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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着。
在某种意义上说,必须承认,我们永远都不能证明在我们自身之外和我们经验之外
的那些事物的存在。世界是由我自己、我的思想、感情和感觉所组成的,其余一切都纯
属玄想,——这种假设并没有什么逻辑上的谬误。在梦里,似乎也可以有一个极其复杂
错综的世界,可是一觉醒来我们就发现它是一场虚幻了。这就是说,我们会发现:梦里
的感觉材料仿佛是和我们从自己的感觉材料所自然而然地推论出来的那些物理客体是不
相应的。(的确,一旦假定有物理世界存在;就可能给梦境里的感觉材料找出物理的原
因:比方说,一声门响可以使我们梦见一场海战。但是,在这种情形中虽然感觉材料有
一个物理的原因,却没有一个物体,像一场真正的海战那样和感觉材料相应。)我们若
假设整个人生是一场梦,而在这场梦里我们自己创造出一切显现在我们眼前的客体,这
个假设在逻辑上也并不是不可能的。但是,尽管它并非在逻辑上是不可能的事,可是也
没有任何理由来假定它就是真确的;事实上,从作为一种说明我们生活事实的方法来看,
这个假设就不如常识的假设来得简单,常识的假设是:确实有着不依赖于我们而独立存
在的客体,这些客体对我们所起的作用就是我们的感觉发生的原因。
要是假定真有物体,问题自然就简单了;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倘使有一只猫某一
瞬间出现在屋子的某一角落,而下一瞬间又出现在另一个角落;那么,我们自然会假定:
它从房屋的某一部分经过一系列的中间部分而走到了另一部分。但是,如果猫只是一组
感觉材料的话,那么它就不可能走过我不曾看到它的任何地方;这样,我们就不得不假
定:在我不看它的时候,它根本不存在;不过它在一个新地方突然之间又出现了。倘使
这只猫不论我看见或不看见都是存在着的话,那么我们就可以根据我们自身的经验来了
解它如何会在两餐之间渐渐地觉得肚子饿;但是,倘使在我不看见它时它并不存在,那
么,不存在时它的食欲竟会和存在时一样地增加得很快,就似乎是荒诞的了。再者,这
只猫如果仅仅是感觉材料组成的,那么它便不会饿,因为除了我自己的饥饿以外,没有
别的饥饿能够对我成为感觉材料。这样,对我表现成其为一只猫的那些感觉材料的行为,
虽然把它看成为饥饿的表现仿佛是十分自然的,但是,要把它看成为只是一片颜色的运
动和变化,就极其费解了;一个三角形既不会踢足球,一片颜色自然也不会饥饿。
但是,猫这个例子的困难性,比起人的困难性来就要小得多了。人说话时——也就
是说,我们听见某些声音,把它们和观念联系在一起,同时也看见嘴唇的某些动作和面
部表情时,——我们很难设想:我们所听见的并不是一种思想的表达;因为我们知道倘
使我们也发出同样的声音来,的确也是如此。当然,在梦里也有类似的情形,我们在梦
中,对于别人的存在是会犯错误的。但是,梦总是或多或少受着我们醒时生活的暗示,
倘使我们假定真有一个物理世界存在,那么梦多少是可以根据科学的原则得到说明的。
这样,每一条简单的原理都使我们接受这一自然的观点:除了我们自身和我们的感觉材
料以外,确实还有客体,它们的存在是不依赖于我们对它们的觉察的。
当然,我们本来就不是凭借论证才相信有一个独立的外在世界的。我们一开始思索
时,就发现我们已经具有这种信仰了:那就是所谓的本能的信仰。在视觉中,感觉材料
本身被人本能地信为是独立的客体,但是论证却指明客体不可能和感觉材料同一;我们
永远不会对这种信仰产生怀疑。这种发现在味觉、嗅觉和听觉的事例中一点也不矛盾,
只是在触觉中稍微有一点。然而我们还是相信的确有和我们的感觉材料相应的客体,我
们本能的信仰并不因之而减弱。既然这种信仰不会引起任何疑难,反倒使我们经验的叙
述简单化和系统化,所以就使人没有理由不接受它。因此,尽管梦境引起人怀疑外部世
界,我们还是可以承认外部世界的确存在着,而且它的存在并不有赖于我们不断觉察它。
使我们能作出这个结论的论证,无疑不如我们所希望的那样有力,但是它在许多哲
学论证中却是典型的,因此,就值得对于它的普遍性和有效性简略地加以考虑了。我们
发见,一切知识都必须根据我们的本能信仰而建立起来,如果这些本能信仰被否定,便
无所谓知识了。但是,我们的本能信仰中,有些信仰比起别的要有力得多;同时,其中
许多信仰由于习惯和联想又和其他信仰纠缠在一起。这些所谓其他信仰其实并不是本能
的,只不过被人误认为是本能信仰的一部分罢了。
哲学应当为我们指明本能信仰的层次,从我们所最坚持的那些信仰开始,并且尽可
能把每种信仰都从不相干的附加物之中孤立出来、游离出来。应当慎重指出,我们的本
能信仰在其最后所采取的形式中,不应当互相抵触,而应当构成一个和谐的体系。一种
本能信仰,除非和别的信仰抵触,否则就永远没有任何理由不被接受;因此,如果发现
它们可以彼此和谐,那么整个体系就是值得接受的。
当然,我们全部的信仰或其中的任何一条都是可能错误的,因此,对一切信仰都至
少应当稍有存疑。但是,除非我们以某种别的信仰为根据,否则,我们便不可能有理由
拒绝一种信仰。因此,通过组织我们的本能信仰和它们的结论,通过考查其中哪些(如
果必要的话)是可能修正的,哪些是可以放弃的,然后把我们所本能信仰的东西当作是
我们唯一的材料来接受;在这个基础上,我们就可以使我们的知识有条理、有系统,虽
然其中仍有错误的可能性,但是由于各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并且由于默认之前所进行
的批判的检查,错误的可能便减少了。
这个任务至少是哲学所能够完成的。大多数哲学家都正确地或错误地相信哲学能作
得要比这多得多,——相信它能提供我们有关宇宙整体的知识、有关最根本的“实在”
的性质的知识,这些都是用别种方法所不能获得的。不论事实是否如此,我们所说的这
个比较谦逊的任务,哲学必须完成,而且对于那些一度曾开始怀疑常识的确切性的人们,
哲学也必然足以证明:哲学问题所包含的辛勤艰苦的劳动是正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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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问题
第三章 物质的性质
在前一章 里,尽管找不出足以证明的理由,我们还是一致同意这种想法是合理的:
我们的感觉材料——譬如说,我们认为和我的桌子相联系的那些感觉材料——实际上是
某种不依赖于我们和我们的知觉而独立存在的东西的标志。那就是说,超乎颜色、硬度、
声音等等对我构成为桌子现象的那些感觉之外与之上,我还假定有某种东西的存在,而
颜色、硬度、声音等等不过是它的一些现象而已。倘使我把我的眼睛闭起来,颜色就不
再存在了;倘使我把我的胳膊移开而不再接触桌子,硬的感觉就不再存在了;倘使我再
不用指头敲桌子,声音也便不再存在了。但是我并不相信在这一切都停止存在时,桌子
便也停止存在。恰恰相反,我却相信正是因为桌子继续存在,所以才能在我又睁开眼睛,
放回我的胳膊,又开始用指头敲桌子的时候,所有这一切感觉材料又重新出现。在这一
章 里,我们所必须考虑的问题是:这个不依赖于我的知觉而继续独立存在的实在的桌
子,它的性质究竟是什么?
对于这个问题,物理科学提供了一个答案。不错,这个答案不太圆满,而且还带几
分假设性,不过就其实际而论,它却仍然值得注意。物理科学多少不自觉地流于这种观
点:一切自然现象都应当归结为运动。光、热和声音都是由于波动而来的,波动从放射
它们的物体传到看见光或感觉到热或听见声音的人。具有这种波动的东西如其不是以太,
就是“粗糙的物质”;但是无论如何都是哲学家所称为物质的东西。科学所赋给物质的
唯一性质,就是占有空间位置和依照运动规律而运动的能力。科学并不否认物质还可以
具有其他性质;但是,倘使有的话,这些其他性质对于科学家来说也并没有用处,决不
能帮助他说明各种现象。
人们有时说“光是一种波动的形式”,但是,这是误解;因为我们所直接看见的光,
我们凭借感官所直接知道的光,并不是一种波动的形式,而是一种迥然不同的东西,—
—一种我们大家只要不瞎就都会知道的东西,尽管我们并不能把我们对于光的知识描述
给一个瞎子。波动就恰恰相反了,我们可以很好地把它描述给一个瞎子,因为瞎子能够
凭触觉获得关于空间的知识;而且做过海上旅行后,他就几乎能够像我们一样地体验到
波动。但是一个瞎子所了解的这种波动并不是我们所指的光。我们所指的光,一个瞎子
永远不能了解,我们也永远无法描述给他。
这种东西是我们一切不睛的人都知道的,但根据科学来说,实际上又不是在外部世
界里所可找到的:它是由于一定的波动作用在看见光的人的眼睛里、神经里和脑子里所
造成的东西。我们说光是波动,实际上是指,波动是那个使我们有了光的感觉的物理原
因。但是,能看见的人所体验到的、而瞎子却不能体验到的光这件东西本身,科学并不
认为它是构成不依赖于我们和我们的感官而独立存在的世界的任何一部分。类似的见解
也可以适用于别种感觉。
不仅颜色和声音等等是科学的物质世界中所不存在的,就连我们通过视觉和触觉所
接触到的空间也是如此。对于科学来说,主要的是科学所谓的物质应当占据一个空间,
但是它所占据的这个空间不可能恰好就是我们所看见的或感觉到的那个空间。首先,我
们所看到的空间并不就是我们凭借触觉所触到的那个空间;唯有从小就有了经验,我们
才学会怎样去摸我们所看见的东西,或者是怎样去看我们觉得触及我们的东西。但是科
学上的空间乃是中性的,介于触觉和视觉之间;所以,它既不可能是触觉的空间,也不
可能是视觉的空间。
再者,不同的人根据各自的观点在把同一的东西看成不同的形状。例如,一个小圆
币,虽然我们总断定它是圆形的,但是,除非我们正面对着它,木然看起来它可能是椭
圆形的。我们断定它是圆形的时候,我们是断定它具有一个实在的形状,这个实在的形
状并不就是它的外观的形状,而是与它的外表无关的本身内在的那个形状。和科学有关
的这一实在形状才占有一个实在的空间,这个空间不同于任何人表面所看见的空间。实
在的空间是公共的,而表面所看见的空间则是属于知觉者个人的。在不同的人的个人空
间里,同一客体仿佛具有不同的形状;这样,实在的空间(客体在其中具有它的实在形
状)也就必然和个人的空间不同。因此,科学上的空间虽然和我们所看见的、所感觉到
的空间相互有联系,但是并不相同;而且,它们的联系方式还需要加以考察。
我们暂且同意物体虽不能完全和我们的感觉材料相似,但是却可以看成是形成我们
的感觉的原因。这些物体都占有科学上的空间,我们可以称之为“物理的”空间。必须
注意的是,倘使我们的感觉是由于物体所造成的,那么就必然会有一个物理空间,里边
容纳有这些客体、我们的感官、神经和脑子。当我们和一个客体接触的时候,我们就从
它获得一种触觉;也就是说,这时我们身体的某部分在物理空间中所占据的位置和客体
所占据的空间十分接近。在物理空间中,如果介于客体和我们的眼睛之间没有非透明体,
我们(粗浅地说)就会看见一个客体。同样,只有在我们充分接近客体的时候,或者当
客体接触到舌头的时候,或者当客体在物理的空间中跟我们的身体处于一个适当位置的
时候,我们才能听见它,嗅到它或者尝到它。除非我们把一个已知客体和我们自身都看
作是在一个物理空间之内,不然我们便无从陈述在不同的情况下,从这个客体我们可以
得到哪些不同的感觉;因为主要就是客体和我们身体的相互位置,决定了我们可以从客
体得到哪些感觉的。
现在,我们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