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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巴迪就被他们拉入伙了,貌似老实本分的好人巴迪也成为他们一起鬼混的好伙伴。据说玩得最疯的人还是巴迪,喝最烈的酒,抽最好的烟,玩最美的妞。
玩归玩,他们这帮人的本分工作还是干得挺不错的。至少艾力克斯认为这次巡演很成功,他们的影响力越来越大,有很多之前不知道或不关注他们的人都被这次巡演吸引过来。最终成为他们忠实的歌迷。
艾力克斯原本担心的骚乱、斗殴等事情没有出现,他请来的保安很好的处理好各种突发事件。即使偶尔有点冲突,都很快能够解决。
现在唯一的问题是,艾力克斯觉得自己当初制定的巡演时间计划太过长了。刚开始,他原本打算在外面逛荡上一整年再说,后来改为半年,现在他只想马上就回家。
第143章 流浪的狗
是的,艾力克斯想回家了。他有点讨厌这种流浪的感觉。
他做什么事情都是凭兴趣去干,一旦没了兴趣,就会觉得无聊没劲,这时候通常就会坚持不下去。这次也是如此,他在考虑是不是就此打道回府算了。
现在他觉得还是家里温暖一些,也许跟他上辈子是个宅男有关。
只不过,他的这次巡演是有跟人签订合同的,迪尔身为cpt经纪人公司的老总早就盼着卡朋特兄弟进行巡演。当艾力克斯宣布要开始巡演时,迪尔就马上找到很多城市签下合同,就连定金都给了。
除非发生什么意外事件,否则的话迪尔交的定金就打水漂了。要是艾力克斯反悔,他肯定要被迪尔给骂死去。
要是艾力克斯能够放开的去玩,这次巡演倒也挺不错,毕竟有那么多女人愿意跟他们鬼混过夜。看看小理查德他们玩的不亦乐乎的样子,就知道他们有多嗨了。
艾力克斯胡乱弹了几下吉他,最终决定:“算了,还是先将这次巡演搞完吧。”
在休斯敦的演唱会一连举办了五六场,场场都爆满,看过一次的人还想再进去看。没看过的人从四面八方的赶过来,休斯敦这个城市的外来人口几乎增加了一倍还多。
这个时候,詹尼斯他们这几个才发觉自己挣的钱比不过票价上涨快,黄牛党太可恶了,眼看人越多,手中的票价就涨得越高。到最后,就连黄牛党的手里都没票了,想要票的话就只能找那些歌迷来买。
只不过,歌迷赶到休斯敦就是想要看演唱会,他们怎么可能将手中的票出售,除非有多余的,否则想都别想。
“怎么办!即使加上我们手中有钱都没办法买到一张票了。”
詹尼斯愁眉苦脸,她开始担心这次是看不到艾力克斯演唱会了。其余三人也有些犯愁,面对这种情况也是毫无办法。
最后还是诺伊尔想出了一个办法,他说:“不管怎么样,我们已经尽力了,这次看不到演唱会,我们可以跟着艾力克斯他们一起走,到下个城市等着。我就不信这样还买不到票!”
布兰科有些疑惑地问:“你不是还要回去上学么?”
诺伊尔耸耸肩,说:“不管了,再请一个星期的假好了。”
杜加里点点头,也表示赞成:“那么就这样决定了,我就陪你们一起走完这段路程吧。至少大家都看了演唱会为止。”
大家笑着喊道:“好!就该这样!”
临时工作还得继续干,詹尼斯和杜加里的街头卖唱还在继续进行着。经过这几天的锻炼,她唱歌的时候越来越放得开了。可以说,她现在已经是随心所欲的在唱,有时候跑调了也还在唱。
奇怪的是,听她唱歌的人更多了,许多路过的人不管走得多么匆忙,都会停下来听上一会。大多数情况下,那些人都会给一些小钱,一分两分等等。他们的收入一天比一天多起来。
“嘿!詹尼斯,你唱得实在是太好了!我看你应该去唱歌,以后肯定能走红!”
有一次休息的时候,杜加里这般对她说道,他鼓励这个其貌不扬的女孩走上歌手这条路子。即使他知道,歌手的外表很重要,但他认为詹尼斯可以不用管这些。
因为詹尼斯唱的歌实在是太好了,能够打动观众的心。
“我去唱歌?”
对于这种想法,詹尼斯是想都没有想过,她一向都觉得自己长得很丑。对于她来说,唱歌只是爱好,从未当成过一种职业来看待。
“是啊,唱歌能赚到钱养活自己,你又喜欢唱歌,那为什么不呢?”
杜加里的话让詹尼斯陷入了沉思,她确实喜欢唱歌,目前来看,唱歌也确实能够赚到钱。
“可是”
詹尼斯觉得自己太丑了,即使唱歌再好也没有办法成为歌星。不过她想了想,管它呢,成不成为歌星都不打紧,只要自己喜欢就行。
不管能不能买到票,他们还是努力的去赚钱。每天晚上有空了之后,就会聚集在会场外面,冀望能够买到从别人手中漏下的票。
詹尼斯和杜加里两人就在会场外唱歌,不管有没有人听,也不管有没有人给钱,就这样不停的唱,大声的唱。
那些在外面等待的歌迷闲得无聊时,也会跟着他们一起唱,更多的人是围在他们身边静静的听。现场就像一个盛大的狂欢聚会,熙熙攘攘,热闹无比。
那条叫做阿丑的狗有时候会蹲在他们身边,有时候会跑出去找东西吃。平时詹尼斯会喂它,但不是很多,根本就不够它吃饱。
演唱会后台,艾力克斯他们正在忙碌的穿衣化妆,做好各种准备工作。有的人在闭目养神,有的人在喝水吃东西,等会上台就得连续两三个小时不停的唱歌跳舞,这是一个很消耗体力的事情。
“嘿!哪里来的一条狗!”
忽然有人喊道,大家顺着他的手指方向,看到了一条其丑无比的狗。这时已经惊动了很多人,保安正准备拿东西将这条狗赶出去。
这个城市里有很多流浪狗,经常有传言,说某人被狗咬了之后,没过几天就狂犬病发作死掉了。保安以前就遇到过哪些流浪狗,对于这种狗是一点都不敢掉以轻心,必须要小心翼翼的处理好。
艾力克斯也看到了这条狗,他觉得有些奇怪,因为这条狗并没有显得很狂躁不安的样子,而是静静的蹲在一个阴暗的角落,盯着一个正在吃东西的人。
“等等!别动,那条狗肯定是饥饿了,你们拿点东西给它吃就没事了。”
一名保安听到了艾力克斯的话之后,停了下来,看了看那条狗,他也发现了,这条狗的视线焦点就在食物上。
看来是一条饿坏了的狗,可即使是饿着了也不去抢食物吃,应该还没疯。
大家心里有了一定的猜测,但都不敢轻举妄动,正在吃东西的那个家伙,灵机一动,撕下一条鸡腿扔了过去。
“来来来,这个应该够你吃饱了吧!”
那条丑陋的狗好像听懂了人话,摇着尾巴低头去啃鸡腿了。看到这样的反应之后,大家总算是松了一口气。保安也将手中的棍棒放了下来,不再那么紧张的戒备着。
“现在怎么办,等它吃完了之后就赶出去么?”保安向艾力克斯请示说。
艾力克斯看着那条狗,想了想,说:“先不急,那多点东西给它吃吧,让它吃饱了之后,就不会胡乱伤人了。”
保安心想也对,一条吃饱了的狗当然比一条饿坏了的狗安全多了。
这次的演唱会进行得很顺利,几个小时之后,艾力克斯他们从舞台上退下来。回到后台,发现那条狗不见了。
“那条狗呢?”艾力克斯问道。
“吃饱了之后就跑掉了!”保安回答说。
跑掉了?那也好,跑掉就算了。
这本是一个小插曲,艾力克斯也没有放在心上。直到最后一天,他实在是在住处待得太无聊了。他决定要出去逛逛,来到休斯敦那么多天,竟然没有出去逛过。他就连这里的街道是什么样子的都不清楚。
为了安全起见,艾力克斯决定乔装打扮之后再出去。当然,他肯定是要带上保镖的,在这种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要是发生意外的话,没有保镖在身边可就完蛋了。
他戴上眼镜,贴上胡须,然后是礼帽西服皮鞋等等。从外表看,就像一个成功的商人,如果不是熟悉的人,根本就没有办法将他现在的样子跟人气歌星联系起来。
“好吧!我们出发吧!”
艾力克斯挥手招呼自己的保镖跟上,那些保镖就没有乔装打扮了,让人一看就知道很厉害的样子。
休斯敦是德克萨斯州的第一大城市,同时也是美国第四大城市。它还是墨西哥湾沿岸最大的经济中心,非常的繁华。当地人喜欢称它为“牛沼城”,或者“h镇”、“脚爪城”、“蒙古城”等等。
这里还是霍德华·休斯的老家,休斯家族就是在休斯敦发展起来的。后来休斯还将他的宇航相关的公司建在休斯敦这里,硬生生的将这座城市打造为官方口中的“太空城”。
以前艾力克斯看美国电影或电视剧时,看到有关太空题材的时候,里面的宇航员跟地球上的人联系时,最会喊:“休斯敦,休斯敦,你们收到了没有!”
这里的休斯敦就是指建在休斯敦的美国宇航中心,美国与太空相关的事情几乎都发生在这个宇航中心里。
当然,现在休斯敦还没跟太空有任何关联。美国的宇航事业,还没有发展起来。在艾力克斯和休斯两人共同合作下,现在也只是在理论方面发展起来了,实践还需要大量的金钱和时间。
至于发展宇航事业的金钱,这根本就不是一两家私人企业能够撑得起来的。必须得有国家力量介入才行,现在的美国人可不关心太空有什么。等到苏联发射了第一颗人造卫星之后,美国人才会从美梦中惊醒,才会往太空研究投入人力物力。
这段时期里,休斯先生似乎对星际技术公司也不怎么关心了,可能他也觉得投入太大,产出太小。
其实这只是一方面原因,更重要的愿意是霍德华·休斯现在也麻烦缠身。他当初买下环球公司时资金匮乏,为了发展扩大,借了太多的债务,以致他现在的资金链发生了点问题。
第144章 街头歌者
霍德华·休斯最近应该很烦恼,不仅手下得力大将叛逃,而且还导致环球航空公司资金匮乏。正当此时,休斯集团本身也有资金问题,各种问题接踵而来。
艾力克斯从报纸上也了解到了一些,好像是所有的银行都不肯借钱,反而在逼迫休斯还债,否则就要拿他的环球公司的股份做抵押。换句话来说,休斯就要失去对环球公司的控制权了。
“肯定是泛美航空公司在背后搞的鬼,要不然休斯怎么可能会借不到钱。毕竟环球公司一直都是他们的敌人,出现这样情况对他们来说是最有利的。”
环球航空公司跟泛美航空公司的恩怨由来已久,早在罗斯福总统时期,他们两家公司就已经拼得你死我活。泛美航空公司一直想垄断美国航空市场,可是罗斯福总统是不允许出现这样情况的,他特地扶持环球航空公司来对抗垄断。
休斯在那个段时间里,不仅要应付正面的攻击,还要应付暗地里的偷袭。据说他的病根子也是在那个时候落下,一直都没能治好。
对于航空市场,艾力克斯也挺感兴趣的,他还曾经让安吉尔买入大量的航空公司股票,在这几年时间里也算是发了一笔不大不小的财。至于控股一家航空公司,那就得要看机遇了。
正当此时,车辆经过一处广场,在那里有许多人围成一群。
一个嘹亮的歌声,如同横冲直撞的卡车,直接撞入人们的心头,让艾力克斯将思绪从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拉回到现实。
“这个歌声好厉害,竟然能够直入人心深处。”
艾力克斯越听越惊讶,刚开始听的时候,还以为是个男人在唱歌,听了一段之后才发觉不对劲。
唱歌人人都会,可是能够唱得好听动人的就少了。这个人唱的歌虽然不动听,但是绝对能够动人心魄。她的歌声刺耳,但绝对能引起经过的路人注意。
什么样才算是唱歌,难道要唱的婉转优美才算会唱歌么。不,不应当是这样的。艾力克斯认为,只要能够将自己的内心情感表达出来,并传递给其他人,令人们感同身受就是一名成功的歌手。
艾力克斯他本人也正往这方面发展,他是拥有很高的技巧,但在表达情感方面,却比不上理查德和卡伦。
不知不觉中,他被歌声吸引着,走到团团围住的人群里,他使劲挤了进去。看到了一个头发乱糟糟的男子和一个披头散发的少女。
这是两个外表邋遢、不修边幅的人,就跟街边流浪的乞丐相差不了多少。可是他们的音乐却像往人们心头扔下一块块巨石,给人留下难以磨灭的印象。
那个少女长得很平庸,一张平扁的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