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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讲 王熙凤、巧姐命运之谜-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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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凤姐扫雪时拾到的玉,是件什么玉器?有专家认为,就是通灵宝玉。但是通灵宝玉怎么会掉在了那个地方呢?很难想像出来。
  关于王熙凤的判词和《聪明累》曲,基本上都好懂,难懂的一句就是“一从二令三人木”,我在讲座一开始就说了,这句是概括王熙凤和贾琏双方关系的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贾琏是顺从她的,她气势压人,总占上风,贾琏往往不得不忍气吞声,前八十回里的情况,基本上都属于这个阶段。第二阶段,应该是八十回后,故事进展不久,荣国府为江南甄家藏匿罪产,第一次被查抄追究,贾母在这之前或之后死去。贾母不仅是黛玉的靠山,也是凤姐的靠山,凤姐在外违例发放高利贷的事情率先败露,无人再为她辩解对她宽容,再加上贾琏早为尤二姐的事对她厌恶怨恨,结果,就出现了李纨无意中预言的那种情况,你还记得吗?第四十五回,李纨和凤姐少见地拌起嘴来,第四回一开始,被形容为“槁木死灰”,似乎是一贯寡言少语、温柔敦厚的李纨,到这一回被凤姐的话刺激,于是忽然一口气说了一大篇反击凤姐的十分尖酸刻薄的话,最后一句是:“给平儿拾鞋也不要,你们两个只该换一个过子才是!”那么“二令”,就说的是这种情况,贾琏虽然还没有彻底地休掉凤姐,但实际上已经宠爱平儿了,事事依靠平儿;对她呢,那就着实地不客气,吆三喝四,她只有听从命令勉强支撑的分儿。脂砚斋批语所透露的,八十回后有“王熙凤知命强英雄”的情节,应该就是在这个阶段。到第三阶段,“人木”,这是拆字法的暗示,就是凤姐彻底地被贾琏休掉了。这时候应该是皇帝追究贾家的第二轮更猛烈的风暴来临了,皇帝新账老账、大账小账一起算。宁国府当年藏匿秦可卿的罪固然最大,但凤姐弄权铁槛寺、追杀张华等事也一并被追究一铁槛寺一案,凤姐是让仆人假借贾琏名义写信去捣的鬼,张华一案,更没贾琏责任,贾琏自然气急败坏,也为脱掉干系,立刻休掉了凤姐。但是,后来贾琏也依然逃不脱皇家追究,因为到头来贾家最大的罪名是参与“月派”的阴谋活动,那就跟我上一讲所引的,历史上李煦家被皇帝惩治的那个情况,内务府档案所记录的那种惨象,完全一样了。凤姐沦为贱役,严冬里被罚扫雪,应该是在贾家彻底败落以后。皇帝第一次派人查抄贾府,那时可能元妃还在,可能主要还是以查抄所藏匿的甄家罪产为主,贾政罢官甚至被逮,大观园被封,荣国府也会被查封一大部分,但还能留下些空间,包括留下一些奴仆,供贾政的家属居住使用。但是,第二次查抄,那就不一样了,元妃应该已经在“月派”逼宫时被缢死,皇帝发现贾家居然参与“月派”谋反——其实贾家那时可能主观上并不想谋反,而是被裹胁进去又无法摆脱——再想起当年秦可卿的事,都那么宽免善待他们了,却一点不知感恩戴德,还如此大胆忤逆,因此,第二次就一定是连锅端了,所有动产不动产一律查没,所有府里的人一律先都就地监管起来,可能就先都集中到原来贾母住的那个院落,白天轮流罚做苦工,晚上打地铺挤着睡,等待下一步的发落,也就是惜春说过的那个话,或打,或杀,或卖,逼近到了“家亡人散各奔腾”的前夜。通过脂砚斋另外的批语,前面引过,也讲到过,这里不多重复,我们可以知道,凤姐和宝玉后来都被移送监狱,在狱神庙里,有关于茜雪、小红等去救助他们的情节出现。
  那么凤姐扫雪拾玉,就应该是在那段文字里写到的事情:故事发展到贾府第二次被查抄,主子奴才一起被当做犯人,原来贾母住过的那所院落被当做临时监狱,集中在一起等候下一步发落。某日雪后,凤姐被罚出角门,到夹道扫雪,然后拾玉。
  凤姐拾到的,会是通灵宝玉吗?我觉得,不会是。宝玉被拘,他那通灵宝玉只能是三种情况,一是被抄走,而且会作为一个重要的待审查分辨的罪证,那么抄家的人员一定将其慎重保存,不会将其遗落到夹道中;二是官府觉得那既然是他落草时嘴里衔来的,尽人皆知,不是罪产,而且那玉就俗世的标准而言,是块近乎石头的病玉,也不值得贪占,因此,也就还让他戴在脖子上,在那种情况下,宝玉肯定珍爱它,也不会让它遗失在夹道中;三是以神话式的想像,来处理这块玉,比如让一僧一道再度出现,或远施魔法,暂且收回这块玉,那么,通灵宝玉就更不可能出现在凤姐扫雪的那个穿堂门前的夹道里。
  那么,凤姐拾到的,究竟是块什么玉呢?细读前八十回,也不是完全没有线索。
  我们都熟悉坠儿偷拾平儿虾须镯的情节。第五十二回前半回,就是“俏平儿情掩虾须镯”,平儿把麝月叫到屋外,去说悄悄话,晴雯以为是说对她不利的话,就让宝玉去听窗根,就听见,是坠儿偷了平儿的镯子。平儿的意思是,别把这事声张出去,以后用别的由头,把坠儿打发出去就完了。当然,晴雯知道后就沉不住气,把坠儿连骂带扎,当天就撵了出去。不知道你注意到没有,平儿跟麝月说悄悄话的时候,还特别有这么几旬:“宝玉是偏在你们身上留心用意,争胜要强的,那一年有一个良儿偷玉,刚冷了一二年问,还有人提起来趁愿,这会子又跑出一个偷金子的来了,而且更偷到街坊家了……”那么,这里就提到了良儿这么一个丫头,如果说坠儿偷金是罪证确凿,所以给她取了个含有“坠落”也就是“堕落”含意的名字,那么,偷玉的丫头,为什么要特意取一个良儿的名字?
  有的人可能又要责备我了,哎呀,你成福尔摩斯了,人家是小说,随便那么一写嘛,怎么你总是惊惊怪怪的?人家就管那偷玉的丫头叫良儿,怎么着?
  实在不是我这人特多心,曹雪芹给角色取名字,他一再地或用谐音,或以字义来影射人物的品质、命运什么的,除了前面我给你举出来的詹光、单聘仁什么的,你自己也还可以举出一串:卜固修(不顾羞)、卜世人(不是人)、胡斯来(胡乱厮混来去)、程日兴(成日地兴风作浪)……丫头里,像靛儿(宝钗拿她“垫背”)、柳五儿(姿色如五月之柳)、碧痕(有的古本写作碧浪,专门负责给宝玉提水洗澡)等等,总之,他取名大都有所指。当然,有时候他会用反讽的办法命名,比如凤姐派给尤二姐的丫头叫善姐,这善姐不善,读者都有印象;还有第七十三回一开头,跑到怡红院去报信,那个赵姨娘的丫头,她报的是个凶信,明明等于乌鸦叫,却故意给她取名叫小鹊。
  那么,良儿,是不是也是反讽的叫法呢?所谓良儿偷玉,坠儿偷金,我认为,作为对称的写法,这不一定是反讽,很可能,一个就是被冤枉了,另一个呢,确实有偷窃行为。
  特别引起我注意的,上面其实也讲给你听了,就是曹雪芹把笔触一直延伸到府里夹道,一直写到那些拿着扫帚簸箕的最底层的杂役,那个细节,也在第五十二回,在提到良儿之后。而且,那个宝玉要出门,一群仆人簇拥着他的场景,也就在凤姐扫雪拾玉的那条夹道,只不过凤姐拾玉的位置,是在通向贾母院落的那个穿堂门外。
  难道这些笔墨的安排,你又认为是毫无深意,又只不过是那么随便一写,小说嘛!似乎小说里就应该有许多的废话,有许多可有可无的文字。其实不仅是中国的《红楼梦》,外国,比如像爱尔兰的乔依斯写的《尤利西斯》,也是一段话会有好几层意思,一个词语里埋伏几个所指。当然,《尤利西斯》出现得比《红楼梦》晚,但我举它为例,就是想告诉你,世界上不止一个作家有这种精细的写法,就是所写下的文字,绝对没有废文赘墨。《红楼梦》第五十二回先出现良儿偷玉的信息,后面又出现夹道里扫帚簸箕等细节,我认为是又一次在使用草蛇灰线、伏延千里的手法。
  因此,八十回后凤姐扫雪拾玉所拾到的玉,应该就是原来被认为是良儿偷的那个玉。良儿偷玉一案,应该是在大观园建成之前,那时候宝玉还跟着贾母住,因此,这件事的性质,会被看得异常严重。当时凤姐处理此案,一定也颇费周折,估计良儿不认,就采取了非常手段,如让她在大太阳地里,跪在磁瓦子上,不给茶饭吃。良儿终于招认,当然也就撵了出去,一时非常轰动,人们留有记忆,久难忘怀。但是,当凤姐沦落后,她在那穿堂门外扫雪时,却忽然发现了那件玉器,她会细想,不可能是当年良儿丢弃在那里的,夹道天天有人打扫,岂有一直没被扫出的道理,但是,府里被查抄,虽说是一切物品均需登记入册,但像这样小件的东西,就难免被参与查抄的人员攫为己有,后来或因慌乱,或因其他原因,失落在夹道里,竟被她无意中拾到,于是她就意识到,这件玉器既然还在府里,可见当年对良儿是屈打成招!当年自己威风凛凛,审问处治别人绝不手软,现在自己却成了人家审问的对象,处于百口难辩、百罪难卸的状态,思想起来,岂不悚然惨然!
  “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生前心已碎,死后性空灵。”第五回里把她的结局预告得很清楚:她“哭向金陵事更哀”,所有这些女子,都跟金陵有关系,但是她最后的情状,似乎是在往金陵方向移动的过程里,悲惨地殒命。
  关于王熙凤,我能贡献给大家的独家见解,主要就是这些。
  下面来说巧姐。巧姐凭什么进入金陵十二钗正册?不少读者觉得她前八十回戏份儿特别少,印象很模糊,不理解为什么她跟她母亲两个人都被排进正册里。依我想,曹雪芹的用意,是加入一位辈分明确比其他各钗低的女子,可以使对贾氏家族青春女性的命运展现更有立体化的效果。当然,从表面上看,正十二钗里的秦可卿跟巧姐一辈,巧姐是贾母重孙女,秦可卿是重孙媳妇,但是,前面我已经讲了那么多,秦可卿的表面身份后面,有太多的疑点,太多的秘密,而巧姐是贾琏凤姐的亲女儿,这是没有疑问的。
  巧姐最后的命运,第五回的判词和《留余庆》曲交代得很清楚,大家基本上都能看懂,就是因为当年她母亲善待了刘姥姥,种下善缘,因此家族败落后,刘姥姥一家救了她。她最后的归宿,应该是嫁给了刘姥姥的外孙板儿,虽然住在荒村野店,每天还得纺绩谋生,过去那富贵奢华的小姐生活一去不返,也属红颜薄命,但跟惨死的姑妈、母亲等相比,那算幸运多了。她和板儿的姻缘,在第四十一回有非常容易明晓的伏笔,大姐儿——巧姐是后来刘姥姥给她取的名字——原来抱着一个大柚子玩,忽然看见板儿抱着一个佛手,就要那佛手,于是后来大人们就让两个孩子互换了柚子和佛手。脂砚斋有几条批语,说:“小儿常情,遂成千里伏线。”又说:“柚子,即今香圆之属也,应与缘通;佛手者,正指迷津者也。以小儿之戏,暗透前后通部脉络。”所谓佛手指迷津,也就是《留余庆》里所说的那些意思:“劝人生,济困扶穷,休似那爱银钱忘骨肉的狠舅奸兄!正是乘除加减,上有苍穹。”
  巧姐这个角色,许多读者都觉得把她写得太小,那么八十回后,故事的时间跨度不可能很大,她到贾家败落时,往多了说也不过六七岁,她能经历那些遭遇,比如被卖入娼门,以及被解救后嫁给板儿等等吗?而且板儿在那时候也应该没有多大,往多了说不过十多岁,曹雪芹这样写,是否属于情节设计不合理?我觉得还是合理的。第一回香菱被拐子拐走,也还只是个四五岁的女孩,那个时代,那种社会,拐子把男孩子拐去,也许很快就能出手卖掉;女孩子呢,他会先养起来,养得稍大,再卖给人家当童养媳或丫头。有的妓院,也会买尚年幼的女孩,先当小丫头使唤,大了再逼着接客。巧姐年纪虽小,被骗被拐被卖的可能性却非常之大,特别是在家族败落的过程里,而刘姥姥及其他人将她解救出来,尽管她和板儿都不大,把她先作为童养媳收养,在那个时代和那种社会里,是一点也不出格,非常普通的做法。
  巧姐命运之谜,在于究竟谁是“狠舅奸兄”,狠舅是凤姐兄弟王仁,谐音就是“忘仁”,这应该没有什么疑问,奸兄呢?高鄂续书,把贾芸当做奸兄,这是天大的错误。第二十四回,写到贾芸时,脂砚斋有多条批语,赞他“有志气”“有果断…‘有知识”,说他“孝子可敬,此人后来荣府事败,必有一番作为”——当然是指好的、正面的作为。我在关于妙玉的最后一讲里提到的那个靖藏本,这一回前更有一条独家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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