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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思想通史 第一卷-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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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去六辟(僻)。嘿(默)则思,言则诲,动则事。使三者代御(用), 
必为圣人。必去喜,去怒,去乐,去悲,去爱,去恶,而用仁义。手足口鼻
耳(目),从事于义,必为圣人。”(贵义) 
这样看来,仁义的客观尺度(即利),只有去了六情才能现出实用来。
这是大胆的古代国民的前锋思想。这一点常遭后来学者所批判,例如庄子天
下篇就说:“其道大觳(尽也,薄也)”。

第四节 墨子的逻辑思想
在分析了墨子唯物主义的知识论以后,我们要进而剔抉他的逻辑思想。
但是,这一课题,首先需要我们克服一些偏见。此所谓偏见,就是说探讨墨
经作者的逻辑思想,虽是共许的,而一言及墨子的逻辑思想如何如何,似乎
不免令人有奇异之感。这种奇异之感,就文字表面上来说,虽亦不为无据, 
而就思想实质上来说,则完全是一种似是而非的偏见。
就文字形式方面来看,不但前期墨家的可靠文献里没有逻辑学著作,而
且还有似乎足以否认墨子逻辑思想的旁证。例如: 
“楚王(楚威王)问田鸠曰:‘墨子者,显学也。。。其言多而不辩, 
何也?’田鸠曰:‘。。今世之谈也,皆道辩说文辞之言,人览其文而忘其
用。墨子之说,传先王之道,论圣人之言,以宣告人。若辩其辞,则恐人怀
其文而忘其(用),直以文害用也;。。故其言多而不辩。’”(韩非子外
储说左上) 
如果所谓“言多而不辩”的“辩”字可以解释成“逻辑”一词的同义语, 
则墨子之所以没有逻辑学的著作,就是因为“恐人怀其文而忘其用”,故意
地避免了逻辑学的研究,以自别于“辩说文辞之言”。这似乎证明了墨子本
来没有逻辑思想。
然而,如前所述,这是一种似是而非的偏见。因为从思想的实质上来看, 
一个思想家没有逻辑学的著作,并不能证明他没有逻辑思想。因此,我们有
根据从兼爱、非攻、尚贤、尚同、天志、非命等公认的前期墨家著作里,来
提取墨子逻辑思想的体系。
韩非子所说的“不辩”,应是指“不诡辩”。因为墨子的著作是,“明
是非之分,审治乱之纪,明异同之处,察名实之理,处利害,决嫌疑”,“摹
略万物之然,论求群言之比”,“以名举实,以辞抒意,以说出故,以类取, 
以类予”,“有诸己不非诸人,无诸己不求诸人”(皆借用小取篇语)。他
的著作字里行间都充满着与“逻辑学”同义的“辩”的精神,博学明智如韩
非,不应不知。
我们说墨子的著作充满着“辩”的精神,可以先就各篇文字的体裁来证
明:(一)尚贤篇是与无故富贵、面目美好的氏族贵族来辩难的;(二)尚
同篇是与“政以为便譬,宗于(族)父兄故旧,以为左右,置以为正长”的
氏族贵族来辩难的;(三)兼爱篇是与以“兼”为“天下之难物”或为“于
(迂)”路的君子来辩难的,是与“非兼”的“天下之士”(“别士”)来
辩难的;(四)非攻篇是与不知“义与不义”的“天下之君子”来辩难的, 
是与“饰攻战者”以及“好攻伐之君”来辩难的;(五)节用篇是与“其使
民劳,其藉敛厚”的“为政者”来辩难的,是与“兴师以伐邻国”的“大人” 
来辩难的;(六)节葬篇是与“以厚葬久丧为仁也、义也”的“后世之君子” 
来辩难的,是与据“圣王之道”而“执厚葬久丧者”来辩难的,是与为葬埋
而“辍民之事,靡民之财”的“王公大人”来辩难的;(七)天志篇是与“知
小而不知大”的“士君子”来辩难的,是与“去义远”的“士君子”以及“好
攻伐之君”来辩难的;(八)明鬼篇是与“执无鬼者”来辩难的;(九)非
乐篇是与“说乐而听”的“王公大人”来辩难的;(十)非命篇是与“执有
命者”来辩难的;(十一)非儒篇是与“亲亲有术,尊贤有等”说以及“丧
父母三年”说来辩难的,是与“强执有命”说以及“必古言古服然后仁”说

来辩难的,是与“胜不逐奔”说以及“君子若钟”说来辩难的。此外,耕柱、
贵义、公孟、鲁问、公输等篇,所记几乎全为墨子与弟子及时人相辩诘的故
事。
总之,墨子书中前期墨家的著作,实可当作论辩文集读。就此点言,墨
子书的形式,颇不类于论语,而与孟子大致相仿。所以,墨子的活动年代虽
与孔子相接,而其辩诘的思想形式,则全是战国学风。在春秋末世,孔子尚
以辩诘为“佞者”,为“利口”,为“口给”,为“巧言”,为“便辟”, 
而列于所恶之中;到了战国初年,墨子则自称:“以其言非吾言者,是犹以
卵投石也;尽天下之卵,其石犹是也,不可毁也”(贵义篇),并且主张“非
人者必有以易之”(兼爱下篇,即反对别人的错误论点必须拿出自己正确的
论点来代替)为辩诘的规律。
墨子既是充满着辩诘精神的思想家,便必然有其辩诘的方法。而这种辩
诘的方法就是墨子逻辑思想的所在。如果说孔子时代,由于国民阶级的曙光
尚被氏族旧人所掩蔽,其逻辑思想尚处于潜在阶段,有待于我们发掘;则墨
子时代,由于国民阶级已冲破了氏族旧人的桎梏而寻得了自己的经济生活, 
其逻辑思想也就呈现为显在状态,有待于我们剖解。就此点来看,墨子虽然
在文字形式上没有逻辑著作,而在思想实质上正是中国逻辑史的伟大发端。
并且正因为如此,由于在墨子这里已经奠定了逻辑学的基石,所以到了后期
墨家的墨经里面,才能在逻辑思想上独多成就,于战国学术中大放异彩。
(一)“类”概念的发现及其运用
墨子在逻辑思想上的最伟大的发现,首推“类”和“故”这两个具有方
法论意义的重要概念。关于“故”概念部分,另项研究,兹先就“类”概念
说明如下: 
在论语全书四百九十二章,一万二千七百个字中,只有一个“类”字(卫
灵公篇:“有教无类”)。在古文字中“类”字和“族”字同义,孔子的此
一“类”字,还保留着这样的成分,即类别是族别,也即是与古代地域区别
相对待的氏族血缘区别,绝无逻辑意味。在中国古代的自然科学上虽有分类
的学问,但它没有和哲学相联在一起。到了墨子,“类”概念才成为逻辑学
上的概念。例如: 
非攻下篇两言“子未察吾言之类”。
非儒下篇:“入人之国而与人之贼,非义之类也。” 
公输篇:“义不杀少而杀众,不可谓知类。” 
同篇:“为与此同类,臣见大王之必伤义而不得。” 
墨子的“类”概念的发现,无疑地是逻辑思想史上的一大贡献。这就是
说,依据“类”的概念,使他有了明是非、审治乱、别异同、察名实的方法, 
使他获得了辩诘的工具,使他在“劝以教人”、“遍从人而说之”的理论斗
争中有了制胜的武器。更简单地来说,墨子的逻辑思想,即是依据着类概念
的类推方法,而这一方法就是墨子所到处运用的辩诘术的灵魂。例如: 
“巫马子谓子墨子曰:‘子兼爱天下,未云(有)利也;我不爱天下, 
未云(有)贼也。功皆未至,子何独自是而非我哉?’子墨子曰:‘今有燎
者于此,一人奉水将灌之,一人掺(操)火将益之。功皆未至,子何贵于二
人?’巫马子曰:‘我是(肯定)彼奉水者之意,而非(反对)夫掺火者之

意。’子墨子曰:‘吾亦是(肯定)吾意而非(反对)子之意也。’”(耕
柱篇)
“子墨子南游于楚,见楚献惠王(孙棱作“献书惠王”)。惠王以老辞, 
使穆贺见子墨子。子墨子说穆贺,穆贺大说(悦),谓子墨子曰:‘子之言
则成(诚)善矣,而君王天下之大王也;毋乃曰‘贱人之所为而不用乎!?’ 
子墨子曰:‘唯其可行!譬若药然,草之本,天子食之以顺其疾,岂曰一草
之本而不食哉?今农夫入其税于大人,大人为酒醴粢盛以祭上帝鬼神,岂曰
贱人之所为而不享哉?故虽贱人也,上比之农,下比之药,曾不若一草之本
乎?’”(贵义篇)“公输盘为楚造云梯之械成,将以攻宋。子墨子闻之, 
起于齐,行十日十夜而至于郢,见公输盘。公输盘曰:‘夫子何命焉为?’ 
子墨子曰:‘北方有侮臣(者),愿藉子杀之。’公输盘不说。子墨子曰: 
‘请献十(千)金。’公输盘曰:‘吾义固不杀人!’子墨子起再拜曰:‘请
说之!吾从北方,闻子为梯,将以攻宋。宋何罪之有?荆国有余于地,而不
足于民;杀所不足,而争所有余,不可谓智;宋无罪而攻之,不可谓仁;知
而不争,不可谓忠;争而不得,不可谓强;义不杀少而杀众,不可谓知类。’ 
公输盘服。子墨子曰:‘然乎(胡)不已乎?’公输盘曰:‘不可,吾既已
言之王矣。’子墨子曰:‘胡不见我于王?’公输盘曰:‘诺!’子墨子见
王,曰:‘今有人于此,舍其文轩,邻有敝轝而欲窃之;舍其锦绣,邻有短
褐而欲窃之;舍其粱肉,邻有糠糟而欲窃之。此为何若人?’王曰:‘必为
(有)窃疾矣!’子墨子曰:‘荆之地方五千里,宋之地方五百里,此犹文
轩之与敝轝也。荆有云梦,犀兕麋鹿满之;江、汉之鱼鼈鼋鼉,为天下富; 
宋所为(谓)无雉兔狐狸(鲋鱼)者也;此犹粱肉之与糠糟也。荆有长松文
梓楩枬豫章,宋无此长木;此犹锦绣之与短褐也。臣以三事(吏)之攻宋也, 
为与此同类。臣见大王之必伤义而不得!’”(公输篇)此外,所有墨子的
主要思想,如尚贤、尚同、兼爱、非攻、天志、明鬼、节用、节葬、非命、
非乐、非儒等,几乎都通过类推的方法表现出来;不但繁复举例,依类相连, 
而文字转侧之处,也多用“是犹”、“譬之”等词。
墨子在类概念的运用中,显然有形式逻辑学家的“矛盾律”的思想,以
发现概念的矛盾为错误的证明。墨子书中以“矛盾律”为前提的例证是很多
的,兹举其一例如下: 
“公孟子曰:‘无鬼神。’又曰:‘君子必学祭祀(礼)。’子墨子曰: 
‘执无鬼而学祭礼,是犹无客而学客礼也,是犹无鱼而为鱼罟也。’”(公
孟篇)
“矛盾律”的思想,在孔子那里业已发生(见上章)。但墨子的“矛盾
律”思想则比孔子更为明朗。并且由于“矛盾律”与“类概念”相结合,墨
子在逻辑学的概念论上也有了新的成就。这一点,除本节前引子夏之徒将“君
子”与“狗豨”相比而陷于“不知类”的概念混乱,经墨子揭发以外,在上
节取实予名论中也多明证。兹为使问题明确起见,特再举二例于下: 
关于“好”“恶”两概念的界说:“子墨子谓骆滑氂曰:‘吾闻子好勇。’ 
骆滑氂曰:‘然!我闻其乡有勇士焉,吾必从而杀之!’子墨子曰:‘天下
莫不欲与(兴)其所好,度(废)其所恶;今子闻其乡有勇士焉,必从而杀
之,是非好勇也,是恶勇也。’”(耕柱) 
关于“毁”“告”两概念的界说:“子墨子谓程子曰:‘儒之道,足以
丧天下者四政焉。。。’程子曰:‘甚矣,先生之毁儒也!’子墨子曰:‘儒

固无此若四政者,而我言之,则是毁也;今儒固有此四政者,而我言之,则
非毁也,告闻也。’”(公孟)墨子依据“知类”的逻辑,使其推理方法走
入了归纳法的途径。所以他说:“古者有语:谋而不得,则以往知来,以见
知隐。谋若此,可得而知矣。”(非攻中篇)按此所谓“以往知来”与孔子
的推理方法貌似而实异。论语学而篇“告诸往而知来者”,是由特称推出全
称的以偏概全的错误推理,而墨子的“以往知来”则是由全称推出特称的演
绎推理。至于“以见知隐”,更是墨子所特别强调的。“见”即有情有状的
个别事物,“隐”即无形无象的抽象原则。不说“以隐知见”,而说“以见
知隐”,显然是从个别到普遍的归纳法。“三表法”所谓“本之”、“原之”、
“用之”,以及各篇中大量举例的叙述方法,都透露着这种归纳法的精神。
并且,又由于“以见知隐”与“以往知来”相结合,归纳的任务不仅是据过
去以知现在,而且在于藉通则或原理的光照去洞察未来。在第二节我们说, 
墨子将“天志”作为“规矩”,“以量度天下之圜与不圜”以及“天下之方
与不方”,成了“方法性的手段”云云,即与此处的洞察未来是一脉相通的。
因为“知类”以后,过去、现在、未来,即不是互有鸿沟的三截,而成了发
展进程中的一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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