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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对幼年儿童的这类行为不会像对成人那样严厉谴责,但成人做出这种行为在任何地方都是不允许的。”医生接着说:“你这样认识就对了,这样你的病已经好了一大半。”并进一步提醒道:“保持这种理智,不断告诫自己;不是小孩子的行为,我已经是大人了,不该这样做,否则会丢尽脸面,名声更加扫地。”老贾表示,一定要牢记在心,永不再犯。经过三个月的心理治疗,患者窥阴意念消除,行为得以矫正,心情逐渐恢复正常,能安心生活和工作,生活信念加强。后来,再也没有犯过不良的行为。此案例,便是心理医生运用支持疗法和认知领悟疗法将患者的窥淫癖治愈的。
3.自由联想法:其具体做法是,让患者躺或坐在一个比较安静且光线适当的房间里,心理医生站在患者背后,任凭患者不加选择地把头脑中最原始想法自由地表达出来,如童年的回忆、过去的经历、个人的创伤、梦等,医生不要轻易打断患者的叙述。患者不能流畅地叙述或避而不谈的问题,往往是病态行为中最关键的地方,也是心理医生进行分析治疗的突破口。如有一位窥淫癖患者在进行自由联想时,漫谈到音乐、美术、文学、历史、生活等各方面的问题,并沉醉于早年父母对他的宠爱中,但在回忆时他突然停止谈话转而沉思。
原来,他想起了幼年生活中早已遗忘的一件事:有一次他无意中看见了父母性生活的场面,当时他既好奇又害怕。显然,他的窥淫行为与童年的体验有关。
自由联想的目的就在于此,寻找病症根源,发掘患者压抑在潜意识内的致病情节或矛盾冲突,把它带到意识领域,让患者领悟,并在此基础上重新建立现实性的健康心理。上述例子中,患者虽然已经把潜意识中看见父母性生活的情节意识出来,但并未把这种意识与自己的变态行为联系,而仅当作一次偶然事件。
此时,心理医生便启发患者回忆当时的内心感受。患者意识到当时有一种被欺骗的感受,觉得宠爱他的父母还有什么秘密瞒着他。在以后多年的生活中,一直存在着想弄清女性生殖器到底是什么样的念头,但没有“意识到”窥淫癖行为与以前的经历有关。通过医生的分析解释,患者把早年经历的心理冲突逐渐转移到治疗过程中来,积极配合医生进行治疗。
4.性治疗:通过重建他们的性行为模式,改善夫妻关系,可望控制或纠正患者的窥淫癖行为;对于男性患者,通过正常的恋爱结婚建立和谐的性关系对其窥淫行为有很好的控制作用,不少患者可转化为潜在的窥淫癖者或基本痊愈。
5.行为矫正法:如系统脱敏疗法、厌恶疗法。例如:
有一病人,1964年生,大学生。1987年4月10日第一次向心理医生咨询治疗,病人自述他的异常行为给他造成的精神苦并希望医生帮助他。
他说,近几年来,自己多次在女厕所窗前窥看,并在公共场所偷看女青年的会阴部而被揭发、拘留、批评,最后被开除学籍,因此心里异常苦闷,全“管不了自己”。医生让病人详细讲述这些行为发生发展的过程。他生于工人家庭,为独生子,父母不和。他自幼胆小,父母吵架时常吓得直哭。随母亲长大,没有上过幼儿园。回忆自四五岁刚能记事时,看到墙上女民兵宣传画,觉得很美,有一种莫明其妙的喜爱感受。喜欢摸母亲和姨的赤脚,在摸时有一种“奇妙”的快感。8岁入小学。在此期间,觉得三姨长得美,老想用鼻子闻她他的脚,曾偷偷地把她的鞋、袜放在鼻上嗅,有快感。有一次,三姨在室内小便,因他年龄小,没有避开他。那时已经知道这样看不好,故意转过头去,但内心很想看。9岁前后,曾偷偷地拣起三姨丢掉的擦鼻涕的废纸,用舌头舔后觉得舒服。在小学期间,曾多次想进入女厕所看看。
约12岁时,随祖母到亲戚家,曾和一对新婚夫妻睡一个大坑。夜里听到这对夫妻性交时女方的低吟声,非常激动,不能入睡。还有一次,偶尔看到一个女青年正在屋里换内衣,当时很兴奋,阴茎曾勃起。此后多次想找机会窥看女人洗澡,但没有成功。13岁时一天,在百货商店乘顾客拥挤时,曾用手偷摸过女青年臀部、大腿等处,幸而未被发觉。祖父患病住院,在探视祖父的时候,侍机从医院女厕所后窗窥看妇女的臀部十余次,也曾偷偷地嗅过妇女在院子里晾晒的内衣裤。
1980年(16岁)一个傍晚,在从女厕所后窗偷看时被当场抓到,受到批评。
1981年,又一次因趴看女厕所被抓到派出所,检讨后才被释放。
1982年,听同学议论用反光镜窥看女人会阴部,自己也买了小镜,找机会到商店偷看妇女的会阴部多次。曾被抓到派出所,受到批评和警告。
1983(19岁)考入大学,学习紧张,但上述窥看行为从未间断。在此期间,手淫次数增加,有时边看画报中美女的腿、脚部边手淫。也曾偷过邻居妇女的乳罩、内裤、高跟鞋等,偷偷地吻、嗅。
1984年,又一次因在商店窥看妇女阴部被拘留7天,定为流氓罪。虽然表面上检讨,但心中不服,认为他没有直接侵犯别人。从来没有想到和女人接吻、性交的事,对那些描写下流性行为的淫秽书刊更不感兴趣。自称每次行动时,只想满足自己的欲望,没有考虑后果。事后想到有被揭露的危险,又悔恨不已。
1984年第三次被揭露后,学校认为他的流氓恶习屡教不改,于1985年开除学籍。自己下决心不再去干,但不能控制自己。心情沮丧,要偷看的冲动更强烈。偶尔看到一次,心情即可轻松一些。
1986年第四次被抓送到派出所。在公安人员和几个要好的同学的劝导下,终于走进心理咨询所进行心理咨询与治疗。
心理医生听了患者的讲述并进行身体检查后,诊断为“窥淫癖”,同时兼有恋物癖。于是医生首先采用认知领悟疗法,向患者讲解了正常发育的人在不同年龄阶段性心理的表现,指出他的那些性心理和行为的幼稚性。用儿童式的性行为解决成年人的性欲问题,是一种心理发育不成熟的表现,是一种病态,为成年人的社会道德所不容,受到惩罚是可以理解的。通过医生的分析解释,患者有所领悟。在此基础上,医生运用厌恶疗法配合治疗,当患者在想象窥视的情景时,便电击其手腕皮肤。每周3次。通过三个月的治疗,患者趴着厕所和用小镜子窥看妇女阴部的欲望已完全消失,对女人的鞋、脚和月经纸等也越来越感到平淡,几乎没有多少情感反应了。
6.对青少年进行适当的性教育。从窥淫癖产生的原因来看,大多数与童年的经历有关,加上性知识的缺乏,受色情的影响所致。因此,在青少年期进行性教育是十分必要的,可以预防窥淫癖的形成。或者在窥淫癖形成的早期阶段就给予控制,治愈的效果很好。
第八章 性心理障碍的治疗 第三节 性变态的主要表现及其调治(4)
四、露阴癖
露阴癖是指在不适当的环境下在异性面前公开暴露自己的生殖器,引起异性紧张性情绪反应,从而获得性快感的一种性偏离现象。这是一种比较常见的性变态行为,以男性患者居多,女性极少见,男女之比为14∶1。露阴癖发生的原因,目前尚无定论。一般认为导致露阴癖的原因有以下几种:
1.从种族和个性发育的角度来看,露阴癖是原始性行为释放。
2.与环境密切相关。
3.性格上的缺陷。如过于内向、适应性差和婚姻的失败也是露阴癖产生的原因之一。此外,也不排除精神发育不全及精神病患者的所为。
露阴癖的发病年龄在17~54岁之间,易发年龄在25~35岁之间。其表现为,患者常常在黄昏或不太暗的晚上,在街头巷尾、公园或电影院附近人不多的地方,或十分拥挤但又有机可乘的地方;也有白天作案时,常常选择行驶的公共汽车,或站在住房的窗口、门洞等隐僻角落,当异性走近时突然暴露自己勃起的性器官,使对方惊恐不定、羞辱难耐,或耻笑辱骂,患者则从中感到性的满足,然后迅速离去。有的还伴有其他行为,如在露阴的同时与对方说话,证明其生殖器是正常的;或大喊大叫,同时伴有手淫行为;还有的试图与对方的手接触。有时两三种行为同时出现,但一般没有性暴力行为,不直接侵犯女方的身体,受害者的反应越强烈,情景越紧张,冒险性越大,患者兴奋程度越高,有时甚至会哈哈大笑,手舞足蹈。
露阴癖患者裸露的程度不一,男性多数仅显示生殖器,女性显露乳房,少数暴露全身。因此,有人把它分为上型(乳部)、后型(臀部)、前后(阴茎)。露阴癖患者的意识大都是清楚的,因此他们在事后往往很懊恼,特别是被人当作“流氓”抓起来后更是羞愧难当后悔不迭。但面对露阴冲动时,又难以控制自己,常常是冲动战胜理智,出现反复作案的现象。一般来说,露阴癖的治疗效果与患者发作的次数和病史有关,首次作案即被发现并进行治疗和处罚的,其效果明显;作案次数越多,越难治疗。
从目前对露阴癖患者的治疗情况来看,以心理治疗效果最佳,常用的有效治疗方法有:
1.认知领悟疗法:引导患者回忆幼年的有关生活经历,寻找露阴癖产生的根源,然后由浅入深地分析认识露阴行为的危险性及产生的机理,使患者认识到此行为是儿童时期性游戏行为的再现。幼年时与异性或同性小伙伴互摸外生殖器取乐,裸体或在成人面前炫耀生殖器,看异性成人裸浴或大小便等性取乐行为的性经历虽已忘记,但并未消失,还留存在潜意识中。成年后遇到重大精神创伤或性压抑,或由于个性拘谨,无力排解宣泄这些烦恼,便不自觉地用幼年的方式来解除和宣泄成年的烦恼,这是露阴癖等性变态行为产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少数自幼年起性心理始终未达成熟的患者,即幼年式的性活动始终未间断者,也应使其认识其行为的幼稚性。通过咨询谈话,使患者认识到,成熟的性行为是以两性的生殖器性交来满足性心理的,不以异性人为对象、或不以两性生殖器性交方式来获得最高性心理满足的行为,都是变态的。在认识领悟的情况下,大多数患者能使自己的性心理成熟起来,从而矫正性变态行为。
〔案例〕一病人:男性,1955年生,高中文化,1987年主动找心理医生咨询求助,自述病情如下:
1968年(13岁)小学毕业。暑假期间一个人在家无事,阅读杂志、画报等,感到烦闷时,即玩弄阴茎,勃起,感到舒服,以后只要一个人在家,即这样“干”不久,他感到“刺激”不大,便站在住家院门口,取出阴茎,想让路上的女孩看到。但她们大多都匆匆走过,不理他或装作没看见,感到不满足。
1969年(14岁),常常在晚上站胡同口,一看到有少女经过的,即取出阴茎。对方多不理会。当时因为父母管教很严,不敢远走。
1969年进入初中,1970年家中有客人居住,父母的管教放松一些,便常在傍晚到附近街上,遇到女孩走过,即跟在后面,取出阴茎。有的女孩转头看一下即走开,他便感到很舒服。后来被邻人发现,告诉他的父母,被痛打了一顿。
1971年到农村“插队”,早晚都和同学在一起,忙、累,有行动愿望,但无暇顾及。
1973年,因病住院休养长达5个月,其间干过多次,后被护士发现,赶出医院,并取消他加入共青团的资格。
1975年后几年内,在家无事,每天晚上都到街上,站在路旁取出阴茎让过路的妇女看。常常被辱骂,有时向他掷石头。偶尔有一两个女孩回头多看一下,即感到非常满足。
1976年(21岁)高中毕业,参加工作。在工作中,积极肯干,作风正派,人际关系也很好,曾数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并担任业务组长,平时语言较少,从来不和妇女开玩笑,但那种行动却从未停止过。
1979年,在“行动”时被联防人员抓到,并被拘留10天,单位上也撤销了其业务组长的职务。但他未吸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