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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墨经成书非一时,作者非一人,倘兼就两派持论的内容而言,则“坚白
离”与“坚白盈”,针锋相对,方法相反,断为时代相接,互为论敌,尚无
大过。
汉书艺文志称“公孙龙子十四篇”,扬雄法言称“龙诡辞数万”,可知
公孙龙的著作并非不多。但今本公孙龙子,除迹府为后人辑录他书(如吕氏
春秋淫辞篇等)而成外,仅余指物论、名实论、坚白论、白马论、通变论等
五篇,共为一千九百零九字,这又不难看出他的著作是大多数散佚了。
公孙龙学说在古代社会的危机时代虽为一重要宗派,而后世之祖述此说
者似不多见。惟魏、晋间因玄风大盛,荀绰冀州记中,载有:“爰俞辩于论
议,采公孙龙之辞以谈微理。”(三国志邓艾传引)世说新语文学第四载:
“谢安年少,请阮光禄道白马论。为论以示谢,于时谢不即解阮语,重相咨
尽。阮乃叹曰:非但能言人不可得,正索解人亦不可得。”唐代张游朝著有
冲虚白马非马证。宋代陈元景曾录白马、指物二论,编入所著南华余录。此
四事似为仅有的公孙龙学的研究。
在注疏方面,据新唐书载,陈嗣古、贾大隐各有公孙龙子注一卷,然今
皆佚失。宋代谢希深所注公孙龙三卷今尚流传,但读者亦寡。明末遗老傅山
的公孙龙注释,是依法相宗术语来诠解的。自清季以还,如俞樾、孙诒让、
章炳麟、梁启超、章士剑诸人各间有所疏解;而辛从益、陈澧、王益、钱基
博、谭戒甫、伍非百、陈柱、金受申等也各有专书,详事考辨。因此,遂使
此五篇一千九百字的古籍,大体可读。但前人的方法,多系承清代汉学家的
馀绪,故其成就多在训诂校刊方面,其中虽间有从义理方面从事阐发的,但
似甚少可观。
今本公孙龙子六篇,各家所定次序颇不一致。我们以为,篇目次序是有
利于对其思想进行研究的,因为篇次一定,研究对象的构造形态即历然在目;
依次剖析,一方面可以看出此派的思想系统,另一方面也为我们的研究展开
程序。故篇次问题,这里应稍加推敲。
在推敲篇次问题时,我们应知古人著述不似今人,甚难就各篇内容划分
理论的性质;加以脱落错简,层见迭出,尤不易比列各篇论述范围,定其先
后。但大体上并非完全无范围可指,各篇性质也非完全无划分的可能。据我
们分析的结果,今存六篇的次序,似应如下:
迹府第一(各本皆同)。
按谢希深注:“府,聚也。”俞樾说:“所履为迹。迹与迹同,。。言
其事迹具此也。”各家均认此篇为后人聚集公孙龙事迹而成的言行录或传记
之类,其性质略同于论语的乡党篇、墨子的耕柱、贵义、公孟、鲁问、公输
等篇。此派诡辩思想的历史根据虽非尽具于此,然篇中所记人物故实,要也
不失为重要资料的一个集结点。各本均列此篇为第一,颇为得体。
指物论第二(谭戒甫本同此,伍非百本列为第三,在名实论后,陈柱本
列第三,在白马论后)。
名实论第三(谭本列第五,伍本列第二,陈本列第六)。
坚白论第四(谭本列第四,伍本列第六,陈本列第五)。
按此三篇所论者大体为心物关系问题,种类与个体的关系问题等,这即
是此派的世界观和知识论之所寄。其逻辑思想中的诡辩方法,实以此三篇中
所论为出发点。依“存在决定意识”之义,此三篇应编于迹府之后。且此三
篇以感觉始,以概念终,程序井然,不容倒错,不容分隔间离,必使之依次
承接,才合道理。
白马论第五(谭本列第三,伍本列第五,陈本列第二)。
按此篇为此派逻辑系统中的概念论,也即其诡辩方法的骨干。依“方法
论从属于世界观”之义,此一篇应编于指物、名实及坚白三论之后。
通变论第六(谭本同此,伍本列第四,陈本列第四)。
按此篇大体系此派根据其诡辩的概念论所作的诡辩论式。此派的逻辑系
统至论式为止,故应把此篇编于最后。
依上述目次,除迹府外,其余五篇的构造层次大体系自世界观出发,经
由概念论而到达逻辑论式,如果用图表示此派的思想体系,则其图如下:
关于公孙龙子篇次问题的我们此一看法,似前人均未道及。此看法为正
为误,我们虽未敢自信,但据此以观此派的思想系统,则似较易寻得头绪。
下面我们即依此程序,剖析此派的思想体系。
第二节 公孙龙的世界观及其诡辩思想的由来
世界观中的根本问题,即是心物关系的问题。世界观之为唯物主义或为
唯心主义,直接规定着一家思想的认识方法与认识内容。所以各派的思想体
系,均以其世界观为理论根源。例如儒、墨、庄、荀等派对于所谓“物”各
有定义,理即在此。公孙龙离坚白一派的思想之所以成为唯心主义的诡辩,
就直接与其对此问题的看法有必然的关联。
“天地与其所产者,物也。”(名实论)
骤然看来,这“物”好像是客观的存在,但请看他对于“物”与“心”
的关系如何解答,他说:
“物莫非指,而指非指。”(指物论)
此即是说,宇宙所有的具体事物,如白马、骊牛、坚白石等,莫非概念。
但此概念,好像既不在主观的能知中,也不在客观的所知中,而是离开主观
认识与客观对象而独有的实在。从这一点讲,公孙龙思想的最高原则是接近
于柏拉图的“理念”,实质上是观念的另一种说法。
公孙龙子中说过许多“物”字,这里我们必须进一步地研究他所谓的物
的意义,才能理解他的哲学和逻辑的全貌。公孙龙是怎样地认识物呢?他所
谓物的概念,是什么性质呢?
在名实论的开头,公孙龙已给我们留下了关于“物”、“实”、“位”、
“正”四个概念的规定;现在就从这里开始吧。他说:
“天地与其所产者,物也。物以物其所物而不过焉,实也。实以实其所
实(而)不旷焉,位也。出其所位非位,(而)位其所位焉,正也。”
“天地与其所产者物也”这一规定(定义)里的所谓“物”,包含着“天
地”及“其所产”在内。庄子则阳篇说:“天地者,形之大者也。”例以白
马论所谓“马者,所以命形也”的说法,则这个“物”字,不是指普通所说
的万物,如马牛等等,而是指万物的概念。这和荀子所谓“万物虽众,有时
而欲遍举之,故谓之物,物也者大共名也”的后两个“物”,墨子经说上所
谓“物,达也,有实必得之(是)名也”之“物”,有相似的意义。然而在
公孙龙,另有特别的说法,即“物”是天地万物的最后原因,似是“神”的
代名词。
第二个规定——“物以物其所物而不过焉,实也”,其中三个“物”字,
有不同的涵义。下两个物字,作为动词用,它的涵义是随着上一个“物”字
的涵义而决定。所以,问题在于第一个“物”字。辛从益解释这一规定说:
“物各有其物体,不可过也;故必有体之为物者,以物其所物而不过,所谓
实也。上物字作体物之物(解)。。。”作为文句的诂释,这是不错的。但
我们所急欲知道的,不是文句的诂释,而是那所谓“体之为物者”或“体物
之物”,即第一个“物”字的内容,究竟是什么?“天地与其所产者”之个
别的物,是不能成为这个“物”字的内容的。因为一切个别的物,其“指”
皆各有所“定”,故其为物都已各具定体,一有成形,便不能再作“体物之
物”。由公孙龙“白定所白”即“非白也”的理论推之,都不能再去“体”
他物而不过的了。换句话说,第二个规定的上一个“物”字,比第一个规定
的“物”字就更神秘了。
那末,这个“物”字,指的是什么呢?在唯物论者,它是物质;在唯心
论者,它是精神——“绝对精神”。但在公孙龙,它既不可能是物质,因为
他认为“物指”乃至“物”是“指与物为指”的结果,而“指”是不能成为
感觉对象的。它也不像主观唯心主义者说的精神,因为他认为“神不见,而
神离”,而且所谓“指”是多种多样的。我们根据现在的公孙龙子看来,上
述第二个规定的那个“物”,当是他所谓的“指”。所以指物论开宗明义就
说:
“物莫非指,而指非指。”
其下文又说:
“且指者,天下之所兼。‘天下无指’者,物不可谓无指也。(物)不
可谓无指者,非有‘非指’也。非有‘非指’者,物莫非‘指’(也)。指,
非‘非指’也。指与物,‘非指’也。”
这意思是说:“指”是兼与物为指的。和坚白论所说“不定者,兼”,
同一意义。故曰:“指者,天下之所兼。”“指”未与物为指,则“指”自
藏,“天下未有若此独立之指而可见”,故可谓“无指”。及其与物为指,
则“指”已显现为“物指”,和自藏的“指”有别,故也可谓“无指”。然
而他所谓的“物”,是流行于天地间的,有所谓这个绝对的东西,即有“物
指”,而“物指”既为“指”的显现,故“物不可谓无指”。但“物指”毕
竟不即是“指”,故无妨顺俗地说“天下无指”。在这一意义上说,所谓“天
下无指”,是由于天下有“物”,而“物指”应和“指”区别的缘故。故曰:
“天下无指者,物不可谓无指也。”“指”既显现为“物指”,而又和“物
指”有别,故对于“指”自身而言,“物指”固可谓之“非指”,然而并不
是于“物指”之外另有一种叫做“非指”的东西。故曰:“物不可谓无指者,
非有‘非指’也。”除“物指”外,既没有另一种“非指”,则天下的“物”,
即接触于人们感官者,无非“物指”;而由于“物指”对于感官的关系,因
而推知天下之有物,乃由于有“指”,由于“指”兼与物为指。故曰:“非
有‘非指’者,物莫非‘指’也。”上面说过,及其与物为指,则“指”已
显现为“物指”,和自藏的指有别。对于“指”自身言,“物指”可谓“非
指”。故曰:“指,非‘非指’也。指与物,‘非指’也。”又曰:“物莫
非指,而指非指。”“物莫非指”与“而指非指”二句并列,前者肯定,后
者否定;对照着看,就容易明白。上一句的意思是说,“物”是由指而成的,
所以下一句应当是说,而“指”却不由指而成。因为“指”是可离于物而独
立自藏的。所以坚白论的结论说:“离也者,天下故独而正。”这句话,确
是“而指非指”的很好的注脚。
紧接着他又申说道:
“使天下无物指,谁径谓‘非指’?使天下无物,谁径谓指?(使)天
下有指无物指,谁径谓非‘指’?径谓无物非指?”
上引文有二句“谁径谓非指”,但第二句和第一句意思不同,是贴切着
“而指非指”边说的;所以紧接着就是“谁径谓无物非指”。“无物非指”
就是“物莫非指”;连起来看,就非常明白。
从这段引文里,明显地表现了他的理论是由感觉的分析出发的,是由可
感觉性的事物达到非感觉性的抽象的“指”的。所谓“使天下无物指”,“使
天下无物”,“(使)天下有指无物指”,都是明证。同时,这段引文也表
现了他的离坚白的理论的这样意图,即要从事物的现象进一步去找寻更本质
的东西,即一个独立于客观事物以外的一个神似的东西。
现在该回到原来的问题了。由上所述,可见公孙龙所谓“物以物其所物
而不过焉”的第一个“物”字,就是他的所谓“指”的涵义。那末,“物”
怎样地“物其所物”呢?即怎样地由“指”到天地万物呢?这个过程,在他
的书中找不到明白具体的叙述。而那一点点可借以推知的文句,看来又好像
互相矛盾似的。比方说,在坚白论里,他说过:“坚未与石为坚。。,未与
物为坚。。,其不坚石物。。而坚藏。”在白马论,他说过“白马者,白定
所白也”。“白定所白”即“与马为白”,“坚未与石为坚”即表示它可“与
石为坚”,一般地说,就是“指兼与物为指”。这样,“指”就显现为“物
指”,似乎它可以为感官的对象;这是说,“指”借“物”而显现为“物指”,
因而有个别的物概念。在这过程中,要有物为“指”的所与——即“指”的
负荷者。例如白与马为白,马即白的负荷者。但在指物论,他又有另一种说
法:
“且夫指固自为‘非指’,奚待于物,而乃与为指?”
这里所谓“非指”,即是对于“指”而言的“物指”。这就是说,“指”
本来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