一方面招待记者宣告她对李敖的恨,一方面离婚第二天向李敖哭着诉说她的爱;一方面作证头一天告诉我报上登她骂李敖的话是乱写的、很没有斟酌的、太过分的,一方面作伪证时,又照旧太过分的很没有斟酌的乱说不误。 

  一九八一(民国七十年)四十六岁。八月十日再度入狱。入狱前我写道:「首先是舆论对我的封锁,『中国时报』的高信疆,终于受到压力,要他在国民党全会期中,停刊我的文字一星期。于是,在『美丽岛事件』前四天,我写信向高信疆辞去专栏,一方面多谢他『这半年来对我的道义支持』,一方面抗议某方面,『直接间接扼杀异己的言论,究竟要闹到什么地步才同归于尽?』」「舆论封锁以后,接着是舆论的斗臭,其中最突出的,就是鼓动胡茵梦表演『大义灭亲』,各路人马为了嫉忌李敖、斗臭李敖,居然认同了胡茵梦这种连共产苏联、纳粹德国都怂恿不出来的离奇模式,居然不警觉胡茵梦的『不义灭夫』行为是『违背善良风俗』的、『违反公秩良序』的,甚至与他们『复兴中华文化』的目标绝不兼容的,这种『打倒李敖统一战线』,不是太邪门了吗?」「在舆论的一片杀伐之声里,国民党『中央日报』带头以专论攻击我,省政府『新生报』干脆漫画骂我是狗。……统计各报的新闻处理,是以三十比一的比例进行的。不但使我只有三十分之一的『公平』,并且一律拒绝按照他们的『出版法』、他们的『中国新闻记者信条』给我更正。」「当『疾风』杂志系统,鼓噪在中泰宾馆之外的时候,眼看而来的,就是对异己法律上面的斗倒;当『疾风』杂志系统,乃至『黄河』杂志系统,鼓噪在高等法院内外的时候,眼看而来的,同样是对异己『政治问题,法律解决』。于是,在选举前夕,在李敖『千秋评论』杂志执照拿到后一个多月,高等法院就快马加鞭的判我有罪。」 在入狱前十六天,认识汝清,同居十六天。汝清是我不认识的某留学生的新婚夫人,这是我生平第二次和有夫之妇私通(第一次是我二十八岁时候,和一个我不认识的流氓的太太),我真正做到了罗素「婚姻与道德」名著的境界。在这一两年里,在我床上,虽然不乏歌星解带、空姐横陈,但对我却是「目中有色,心中无色」。汝清却是一个例外(在我一生中,张敏英是最令我作梦的女人、君若是最慧黠多才的女人、尚勤是最有幽默感的女人、海蒂是最美丽的女人、小蕾是最可爱、最令我怀念的女人、Martha是最好的女人、胡茵梦是最风华绝代的女人、汝清是最惹我怜爱的女人。在正规之外,我一生中只有过五次和妓女在一起,并调查妓女生活,我是主张灵肉一致的人,我不喜欢没有爱情的性行为,我觉得我在这一方面,比一般人高得太多了)。 

  一九八二(民国七十一年)四十七岁。入狱后即开始每月出版一册「李敖千秋评论丛书」,一直不断。二月十日出狱,发表有关司法黑暗、监狱黑暗文字,并陆续为许多冤狱抱不平,引起行政院院会、中外舆论、电视、立法院以及被迫害者的重视。在国民党立委温士源疾呼阻止李敖英雄形象流传后一周,新竹少年监狱即发生空前大暴动。出狱后大量为党外杂志写文章,公论所在,蔚为重镇。「匹夫而为百世师,一言而为天下法。」四月二十五日,党外人士为我在紫藤庐祝寿,虽然许荣淑等坚邀,我不肯露面。六月出版「三情之书」「李敖的情诗」、「李敖的情书」、「李敖的情话」。八月二十八日起,实行「隐而不退」。 

  一九八三(民国七十二年)四十八岁。继续每月出版「李敖千秋评论丛书」。二月一日出版「李敖全集」第七册、第八册。八月至十一月另出版「李敖千秋评论号外」三册,全年密集写作,生平仅见。 

  一九八四(民国七十三年)四十九岁。继续出版「李敖千秋评论丛书」(其中第一期、第十一期、第十六期、第二十二期、第二十六期、第二十七期、第二十八期、第三十二期、第三十四期、第三十六期、第三十八期、第三十九期均遭查禁)。一月起,又加出「万岁评论丛书」(其中第三期、第四期、第五期、第八期、第九期、第十期、第十一期、第十二期均遭查禁)。每月一册,与千秋评论错开出版,等于两个月刊或一个半月刊。另为「政治家」主持专栏、任「自由时代」总监,鼓动风潮,造成时势。三月六日,美国(James T 。M。 Pan)写信说:「台湾一千八百万人口,但自海外看岛内,全岛只有李敖一人而已!现在如此,将来在历史上更加如此,这是中外正义之士的一致看法。」总之,我生平侠骨柔情、敢说敢做,多少年来,一直以「虽千万人,吾往矣!」的气魄,独行其是,而不在乎小人们争言其非。我是顽童、是战士、是英雄、是善霸、是文化基度山、是社会罗宾汉、是痛恨国民党和伪君子的第一真人,中国有史以来,没人能像我这样集正义、力量、勇气、真诚、血性、智能、博学和活泼于一身的人了。有李敖在,是中国人之光,岂止一千八百万而已,有朝一日,历史将为我作证。 

  一九八五(民国七十四年)五十岁。最高法院平反四年前冤狱。继续出版「李敖千秋评论丛书」(其中第四十期被查禁)和「万岁评论丛书」(其中第十三期、第十四期、第十五期、第十六期、第十七期均遭查禁),在国民党疯狂查禁政策下,事实上,连残余的没禁的,也难以正常上市。警察、特工之流威胁售书小贩说:「反正凡是有李敖两个字的书就不要卖!」所以处境是苦撑待变,备极艰辛。 

  一月十五日,回信给潘毓刚,我说:「这么多年来,我的确十足证明给所有的人看,我是一个『顽劣份子』,一个被国民党永远无法扑杀的『獠』。对李敖,国民党除了杀李敖关李敖,无法解决问题,可是杀了关了,制造出来的问题会比解决的更多。」信中我谈到国民党在台湾、在中国,它的真正罪孽,是「『阻塞』了别人前进,造成了冷空气在上空长时间驻留。国民党的最可恶之处,不在它自己的作恶,而在它『阻塞』别人为善,它总是裹胁广大中国人民为它殉葬,自己去死还不够,还要拉别人一起死,这是最不可原谅的事,广大中国人民为它误尽青春又不能免于偕亡,这真是中国的悲剧。」三月十六日,我写「菩萨就只好打倒他」,我又说:「国民党并不是我们的主要敌人,因为他们不配。国民党的罪过是他们怕『菩萨将成正觉也』,因而『诱乱不遂,忧惶无赖』;因而出面阻止我们、阻止中国的现代化。他们什么都不是,只是中国现代化过程中的拦路无赖而已。」「我们预见的国民党,是早晚『魔军怖骸,奔驰退散』的乌合之众,他们的下场终将化为春泥,做为『莲华』下的肥料。菩萨的遗憾也许只是不得不浪费许多时间去圣魔大战,但这种浪费是在所难免的,没有这种浪费,就没有『救多数人于永久』的开路条件。国民党既不允许菩萨『成正觉』,菩萨就只好打倒他,菩萨没有法子。」这些立论,是我身处此岛的基本态度。当然我已五十之年,来日有少无多,圣魔大战的浪费,应当尽量减少,多写世界性、永恒性的作品,自是我今后的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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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敖先生

  李敖,吉林扶余人,民国二十四年四月二十五日生于哈尔滨。四十三年考入台湾大学法律专修科(后来改为法律系司法组),四十四年六月自动退学,重新考入台湾大学历史系。四十八年毕业。五十年退伍后,再考入台湾大学历史研究所,五十二年三月自动休学。五十年十一月首次在「文星」发表「老年人和棒子」,五十二年九月出版第一本书「传统下的独白」。

  五十一年至五十四年中,不断写作向当权者挖根,致使「文星」杂志社被封杀,五十五年所出之书「孙逸仙与中国西化医学」等十五种书,陆续被查禁,一举一动皆受各方瞩目。其后诱因不断义助柏杨,协助彭明敏偷渡出境,遂遭软禁、跟踪长达十四个月。在这其间仍透过外国记者,为雷震做出狱报导。六十年被捕,纽约时报曾详细报导。被捕后,不审不判一年,才转军法处看守所,被「判」以叛乱罪十年徒刑,六十四年因蒋介石过世而减刑,改判八年六个月,六十五年十一月无保出狱。六十八年复出文坛,六十九年出版「李敖全集」,并于此年和影星胡茵梦结婚,三个月后离婚。又因萧孟能诬告,于七十年再度入狱,七十一年出狱。李氏入狱后,即开始每月出版一册「李敖千秋评论丛书」,迄今已连续十年不曾中断,计已出版一百一十一期,还在继续中。另自七十三年起,又加出「万岁评论丛书」。他的著作遭查禁者达九十六种之多,已可列入世界记录之中。

  七十九年十月,获全美华人协会颁赠最佳成就奖。在台湾备受封杀下,在国外却屡受推崇。

  在台湾思想言论的冰河时期,敢于单独向威权挑战言论开放的尺度的,李氏堪称第一人,也是最不为权势、厉害所屈服之人。其著作早已等身,却未列入官方出版的「中华民国作家作品目录」之中,正见其至今仍被故意忽视之一斑。

  现任李敖出版社发行人、文星书店有限公司总监、求是报发行人。

  录自《中华民国现代名人录》(1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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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敖自传

  和孔夫子一样的「遗民」 

  一九三五年四月二十五日,我生在中国东北哈尔滨。那时是中华民国二十四年,正是九一八事变后三年七个月,中国东北已在日本鬼子控制之下,日本鬼子导演的「满洲国」也成立了三年多,所以,照历史的说法,我一出生就是「遗民」,就像孔夫子一出生就是「遗民」一样。

  从阴历生日到阳历生日 

  我出生时候,还流行用阴历计算,所以一直是乙亥年三月二十三日辰时(上午七至九点),乙亥年生的属猪,三月二十三日的生日一直按阴历过,直到我二十岁前查出是一九三五年四月二十五日,此后我就放弃阴历生日了,阴历太落伍了。 

  六女二男 

  妈妈生我时候,已经一连生了四个女儿,这种情形,在那时代,已经有点岌岌可危了。中国汉朝就有「盗不过五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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