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蝴蝶梦-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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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听说过;这种人按我们无法理解的反常规律行事,服从下意识的紊乱指令。也许他就是这样一种人。而我们此刻离死神只有六英尺的距离。
    “天晚了。回家好吗?”我说。那种漫不经心的语调和硬装出来的笑容连小孩也骗不过。
    当然,我到底还是把他看错了。他毕竟没有什么不正常的地方。一听到我第二次开口说话,他猛地从梦幻中挣脱出来,开始道歉。大概我的脸色煞白,他看出来了。
    “我真该死,”他说着挽起我的手臂,推我走回汽车。上车以后,他砰地关上车门。“别害怕。这里的转弯看上去挺惊险,其实一点也不费劲儿,”他说。我头昏眼花,直想恶心,双手紧抓着座椅。他却已把车掉过头来,重新面对着下山的公路,动作是那么熟练轻盈,使我一点也没觉得。
    “这么说,你从前到过这儿?”我问他。这时,紧张感渐趋消失,车正沿着碗蜒而狭窄的公路缓慢地驶下山来。
    “是的,”他说。顿一顿之后,他接着告诉我:“不过那是多年以前的事了。我想看看这地方变样没有。”
    “变没变呢?”我问
    “没变,”他说。“没有,没变样。”
    我猜不透是什么力量驱使他重游故地,回想往事,还带着我这样一个莫名其妙的陌生人来目睹他的喜怒哀乐。他上一次游山至今已有多少个漫长的年头逝去?在此期间,他的内心和他的作为都有哪些不同?气质秉性又有什么变化?我不想了解此中底蕴;我后悔上这儿来。
    我们沿着公路迂回下山,一路无话,也没有遇阻停车。一大堆峥嵘的乌云笼罩着落日,空气变得无比清冷。突然他提起了曼陀丽。他不说自己在庄园的生活;关于他本人,他一字不提。他只向我描绘曼陀丽春天黄昏的落日。夕阳在海岬留下火红的余辉,大海顿时变成一片墨绿,因为漫长的冬季刚过,海水仍然冰凉刺骨。置身于屋前的平台,你可以听到小海湾涨潮的涛声。这正是水仙怒放的季节,纤细的花茎托着金色的穗头,在晚风中微微摇曳。比肩密集的水仙犹如一支大军,不论你采摘多少,一点不会显出稀疏的缺口。草坪尽头的海岸上,种植着一大片藏红花,色彩有桔黄、淡红和紫红之别。不过,这时已不是藏红花的全盛季节,所以一朵朵都耷拉着脑袋,色衰花谢,犹如惨白的雪片。报春花比较粗俗低贱一些,就像野草一样,哪儿有缝隙就往哪儿生长,纵然姿色平平,倒也令人赏心悦目。风信子还没到开花时辰,花穗还掩面躲在去年的残叶丛中。但是一等到风信子怒放,不那么娇贵的紫罗兰顿时就相形见细,树林里的羊齿则被吞没得干干净净。风信子的娇艳完全可以同天空媲美。
    他说,他从来不许在室内陈设风信于。一插进花瓶,风信子就显得阴湿潦倒。要观赏妩媚绝伦的风信子,你得在正午十二点钟左右太阳当头时到林子里去信步漫游。这种花的香气刺鼻,并带点儿烟味,仿佛花荭里畅流着某种辛辣而饱满的野生液汁。那些在林子里采摘风信子的人简直就是破坏文物的野蛮人,为此,他曾在曼陀丽下过禁令。有时候,他开车穿过田野,看见一些家伙骑自行车经过,车把上捆着大束大束的风信子,因为穗头凋败,花朵已经褪色,被折的荭秆散乱地耷拉着赤裸的身子,成了一团糟。
    对于本身的待遇,羊齿可并不十分在乎。这是一种野生植物,可偏偏喜欢与人类文明的雅趣沾点边。它们从农舍窗户后面的果酱罐里探出身来,搔头弄姿,丝毫不觉得有什么委屈,只要罐子里有水,足足可能活一个星期。在曼陀丽,野花不得进屋。他在由围墙圈起的花园里栽培几种仅供室内摆设用的鲜花。他告诉我,难得有几种花摘下之后反而更好看,玫瑰顿就是其中之一。客厅里放一盆玫瑰,色彩鲜艳,浓香扑鼻,而自然界的玫瑰就没有这两大优点。怒放的玫瑰给人某种蓬头垢面的感觉,就像披头散发的女人,显得轻浮而粗俗。可一旦放进屋子,玫瑰时变得神秘深沉。一年之中有八个月,他让人在曼陀丽室内陈设玫瑰。我喜欢丁香吗?他问。草坪的尽头有一棵丁香树,站在他卧室的窗口就可闻到丁香的芬芳。他的姐姐是个冷漠而讲求实际的人,因此常常抱怨曼陀丽到处一片花香,使她沉醉。也许她是对的。那他也不管。唯有花香合他的胃口,使他陶醉。回忆早年,他总想起插在白色花瓶里的大束紫丁香以及弥漫在屋子四处发人遐思的扑鼻异香。
    从山谷通向海湾的那条幽径,也是花团锦族,小径的左边种着大丛大丛的各色杜鹃。五月哪一天的黄昏,你如果沿着小径散步,就会发现灌木丛仿佛在风中淌汗。你弯身拾起一片落地的花瓣,用手指把它捻碎,顿时,从你的手掌心散发出干种奇香,沁人心脾。而这一切只不过是由一片被揉捏破碎的花瓣发出的。你悠然神往地走出山谷,来到海滩,脚下是坚硬的白色圆卵石和平静的海水。多么奇妙的对照!也许过于突兀……
    他说话的当儿,我们的汽车已回到闹市的交通中心。不知不觉之间,暮色已经降临,我们正置身于蒙特卡洛一片华灯和喧闹之中。大街上的喧嚣声刺激我的神经;黄灿灿的灯光亮得耀眼。时间飞快地溜走,愉快的出游就这样乏味地收场,我真不甘心。
    我们马上就要回到旅馆。我在车厢的抽屉里摸索着找我的手套。找到手套的同时,我的手指碰上一本书,精致纤巧的封面说明这是一部诗集。车子在旅馆门前放慢速度的当儿,我正眯缝着眼睛想看清书名。“要是你愿意,拿去读吧,”他说。驾车出游已告结束,我们回到了旅馆,曼陀丽已被抛在几百英里之外,他的语调于是又变得随随便便,漫不经心。
    我暗自庆幸,抓着手套的手同时紧紧地抓住这本书。一天就要这样过完,我正想得到一件属他所有的东西。
    “下车吧,”他说。“我得把车开过去放好。今晚我上外面吃饭,不会在餐厅里再见到你了。不过我要谢谢你今天陪我。”
    我独自走上旅馆的台阶,可怜巴巴的样子活像一个玩乐收场而兴犹未尽的小孩。下午的出游对我是一种娇纵,使我不知如何打发这天余下的几个小时才好。我想到在就寝之前还有好长一段时光,而独个儿去吃晚饭又何其无聊。不知为什么。我觉得无法正面回答楼上那护士狡黠的查询,更无法面对范·霍珀夫人扯着沙哑的嗓子可能对我进行的盘问。所以我干脆在休息室一隅坐下,躲在一根柱子背后,要侍者送茶点来。
    侍者显出很不耐烦的样子。看到我独个儿用茶,他自然不必使出浑身解数来。再说,这时刚过五点半,是一天中最无精打采的时刻。一般人都已用过茶点,点菜饮酒却还早着呢。
    我的感觉已不仅仅是若有所失,我只觉得凄凉孤独。我仰身靠在椅背上,拿起那部诗集。这本书已久经手指抚弄,显得相当陈旧,所以一下子就自动翻开在某一页上,这一页一定是有人经常翻阅的。
    “日日夜夜,我奔逃;
    年复一年,我奔逃;
    奔逃,奔逃,
    穿越内心迷津,透过泪眼腺肥,
    我躲开天狗奔逃。
    飞也似地奔逃,奔逃;
    背后传来连串狂笑,
    眼前是斜坡山地。
    我纵身投进张着大嘴的深渊,
    任恐惧把我心啃咬。
    奔逃,奔逃,
    别让身后雄健的脚步把我踩倒。”①
    
    ①英国诗人弗朗西斯·汤普逊(1859—1907)所作《天狗》中一段。
    我当时的感觉就好似有人从上锁的门外,透过钥匙孔往里窥视,于是我把书偷偷丢在一旁。今天下午是哪条“天狗”把他赶上高山去的?我想到他的汽车,就停靠在离二千英尺深渊仅半个车身的地方;我还想到他脸上那种茫然的表情。在他内心深处回响着什么样的脚步声?什么样的轻声细语?哪些往事唤起了他的回忆?还有,所有的诗集中,他为什么唯独把这一部带在车上?我但愿他不是那么孤高;至于我自己,最好也别是一个衣裙寒怆,戴一顶阔边女学生帽的小妞儿。
    侍者铁板着脸端来茶点。我嚼着那像锯屑般干巴巴的黄油面包,一边又想到下午他向我描述过的那条穿山谷而过的幽径,还有杜鹃的花香和海湾处白色的圆卵石,要是他深深爱着这一切,干吗到蒙特卡洛来寻求这华而不实的一时快乐?他曾对范·霍珀夫人说,他并没有事先拟订计划,离家时相当匆忙。我眼前出现了他在山谷幽径狂奔的景象,折磨他的“天狗”在后边紧追不舍。
    我又拿起诗集。这一回,书掀在扉页上,我看到上面写着留念题字:“给迈克斯——吕蓓卡赠,五月十七日”。字是用一手相当不凡的斜体写成的。有一小滴墨水沾在对面的空白页上,似乎写字的人因为性急,曾见了甩笔,想使墨水流得更顺畅一些。而当墨水冒着小泡从笔尖淌出时,稍稍有些过量,所以吕蓓卡那浓墨的名字显得很突出,笔力遭劲;那个往一边倾斜的字母R特别高大,对照之下,其他字母显得矮小。
    我啪的一声合上诗集,把书塞到手套底下,伸手从近处的一张椅子里拿起一本过期的《插图》杂志,信手翻着。杂志里有几幅挺不错的洛埃河上古城堡的照片,并附有说明文字。我专心阅读这篇文章,不时参看照片。但是待我把这篇文章读完,却意识到自己一个字也没读进去.从印刷物中赫然盯着我的不是布卢瓦地方细长的城堡角楼和锥形尖塔,而是前一天范·霍珀夫人在餐厅里的那副尊容:猪一样的小眼睛向着邻桌扫去,五香碎肉卷串满了餐叉,停在半空不往哈里送。
    “骇人的大悲剧,”她说。“当然,报纸上全是关于这出悲剧的报道。大家都说他从不谈论这件事,从不提她的名字。你知道,她是在曼陀丽附近的一个海湾里淹死的……”





    正文 第五章
    手机电子书·TXT小说下载到52zy 更新时间:2007…10…17 11:08:13 本章字数:8548

    幸好初恋的狂热不会发生第二次。那确实是种狂热;另外,不管诗人怎么描写,初恋同时又是一种负担。人们在二十一岁上缺乏勇气,因为琐碎小事而怕这怕那,无端担心。在那种年纪,一个人的自尊心很容易受到伤害,动辄生气,听谁说一句略微带刺的话就受不了。今天,我行将跨入中年。中年使人处于满足自得境界的保护之中。中年人也碰到日常的微不足道的烦恼,但他们几乎不感到什么刺痛,而且很快就会把烦恼置之脑后。但那时候情形就大不一样:别人无意之中说的一句话会久久忘不了,成为灼人的耻辱;一个眼色,回眸的一瞥,都可能打上永恒的标记;讨个没趣,那就意味着三夜失眠到鸡啼;言不由衷则像犹大的一吻①。成年人说说可以做到脸不改色心不慌,而在那种年纪,即使在区区小事上说句假话,舌头也会痛上老半天,使你受着炮烙般的苦刑。
    
    ①犹大:耶稣门徒,出卖耶稣者。据此,犹大的一吻常被后人用来比喻口出利剑。
    “今儿上午你干什么来着?”我还能记起范·霍珀夫人当时的声音。她背靠枕头坐在床上,因为实在没有病,在床上又躺得太久,非常容易为点芝麻绿豆小事发脾气。我伸手从床头柜的抽屉里拿纸牌,由于心里有鬼,觉得脖子都涨红了。
    “我在跟职业教练学打网球,”我一边说,一边因为自己信口胡诌而慌了神。要是那职业教练下午突然亲自跑来告状,说我好几天没去上课,那怎么办?
    “事情糟就糟在我这么一躺倒,你没事干了,”她说着把香烟捻熄在一只盛洗涤香膏的瓶子里,然后,就以牌迷那种叫人看着讨厌的熟练手法,把牌分成三叠抽上抽下,啪啪出声地弹着纸牌的背面。
    “谁知道你成天在干些什么!”她接着说。“你连一张素描也没有交来让我过目。要是真打发你上街,你难会忘了买我的塔克索尔牌香烟日来。我只希望你网球球艺进步,这对你今后有用。球艺糟糕的家伙最叫人受不了。你现在还发下手球吗?”她一抬手把黑桃皇后轻轻掷下,皇后奸恶地瞪眼望着我,那神气活像耶洗别①。
    
    ①古以色列王亚哈之妻,揽权无餍,把持恶政。后人常以其比喻阴毒奸恶之悍妇。
    “是的,”我答道。她的问题刺痛了我。我想她用的词既公道又贴切,活龙活现地勾划出我的形象。是的,我做事确实偷偷摸摸①:我压根儿没去跟职业教练学打网球,从她卧床时起一次也没打过。到现在已两个多星期了。我真奇怪自己为什么一直把真相隐瞒着,干吗不告诉她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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