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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则书之于竹帛,镂之于金石,以为铭于钟鼎,传遗后世子孙,曰“莫若
我多”!今贱人也,亦攻其邻家,杀其人民,取其狗豕食粮衣裘,亦书之竹
帛,以为铭于席豆,以遗后世子孙,曰,“莫若我多”。亓(其)可乎?’
鲁阳文君曰:‘然!吾以子之言观之,则天下之所谓可者,未必然也。’”
(鲁问)
这里讲的话更深刻了。统治阶级掠夺财产和奴隶,应该大书于史册,宣
扬财富所有权,可以叫做“礼”,也可以铭为“诰”文,这是合法的。然而,
“贱人”被统治阶级是不是也可以这样做?做出这样的事来,是不是算造反?
所以,墨子以为既然贵人为之则可,贱人为之则不可,他便要攻击贵族君子
了:
“世俗之君子,皆知小物而不知大物。今有人于此,窃一犬一彘,则谓
之不仁,窃一国(外战)一都(内战)则以为义。譬犹小视白,谓之白;大
视白,则谓之黑。是故世俗之君子知小物而不知大物者,此若言之谓也。”
(同上)
墨子文字中值得注意的是,书竹帛、镂金石、铭钟鼎。我们看了周书的
多士康诰等竹帛以及周金的锡田锡人诸铭文,可知墨子是言之有物的。这正
是“唯名与器不可假人”的统治阶级的法权形式。墨子居然批评到国家法权
的内容是掠夺。他又从被统治阶级的立场上出发,提出了一个大胆的假设,
即是:贱人按理也可以把掠夺下来的东西,书竹帛、铭席豆,变成合法的所
有!
墨子非攻上篇有一段文字,说到杀一人、杀十人知道是有罪的,是不义
的;但大为攻国,却反而成了无罪的,有义的了。墨子书中的社会批判思想
即由此义出发。天志下篇有更简约的一段话:
“今有人于此,入人之场园,取人之桃李瓜姜者,上得且罚之,众闻则
非之,是何也?曰:不与其劳,获其实,已(以)非其有所取(所有)之故。
而况逾于人之墙垣,抯格人之子女者乎?与角(穴)人之府库,窃人之金玉
蚤絫(布缲)者乎!与逾人之栏牢,窃人之牛马者乎!而况有杀一不辜人乎!
今王公大人之为政也,自杀一不辜人者,逾人之墙垣,抯格人之子女者,窃
人之金玉蚤絫者,与逾人之栏牢,窃人之牛马者,与入人之场园,窃人之桃
李瓜姜者,今王公大人之加罚此也。。。今天下之诸侯,将犹皆侵凌、攻伐、
兼并,此为杀一不辜人者,数千万矣,此为逾人之墙垣,抯格人之子女者,
与■人府库,窃人金玉蚤絫者,数千万矣,逾人之栏牢,窃人之牛马者,与
入人之场园,窃人之桃李瓜姜者,数千万矣,而自曰义也。。。少而示之黑
谓之黑,多示之黑为白,必曰:吾目乱,不知黑白之别。。。今王公大人。。
有能多杀其邻国之人,因以为文(大)义,此岂有异蒖白黑甘苦之别者哉?”
这一段话里有下面的几点意义:
1。当时的氏族贵族(王公大人)所支配的社会,是对内对外实行侵凌(剥
削)、兼并(占有)并攻伐的恶社会。
2。书中所举的王公大人的一串数以千万计之财富,不外是生产资料与劳
动力。
3。这一串数以千万计的财富,都是不按报偿法则而掠夺来的。
4。从来书于竹帛或铭于钟鼎的,都被统治者加以法权的规定和道德的规
定,在墨子看来,这是掠夺的特权。
5。这一掠夺性质的国家的政权,又是被“非所学而能者”的统治阶级所
擅专,被基于“骨肉之亲”的氏族贵族(参看上引兼爱下文)所垄断,因此,
富贵人永远是富贵人。这正是奴隶制社会的经济关系,更是中国古代社会土
地国有的经济关系。
6。基于墨子的“民无终贱”的理想,假设贱人也可以窃取,书于钟铭,
遗于后世子孙,道理上应该是并不矛盾的。这指明了社会现实的矛盾,使他
所假设的问题,能够提出来。不但如此,他还以为统治阶级的仁义内容,越
说得“大”,越显得无耻!
以上六点是墨子社会思想的出发点。因此,他的论点多注意到社会的财
产关系、人民的人身自由以及劳动的权利关系。例如:
“民有三患:饥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劳者不得息。”
“使丈夫为之(乐),废丈夫耕稼树艺之时,使妇人为之,废妇人纺绩
织絍之事,今王公大人唯毋(口语)为乐,亏夺民衣食之财。。。”(非乐
上)
“存乎王公大人有丧者曰,棺椁必重,葬埋必厚,衣衾必多,
文绣必繁,丘垅必巨。存乎匹夫贱人死者,殆竭家室。存乎诸侯死者,
虚车(库)府。。。天子(诸侯)杀殉,众者数百,寡者数十,将军大夫杀
殉,众者数十,寡者数人。”(节葬下)“今有人于此,有子十人,一人耕
而九人处,则耕者不可以不益急矣。何故?则食者众而耕者寡也。”(贵义)
“为者疾,〔食者寡,则岁无凶;为者缓,〕(以上十字据孙诒让校补)
食者众,则岁无丰。故曰:财不足则反之时,食不足则反之用。”(七患)
“计久丧,为久禁从事(劳动)者也。财以(已)成者,扶(挟)而埋
之,后得生者,而久禁之。以此求富,此譬犹禁耕而求获也。”(节葬下)
这样看来,墨子是尽情地攻击统治者利用特权加害于人民的人身自由和
劳动所得,特别是他指出多到数百的殉葬人数,揭露了奴隶贵族的社会性质。
墨子非乐、非攻、节葬的思想,多从社会的生产力出发,因而他得出了从俭
求富、利民生财的道理。这和他的“兼而爱之,从而利之”的人类思想,是
相关联的。这种从俭求富、利民生财的原则有几点值得注意:
1。费财劳力不加利于人民者不为:
“凡足以奉给民用则止,诸加费不加于民利者,圣王勿为。”(节用中)
“发令兴事使民用财也,无不加用而为者。”(节用上)
2。赖其力者生,不赖其力者不生:
他在天志下篇以为“不与其劳获其实,非其所有取之”的不平等关系,
是社会大乱之源,此外又说:
“赖其力者生,不赖其力者不生。”(非乐上)
“凡天下群百工:轮车、鞼匏、陶冶、梓匠,使各从事其所能”。(节
用中)
这是墨子从财产私有和等价交换的原则出发所得出的社会思想。因此,
墨子并非根本主张废除贱人阶级,他仅主张“官无常贵,而民无终贱”,至
于不为义而不贤能的人,在他看来,还应该仍为贱人,故说:
“君子不强听治即刑政乱,贱人不强从事(劳动)则财用不足。”(非
乐上)
甚至,他因了忠于他的一切惟利、一切惟多生产的观点,竟陷于一种溜
滑的推论,而主张早婚,以增加人口。这或者是因了当时劳动力的危机,他
感于所谓“有余地而不足于民”的现象。荀子批评“夫有余不足,非天下之
公患也,特墨子之私忧过计也”,当是指这一过分的推论。荀子又批评说:
“墨子蔽于用而不知文。”(荀子解蔽篇)
“墨子。。上功劳苦,与百姓均事业,齐功劳,若是则不威,不威则赏
罚不行,。。贤者不可得而进也,。。不肖者不可得而退也。。万物失宜,
事变失应。”(同上富国篇)
“宜”与“应”是儒家思想的出发点,墨子以为这是俗宜。荀子的话,
是站在统治阶级立场说的。
3。有财者勉以分人:
“舍余力不以相劳,。。腐■余财不以相分,天下之乱也,至如禽兽然。”
(墨子尚同中)
“有力者疾以助人,有财者勉以分人。。则饥者得食,寒者得衣,乱者
得治。”(尚贤下)
上面两条是墨子兼爱论的引申,含有一种财产平均的思想。
我们研究墨子的社会思想,大要已见于此。明白了这一点,我们再研究
他的政治思想。一如孔子由其道德情操必推及“道之以德,齐之以礼”的政
治思想,墨子也由其“兼”之一义,推及他的政治观点。
我们在上面已经说过,墨子假定了一个孤岛,一方面令假定的一人来
“择”,他方面令假定的一群人来“易”,他的政治思想也是这样。他首先
假定了一个家长或国君或天子,例如“使家君试用”、“使家君总其家之义
以尚同于国君”、“使国君选其国之义尚同于天子”,又是同样地,他所假
定的家长、国君、天子,都慰勉人们“见利爱者以告,见恶贼者亦以告,并
按告爱利者赏之,告恶贼者罚之。”好像和过去一点也不相关,人民初次见
了这个仁者国君,认为和自己的主张相同,可以服从他。这样,上下之义相
同于一,就治而不乱了(详见尚同下)。他说:
“何为人上而不能治其下?为人下而不能事其上?则是上下相贼也。何
故以然?则义不同也。若苟义不同者有党。”(尚同下)
墨子肯定“兼”之一义,而否定“别”之一义,他在政治思想上也想像
出了“一”义,这一义叫做“同”,因此,他主张“尚同”。
他的政治论既然想像出了“一同”,那么在不能同一的社会,怎样求同
呢?如上所述,在“别”的社会,他想像出了选择“兼君”的故事,在不同
的政治中,于是也想像出选择“同君”或同“天子”了。这里的“选择”,
又是一个假定,忽然来了一群万民甄别试验统治者:
“明乎民之无正长,以一同天下之义,而天下乱也,是故选择天下贤良
圣知辩慧之人,立以为天子,使从事一同天下之义。”(尚同中)
这位孤立的圣人从那里来的呢?据墨子说,是从天上授与圣人以权力
的。
“天(原作“天下”,从孙诒让校改)之欲一同天下之义也,是故选择
贤者立为天子。。。天子又总天下之义,以尚同于天。”(尚同下)
他的假定都是两方面的,一方面假定了尚同于天的天子,他方面还假定
了爱尚同于天的百姓人民,所以尚同中说:
“上者天鬼有(深)厚其为政长也,下者万民有便利乎其为政长也。天
鬼之所深厚,。。万民之所便利,而能强从事焉,则万民之亲可得也。”
尚同上还说:“选择天下之贤可者,立为天子。”因此,所谓“同”是
“同意”之“同”,意指天鬼和人民都同意。如果略去天鬼的一句空话,剩
下的就是天子由民选举(墨子一书,分为三期作品,各篇时代不同。即以公
认的墨子时代的作品十篇而论,其上中下三种也有不同的时代,下篇最早,
中篇晚出,上篇成于门人之手。这里的说法或曾经其门人补足,或被后期墨
家修正,如经说“君,臣萌通约也”。但兼爱篇“择即取兼”之假定,与此
说一贯)。由此看来,墨子的“选择”政长论是进步的,我们不能因天志之
说就否定其价值。他的理想或幻想是要使所谓上下相同,以代替上下相贼(这
也与尚贤篇以贤能之“兼”义而代替氏族之“别”义,同一道理)。
墨子既假定了仁贤万能的天子,于是又产生了溜滑的推论,即天子一个
人之同为天下人之公同。他说:
“凡国之万民上同乎天子,而不敢下比,天子之所是,必亦是之;天子
之所非,必亦非之。去而不善言,学天子之善言;去而不善行,学天子之善
行。天子者固天下之仁人也。举天下之万民,以法天子,夫天下何说而不治
哉?。。唯以其能一同天下之义,是以天下治。”(尚同中)
有人怀疑墨子的政治论是开创专制主义的先声,这是误解。他的“一同
天下之义”的理想,和等级的封建专制主义不相适合,毋宁说指一同于墨子
的宗教观。因为墨子并没有把一般的天子规定为可效法的,而只假定一个被
人民所选择的天子才可以效法,这一个天子又是墨子的主张之执行者。因为
在他看来,世界上一切国君、天子其中不仁者众而仁者寡,要成为可效法的
天子国君,就须具备严格的条件。墨子在法仪篇便露出了和孔子一样的意思,
即只有“天纵之圣”,其主义才可算作法仪,而一般的君、亲、师皆不足为
法仪(法仪篇晚出,但也是记墨子言行的材料):
“当皆法其父母奚若?天下之为父母者众,而仁者寡,若皆法其父母,
此法不仁也;法不仁,不可以为法。当皆法其君奚若?天下之为君者众,而
仁者寡,若皆法其君,此法不仁也;法不仁,不可以为法。故父母君三者,
莫可以为治法。”
这样看来,墨子是怀疑君主制度的。如果君主没有被墨子的理想所限制,
没有得到人民的同意,君主是可以被人民反对的。我们认为,墨子所主张之
平等,“兼”与“同”,是古代社会的形式民主。近代资本主义社会的形式
民主离实质较远,古代的形式民主离实质更远,然而这不妨碍墨子是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