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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批判书名辩思潮的批判中说:
“相里勤不用说就是相里氏,五侯大概就是柏夫(按“相夫氏”元和姓
纂作“伯夫氏”,并引韩子说:“伯夫氏墨家流也”,孙诒让说:“唐本相
或作伯,或当作柏,与相形近”,郭考或依此)。这两派属于北方。邓陵与
苦获、己齿属于南方,与前两派相合仍是三派。派别之分不知始于何时,但
彼此之间有斗争,是不容忽视的。”(十批判书页二八○)
据我们研究,天下篇与显学篇所讲的,或为时代相接的两件事。此两事
虽同样讲述墨家后学的派别分裂,但显学篇所讲的是离为相里、相夫与邓陵
三派,文字语句甚明,而天下篇所讲的则似此一分裂的继续,在继续分裂的
阶段上,对立的派别似也未必仍为三派。例如,“五侯之徒”,既已明言为
“相里勤之弟子”,即不必为相(柏)夫氏其人(郭考将上下断读,分为北
方的两派)。可能是以五侯为代表,而与“南方之墨者苦获、己齿、邓陵子
之属”相对立,似已演变成为南北两派。且其时已有墨经可诵(墨经晚成详
见下文),其“相谓别墨”的争论,到了天下篇作者时代,仍在“至今不决”
的阶段,则上距墨子之死为时颇久,疑为墨家分裂的晚期情形。
第二,庄、韩二书所指出的后期墨家派别,都是墨辩一派的支派,至于
墨侠一派的人物,似均未言及。但墨子徒属众多,墨学兼涵“辩”“侠”,
似不得以古人未言,即断为无有。兹分别说明如下:
关于墨子弟子部分,例如:
(1)公输篇记墨子说楚王说:“臣之弟子禽滑釐等三百人”。
(2)吕氏春秋当染篇说:孔、墨“从属弥众,弟子弥丰,充满天下”,
又说:“孔、墨之后学显荣于天下者众矣,不可胜数”。
(3)淮南子、泰族训说:“墨子服役者百八十人”。关于墨学的武侠传
统(名辩部分另述)例如:
(1)备城门篇记禽滑厘问“大攻小,强执弱,吾欲守小国,为之奈何?”
墨子遂语以守城之具六十六事(李筌太白阴经守城具篇作五十六事)。
(2)吕氏春秋尊师篇说:“高何县子硕(吕览“硕”作“石”),齐国
之暴者也,指于乡曲,学于子墨子,。。为天下名士显人”。
(3)太平御览(四三七、四九六卷)引“胡非子修墨以教,有屈将子好
勇,胡非子曰:‘吾闻勇有五等,而以曹刿匹夫徒步之士,布衣柔履之人,
一怒而劫万乘之师,存千乘之国,为君子之勇’”。
(4)吕氏春秋上德篇记:“墨者巨子孟胜为阳城君守城,孟胜死,弟子
死之者百八十;三人以致令于田襄子,欲反死孟胜于荆,田襄子止之,。。
不听;遂反死之”。
(5)同篇记:“孟胜弟子徐弱与孟胜同死楚阳城君之难。”
(6)同书去私篇记:“腹■为墨者钜子,居秦,其子杀人。秦惠王曰:
‘先生之年长矣,非有它子也,寡人已令吏弗诛矣,先生之以此听寡人也。’
腹■对曰:‘墨者之法,杀人者死,伤人者刑,此所禁杀伤人也;夫禁杀伤
人者,天下之大义也。王虽为之赐而令吏弗诛,腹■不可不行墨子之法。’
不许,惠王而遂杀之。吕不韦曰:‘子,人之所私也;忍所私以行大义,钜
子可谓公矣!’”
据此可知,墨子弟子本来很多,其活动范围也不为不广。墨子施教,似
略仿孔门的分科制度。耕柱篇记墨子答复县子硕“为义孰为大务”问时,曾
说:“能谈辩者谈辩,能说书者说书,能从事者从事”。此所谓“谈辩”、
“说书”、“从事”,是否即为“墨离为三”的先天胎盘,不敢妄断;但“谈
辩”近乎“名辩”,“从事”有类“武侠”。武侠所谓墨者之法,似成为秦
末农民战争的口号,后为刘邦所窃,可知侠有主义。
第三,显学篇与天下篇皆就墨辩一派立论,原文所言甚明;惟墨辩派的
人物当不止于此。大体论之,墨辩派或起于惠、庄以及孟子、儿说诡辩盛行
之际,墨子后学,师承墨子“辩”的精神,发展并修正其固有遗义,并出而
与之进行名辩思想的斗争;约至荀、韩之际,始告终结。郭沫若曾说:
“墨家染上了辩者的色彩,似乎在孟子当时便已经开始,孟子说:‘距
杨、墨,放淫辞’。庄子外篇也爱把杨、墨之辩相提并论:‘骈于辩者,累
丸结绳窜勾,游心于坚白同异之间,而敝跬誉无用之言非乎,而杨、墨是也。’
(骈拇篇)‘钳杨、墨之口。。。知诈渐毒、颉滑坚白、解垢同异之辩多,
则俗惑于辩矣。’(胠箧篇)”(十批判书页二八一)
此外,在荀、韩书里,很多对墨辩的批评,可见其在先秦时代确是最活
动的思想家。此派墨辩,与墨侠之间有无斗争,“辩”“侠”是否为各派所
同具的精神与方法,则文献有缺,无从判断;然由所谓“取舍相反”,所谓
“倍谲不同”等原始按语推之,墨子后学的发展,或于“辩”“侠”之际有
所偏重,因而皆自谓真墨,相谓别墨,这也是合理的。
第四,关于墨学的传承,古无成书。近世孙诒让始就墨子本书及先秦诸
子的记载,网罗掇拾,写成墨学传授考(见墨子后语卷上),计得墨子弟子
十五人(附存三人)、再传弟子三人、三传弟子一人、治墨术而不详其传授
系次者十三人、杂家四人,共三十九人。另外也有人另为考据的,更得墨子
弟子九人、附存一人,共十人。兹制墨学派别源流表如下:
上表符号,表示传授无确据而颇有可能的。人名有□符号的,表示
其人为墨辩或富于辩者色彩的,今存墨经(经上、经下、经说上、经说下、
大取、小取)六篇,疑为此辈墨者所陆续写定,就中年辈最晚的,为介于荀、
韩之间的田鸠。马驌梁玉绳及孙诒让考定“田鸠”与“田俅子”为一人;果
尔,则墨经纵非由田鸠所最后写定,也必系写定于田鸠的时代。人名有■符
号的,表示其人染有辩者的倾向,虽不一定即为墨经编者,但或有助于墨家
名辩思想的发展。表中人名与人名之间,只有传授辈次而无传授符号处,是
依生年先后推定,并非表示其间的师承关系。
总之,墨家徒属众多而可考者少,其派系的分合起讫及传授的源流,尤
不易辨。因此,上表不仅残缺,而所据的资料也间有未可尽信处,然掇拾遗
文,网罗坠绪,也不过欲存梗概,借利于研究而已。孙诒让说:
“墨学之昌,几埒洙、泗,斯亦盛矣。。。犷秦隐儒,墨学亦微;至西
汉儒复兴,而墨竟绝;墨子既蒙世大垢,而徒属名籍亦莫能纪述。。。彼勤
生薄死以赴天下之急,而姓名澌灭与草木同尽者,殆不知凡几;呜呼悕已!”
(墨学传授考)在解明了后期墨家的派别及其活动时代以后,我们要进而研
究他们的著作。墨侠一派,有无著作,不得而知;但墨辩一派的著作,如前
所述的六篇,则灼然可指。
现在,我们研究墨经的成书年代问题。
首先,应该证明墨经不是墨子自著的书,而是墨家后学的著作,其书写
定的年代是相当晚的。
晋时鲁胜所作的墨辩注,今已亡佚,据他的保存于晋书隐逸传里的原叙
说:
“墨子著书,作辩经以立名本。惠施、公孙龙祖述其学,以正刑(形)
名显于世。。。自邓析至秦时名家者,世有篇籍,率颇难知,后学莫复传习,
于今五百馀岁,遂亡绝。墨辩有上、下经,经各有说,凡四篇,与其书众篇
连第,故独存。”
可见鲁胜显然认为(一)经上、经下及经说上、经说下四篇为墨子自著;
因而(二)惠施、公孙龙的“名辩”是祖述“墨辩”的。后来治“墨学”的
人不少继持这种见解。到了孙诒让著墨子间诂说,“据庄子所言,则似战国
之时,墨家别传之学,不尽墨子本指。毕(沅)谓翟所自著,考之未审”,
才怀疑到这四篇不是墨子自己的著作。关于墨经(连同大取、小取二篇)的
作者问题,近人见解,不甚相同。现在还有人费力考证墨经出于墨子。依我
们看来,孙诒让的见解是可取的,而方授楚的考定(六篇都是墨家后学所著),
当取意于此。但关于写定年代问题,我们认为方氏推定“此六篇殆楚威王以
后至荀子以前,始先后写成”,其下限还须推迟些。兹分别说明如下:一、
墨子年代略后于孔子。一般承认当时(春秋末叶)尚无个人著书的风气。论
语一书,是孔子再传弟子所记述的。所谓老子,郭沫若曾证明成于战国时楚
人环渊之手(先秦天道观之进展)。在墨子中最能表现墨子学说的尚贤以下
十篇,都分上中下三篇,大抵也和耕柱以下五篇一样,是他的门人所记述的;
其文字较古朴,成书在墨经等六篇之前。二、就墨经的内容看来,有些见解,
已是墨子思想的发展或修正,在思想上表现了时代进展的痕迹。在尚贤、尚
同、兼爱等篇,常以“爱”“利”并举,如“兼相爱,交相利”,如“爱利
万民”(尚贤中篇),如“众利之所生,从爱人利人生”(兼爱下篇)等等。
至于“爱”和“利”的关系,也只说到“兼而爱之,从而利之”(尚贤中篇)
而已。但到了经上篇,这思想就发展了。经上说,“义,利也”,经说上说,
“义,志以天下为爱(“爱”旧作“芬”,依孙校改),而能能(善)利之,
不必周。”这就是说,不是因为爱之,所以从而利之,而是不能善利之,即
不得谓之“爱”,不得谓之“义”。“利”就是义的内容也是“爱”的内容。
所以经上又说:“孝,利亲也”。经说上说:“孝,以亲为爱而能能(善)
利亲,不必得。”扩而充之,经上说:“任,士损己而益所为也”,经说上
说:“任,为身之所恶,以成人之所急”,这是说,为要达到爱人必须利人
的目的,有时甚至牺牲自己的利益,也在所不惜。至于“利”的性质,经上
说:“利,所得而喜也”,说:“利,得是而喜,则是利也。其害也,非是
也。”这样进一步地作心理上的说明,是尚贤等篇所没有的。这一发展,固
然有它内在的逻辑的必然,但同时也是时代进展的结果。孟子中记孟子与宋
牼的对话,以“仁义”与“利”对立(告子下篇),同时,宋牼已有“语心
之容,命之曰心之行”(庄子天下篇)的心理学说(宋钘即宋牼、宋荣子,
但并不是墨者),所以墨家后学也就有“利”即是“义”的主张,并进一步
对于“利”有从心理上说明的必要。
三、墨子是最重理智的(贵义篇说:“必去喜去怒去乐去悲去爱,而用
仁义”,仁义连用,始于孟子,贵义篇为墨家后学所记,不一定墨子已用此
语,但“去喜”云云,确能传墨子思想的性格),但在墨经中却加进了情感
的要素。经上说,“为,穷智而■(“■”字异文,系也)于欲也。”经说
上说:
“为:欲■(“■”旧作“■”,依孙校改,斫也)其指,智不知其害,
是智之罪也。若智之慎文(“文”言思想之密察,各端兼顾,杨霓说)也,
无遗于其害也;而犹欲愼之,则离(罹也)之。是犹食脯也,搔(毕沅云:
“骚”,“臊”字假音)之利害,未可知也,欲而搔,是不以其所疑止所欲
也。廧(同“墙”)外之利害,未可知也,趋之而得刀(“刀”旧作“力”,
依孙校改,指刀币);则弗趋也,是以所疑止所欲也。观(见也)‘为,穷
知而■于欲’之理,搔脯而非■(智)也,■指而非愚也。所为,所不(“否”
也)为,相疑也,非谋也。”
方授楚解说:“食之美恶未可知,与墙外之利害未可知,其疑同也,智
也;一则欲得骚而不止,一则不欲得刀而止(弗趋),为与否在欲之强弱,
情也。”这说明行为不尽依据理智,而尤在于欲望的强弱。杨氏则以主张经
上为墨子自著的缘故,遂读“■”为“远隔”,说,“为也者,当尽其智力
而绝其所欲,必依放‘知’之所谋虑而从事,不可任所‘欲’为也。贵义篇
云:‘必去喜去怒去乐去悲去爱,而用仁义’,义同此”(墨经哲学)。不
但对于说的举例,说明很为勉强,而且于经文也不适合。因为经文明明是说:
行为是尽知之后悬决于欲望的;是申说语,并不含有“当为”之义。
又如经下“在(察也)其所然未然者(“未然者”旧作“未者然”,依
梁校改),说在于是推之”章,经说曾说:“在:尧善治,自今‘在’诸古
也;自古‘在’之今,则尧不能治也。”这种不承认先王的观念,实在是战
国后期的产物,到了荀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