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按这么说来,最上等的胭脂水粉原本只卖一两银子的,现在至少可以提高价卖到五两,甚至是十两,成本稍微提一提,别的再变一变,就是身份百倍,绝对可以赚得盘满钵满。
她越想越开心,竟是手舞足蹈地握着叶旭尧的手,“叶公子,谢谢你,不是你一语惊醒梦中人,我可是要损失好多银子,你知道有多多少吗?”她松开他的手,略一比划,“至少是座金山。”
叶旭尧的手上失去她的温度,顿时有几分失落,不过看到她如此开心,整张俏脸泛着迷人的金光,遂也跟着笑道:“那我祝你挖座金山吧,不过你要怎么谢我?请我吃饭?”
话一说出来,他略愣了愣,这不像是自己会说的话,想要改口,却又不好再改。
林珑大方地拍拍胸脯道:“没问题,到时候若是好卖,我赚到银子,摆桌酒席谢你又如何?”
叶旭尧顿时觉得自己想得多了,还不如她大方自然,遂再度少有地扯扯脸皮,“那好,我等你的答谢酒。”
经过这一次,两人之间的气氛渐渐轻松起来,不复以前许多次的剑拔弩张。
躲在暗处的林琼看着这两人言笑晏晏地准备回到前面众人中,心中的嫉妒似要啃噬她的心。她跟丢了林珑,找了许久才找到她,她居然是与她眼中的乘龙快婿在一起,实在太可恨了。
捶了捶一旁高大的树木,感觉到那跟在两人身后的小厮似要发现她,她的身子忙躲到一旁去避开他的目光,果然,那小厮只是张望了几眼就转开头去,继续跟上前去。
林琼的眼珠子转了转,一个主意浮出心头,立即怒哼一声,转身离去。
就快到达众人的包围圈中去,晚宴就要开始了,叶旭尧顾虑到林珑的闺誉,准备在此与她分手,不然传出不好听的话对他是无所谓,于她就会是困扰了。
林珑含笑地点了点头,错身迈开步子往前走。
叶旭尧却没有第一时间离开,而是站在原地看她离去,那背影就一像一只紫蝶儿翩飞起舞向夕阳而去。
他想要伸手留下她,后来才发现是自己想岔了,眸子里不禁有几分自嘲的笑意。
突然,他的眼睛大张,看到一移动迅速的黑影朝林珑扑去,那是一只体型庞大的黑狗,边奔过去边大喊,“林姑娘,小心。”
林珑听到声音,好奇的回头看他,发生了什么事?这一转头看到他狂奔过来不希奇,倒是那体型巨大的黑犬袭击过来,吓得她张大眼睛瞬间动弹不了,“啊——”下意识惊叫。
不远处正聚集的人群听到惊叫声与狗吠声,都紧张地往林珑的方向奔去。
郑夫人在听到狗吠声时,眉尖皱得很紧,这狗是谁放出来的?顾不上说两句得体的退场话,即匆匆地往惊叫声传来之地而去。
叶钟氏也皱紧眉头,这声音怎么那么像林珑的?也急忙起身跟上前去。
其他的人又岂会落后?既然有热闹可凑,无论如何都不会错过。
此时的林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狗扑向自己,千钧一发之际,叶旭尧将林珑扑向一边,避开那只狗,顺手就摸了一枚玉佩准备打过去。
哪知后面又有一脸上戴着面纱的女子冲了出来抓住那狗,摸着它的颈毛,低声安抚,“别再叫了,不然夫人肯定会宰了你……”
惊魂未定的林珑猛然地自地面起身,直觉到有人要过来,忙推开叶旭尧,哪知却没有撼动。
“你没事吧?”叶旭尧一脸焦急地看向林珑。
林珑摇了摇头,“这狗儿没咬到我,叶公子,你快放开我,不然被人看见就糟了……”
叶旭尧这才急忙松开手臂,退开一臂之远,“没事就好。”目光再看向那黑狗的时候,凶光一闪,吓得这只凶猛的狗儿身子颤了颤。
人比狗还凶啊,好可怕。
“不怕不怕……”那戴着面纱的女子安抚着自己的狗,抬头看向林珑,“惊扰到这位姑娘,真是抱歉了,它平日不这样的,今天不知道为何会突然发了疯?”
林珑被那一惊吓,还是没能说别的话来,半晌后,才道:“没事,不过这狗真吓人……”
“这样的恶犬就应该宰了。”叶旭尧的声音带怒。
戴着面纱的女子忙将黑狗牵到身后意图藏着,眼睛略有水光。
林珑不忍,“叶公子,你吓人家做甚?怪可怜的。”
叶旭尧回头瞪她一眼,这狗之前还要咬她?这到快就忘了?
林珑不置可否,并没有将他的瞪眼放在心上,正要再说什么的时候,看到郑夫人已是火急火燎地赶了过来。
她还没站定,就朝那想要开溜的戴着面纱的女子怒道:“你怎么跑到前面来了?我不是告诉过你,再不管好你这狗,我就将它宰了的话。”
大黑狗又吠叫起来,那戴着面纱的少女忙扯着它的颈毛,让它不要再叫。
“郑西珠,我一猜就知道是你在弄的把戏,你就这么想要吓人?”郑南珠急忙过来后,立即朝这叫郑西珠的少女怒道。转头一看果然那惊叫的人是林珑,忙上前歉意道:“林姑娘,没事吧?如果有不妥,我现在就让人传大夫来……”
贝明绯也急忙排开人群急奔到林珑身边,“阿珑,我的天啊,真的是你的声音?没出什么事吧?”
郑夫人听到女儿与贝明绯的声音,这才知道自己急糊涂了,好在女儿还知道要去问侯一下当事人,这主人家才没至于太失礼,脸色柔和了些许,“林姑娘,不要紧吧?”
“没事,只是倒地是略有擦伤,回头上上药就不碍事的。”林珑忙解释,看了看叶旭尧,“多谢了叶公子经过仗义相帮,这才没有酿成憾事,不然就罪该万死了。”
郑夫人立即向叶旭尧道谢。
不过与这插曲相比,众人的目光都是放在这突然出现的少女与黑狗身上,这两者怎么看也与巡抚这样的门庭搭不上号。
林珑自然也有好奇心的,突然,一口晚春之风吹来,将少女遮脸的面纱吹掉,少女惊呼一声,想要抢回面纱却不得,意识到自己的脸暴露于人前,忙用袖子遮挡一二,可已经太迟了。
包括林珑在内,众人都倒吸一口凉气,这少女的年纪不大,估计只比郑南珠小上一岁左右,那张脸蛋半看脸型倒也称得上漂亮,前提是要忽略她脸上深浅不一的指甲印造成的疤痕,如果只有一两道倒也罢了,可布满了颧骨左右以及下巴主吓人了,看起来像只花脸猫。
这一看就是在小时大人造成的,顿时所有的目光或明或暗地看向郑夫人。
人人皆知郑巡抚家有三个女儿,比郑华翰还年长的嫡长女郑东珠早早嫁人了,老二就是脸上长斑的郑南珠成为老大难问题,这最小的郑北珠乃庶出,不过十岁左右,倒也无人关注一个庶女。
这会儿才想到东南西北,怎么可能少了西?眼前这唤郑西珠的少女应是郑巡抚第三个女儿无疑。
莫非这脸是郑夫人弄出来的?这样的猜测让人暗暗兴奋。
郑夫人叹息一声,这会儿也不好再掩饰这家门之丑,“这是我家老爷的三女儿,乃是姨娘所出,我这当嫡母的一向公平,哪怕不是我所出,我也不会少了她一份。她与南珠只差一岁,本来也是玩伴,哪知她的生母却是犯了疯病……”
原来这郑西珠的生母产后情绪不稳定,一犯病就会打骂女儿,初时也只是敢私下里掐着衣服下的皮肉,稍长,后来却是在某夜发了疯,将女儿一张俏脸蛋用指甲划花,若不是乳娘救下及时,恐怕会被她掐死。
这样的妇人,郑巡抚夫妇哪敢再留?只好打发掉她,可孩子的脸好了后这疤痕却是去不掉,怕丢脸的郑氏夫妻,只好将她送回老家养在深闺当中。
可女儿家年纪大了总要嫁人,郑巡抚对这女儿是没有感情,到底还是亲父女,只好从老家接到任上,让妻子秘密安排一桩婚事嫁了就了事。
平日里,郑夫人也是将她关在小院里了事,哪知今儿个这姑娘听到外头的热闹声,偷溜出来躲在暗处偷看,这才会差点让好打小养的狗误事。
当然这里面很多内宅的事情并未提及,这妇人发疯的估计不会是简单事,谁不知道内宅暗斗的招数?当然郑夫人避开这话题不谈,别人也不好问。
林珑看到郑西珠掩脸站在那儿,看起来万分可怜,到底难掩恻隐之心,上前将她被风吹落到不远处的面纱拾回递给她,嫡母说得千好万好其实从行动上就能看出。郑西珠站在那儿受到众人的打量的目光,真与脱了衣裳被人瞧一样尴尬又屈辱。
“郑三姑娘,你的面纱。”
听到林珑的声音,郑西珠看向她,最后一手遮面一手接过,低低地道了声谢,接过后急忙展开遮住脸面,朝嫡母行了一礼,她准备离开这里。
林珑道:“郑三姑娘,你的脸,能不能让我试试能不能用针对去疤有效的药材为你调制肤膏?当然我不能很肯定的说有效,可我们不试试,又怎么知道行不行呢?”最后说出的话当然是看出郑西珠有顾虑。
郑西珠咬着下唇站在那儿,她不知道该不该相信眼前这个与她年纪差不多的少女?
正自尴尬也难堪的郑夫人得了林珑这话,顿时如遇救星,她可不能让自己的名声扫地啊,急忙搭腔,“我都快忘了林姑娘是这方面的行家里手,林姑娘真有办法可以恢复这脸?毕竟是待出阁的闺女,不是亲生的,我也一样有义务给她找个好夫家。”
“只能说淡化,根除估计不行了。”林珑实际地道,夸下海口的话她从来不说,“如果是当年新伤的话,估计还可以治好,可现在时间太久了。”
“若是能淡化我也高兴了。”郑夫人急忙应声,“林姑娘,这事我就拜托给你。”
“郑夫人放心,小女子一向都是尽心尽力的。”林珑保证地道。
“有林姑娘出手,西珠的脸应有救。”郑南珠也不好表现出姐妹失和的戏码来,之前林家女儿闹的那一出还在眼前呢,这样的错误不能犯。
众人看着林珑与郑西珠暂时先下去,郑南珠做陪,贝明绯跟着,也有不少闺秀好奇也跟上去细瞧,他们不禁啧啧出声,对林珑颇多赞誉,更是对玉肤坊感兴趣。
叶旭尧看着她如被众星拱月般走远,失落感就那样袭上心头,一转头看到母亲在跟前,遂皱紧眉头。
“别再皱眉头了,今儿个晚上,回去后我们母子好好谈谈。”
“嗯。”
叶钟氏真的不明白自己怎么就生出这样一个儿子来?话都这么吝啬。
林琳双眼含怒地看向那躲在暗处的林琼,真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东西,既然找到那条狗来害林珑,就要一击得手,现在好了,又给人锦上添花。
林琼咬着下唇,她也没想到那狗这么不中用,亏她还不怕死地挑衅它,仗着今天她穿的与林珑颜色相近的衣肤,这才嫁祸给了她,可惜那却是只笨狗。
郑巡抚家的厢房里面,林珑仔细看过郑西珠的脸,其实疤痕很细长,呈现白色,夹杂在皮肤上很是骇人。
正要退开一步给她把把脉,脚碰到毛茸茸的动物,她吓得又要惊叫,这狗儿一进来就趴到郑西珠的脚边,赶都赶不走。
郑西珠忙道:“它不会乱咬人的,估计是被人吓着才会去害你,林姑娘,你别怕。”伸手轻轻拍打狗儿的头部,“快点向林姑娘道歉。”
“不用了。”林珑对这狗敬谢不敏。
狗儿却是发出“呜呜”的声音,听来很像委屈地声音,看着她的狗眼湿辘辘的,看来万分可怜。
林珑本来就是花季少女,同情心是不会少的,大着肚子摸了摸它的头,狗儿也不拒绝,还蹭了蹭她的手。
“真乖。”她赞了一句。
“它平日很听话的。”郑西珠腼腆地笑了笑,“它很小时被人扔在屋檐下,是我把它捡来养得这么大。”对她来说,这是伙伴,不是宠物。
林珑再看了看这笑容很是娇羞的郑三姑娘,心底很是不宁静,这少女怕是没得到过多少人的关心,不然不会与一只狗如此亲密。
她按上郑西珠的手,脉像平和,暗忖,这郑三姑娘的身体底子很好。
“如何?”不管是真关心还是假道学,郑南珠也得进来扮扮样子,娘常说这样才能有好名声。
“我给她开副调养的方子先喝喝。”林珑执起毛笔写了写,然后再道:“外敷的东西,我要回去调配一下,这肤膏才是真正有效淡疤痕的。”
写着写着,她又似醒起什么道:“对了,我差点都要忘了,郑三姑娘,我教你一个按摩脸上淡化疤痕的方法。”
放下毛笔,她上前示范,“你看好,用你的手掌根部揉按脸上的疤痕,一日三次,每次约一刻钟即可,其实这对新伤更有效,不过你不妨试试。”这是她从一位老大夫那儿学来的。
“是这样吗?”郑西珠边做边问。
林珑再纠正一下她的手,“对,没错,就这样揉按……”
“林姑娘,你知道的还真不少。”郑南珠有点艳羡。
“不过是平日多留意,记在心下等到用时罢了。”林珑再度回去执笔书写。
“阿珑最爱看杂书。”贝明绯忙道。以前在林家时,林互祖父林有德的藏书,林珑就涉猎了不少。
郑南珠这才一副难怪的表情。
好一会儿林珑才把方子递给一旁的侍女,又吩咐了几句注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