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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态心理揭秘-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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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做礼拜。同时,他也很有女人缘,善于对女性献殷勤,有不少女朋友——虽然都是乡下女孩,其中还有几个是真心想嫁给他。

  这样的一个人,怎么会成为令人发指的尸体蹂躏者呢?我们恐怕只能从他的过去中找答案。

  B中士成长于农村,据他说在8岁时就发现自己有非常强烈的性欲,耽溺于手淫,到十几岁时,一天自慰的次数常高达七八次,只要看见女性的衣服就会勃起。他不仅过度自慰,还一边自慰一边幻想自己正在折磨、蹂躏裸体的女孩。这种虐待倾向似乎跟他易怒及不耐烦的脾性有关,他从小就喜欢摔东西,他说笛子和小刀若落到他手里,不到一天就坏了,因为他忍不住用它们乱敲乱割。成年以后,他竭力想克制这种破坏的冲动,但每当喝醉酒时,就又失去理智,而摔打身手所及的任何东西。

  24岁时,他开始有了虐待动物的行为,曾将一只狗折磨至死,而且还掏出它的肠子来。第一次虐待尸体则发生在25岁时,据他自述:

  “某天中午,我和一个朋友外出散步,我们刚好走过一个墓园,看到一个尚未埋妥的坟墓(可能是工人做到半途歇工)。我找个借口离开那位朋友,又折返墓园。在一种可怕的兴奋和压力下,我拿起旁边的铲子开始挖墓,完全忘了这是大白天,而且可能被发现。当尸体被挖出后——那是一具女尸,我变得非常激狂,而用铲子猛击尸身,因为声音太大,结果引来一位在墓园附近的工人。当我看到他出现在墓园的大门口时,我连忙在尸体的旁边躺下来,保持安静。后来,他大概是跑去报警,于是我将一些土覆在尸体上面,然后离开墓园。我全身颤抖、冒冷汗,而且茫茫然地隐身于附近的一个小树林里。”

  那天晚上,他又潜回墓园,用手挖出那具女尸,而且撕开她的肚子。

  此后,每隔一段时间,他就在不可遏制的冲动下,到墓园里挖出女尸,在尸体上面自慰,有时还亲吻和爱抚尸体,但最后则加以蹂躏摧残。如果挖出的是男尸,他就嫌恶地避开,有一次甚至连挖了十五次,才找到一具“理想”的女尸。

  晚上,他从事这些令人发指的恐怖行动,但在白天,他却周旋于乡下姑娘间,和她们谈恋爱,而且在性方面让她们获得完全的满足。但他还是比较喜欢女尸,他说:“我无法形容那种感觉,但我从活生生女人身上得到的所有欢乐都无法和它相比。”

  B中士最后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在出狱后即不知所终。

  解析:

  这是一个恐怖的“虐尸症”(necrosadism)个案,属“虐待症”的一种。

  一般说来,虐尸症的患者以未婚男性居多,通常孤僻而冷酷,对“性”可能没有多大的兴趣,但在潜意识里,对女人可能有很深的积怨。多数的虐尸症者,都是先引诱或强逼活生生的女人,在将对方折磨至死后(有时是失手),内心的压力仍无法解脱,而继续以折磨尸体来取乐,譬如咬、割、捶打尸体,甚至“吃掉”对方的乳头或尸体的其他部分等。在这样做时,虽然会相当激狂,但事后通常并不惊慌或有罪恶感,照样吃饭、睡觉,可以说是相当病态的反应。

  本个案中的这位B中士,他和活生生女人的交往倒是相当正常,也没有特别的性挫折或演出焦虑,惟一的毛病是性欲过强及有破坏冲动,而且这两者似乎都含有体质的成分(虽然从记录里我们不知他是否有脑神经系统方面的毛病)。将“性”与“攻击”冶为一炉,对他而言可能是一种双料的刺激,但这却是他的道德意识所不容许的(他是一个天主教徒),于是他将这种冲动转移到他认为“无害”的对象上,先是猫、狗等动物,然后是已经“失去生命”的尸体,在这些“东西”上面发泄他的激情。也许是激情在夜里得到了发泄,所以在白天,他仍能做一个受欢迎的“好人”。




  乱伦世家    


  忍无可忍的妻子向他发出最后通牒:要么离婚,要么接受治疗。B君选择了治疗一途,但他的毛病不是性无能,而是乱伦……

  B君是一个39岁的已婚男子,和妻子育有四女一男。有一天,忍无可忍的妻子向他提出最后通牒:要么离婚,要么去接受治疗。B君选择了治疗一途——他的毛病是有乱伦行为,在医师面前,他说出了他的家庭三代之间惊人的乱伦内幕。

  B君说他来自一个缺乏温情的家庭,自己的长相和个性都和父亲很像,但父母之间的关系却非常冷淡,经常彼此公开地向对方表露敌意。在成长过程中,B君对性的概念除了来自同龄玩伴的灌输外,主要是得之于在自己家中的观察所得。

  他说当他11岁时,就曾目睹父亲和他13岁的姐姐性交。随后不久,他即有样学样,开始尝试和姐姐做性方面的游戏。姐姐对这种乱伦关系似乎不以为忤,不过B君说当时他只是好奇,并没有什么性高潮的体验。

  B君的母亲显然知道自己的丈夫和大女儿间的乱伦关系,但却懒得理睬,似乎是被动地接受了这个事实。事实上,B君说父亲经常和母亲及姐姐共睡一张床,而父亲就在母亲的身侧抚摸姐姐的身体。B君就这样和父亲各自为政地与姐姐发生性关系,直到她14岁时逃离家庭为止。

  B君在16岁时,也离开了家。当他不在时,他父亲又陆续和他刚届青春期的两个妹妹有乱伦的行为。两年后B君重返家门,很快就又步着父亲的后尘和这两位妹妹发生性关系,而且直到她们先后离家之前,一直断断续续地维持这种关系。

  21岁时,B君和一个18岁的农村少女结婚。婚姻生活乏善可陈,但也没有特别的问题。五年前,当他妻子因分娩最小的女儿而住院时,B君即在家里诱导12岁的大女儿和他发生性关系,此后数年,他每个星期和她性交二到三次。

  这位大女儿后来在和医师面谈时说,对父亲的侵犯她只能被动地接受,对这样的性行为她没有任何快乐可言,而她之所以让它持续下去,纯粹是父亲希望她这样做,因为当她拒绝时,看到父亲失望的样子,她心里感到难过,而且她也害怕如果不顺从父亲的意思,可能会失去父亲的爱。

  当B君食髓知味,而想染指他的第二个女儿时,却受到二女儿的强烈抗拒,因此,他能够顺利“完事”的机会并不多。接下来,B君更得寸进尺,竟想用手去玩弄他年方八岁的三女儿,但因她过度反抗与哭叫,而使他未再对她有进一步的举动。

  当他惟一的儿子进入青春期后,B君即教导他性行为的各种细节,而且怂恿他和自己的母亲性交。这位儿子最后终于对他母亲展开暧昧的性进攻,但却引起母亲极度的愤怒。在此路不通后,B君遂允许儿子和他已得手的两个女儿发生关系,大女儿接受了她弟弟的性索求,但二女儿则严峻地拒绝。

  对这些令人发指的乱伦行为,B君居然能毫不犹豫地在医师面前一一道出,虽然对自己的这种乱伦行为,B君说他有一些罪恶感,但却阻止不了他继续和自己女儿发生性关系的渴望,他安慰自己说对女儿作性的引导是在帮助她们。

  相当讽刺的是,在其他方面,B君都是一个中规中矩的人,甚至以颇高的道德标准来要求他的家人。而在工作上也相当尽责,同事都说他是一个正经的好人。

  解析:

  弗洛伊德曾借用希腊悲剧的故事,提出“俄狄浦斯情结”与“爱列屈拉情结”,分别指男孩和女孩在心性发展过程中对异性父母的迷恋,也就是乱伦的欲望。但他也指出,这种欲望因不被社会所容许,所以后来都受到了潜抑,如果一个人肆无忌惮地表现出这种欲望,可能就会像希腊悲剧里的俄狄浦斯和爱列屈拉,受到严厉的惩罚。

  这种说法虽然相当魅人,但却跟现实社会里的乱伦事件有相当大的差距。在现实社会里,父女乱伦或母子乱伦几乎都是来自亲代对子代的引诱或胁迫,而非出于子女对父母的迷恋。根据报告,父女乱伦要比母子乱伦多出甚多,但最常见的则是兄妹或姐弟间的乱伦。

  因为血亲乱伦生下的后代在遗传上常有严重的缺陷,而较高等的动物也都有回避乱伦的生活形态。因此,不少人认为“乱伦禁忌”可能是自然的意旨,而人类社会更以各种文化约束及道德规范来强化这种“乱伦禁忌”。执是之故,乱伦一向被视为是一种性变态,最少,是一种严重的性偏差行为。

  最近的性幻想调查报告指出,事实上,有不少人心中存有见不得人的乱伦幻想,但因文化约束及道德规范,很少人会真的将它付诸行动。不过有几个因素可能会使人失去控制,而踏入禁区之中。一是没有区隔的居住空间,譬如兄妹共睡一室,甚至全家人睡通铺,若再加上衣着暴露,性的讯息增加,即可能增加乱伦的机会。一是父母(特别父亲)本身有精神病态,譬如酗酒、精神病、娈童症等,在内在控制力低的情况下,即可能使子女成为受害者。一是婚姻不美满、家庭破裂,譬如妻子对丈夫很冷淡,拒绝行房,或离家出走等,丈夫可能就将他的欲望转向无辜的女儿。一是来自错误的学习,上一代如已有乱伦的行为,则在有样学样的情况下,下一代可能也会步其后尘,而不会觉得有什么不对。
   

  本个案中的B君,可以说颇符合上述的模式,他父亲在不美满的婚姻中,和女儿发生关系,B君在这种错误的示范下,也走上了乱伦之路。当他在自己有了女儿后,也因妻子住院而和女儿发生关系,甚至还主动教导儿子跟他一样乱伦。

  虽然有些乱伦行为是当事者性杂交行为中的一环,但更常见的情况是当事者的杂交只局限在自己的家庭内,他的个性通常内向而拘谨,和外界缺乏人际接触,很少有外遇或嫖妓的行为,把“亲人”当作“爱人”极可能含有“性怯懦”的成分。本档案中的B君,有的正是这种特质。

  从本个案我们也可看出,被侵犯的女儿如果“不忍心让父亲失望”,而妻子也只是“被动地接受这个事实”,那无异是在鼓励乱伦者更得寸进尺。要打开这个结,除了在未发生之前要毫不妥协地严拒外,在已发生之后,更应该采取断然措施,但在“家丑不可外扬”的文化压力下,这点也是说来容易做来难。




  穿太太裙子逛街的卡车司机  
   

  当太太不在时,他就穿上太太的衣服,涂上太太的口红,有两次甚至就这样打扮成异性,到公共场所露面。

  R君是一个22岁的卡车司机,结婚没多久,婚姻尚称美满。但有一天,当他太太从外面回来时,却发现了一件让她目瞪口呆的事:丈夫居然穿着她的衣服和鞋子,脸上还涂了口红和面霜,在房间里如女人般忸怩作态。

  被妻子撞见自己隐私的R君,其惊慌不下于妻子。在一阵尴尬后,R说他是一个“有病”的人,妻子鼓励他去看医师,而R君也觉得再这样下去不是办法,于是去寻求精神科医师的帮忙。

  从外表上根本看不出R君居然喜欢做异性的打扮,因为他不仅从事非常男性化的工作——卡车司机,而且也喜欢举重、健身操等男性化的运动。但他心中却不时会产生一个隐密的渴望——穿上女性的衣服,在镜前顾影自怜。

  R君说,在他的记忆里,最早的一次经验是当他8岁时,看到姐姐的衣服放在床上,他好奇地将它穿上,然后站到镜前,欣赏自己在镜中的模样,觉得有一种快乐、安谧的感觉。以后一有机会,譬如家里没人时,就会觉得心神不宁,而必须偷偷穿上姐姐的衣服才能消除紧张。

  15岁以后,穿上女性的衣服开始带给他性的快感,他会兴奋得手淫。而即使没穿女性衣服时,每次手淫也都伴有打扮成异性的幻想。后来到海军服役,在军中仍持续这种癖好,甚至自己到外面购买女性衣物,以备不时之需。

  退役后不久,他就和现在的妻子结婚,性生活尚称圆满,每星期约同房三次。他自知打扮成异性是不正常的行为,原本希望婚后会自行消失,但却好景不常,他妻子的衣物成了新的诱惑,于是不久他就又故态复萌,而乘太太外出时,穿上太太的衣服,用太太的化妆品,有两次甚至就这样打扮成异性到公共场所露面。最后,此事做多了,终于被太太撞见。

  解析:

  这是一个“异性装扮癖”(transvestism)的案例。

  在精神医学里,会“打扮成异性模样”的有下面三种可能:一是“异性化的同性恋”,约有百分之十到十五的同性恋者属于此类,他们在言语、举止和服装上都具有“异性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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