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到是马克帮他解围了,他说:“这词是出自艾伦·弗里德口中的吧。我记得他有一次在电台中说过‘摇滚乐’什么的。”
比尔和鲁迪他们才恍然大悟,同时都记起来了,确实是有这么一回事。
艾伦·弗里德(alanfreed)是克利夫兰电台唱片节目主持人,他从一首节奏布鲁斯歌曲《我们要去摇,我们要去滚》(we‘regonnarock,we‘regonnaroll)中创造出了“摇滚乐”(rockn‘roll)这个名词。
“艾力克斯,你真是厉害啊!竟然写了这么一首好歌,为什么不早点拿出来?”鲁迪有些责怪地问道,他不能理解艾力克斯为什么将好歌藏着掖着。
“哈哈,鲁迪叔叔,你认为我和理查德适合唱这种歌曲么?”艾力克斯反问道。
鲁迪顿时无语,他差点就忘记了卡朋特兄弟的年龄,像这种歌曲,给两个小孩子去唱的话似乎有些不合适的样子。毕竟卡朋特兄弟现在的卖点就是让人发至内心的“萌”,换成这种摇滚歌曲,可能会让人难以接受。
听了这首歌之后,比尔觉得自己大受启发。他从艾力克斯拿过自己的吉他,将刚才那首歌又唱了一遍。
经过比尔演绎之后,大家觉得这首歌有了更加强烈的节奏感。比尔的肢体动作比艾力克斯更要夸张,加上他那可笑的发型,让人们发自内心的产生欢乐。
“来吧!我们一起来摇摆吧!”比尔的台风果然比艾力克斯好许多,好了不止一星半点。他很能调动在场观众的气氛,在他的带动下,大家都跟着音乐的节奏摇摆起来。
“骑马人”乐队跟比尔配合得更加天衣无缝,他们一边演奏,一边台着乐器跟着节奏摇摆。他们摇摆得如此强烈,以致整间录音棚,甚至整栋大楼都能够感觉到了震动感。
最终,他们演奏完毕之后。来到了是否签约的环节,鲁迪招呼着马克和艾力克斯等人进入了另一间房间,这是个会议室。
“你们觉得他们怎么样?”迪尔先开口说,他迫不及待地问道:“我们要不要和他们签约试试?”
鲁迪想了想,他问马克道:“你觉得如何?”
马克点点头说:“要是他们能够有许多像艾力克斯这首歌的话,应该会火。”
艾力克斯哈哈一笑,他没想到随手拿来的这首《昼夜摇滚》被当做自己的作品了。不过他也算是山寨之王了,也不在乎这点小事,根本就没有将它放在心上。其实他更想拿出来的是“骑马舞”,想想看“骑马人”跳“骑马舞”这样有意思多了。
可是他考虑到“骑马舞”这样的歌曲隔了半个世纪,而且还是韩国人唱的,可能会太过潮了就没办法让现在的人接受。于是就拿了这首《昼夜摇滚》出来,这首歌毕竟是诞生自这个年代的,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
不论马克和艾力克斯,都觉得比尔有表演的天赋,虽然形象是差了点,但值得一试。
“那好吧!我们可以先跟他们试签一下几张唱片合同,要是销售理想的话,再跟他们签长久的合同。”鲁迪听了大家的说法之后,他说道。
艾力克斯皱了皱眉头,他劝说道:“最好还是跟他们签长久的合同,至少也要签十年以上的。”
唱片公司于艺人签合同时,通常会有两种选择,一种就是签唱片合同,也就是规定在一定时间内出几张唱片。这种合同对公司和艺人都限制不大,比较宽松,没有多少约束力。
至于另一种就是长久的合同,这是相当于艺人将自己完全卖身给唱片公司了,同样的唱片公司也要负责其艺人的发展前途。通常刚出道的艺人会签五年左右的合同,至于十年合同,那唱片公司就得花很大的代价,冒更大的风险,艺人才会签那么久。
鲁迪他们有些不解,唱片公司在没有很大的把握时,是不会跟艺人签那么久的合同的。
“艾力克斯,你很看好他们么?这支乐队在纽约任何一家夜总会都能够找得到吧,为什么那么看好他们?”鲁迪问道。
艾力克斯摇了摇头,说道:“我不是看好‘骑马人’,我是看好比尔。你们不觉得他对这种摇滚乐的理解很透彻么?仅仅是看了我一次示范,就能够青出于蓝地加入了自己的东西,更能够带动现场气氛。要知道,歌手不仅要能够出好听的唱片,还要有很好的现场表演能力。”
鲁迪他们若有所思地看着艾力克斯,就连理查德也都陷入了沉思当中。
“哥哥,你是想说,我们卡朋特兄弟在现场表演方面比不过他们吗?”理查德忽然问道。
艾力克斯点了点头,说:“是的,我们确实比不过他们。不过,也不用太过沮丧,我们毕竟年龄小,经验也少。最关键的是,没有巡回演出过,等长大以后我们搞一次全世界巡回演唱吧。”
理查德点了点头,不再纠结这个。
“如何?鲁迪叔叔,你不觉得比尔这人很有才能么?我觉得,他肯定能够大红大紫的。”艾力克斯继续劝说着鲁迪,想让他快点将比尔收下来。
鲁迪用手揉了一下脸,说道:“既然你都这样说了,我当然是对他有信心了。不过,我只跟比尔签十年的合同,至于其他人,那就由经纪人公司那边来处理吧。”
迪尔眼看着鲁迪要摘桃子,连忙阻止说:“嘿嘿!鲁迪,你可不要坏了公司规定啊。我可是卡朋特经纪人公司,你想签十年也可以,但是要先跟我谈好条件再说。”
最终,他们分别跟“骑马人”乐队的人签了不同的合同。迪尔跟比尔等人签的是经纪人合同,鲁迪签的是长久合作合同。
以后比尔他们所出的歌曲唱片的版权就归卡朋特唱片公司所有,至于版权税之类的,则有经纪人公司帮他们去谈判。比尔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要写出类似《昼夜摇滚》的歌曲,有了歌曲之后,唱片公司才会帮他们出唱片。至于巡回演唱之类的安排,则有经纪人公司出面去做。
经过这件事,鲁迪知道,他对于卡朋特唱片公司的影响力在减小。有迪尔和安吉尔等人分他的权力,他干的事情少了,要担的责任也小了很多。面对这种改变,他刚开始不太适应,但渐渐的他觉得这样子也不错。工作职责分明,操心的事情也少了,公司发展也不错。
卡朋特唱片公司成立一年多了,当初鲁迪不愿意卡朋特家继续注资进来,但他毕竟是小股东,就算是挡也挡不了。现在唱片公司稳定之后,安吉尔对鲁迪透露了注资想法,鲁迪想了想,还是答应了。
于是,卡朋特家在唱片公司的股份上升到了97%,鲁迪只占了3%。不过,卡朋特家马上将20%的分红拿出来,当做干股分给公司的老员工。鲁迪一人就占了10%,加上他本身的3%就有了13%的分红。他的年底分红可以说是不降反增,这算是巴特他们对鲁迪的补偿吧。
比尔·哈利果然不愧是有着“摇滚之父”称号的人,他很快就拿出了十多首摇滚乐歌曲。每首歌曲都非常棒,以致马克等人不知要如何选择。最终,他们打算将这些歌曲都做成专辑歌曲。这是一套6张唱片的专辑,名字就叫做《昼夜摇滚》。
艾力克斯明确地说了,这首歌是写给比尔的,卡朋特兄弟不适合这种歌曲。比尔很喜欢这首歌,每次创作歌曲时,他都会先听一遍,仔细揣摩其中的摇滚乐精髓。
这张专辑一上市,就在青少年中引起了轰动。专辑中的很多歌曲都在周榜上停留过,这首专辑的同名歌曲《昼夜摇滚》更是在周榜上连续8周获得榜首的排名。这是卡朋特兄弟都没能做到的事情,竟然被他做到了。
比尔的“骑马人”乐队和卡朋特兄弟不一样,他们全身心的投入到了摇滚事业当中,四处巡回表演,每到一处就会将人们的固有音乐观点刷新。面对如此摇滚的音乐,就连部分家长也会听得如此如醉。
当这首歌被拿去作为电影主题曲之后,比尔的人气更是上升到了一个很恐怖的程度。青少年们对比尔·哈利极为崇拜,尊称他为“摇滚之父”!在艾力克斯这只小蝴蝶的影响下,摇滚时代提前了几年的时间正式开始了。
第59章 寻找猫王
卡朋特唱片公司成立之后,起初是依靠艾力克斯和理查德两人。等到比尔等人的加入,卡朋特兄弟的唱片收入再不是公司的主要部分。
不过,卡朋特兄弟依旧在最初的一年里,出了总共10张唱片。这些唱片的歌曲基本上都是艾力克斯写的歌曲,都是适合儿童唱的歌。
卡朋特兄弟的唱片头几张卖得不错,后面的那些唱片销量就慢慢的降了下来,也许是人们对于这种歌曲风格已经没有了新鲜感。更重要的是,现在冒出很多乐队在模仿卡朋特兄弟的演唱风格,刚开始这些人还没能取得成功,时间一久冒出的乐队里面也有特别出色的。
艾力克斯暂时还不想改变卡朋特兄弟的风格,所以他山寨的歌曲基本上都是迪克兰那几个天才童星的歌曲。在演唱风格上一直没有什么变化,加上他们又没有进行巡回演唱,所以影响力也就没有其他歌星那么大。
直到比尔加入不久,理查德忽然对艾力克斯说:“我也写了一些歌曲,你看看怎么样。”
艾力克斯早就知道理查德会写个歌曲,而且还写的不错。只是,他山寨的歌曲毕竟都是质量上乘的歌曲。相对于理查德写的歌曲来说,马克他们当然是要用艾力克斯的,而不会选择理查德的。
这次完全不同了,理查德写的歌曲非常棒。艾力克斯不得不承认,弟弟写的歌曲更加适合他们,也更加适合这个时代。马克等人一听之下,赞不绝口,他们将理查德的歌曲也排到了录制表当中。
艾力克斯对于弟弟理查德大抢风头,并不是很在意。他趁机偷懒耍赖,要求休息一段时间再说,至于歌曲创作的工作就被交给理查德去干了。
他之所以要休息,是有原因的。
他想要去孟菲斯一趟,自从找到了比尔·哈利之后,他记起来了另一个未来的摇滚巨星,就是鼎鼎大名的“摇滚之王”埃尔维斯·普雷斯利。也就是被华人称为猫王的家伙。
其实,埃尔维斯的这个“猫王”外号是港人先喊出来的。
可能是因为狂热的美国南方歌迷为他取的昵称叫做山野猫(thehillbillycat)。另外,他在美国摇滚乐界的地位很高,被统称为国王(theking)。于是香港媒体在翻译的时候,就将这两个称呼结合到一起,统称为“猫王”!
艾力克斯上辈子不是搞音乐的,但他也听过“猫王”之名,对于埃尔维斯的现状也有所了解。这个时期的埃尔维斯不是学生就是个卡车司机,直到1953年的一次偶然机会,才会被太阳(sun)唱片公司给挖掘出来。
他打算先下手为强,明知道有那么牛逼哄哄的人,还故意放跑,那不是自找不爽么。有了比尔和埃尔维斯,他就算是什么都不干,也能够每天躺在床上数钱玩了。
正所谓,挣钱的最高境界是让别人帮你打工挣钱。
自己累死累活的干嘛,不就是为了赚钱享受么。艾力克斯现在已经脱离了贫苦阶段,现在有了卡朋特唱片公司作为后盾,他完全可以不用自己辛苦唱歌了,有时间还是四处挖人才是正事。
至于应付父母的理由,他想到了一个,那就是为了写出更好的歌曲,所以想去孟菲斯去逛逛。现在的孟菲斯可是一个音乐之城,许多乐队和歌手都是在这里走出来的。这里也有很多黑人歌手以及唱片公司,只不过是现在还不太出名。
巴特和安吉尔本来是不答应的,他们认为艾力克斯虽然聪明,但年龄还小,不可以离开父母随意出去旅游。他们没想到的是,艾力克斯对此早有准备,他拉上了迪尔一起。
艾力克斯对迪尔说道:“你只是在纽约这种地方寻找歌手是不行的,必须去其他地方,比如说田纳西州的孟菲斯,我听说那个地方有很多优秀的歌手。”
迪尔有些疑惑地看着艾力克斯,他问道:“你怎么知道这些的?”
“哈哈!我怎么不知道啊。我的歌迷那么多,也有很多歌手听了我的歌之后,给我写信。”艾力克斯马上想到了一个说法,将迪尔糊弄过去。
当迪尔看到巴特和安吉尔向他求证时,他才知道自己被艾力克斯给坑了。不过,他还是没有直接拆穿艾力克斯的计划,他老老实实地说,他是想去孟菲斯挖掘新人。半点不提艾力克斯的事情,以及艾力克斯和他说的话。
有了迪尔在身边一起,卡朋特夫妇总算放下心来,他们答应了艾力克斯的请求。
孟菲斯是美国田纳西州的城市。它在美国南部文化的发展中,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被誉为摇滚的发源地。它和纳什维尔一样,也是个音乐之乡。很多日后非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