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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早晨来说,她的头发梳得可谓相当整齐。头发又软又长,耳朵往下多少带点波纹,并且不时用手指划一下在额头正中分开的前发,用的总是右手中指,之后又总是把手掌放在桌面上瞥一眼。显然是一种习惯。中指与食指约略分开,无名指和小拇指轻轻蜷起。
总的说来偏瘦,个头不很高。相貌未尝不可以说漂亮,但嘴唇两端独特的弯曲度和眼睑的厚度——给人以固执己见之感——是否让人喜欢就要看各人的口味了。依我的口味,感觉也不特别坏。衣着格调到位,举止也够脱俗,尤其让人欣赏的是她全然没有下雨的星期五独自在度假宾馆餐厅里吃早餐的年轻女子很容易挥发的那种特有氛围。她普普通通地喝咖啡,普普通通地往面包卷上抹黄油,普普通通地把熏肉炒蛋夹到口中。看那样子,似乎既不觉得十分有趣,又不感到怎么无聊。
喝完第二杯咖啡,我叠好餐巾放在餐桌一角,叫来男侍应生往账单上签字。
“看来今天又要下一天了。”男侍应生说。他很同情我。整整被雨闷了三天的住客谁见了都要同情。
“是啊。”我说。
我把报纸夹在腋下从椅子上欠身立起时,女子仍嘴贴咖啡杯,眉头一动不动地注视着外面的风景,似乎我压根儿就不存在。
每年我都来这家宾馆,大致是在住宿费便宜些的旅游淡季。夏季和年头岁尾等旺季时的住宿费以我的收入来说未免过于昂贵,况且人多得像地铁站一样。四月和十月最为理想。费用便宜四成,空气清新,海边几乎不见人影,又能天天吃到百吃不腻的新鲜可口的牡蛎。开胃菜两样,主菜两样,全是牡蛎。
当然除了空气和牡蛎外,还有几个理由让我中意这家宾馆。首先是房间宽敞。天花板高,窗大,床大,还有个桌球台那么大的写字台。一切都阔阔绰绰。总之是座应运而生的老式度假宾馆——在久住客占了客人大半的和平时代,人们有这个需求。在战争结束、有闲阶级这一观念本身烟一般消失在空中之后,惟独宾馆酒店始终如一地默默生存下来了。大厅的大理石柱、楼梯转角的彩色玻璃、餐厅的枝形吊灯、磨损的银制餐具、巨大的挂钟、红木橱柜、按上拉手开关的窗扇、浴室里的马赛克……这些都让我喜欢。再过几年——也许不出十年——这一切必然灰飞烟灭。建筑物本身已经到了风烛残年,电梯摇摇晃晃,冬日里餐厅简直冷成了电冰箱,改建日期显然迫在眉睫。任何人都无法阻挡时间的脚步,我只是希望改建日期多少推后一些罢了。因为我不认为改建后的新宾馆的房间能维持现在四米二十的天花板高度,何况究竟有谁追求四米二十高的天花板呢?
我屡次领着女友来这家宾馆。若干个女友。我们在此吃牡蛎,在海边散步,在高达四米二十的天花板下做爱,在宽宽大大的床上安睡。
我的人生本身是否幸运另当别论,但至少在这宾馆的范围内我是幸运的,至少在这宾馆的屋顶下我们的关系——我和她们的关系——是一帆风顺的。工作也一帆风顺。运气与我同在。时光缓慢然而不停滞地流淌。
运气发生变化是不久之前。不,其实很久之前运气就有了变化,只不过我可能没注意到罢了。说不清楚了。反正运气变了。这点确切无疑。
首先是同女友吵了一架。其次开始下雨。再次是眼镜打了。足矣。
两个星期前我给宾馆打电话,订了五天双人房。准备最初两天处理工作,剩下三天同女友优哉游哉。不料出发前三天——前面也说了——我和她不大不小地吵了一架,一如大多数吵架一样,起因实在微不足道。
我们在一处酒吧喝酒。星期六晚上,里面很挤,两人都有点烦躁不安。而我们所进的电影院又人满为患,且电影不如所说的那般有趣,空气也极其恶劣。我这方面工作联系渠道不畅,她则是月经第三天。种种事情凑在一起。我们桌旁坐着一对二十五六岁的男女,双双醉得不成样子。女的突然起身时把满满一杯红色苦味橘汁洒在我女友的白裙子上,道歉也没道歉。我抱怨了一句,结果一起来的男的出马吵了起来。对方体格占上风,我练过剑术且无须护面具,旗鼓相当。满座客人都看着我们。调酒师过来说若是打架就请付完账到外面打去。我们四人付账出门。出门后都已没了吵架的劲头。女的道歉,男的出了洗衣费和出租车费,我拦了一辆出租车,把女友送回宿舍。
到宿舍她就脱掉裙子到卫生间洗了起来。那时间里,我从冰箱拿出啤酒,边喝边看电视上的体育新闻。想喝威士忌,但没有威士忌。她淋浴的声音传入耳中。桌上有饼干罐,我嚼了几块。
淋浴出来,她说喉咙干了。我又开了一瓶啤酒,两人喝着。她说干嘛老穿着上衣,于是我脱去上衣,拉掉领带,扯下袜子。体育新闻播完,我“咔嚓咔嚓”转换频道寻找电影节目。没有电影,遂把关于澳大利亚动物的实况节目固定下来。
不愿意这样子下去了,她说。这样子?一星期约会一次干一次,过一星期又约会一次干一次……永远这样子下去?
她哭。我安慰。没有奏效。
翌日午休时间往她单位打电话,她不在。晚上往宿舍打电话,也没人接。下一天也同样。于是我改变主意,出门旅行。
雨依然下个没完。窗帘也好床单也好沙发也好,一切都潮乎乎的。空调机的调节钮疯了,打开冷得过头,关掉满屋潮气,只好把窗扇推开半边再开空调,但效果不大。
我躺在床上吸烟。工作根本干不进去,来这里后一行也没有写,只是躺在床上看推理小说、看电视、吸烟。外面阴雨绵绵。
我从宾馆房间往她宿舍打了几次电话,都没有人接,惟有信号音响个不止。没准她一个人去了哪里,或者决定电话一律不接也有可能,放回听筒,周围一片岑寂。由于天花板高,沉寂仿佛成了空气的立柱。
那天下午,我在图书室再次遇到了早餐时看到的那个年轻女子。
图书室在一楼大厅的最里边。走过长长的走廊,爬几阶楼梯,来到一座带游廊的小洋楼。从上边看,左边一半是八角形,右边一半是正方形,左右完全相当,样式颇有些独出心裁,过去或许曾被时间多得无法打发的住客欣赏有加,但现在已经几乎无人光顾。藏书量倒还过得去,但大多像是落后于时代的遗物,若非相当好事之人,断没心绪拿在手上阅览。右边正方形部分排列着书架,左边八角形部分摆着写字台和一套沙发,茶几上插着一枝不大常见的本地花朵。房间里一尘不染。
我花了三十分钟,从一股霉味儿的书架上找出很早以前读过的亨利·赖德·哈格德的探险小说。硬皮英文旧书,里面写有捐赠者(大概)的姓名,书中到处有插图,感觉上同自己以前读过的版本插图颇为不同。
我拿书坐在凸窗的窗台边,点燃烟,翻开书页。庆幸的是情节差不多忘了。这样,一两天的无聊当可对付过去。
看了二三十分钟,她走进图书室。看样子她原以为里面空无一人,见到我正坐在窗台边看书显得有些惊讶。我略一踌躇,吸口气朝她点头。她也点头致意。她身上穿的同早餐时一样。
她找书的时间里,我继续默默看书。她以一如清晨时的那种“咯噔咯噔”令人快意的足音在书架间走来走去。安静了一阵子,之后又是“咯噔咯噔”的足音。隔着书架看是看不见,但足音告诉我她未能找到合意的书。我不禁苦笑,这间图书室哪会有引起女孩子兴趣的书呢!
不久,她似乎放弃了找书的念头,空着两手离开书架向我走来。足音在我面前打住时,飘来一股高雅的古龙香水味儿:
“能讨一支烟吗?”
我从胸袋里掏出烟盒,纵向晃了两三下递向对方。她抽出一支叼在嘴里,我用打火机点燃。她如释重负地深深吸了一口,缓缓吐出,随即目光移往窗外。
凑近看来,她要比最初印象大三四岁。久戴眼镜的人一旦失掉眼镜,看大部分女人都显得年轻。我合上书,用手指肚擦眼睛,之后想用右手中指往上推眼镜腿,这才发觉没戴眼镜。没戴眼镜这点就足以让人觉得失落。我们的日常生活都是靠几乎毫无意义的细小动作的累积才得以成立的。
她不时喷一口烟,一声不响地眼望窗外。她沉默的时间很长,长得几乎使正常人无法忍受其沉默的重量。起初似乎想找什么话说来着,但我随后察觉她压根儿没那个意思。无奈,我开口了。
“有什么有趣的书来着?”
“根本没有。”她说。旋即闭嘴淡淡一笑,嘴唇两角略略向上挑起。“全是不知干什么用的书。到底什么年代的书呢?”
我笑道:“很多是过去的风俗小说,从战前到昭和二三十年代的。”
“有谁读?”
“没谁读吧?过了三四十年还值得读的书,一百本里边也就一本。”
“为什么不放新书?”
“因为没人利用。如今大家都看大厅里的杂志,或打电子游戏,或看电视。何况也没什么人逗留时间长到足以读完一本书。”
“确是那样。”说着,她拉过旁边一把椅子,坐在上面架起腿,“你喜欢那个时代?很多事情都更从容不迫,大凡事物都更为单纯的……那样的时代。”
“不不,”我说,“并不是那个意思。果真生在那个时代,我想也还是要为之气恼的。随便说说罢了。”
“你肯定喜欢消失了的东西。”
“那或许是的。”
或许是的。
我们又默默吸烟。
“不管怎么说,”她说,“一本可读之书也没有,多少也还是个问题的。保留昔时浅淡的光辉未尝不好,但是,也要为被雨闷在房间里、电视也看腻了、不知怎么打发时间的客人着想一下嘛!”
“一个人?”
“嗯,一个人。”她看看自己的手心,“旅行时一般都一个人,不大喜欢和谁一块儿旅行。你呢?”
“的确是的。”我说。总不好说什么被女友甩了。
“如果推理小说可以的话,我倒是带来几本。”我说,“新的,中不中你的意我不知道,要看就借给你好了。”
“谢谢。不过明天下午就打算离开这里,怕一下子读不完。”
“没关系,送给你。反正是口袋本,带着又重,本想扔在这里来着。”
她再次淡然一笑,眼睛看看手心。
“那,我就不客气了。”她说。
我经常想:拿东西拿得老练也是一种伟大的才能。
她说我去取书的时间里她要喝咖啡,于是我们走出图书室移到大厅,我叫住一个似乎闲得发慌的男侍应生,要了两杯咖啡。天花板上吊着一个极大的电扇,慢腾腾地搅拌着大厅的空气,而潮湿的空气并无多大变化,无非下来上去而已。
趁咖啡没来,我乘电梯上到三楼,从房间里取了两本书折回。电梯旁边摆着三个用了很久的旅行皮箱,看情形有新客人进来。旅行箱看上去俨然是等待主人归来的三条狗。
回到座位上,男侍应生往平底杯里倒进咖啡。细细白白的泡沫泛了一层,俄尔消失不见。我隔着茶几把书递给她,她接过书看了眼书名,低声说“谢谢”——至少嘴唇是那么动的。我不知道她是否中意这两本书,但这怎么都无所谓的。什么原因我不晓得,总之我觉得对于她似乎怎么都无所谓的。
她把书摞放在茶几上,啜了一小口咖啡,啜罢放回杯子,用咖啡匙满满加了一匙精砂糖进去,轻轻搅拌,又把牛奶沿杯边细细注入。牛奶的白线勾勒出优美的漩涡,稍顷线混在一起,化为薄薄的白膜。她不出声地啜着这白膜。
手指很细、很滑。她轻捏把手来承受杯重。唯独小拇指直直地朝上竖起,既无戒指又无戒指痕。
我和她眼望窗外闷头喝咖啡。大敞四开的窗口有雨味儿进来。雨无声。无风。窗外以不规则的间隔滴落的檐水也无声。单单只有雨味儿蹑手蹑脚潜入大厅。窗外一排绣球花活像小动物一般并排承受着六月的雨。
“在此久住?”她问我。
“是啊,五天左右吧。”
对此她未置一词,感想什么的都好像没有。
“从东京来的?”
“是的。”我说,“你呢?”
女子笑笑,这回稍稍现出牙齿。“不是东京。”
无法应答,于是我也笑笑,喝口没喝完的咖啡。
如何是好呢?我拿不定主意。作为最稳妥的做法,我觉得还是三两口喝完咖啡、把杯放回杯托、再微微一笑截住话头、付款撤回房间。可是我脑袋里有什么挥之不去。时不时有此情形,解释不好,类似一种直觉。不,还没有明确到直觉那个地步。那个什么微弱得很,事后根本无从记起。
每当这时,我就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