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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思想通史 第一卷-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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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兼”与“同”,是古代社会的形式民主。近代资本主义社会的形式
民主离实质较远,古代的形式民主离实质更远,然而这不妨碍墨子是一般的
民主主义者。近代资本主义的民主实质上是资产阶级的专政,古代的民主实
质上是国民显族的专政。所以,墨子思想之富于民主精神,应从历史主义的
观点去评价,而不能从抽象的概念去分析。他的阶级思想与政治思想是相一
贯的,不应当以其“尚同”的形式概念而否定其平等思想的“兼”“同”理
想。我们研究思想史,不应把古人的优良传统抹杀,而机械地画一个脸谱。
墨子固然富于想像,但他的想像却不类于庄子的形而上学。庄子天下篇
评:“墨子真天下之好也!将求之不可得也,虽枯槁不舍也,才士也夫!” 
(俞樾注“天下之好”为“好天下”。)可见墨子不是一个幻想的人。
(三)墨子的非命论与天道观
墨子的阶级思想有“官无常贵,而民无终贱”的命题,其社会思想有被
统治者小窃与统治者大窃同为不义的命题,他主张“贱人亦可窃货而书竹
帛”,因此,他的非命论就有这样的命题,“命者暴王所作,穷人所术”。
(非命下) 
墨子的非命论与尚贤的人类观点、兼爱的社会观点,都是光辉的学说, 
而非命论因了没有理想主义的掺杂,更为名贵。
墨子的非命论与孔子的天命论相反。孔子以为君子知命,小人不知命;

墨子以为所谓“作命”者是统治阶级,而“术”命者(“术”与“述”通) 
是被统治阶级(穷人)。作之者有利,而述之者备受其欺骗。他说: 
“昔者暴王作之,穷人术(述)之,此皆疑众迟朴!”(疑众即骗众, 
迟也是疑的意思,即骗老实人。)(非命下) 
这样看来,天命是统治阶级欺骗人民的工具,有利于统治者而不利于被
统治者,因此统治者就必须把天命观散布于民间,所谓“执有命者以杂于民
间者众”(非命上)。天命观既然形成了一种统治阶级骗人的理论,墨子就
把反对欺骗众人的命定论作为为他的学说的主要部分。他说: 
“执有命者之言曰:命富则富,命贫则贫,命众则众,命寡则寡,命治
则治,命乱则乱,命寿则寿,命夭则夭,虽强劲(勤力)何益哉?以上说王
公大人,下以驵(阻)百姓之从事(劳动),故执有命者不仁。”(非命上) 
墨子反对天命的论点是基于古代的人道主义出发的,但在客观上他的论
点却针对了古代的阶级制度。在他的认识里,不论上至王公大人,下至百姓
农夫,其富贵与贫贱的区别,应以一个“强”字作标准。他说:“强必治, 
不强必乱”,“强必贵,不强必贱;”“强必荣,不强必辱”,“强必饱, 
不强必饥”,“强必暖,不强必寒”(非命下)。这是一种国民阶级的自由
竞争论。如果人们不图“强”,而信有命,失败者必不说“吾罢不肖,吾从
事不强”,而说“吾命固将穷”,墨子即斥之为“三代伪民”!因此,他用
三表法,证明古代的兴衰无命也,人民之情无命也,国家万民之利无命也。
他所引徵的历史证据实际上是编造的(第一表),但他所持的人性论和社会
论却在客观上强调了斗争。这意义即他说的“力”字,因为和命对立的意思
就是“力”,也是孔子所不语“怪力乱神”之力。墨子的斗争说是这样: 
“昔者禹、汤、文、武方为政乎天下之时,曰:必使饥者得食,寒者得
衣,劳者得息,乱者得治。。。夫岂可以为命哉?故以为其力也!今贤良之
人,尊贤而好功(攻)道术,故上得其王公大人之赏,下得其万民之誉。。。 
亦岂以为其命哉?又以为力也。”(非命下) 
“岂可以为命哉?故以为其力”的命题是光辉的。他又以命之为物是唯
心主义者所虚拟的,命在那里呢? 
“我所以知命之有与亡者,以众人耳目之情知有与亡。。。生民以来者, 
亦(有)尝见命之物,闻命之声者乎?则未尝有也。”(非命中) 
因此,他问贤能者之所以得赏誊在于什么呢? 
“天下皆曰:其力也。”(同上) 
而暴乱者之所以受罚受刑又在于什么呢? 
“必不能曰,我见命焉!”(同上) 
“命富则富,命贫则贫”的命题是统治阶级骗人的手段,反之,墨子的
强力论却得出了“有命则富而可贫,无命则贫而可富”的光辉的命题。他在
这里,发展了变风变雅的悲剧思想,做了国民阶级的喉舌。
他既说“执有命者,此为天下之厚害也”,所以在命的学说上公开地反
对儒家。他说这一点是“不可不明辨”的: 
“公孟子曰:‘贫富寿夭,齰(错)然在天,不可損益’,又曰:‘君
子必学。’子墨子曰:‘教人学而执有命,是犹命人葆而去亓(其)冠也!’” 
(公孟) 
“有强执有命以说议曰:‘寿夭富贵,安危治乱,固有天命,不可損益,。。 
人之知力,不能为焉。’群吏信之,则怠于分职,庶人信之,则怠于从事。

吏不治则乱,农事缓则贫,贫且乱,(倍)政之本。而儒者以为道教,是贼
天下之人也!”(非儒下) 
如果说孔子的知命而不语“力”的论点是前期儒家调和思想的表现,则
墨子的主“力”而非命的论点是前期墨家改革思想的标帜。调和与改革的分
歧点,集中地表现在儒墨有关天命的理论上。
墨子反对天命,为什么在天道观上又主张着主宰的上帝、赏罚的鬼神呢? 
墨子的天鬼论无疑地是其学说构成的落后部分,他批评儒家说“执无鬼而学
祭礼,是犹无客而学客礼”,那么他自己执无命而信鬼神是不是“犹无客而
请客”呢?这里,便涉及到儒、墨思想的历史背景。孔子重视贵族君子“敬” 
的主观情操,墨子重视庶民“利”的客观价值,他们的学说体系都有矛盾, 
这就须从历史背景去研究。
如果说孔子先王观的学说保留西周的传统,则墨子先王观的学说把西周
的传统附了条件。我们在中外的古代学说中,没有能够找到一个头尾都能扫
清传统思想的,很多学者常把传统的思想附以条件的规定。因而他们的思想
体系,就出现了传统的形式与进步的方法之间的矛盾。
墨子的先王观,是在氏族制度束缚的历史中产生的,他所称的先王之道, 
明显地是西周的传统思想,然而我们却需要阐明墨子的先王观已经把先王改
变了性质,先王不但是地上人中的一个贤仁者,而且是墨子理想主义中兼爱
尚贤的担负者,先王不是先天的配天者,而是一个平等思想家。
同样地,墨子的天道观的上帝(天),也保留下传统精神上的主宰性, 
如天志上说“顺天意者,兼相爱,交相利,必得赏;反天意者,别相恶,交
相贼,必得罚。”这个能赏能罚的天,无疑地有宗教的性质。然而,墨子的
天道思想同时又不是西周以来无条件的上帝,他在“天”的性质上附加了使
天老爷也难接受的条件,那便是天等于一个“方法”。哲学史的发展常不是
创造新形式,而是在过去的传统形式上给以某种改造,因此,墨子所改造的
可怜的上帝形式,的确是破天荒的。他说: 
“子墨子之有天之(志),辟人(之)无以异乎轮人之有规,匠人之有
矩也。今夫轮人操其规,将以量度天下之圜与不圜也。。。此其故何?则圜
法明也。匠人亦操其矩,将以量度天下之方与不方也。。。此其故何?则方
法明也。故子墨子之有天之意也,上将以度天下之王公大人为刑政也,下将
以量天下万民为文学出言谈也。观其行,顺天之意谓之善意行,反天之意, 
谓之不善意行。观其言谈,顺天之意谓之善言谈,反天之意谓之不善言谈。
观其刑政,顺天之意谓之善刑政,反天之意谓之不善刑政。故置此以为法, 
立此以为仪,将以量度天下之王公大人卿大夫之仁与不仁,譬之犹分黑白
也。”(天志中) 
墨子冲破了春秋以来的社会仪法,他自己照他的理想成立了另一个仪
法。墨子的新上帝,叫做“圜法”或“方法”,好像工匠的一把尺度。这把
尺度是平等的,可以量度王公大人,也可以量度百姓庶民,这已经不是西周
的“绝天地通”的贵族专有物了。尺度在人类社会,是尚贤、兼爱的,但墨
子惟恐人们把这原则认成他一个人的私见,于是他把它还原到天上而上帝
化,那便成了公意了。他说: 
“天之意不欲大国之攻小国也,大家之乱小家也,强之暴寡,诈之谋愚, 
贵之傲贱,此天之所不欲也。。。欲人之有力相营,有道相教,有财相分也。
又欲上之强听治也,下之强从事也。。。顺天意。。则刑政治,万民和,国

家富,财用足,百姓皆得暖衣饱食。”(天志中) 
这样看来,墨子的理想是古代式的平等,而尺度的形式却是传 统的宗教
(天鬼)。用近代语讲来,这个“天志”便是“主义”,墨子的兼爱论如果
加上“天志”,即等于说“兼爱主义”,尚贤论加上“天志”,即等于说“尚
贤主义”了。但,“天志”之附以主宰力又与主义有别,这便成了附有主义
条件的上帝。因此,上帝便成了空话。
我们知道,从周代的社会史看来,祀天者为贵族所专有。同样的,祖先
鬼神也为氏族贵族所专有,庶民无姓,便没有祭鬼的必要,孔子还说“非其
鬼而祭之,谄也”。著者认为这是土地国有制在宗教意识上的反映。一直到
春秋时代,土地国有制(不得买卖)尚支配着生产关系,因而在意识形态也
难以解脱族姓的束缚,例如子产是一个春秋的进步思想家,但他论贵族伯有
之为鬼,还说,“其用物也弘矣,其取精也多矣,其族又大所冯厚矣,。。 
能为鬼,不亦宜乎!”(左传昭公七年)可见物宏(土地)族大(氏族贵族) 
者宜(当然)为鬼。至于庶民“恃手而食者”即“不得入宗庙”(荀子)。
墨子的“天志”观既然主张有天大家顺,则其右鬼论也就主张有鬼大家
祭了。这固然是“得愚民之欲,不合知者之心”(王充论衡),但在中国古
代思想家中有几个敢于左袒人民,得“愚民之欲”的?是的,墨子的“明鬼” 
是一落后的思想传统,尤其他为了明鬼之有无,引经据典,强辩甚多。然在
古代,争取鬼神,谁知道又是一种斗争呢!我们应历史主义地研究他的宗教
观而避免纯粹的抽象法。
墨子的有鬼论和“天志”是同样的,鬼神是懂得他的学说的赏罚者,都
是照前面所讲的道理,“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
明鬼篇和其他各篇有点区别,其他各篇的推论没有在自己命题之上让步
到命题的否定,而明鬼下篇末段,却从无鬼的假定以说明有鬼的理由:没有
鬼更好,没有鬼谁也没有,则“犹可以合欢聚众,取亲于乡里。”他说: 
“先死者非父则母,非兄而姒也。今絜(洁)为酒醴粢盛,以敬慎祭祀, 
若使鬼神请(诚)有,是得其父母姒兄而饮食之也,岂非厚利哉!若使鬼神
请亡(诚无),是乃费其所为酒醴粢盛之财耳,自夫费之,非特(直)注之
污壑而弃之也;内者宗族,外者乡里,皆得如具饮食之。虽使鬼神请亡,此
犹可以合欢聚众,取亲于乡里。” 
因此,这和他的节葬论是不相违背的。拿些酒食来做祭品,如果没有鬼
神,那些酒食还在,大家合欢而饮食,岂不是一种乡下人的娱乐么?这倒是
为乡下人的一个奇特设计,一方面从贵族把鬼神争到手里,他方面又说没有
也罢,反正有一顿酒肉饱吃。
墨子是主张以斗争方式来改革社会的人(真好天下者),其尊天鬼而非
命,在理论上实在是有矛盾的,但如果我们把天命的否定作为内容,把天、
鬼的承认作为形式,则他的思想中的优点显然是存在于内容实质中的,而抽
空了的神鬼,实际上便成了空话了。其次,非命的斗争说和天鬼说怎样在他
的思想中统一呢?他以为这里有一种“规矩”,规矩就在天、鬼本身,因此, 
天鬼便成为“方法”性的手段。他把西周以来的天与命,第一步分做二截, 
以命为欺骗众人的工具故弃之,以天鬼为庶民所不能享有的形式故置之;第
二步复分而合,使无命的条件附加于天鬼的意志中,而成为没有命定的天鬼, 
一按他的“方法”执行赏罚。这样看来,他的天论不是形而上学,而是方法, 
所以,天鬼的法则成了他自己的理想的法仪。墨子的天道观已经含有义理之

天,不仅是宗教之天了。
他对于鬼神信仰既然作为手段来处理,那么如果有人惟对鬼神求百福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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