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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笛卡尔只好无可奈何地耸耸肩。
然而,他身体内的钟终究跟不上他灵魂里那只急匆匆的钟的步伐,而北欧萧杀的严寒又加重了这种身心失调。不出半年,哲学家就一病不起,成了天国的客人了。这使人想到与本节开头有关的一个对比:经验论的创始人培根也是殒命于严寒,不过他是为了实验而捐躯;而唯理论的首倡者笛卡尔,却是因为沉思冥想被打断而丧生的。莫非二者之间还暗示着一个上帝早已安排好了的结局吗?这,我们就无从知道了。
二、斯宾诺莎:神即自然
在几何学上造诣精湛、擅长演绎推理的笛卡尔先生,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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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也是一位衣着考究、注重包装的堂堂绅士。身穿饰以绶带的制服,脚蹬乌光锃亮的长筒马靴,头戴一顶插着彩色羽毛的礼帽,腰佩一柄几乎及地的长剑。这就是典型的笛卡尔式的打扮。也许这种形象正是他那清晰的思想和严谨的逻辑的外在表现?这,我们可就拿不准了,因为我们也看到另一个相反的例子:在思想和逻辑的严谨性上并不亚于笛卡尔的另一位唯理论大师斯宾诺莎,却是一个不修边幅、随随便便的人。
斯宾诺莎(B。
Spinoza,1632—167)是荷兰的犹太人,他的父母因逃避天主教对犹太教徒的迫害而离开西班牙,移居阿姆斯特丹。其父是位成功的商人,但斯宾诺莎对经商生涯兴味索然,而更愿意在研究犹太人的宗教和历史中打发时光。
他年纪轻轻就渐露头角,被长者们视为未来的希望所在。
后来,好奇心促使他对基督教产生了兴趣,便跟一位学者学起了拉丁文。在征服拉丁文的过程中,先生那位如花似玉的女儿吸引了斯宾诺莎的注意,于是,他便脚踏两船,一面钟情于倔屈聱牙的拉丁文,一面拼命去追求那美丽的少女。岂料,不久就出现了一位第三者,一个富家子弟风度翩翩地带来了值钱的礼物,一下子就将少女的春心给抢走了。情场失意的斯宾诺莎,最终决定献身于哲学事业。
拉丁文为斯宾诺莎打开了通向古希腊罗马和中古欧洲思想遗产的大门,他如饥似渴地阅读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著作,尤其喜欢那些将世界统一于物质微粒的原子论者。在所有哲学家中,笛卡尔对他有决定性的影响。笛卡尔把现实分为物质实体和精神实体的做法,对热衷于统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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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宾诺莎无疑是一种有力的挑战。而被活活烧死的意大利哲学家布鲁诺的思想则在他的心中燃起了一团希望之火:将世界理解为一个精神和物质的统一实体,并把这个实体视为上帝本身,这样,世界不就成为一个一体化的实在了吗?这种想法后来形成了斯宾诺莎的泛神论,但在它还没有成熟之前,他就在生活中遭到了一次沉重的打击。
1656年,年仅24岁的斯宾诺莎被控有异端议论,而被犹太教会传讯。教会的长老们质问他,是否说过这样一些大逆不道的话:上帝只有一个身体——那就是物质世界本身,天使仅仅是幻觉,而灵魂不过是生命。这些确实是斯宾诺莎后来所表达的思想,然而,面对气势汹汹的教会,年轻的他不置可否。长老们软硬兼施,许诺给他一笔优厚的年金,只要他在表面上对教会和宗教表示忠诚。斯宾诺莎断然拒绝了这一企图,恼羞成怒的教会因此宣布将他逐出教门。
自此,生性腼腆的斯宾诺莎便陷入了十分孤立的境地。
父亲曾期待他在希伯莱学问中出人头地、光宗耀祖,眼见希望落空,便就势将他打发了出去。姐姐也趁火打劫,想从他那里骗去一份小小的财产继承权。许多朋友都与他疏远了,基督教徒把他视为无神论者而嫌弃他,有人甚至想刺杀他。走投无路的自由思想家悲哀地发现,在这个世界上似乎很难找到一个可以安全地当哲学家的地方,只好委曲求全,悻悻地离开阿姆斯特丹,移居乡间,靠打磨镜片为生。生活是艰难清苦的,他必须精打细算才能勉强度日。他曾自嘲地对房东说:自己就像一条用嘴咬住尾巴的蛇一样,意思是说到了年底他剩下的只有一个“0”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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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清苦的生活没能阻止斯宾诺莎从事深沉和自由的哲学思考。虽然他的多数重要著作都要到他死后才能出版,但自从隐居乡间以来,他的名声就日渐传播开来了。许多崇拜者纷纷慕名前来拜访他,其中便有后来的唯理论大师莱布尼茨。
德国海德堡大学送来一份邀请,请他出山去当哲学教授。要知道,这可是一个名利双收、脱贫致富的捷径啊!然而耿直的斯宾诺莎却婉言谢绝了。理由很简单:第一,不愿意宁静的隐居生活受到打扰;第二,取得这一官方职位,意味着放弃自由思考的权利,接受正统观念的限制。
为了自由和安宁,斯宾诺莎舍弃了荣华富贵,仍然羁留在乡间,始终与贫困为伍。
一天,一位自命不凡的高官登门造访。斯宾诺莎像平常一样,穿着一件皱巴巴的睡袍起来迎客。
高官面露不悦之色,将斯宾诺莎数落了一通,并许诺说要送一件名贵的衣服给他。
斯宾诺莎不以为然地说:“一件好袍子并不能使一个人变得更有价值,给一钱不值的东西加以昂贵的包装是极不合理的”。
当然,斯宾诺莎并非为了显示自己的特立独行,而故意不修边幅的。
他说过:“使我们成为贤者的并不是邋邋的举止和外表,故意不注重个人的容貌恰好证明了思想的贫乏,在这种人的头脑里,真正的智慧找不到合适的安身之处,科学也只会在这里碰到混乱。”
说得再好不过了,可是人们又怎样解释他本人的衣冠不整的行为?也许,这首先是因为他太忙,没时间去刻意梳妆打扮。他每既要打磨镜片,以维持生计,又要进行艰深的哲学思考和写作,有时往往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两三天,足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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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闭门谢客,连简单的饭菜也要送进房内。在这种情况下,他怎么会有心思去考虑哪天穿什么衣服、戴什么帽子之类鸡毛蒜皮的琐事呢?另外一个原因,也许是因为他太穷了,没钱去添置必需的行头。这哪比得了人家贵族子弟笛卡尔先生呢?
笛卡尔卖掉法国的地产,便有足够的钱在荷兰过上20多年优哉悠哉的自由生活,从未有过什么衣食之忧,他那身华丽的打扮乃是最自然不过的公子哥儿的装束了。可咱们的斯宾诺莎呢?生计全赖每天研磨的几块镜片,一年到头从没有任何结余,他又上哪儿去弄钱来修饰自己的外貌呢?
然而,不经修饰的散漫外表,丝毫掩饰不住斯宾诺莎思想的严密一贯性。
《伦理学》是其哲学代表作。该书写法十分奇特,完全仿照欧几里德几何学的体例,先提出定义、定理和公理,然后用演绎法对一个个命题加以严格的论证,最后以“证讫”二字结尾,完成每一个命题的证明。笛卡尔对思想犹如对装束一样一丝不苟,他认为,哲学只有用数学形式来表达,才能做到准确无误,但他本人却未曾舍得花力气去实现这一理想。斯宾诺莎虽无暇顾及自己的门面,但欣然接受了笛卡尔的提议,而且他有良好的数学基础,使其能驾轻就熟地把哲学思维中贯彻在几何学般的逻辑论证上,从而在《伦理学》中建造了一个滴水不漏、自成一体的形而上学体系。
在历史上,从来没有一本哲学著作像《伦理学》那样采用几何学的体例,在系统结构上达到那么严谨和精确。这当然也给阅读它带来了困难,事实上,这本书只能研究,不能阅读,因为它的每一个命题、每一个章节,甚至看起来微不足道的一个假设,都与其他命题、篇章息息相关、连为一体,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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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忽,便如坠五里云烟,惹得一头雾水、不知所云了。
斯宾诺莎深受笛卡尔哲学的影响,但笛卡尔的心物二元论,仿佛在他心中狠狠地扎了一刀,不想法缝合它,就始终不得安宁。他认为,把精神和物质分判为两种各自独立的实体,在理论上很难解释。
“实体”意指不依赖于他物而独立存在的东西,或指自己为自己根据的东西。因此,笛卡尔在这里显然陷入了自相矛盾之中。他一方面把心灵和物质说成是实体,另一方面,又不承认它们的自在自为性,而将它们存在的原因归结为上帝。这不就是说实体并不独立而要依赖他物,从而自相矛盾了吗?同时,笛卡尔既把心灵和肉体看成相互独立、互不影响的实体,又肯定心灵与人脑中的松果腺部分有关,这岂不是在承认物质与思维有某种相互作用的关系吗?这又是一个自相矛盾。笛卡尔的这种二元论,曾受到英国经验论者霍布斯和洛克等人的严厉批评。斯宾诺莎为了走出笛卡尔模棱两可的困境,设计了一个崭新的实体理论,企望填平二元论的鸿沟。
根据这种实体理论,世界上只存在一个唯一的实体,那就是作为整体的自然。自然是唯一的,也是无限的,在它之内无所不包,在它之外别无他物。为了降低这种自然主义式的观念对宗教信仰的冲击力,斯宾诺莎模仿过去神学家把上帝归结为无限唯一之物的做法,把自然界这个唯一无限的实体称为“上帝”。然而,这个上帝并非神学里面那个有意志的精神实体,而是按着严格的规律性运动着的无所不包的物质世界——即作为一个整体的宇宙。这实际上就将上帝与自然加以混同了:上帝便是自然,自然等同于上帝。
归根到底,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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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变成了一种神就是万物、万物都是神的“泛神论”。我们在古希腊的色诺芬尼那里曾见过它的雏形,而在斯宾诺莎这里它却被发展到无以复加的地步;而且,虽则它还挂着“神”的招牌,但实际上已与无神的唯物论仅有咫尺之遥了。
然而,即使是这种打着神的幌子的泛神论思想,也仍旧大大地超出了他所处时代的思想水平,《伦理学》一书直至作者死后多年才得以发表,而斯宾诺莎在生前和死后100年内,始终不断地遭人误解和谩骂。
按理,将物质和精神都归属于自然,在理论上已经取消了心物二元论,这本来也是斯宾诺莎的目的。不过,他同时又认为,自然这个唯一实体有两个基本属性,即广延(物体的大小体积等)和思维(即精神)
,这两种属性相互平行,没有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虽然它们都以各自的方式表现同一个自然实体。
这就等于说,一个属性不能产生另一个属性,物质与思维没有派生与被派生的关系,心与物是平行并列的关系。这表明斯宾诺莎依然无法摆脱心物平行论窠臼。总而言之,在这个问题上,斯宾诺莎没有实现其克服笛卡尔二元论的初衷,而不经意地留下了一截平行论的尾巴。这是一种不彻底的唯物主义的表现,即不愿肯定思维是物质(大脑)的一种产物的观点。
与实体理论相一致,斯宾诺莎肯定认识的对象是自然,即实体的属性和样式,而认识的内容便是自然事物的性质和规律。在认识的起源和方法、真理的性质和标准等方面,他接受了笛卡尔的看法,发展出自己的唯理论认识学说。
在《知性改进论》这部著作中,斯宾诺莎曾把知识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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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种,而在《伦理学》一书中,则将四种知识合并为三种:感性知识、理性知识和直观知识。感性知识属于紊乱、片断的经验或传闻,故是虚妄的意见或想象,只能提供事物偶然性的知识。理性知识是由一个事物的本质推知另一事物本质的推理知识,如我知道物体远小近大的道理,而推知太阳应比我们见到的要大。
理性知识比感性知识更确实可靠、更高级,但仍非必然正确的、最完善的。最高级、最完善的知识是直观知识,它纯粹从一物的本质考察事物,通过人的理性直接把握事物的本质。例如,有1、2、3三个数,相互成一定的比例,求第四数,即为1:2=3:X,我们不必运算,凭直观就知得数X=6。
理性知识和直观知识可以帮助人认识事物的必然性,因而,斯宾诺莎把具有真理性的观念称为“与其对象相符合”
的“真观念”。不过,他不像笛卡尔那样主张天赋观念论,而是认为真观念为后天获得的。当然,他同时又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