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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思想通史 第一卷-第9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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乎人。革之时大矣哉!”但和“天地节而四时成”联系起来看,这里所谓“革”, 
不指变革,还是循环,并不是发展前进,因为“四时”本来就是循环的,所
谓“寒往则暑来,暑往则寒来,寒暑相推而岁(四时)成焉”(系辞下), 
这是最好的傍证。
周易还有一种显著的思想,那就是“时中”主义。清惠栋易汉学说:“易
道深矣!一言以蔽之曰:时中。孔子作彖传言时者二十四卦,言中者三十五
卦。彖传言时者六卦,言中者三十八卦。”这在邹衍,只言“治各有宜”, 
“当时则用,过则舍之”,强调“时”,尚未明白强调“中”。易传这一思
想,应该是直接上承于思、孟学派的。所以惠栋接着便说:“子思作中庸, 
述孔子之意曰:‘君子而时中。’孟子亦曰:‘孔子圣之时。’。。知时中
之义,其于易也,思过半矣。”这就是易所以由“变易”出发而终止于“不
易”的缘故。

第三节 杂家言之作始者吕不韦和吕氏春秋
汉书艺文志著录杂家言二十家四百三篇,吕氏春秋当是其中的巨擘,也
是此类纂书的滥觞。汉初成书的淮南子,体制就是仿效它的。汉书说: 
“杂家者流,盖出于议官。兼儒、墨,合名法,知国体之有此,见王治
之无不贯,此其所长也;及荡者为之,则漫羡而无所归心。”(艺文志) 
所谓“出于议官”,自然是不可靠的(“盖”之云者,也表示作者不敢
肯定)。至于所谓“兼儒墨,合名法”,是合于事实的话。吕氏春秋,确是
“兼”“合”以前各派的学说编集而成的一部书。史记记此书缘起,就这样
说:
“当是时,魏有信陵君,楚有春申君,赵有平原君,齐有孟尝君,皆下
士,喜宾客,以相倾。吕不韦以秦之强,羞不如,亦招致士,厚遇之,至食
客三千人。是时诸侯多辩士,如荀卿之徒,著书布天下。吕不韦乃使其客人
人著所闻,集论以为八览六论十二纪,二十余万言。”(吕不韦列传) 
这是近实的叙述。因为“集论”得来,所以“杂”是免不了的(但因此
保存了不少遗闻佚事,则属意外的收获)。汪中代毕沅序吕氏春秋说得好: 
“周官失其职而诸子之学以兴,各择其术以明其学,莫不持之有故,言
之成理。及比而同之,则仁之与义,敬之与和,犹水火之相反也。最后吕氏
春秋出,则诸子之说兼有之。故劝学、尊师、诬徒、善学四篇,皆教学之方, 
与学记表里;大乐、侈乐、适音、古乐、音律、音初、制乐,皆论乐,。。 
凡此诸篇,则六艺之遗文也;十二纪发明明堂礼,则明堂阴阳之学也;贵生、
情欲、尽数、审分、君守五篇,尚清净养生之术,则道家流也;荡兵、振乱、
禁塞、怀宠、论威、简选、决胜、爱士八篇,皆论兵,则兵权谋、形势二家
也;上农、任地、辨土三篇,皆农桑树艺之事,则农家者流也;其有抵牾者: 
振乱、禁塞、大乐三篇以墨子非攻救守及非乐为过,而当染篇全取墨子,应
言篇司马喜事,则深重墨氏之学。。。司马迁谓不韦使其客人人著所闻,以
为备天地万物古今之事,然则是书之成,不出于一人之手,故不名一家之学, 
而为后世修文、御览、华林、编略之所托始。艺文志列之杂家,良有以也。” 
(述学吕氏春秋附考) 
在西欧,“古代社会的哲学的崩溃的显明表现,是折衷主义的哲学;这
种哲学已没有什么力量提出新的特别的东西了。折衷主义的最大的代表者是
罗马著名的演说家西塞罗(Marcus TulliusCicero B。 C。106—43)。折衷
主义者企图调和诸敌对的哲学思潮:柏拉图派、亚里士多德派、伊璧鸠鲁派
和斯多葛派。但他们没有创立任何体系。”(薛格洛夫主编西洋哲学史简编, 
王子野译本,页七十二)在中国“古代”末期(秦末),产生吕氏春秋那样
的一部书,也不是偶然的。所谓“诸子。。各择其术以明其学,莫不持之有
故”,就是企图创立自己独特体系;而所谓“吕氏春秋,。。则诸子之说兼
有之”,就是走向调和折衷的路径。“兼”字,于古义即为杂,如“兼金” 
即杂金,杂多是与统一相对的,故杂有诸说,正是折衷的没落思想。复次, 
吕氏的作风,和稷下的作风实有显著的区别。因为稷下先生的治学精神是兼
容并包,让各家独立自见;而吕氏春秋的编制则是“兼听杂学”的揉合,而
没有创造精神,颇倾向于统一思想的路数。
这和吕不韦的身世行动也是颇相称的。他在政治投机买卖成功之后(即
他所认为“奇货可居”的子楚立为秦王之后),便做了十余年秦国宰相(自

庄襄王元年至始皇十年,公元前二四九年至二三七年)。在他执政期间,虽
然大权在握,但除了执行秦国耕战拓地的传统政策之外,并没有什么新的政
绩留下来,唯一值得注意的只有这部吕氏春秋。那么,在这书里于调和折衷
之中,是不是也有所偏爱呢?如果有的话,与其说是偏爱儒家,毋宁说是兼
畸儒、道。在吕不韦的主观上,比较是有意畸重于道家,所以吕氏春秋的注
者高诱也在序文里说: 
“不韦乃集儒者(原讹作书字)使著其所闻,为十二纪、八览、六论, 
合十余万言。。。然此书所尚,以道德为标的,以无为为纲纪,以忠义为品
式,以公方为检格,与孟轲、孙卿、淮南、杨雄相表里也。” 
可见吕书作者虽有“儒者”在内,而其书则以“道德”、“无为”(道) 
为内容,以“忠义”、“公方”(儒)为形式。因为道家持盈保泰之术,对
于这位投机起家的阳翟巨贾是更协调的。最好的证据,就是不韦的原序,这
序意的残文如下: 
“维秦八年,岁在涒滩,秋,甲子朔,朔之日,良人请问十二纪。文信
侯(高注:‘吕不韦封洛阳,号文信侯’)曰:尝得学黄帝之所以诲颛顼矣, 
爰(曰):‘有大圜在上,大矩在下,汝能法之,为民父母。’盖闻古之清
世,是法天地。凡十二纪者,所以纪治乱存亡也,所以知寿夭吉凶也。上揆
之天,下验之地,中审之人。若此,则是非可不可无所遁矣。天曰顺,顺维
生;地曰固,固维宁;人曰信,信维听(圣),三者咸当,无为而行。行也
者,行其理也。行数循其理,平其私。夫私视使目盲,私听使耳聋,私虑使
心狂,三者皆私设精(甚),则智无由公;智不公,则福日衰,灾日隆。” 
(以下疑是他篇的错简。) 
尽管吕氏春秋这部书,是“使其客人人著所闻”而“集论”成功的,但
序文既冠以“文信侯曰”,纵不出于他自己的手笔,也必经过他的同意。因
此,书中有他的见解无疑。故就这段残文看来,其“法天地”的思想,“无
曰顺,顺维生;地曰固,固维宁;人曰信,信维圣,三者咸当,无为而行” 
的思想,以及“行数循其理,平其私”,以达到其崇“公”的思想,都是所
谓黄老道德思想(即使除开首引“黄帝之所以诲颛顼”的话,和采用“私视
使目盲,私听使耳聋,私虑使心狂”这类道家“五色令人目盲。。”的想法
句法,不去说它)。这一思想,在全书中,有更详悉的展开。例如闻道篇, 
不啻是其所谓“法天地”的注脚: 
“天道圜,地道方,圣王法之,所以立上下。。。精气一上一下,圜周
复(复)杂,无所稽留;故曰天道圜,。。万物殊类殊形,皆有分职,不能
相为;故曰地道方。主执圜,臣处方,方圜不易,其国乃昌。” 
其下文说:“黄帝曰:‘帝无常处也,有处者乃无处也。’以言不刑(形) 
蹇,圜道也。”又说:“一也齐(者)至贵,莫知其原,莫知其端,莫知其
始,莫知其终,而万物以为宗”,都是不折不扣的道家思想。
其次,除汪中所举几篇及上引圜道之外,如贵公(“。。故老聃则至公
矣。天地大矣,生而弗子,成而弗有。”)、论人(“凡彼万形,得一后成。。。 
故知知一则复归于朴。”)等篇,甚至如大乐篇也掺杂着道家的思想(“有
本于太一”)。总而言之,通读全书,处处感到道家的气氛极重,初不让于
儒家的味道。本来黄、老道德家言,尤其是初期的宋、尹,是很富于调和儒、
墨的倾向;而儒家如孟荀也或多或少地受了道家的影响。所以,有些用语乃
至思想,如“无为而治”之类,儒道都在主张,如果不联系其整个思想来看,

往往不易判定它们的本质。
吕氏春秋因为它是“诸子之说兼有之”,即调和折衷的缘故,所以任何
一说都没有彻底,不能创立一个体系,察今篇就是最具体的例子。这一篇的
主旨,在于“世易时移,变法宜矣”,这是法家的思想。这种变法思想,自
孝公以来已成为秦国的传统。吕不韦以秦相的身分自然不能忽略这个传统, 
所以通篇大部分属法家言,例如:“上胡不法先王之法,〔先王之法〕非不
贤也,为其不可得而法。先王之法,经乎上世而来者也;人或益之,人或损
之,胡可得而法?虽人弗损益,犹若不可得而法。东(夷?)夏之命,古今
之法,言异而典殊;故古之命(名?)多不通乎今之言者,今之法多不合乎
古之法者。殊俗之民,有似于此,其所为欲同,其所为异。。。荆人欲袭宋, 
使人先表澭水。澭水暴益,荆人弗知,循表而夜涉,溺死者千有余人。。。 
今世之主,法先王之法也,有似于此;其时已与先王之法亏矣,而曰:‘此
先王之法也’,而法之以此为治,岂不悲哉!故治国,无法则乱,守法而弗
变则悖;悖乱不可以持国。世易时移,变法宜矣。。。故凡举事必循法以动, 
变法者因时而化。。。夫不敢议法者,众庶也;以死守法者,有司也;因时
变法者,贤主也(此论似慎子)。是故有天下七十一圣,其法皆不同,非务
相反也,时势异也。” 
这些话都属于法家的思想,然而它不像韩非子五蠹篇“圣人不期脩(循) 
古,不法常可,论世之事,因为之备”那样的彻底,因为这里是和儒家的思
潮调和折衷起来,所以讲到方法时又说: 
“时不与法俱至,法虽今而至,犹若不可法;故择(释)先王之成法, 
而法其所以为法。先王之所以为法者何也?先王之所以为法者,人也,而己
亦人也。故察己则可以知人,察今则可以知古。古今一也,人与我同耳(此
段议论有似荀子非相篇‘类不悖,虽久同理’、‘欲观千岁则数今日,。。 
欲知上世,则审周道’等)。有道之士,贵以近知远,以今知古,以所见, 
知所不见。”(察今篇) 
同样的见解,也见于长见篇: 
“今之于古也,犹古之于后世也;今之于后世,亦犹今之于古也。故审
知今,则可知古,知古则可知后,古今前后一也。故圣人上知千岁,下知千
岁也。” 
因此,它只能止于“不期脩古”,而不能是“不法常可,论世之事,因
为之备”。因为从“察己可以知人”,“古今一也,人与我同耳”,便隐然
有一种“常可”在,所谓抽象的“人同此心,心同此理”者是也。又从“先
王之所以为法者,人也,而己亦人也”出发,便和法家韩非所谓“论世之事, 
因为之备”的从世之“事”出发者大不相同,故不能贯彻法家的观点——进
化的历史观。
上引汪中文指出“其有牴牾者,振乱禁塞大乐三篇以墨子非攻、救守、
及非乐、为过;而当染篇全取墨子,应言篇司马喜事,则深重墨氏之学”。
其实,这一抵牾,也由于在另一方面和秦国传统的攻伐政策调和。为了拥护
秦国的攻伐政策(即与秦国的现实调和),遂不惜把战争(“兵”)的概念
无限地扩大,至于“疾视”“作色”“傲言”“援推”“连反”“侈斗”都
是“兵”(荡兵篇)。这样,“非攻”的言论也成为“兵”了(“今世之以
偃兵疾说者,终身用兵而不自知悖。”),甚至在一篇之中,不惜自相矛盾, 
以达其妥协现实的目的。例如禁塞篇,一方面说:“兵苟义,攻伐亦可,救

守亦可;兵不义,攻伐不可,救守不可。”但另一方面却武断地说:“夫救
守之心,未有不守无道而救不义也。守无道而救不义,则祸莫大焉,为天下
之民害莫深焉。”如果不是有所顾忌,乃至妥协,当不至于在三数百字之间, 
表现出这样的显而易见的矛盾。
这种与现实政策调和的色彩,也见于汪中所谓“农家者流”的一组—— 
上农任地辩(辨)土。其后二篇(任地辩土),才是言“农桑树艺之事”, 
而前一篇(上农)则全系与“耕战”政策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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