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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晚了。
我并非没有情绪,只是情绪这种东西在囚禁的漫长岁月中成为无用的东西,我跟守卫在门外的雇佣兵,我跟那个神秘的雇佣人囚禁我的人,我们之间就是一场激烈的心理战争,看谁先崩溃,看谁先暴露脆弱的一面,为了不至于发疯,我必须剥离自己的情绪。
那是在一次次撞墙后的觉悟。
我不能令他们胜利,我并不憎恨他们,也谈不上厌恶,我只是觉得这既然是场战争,那么不到最后一刻,我就不能认输。
结果他们有人被我催眠了,有人在我长久的心理暗示下走向自杀,有人最后自动打开了囚禁我的牢房,帮助查理将我弄出去。我在出了那间地下室,真正接触到阳光的那一刻,诧异于光线的温度,和风的质感。
原来世界是这样的。
那时候我的四肢虚弱到极点,后来在查理的实验室里电击了一段时间,才能恢复腿部神经,再练习了许久,才学会行动如常人。
与此同时我也学习语言和人类社会的一些普通常识,比如怎么用电器,怎么去商店买东西,怎么用货币,怎么使用计算机。
我的情绪有些回来,尽管很少,我还是能感觉得到,尽管在理性的层面上我常常不明白这种反应是为什么,我无法溯源,但我在学习。
漫长的孤独的生涯,让我至少掌握一项技能,那就是学习。
情绪回来的一个后果就是令我想起一些东西,一些我原本压抑着不去回想的记忆,在睡梦中,在意识层最薄弱的时候,它们常常会以只言片语的形式出现。
比如我常常会梦见一个女人,我在她手里是个孩童,她将我抱在怀里,在靠近心脏的地方,我知道这一点是因为我几乎能听到她的心跳声。她对我笑,那些笑容仿佛如汩汩流动的透明的泉流,没有抑制,慷慨而无穷无尽。她是一个年轻女人,有漂亮的黑色瞳孔,柔软白皙的脸颊,阳光照耀在她脸上能清晰看到嘴角金色的绒毛。
我还梦见另一个女人,年纪稍长,长年劳作的妇女,有粗壮的胳膊和长了老茧的手。但她的手同样很暖和,她跟我站离了一定距离,一直在拍着手,笑着,鼓励我朝她走过去。
我迈着小短腿,我低头,我的腿很白很嫩,是婴孩的腿,似乎裤裆还开着,风凉飕飕地灌进来。睡梦中的我不愿意走,蹲下来哇的一声哭了。
真是令人厌烦的孩子。
我对曾经婴孩的我下了这个判断。
有人在呜咽着哭泣,那个人一边哽咽一边柔声对我说:“小冰,忍一下,会有点疼啊,忍忍就好了。”
很吵。我侧过耳朵,手腕被人抓住,随即咔嚓一声,一阵钻心的疼痛袭来。
我疼得大叫一声,全身跳起,立即被谁抱紧按住他怀里,我的脸贴近他的胸膛,我又听到人的心跳声,这一次的雄壮有力。
他低声在我耳边说:“好了好了,没事了啊,手腕接上了。疼是吧?疼就对了,最好疼死你,让你下次再逞强,小祸害”
“行了,大头,别骂他了,药怎么贴啊?”
“我来。”
我的手被人抓起,动作轻柔,手腕被敷上清凉的膏药,然后被人拿绷带缠绕起来。另一个人说:“袁哥,他身上有瓶药,是不是该给他吃啊?”
“嗯,给他吃吧。”
“多少?”
“先给一颗。”
他们把我扶起,掰开我的嘴,塞进去一颗胶囊。我认得是我平时服用的药,于是努力吞咽了服下。药效很快,我觉得一阵真正的疲惫袭击上来,我想睡了。
“眉头展开了,看来挺管用的。”一只手轻柔地抚摸上我的眉头,“这孩子可算能睡个安稳觉了,乖啊,睡吧,睡醒了哥给你做好吃的。”
“张哥你别把他当小孩,我觉得他来路不清,而且他还连累袁哥跟洪爷动了手,我觉得咱们对他多个心眼总是好的”
“浩子,你怎么说这种话,他为什么落入洪爷的手?还不是因为你,你真是”
“但他不也没出事吗?”
“手腕都被掰脱臼了这叫没出事啊?要不是大头去得及时,谁知道小冰会被洪爷毁成什么样,我,我想起这个就心疼,这么好的孩子,差点就,都是我的错,我真是昏了头了带他去洪都那”
“张哥,别自责,小冰不是一般人,就算我不去,洪爷也未必能在他那讨便宜。”
“怎么连你也这么说”
“反正你记得,他不简单,浩子你也是,别惹他,不然连我都救不了你。”
“切”
“我不管你们说什么,反正小冰拿自己换你们俩出青龙帮那个场面是我亲眼所见,你们不知道感激就算了,人家一个跟你们素昧平生的好人家的孩子,连洪都那是什么地方都不知道,就肯为你们做到这一步,你们自己好好想吧!”
“张哥,你也会说我们跟他素昧平生,那凭什么他为我们做这些啊?”
“闭嘴!都别吵了。出去说吧,小祸害要休息,无论如何,他没害咱们,我袁牧之是欠了他一人情。”
他们总算肯离开我的周围,还我一个清静的环境。我闭着眼陷入深深的睡眠中,做了一个很古怪的梦。梦境中,我来到类似冰原那样荒芜的地方,又冷又饿,正找不到食物。忽然身后传来一阵咆哮,我一回头,一只毛茸茸的怪物冲我扑了过来。我冷静地握着我的疯狗刀对着一头袭击我的怪物狠狠插过去,那头怪物呜咽一声轰然倒地,可它渐渐变成一具人形,而且长得跟我一摸一样。
他嘴里淌着血,笑得古里古怪,一边笑一边说:“你看,你杀了你自己,哈哈哈,杀了你自己。”
我心里狠厉异常,居高临下地举起匕首,狠狠朝那个我继续刺去。
它身上的伤口无一例外崩裂到我身上,我低头看着自己,胸膛腰腹逐渐渗出鲜血,在那个我咽气的同时,我也倒地不起。
这个梦异常真实,真实到我心里骇然。我奋力睁开眼,眼前一片熟悉的景象。我呆滞了十五秒,才慢慢认出,这是我来这个时空后一直呆着的房间。有老旧的家具,破了一块玻璃的窗户,硬木板床,身上盖着的是有阳光杀死螨虫味道的棉被。
袁牧之居高临下,犹如梦中那个举刀的我那样冷冷看着我,他的眼神冷冽到我几乎要怀疑下一刻他会从身后掏出一把刀冲我刺下。就在此时,他开口说:“你醒了。”
他用的是陈述句,不需要我回答。
“醒了就好,我有几句话单独跟你说,”他盯着我说,“我不管你对洪爷做过什么,是妖术也好,是迷魂术也罢,或者你用了药,总之我不准你对张哥用,明白了吗?”
我眨眨眼,没有说话。
“张哥是真心对你好,看他面子,我暂时不动你,但你若敢对他不利,我不介意把你这双漂亮眼睛挖掉,然后把你卖给有施虐嗜好的变态手里。”
我淡淡地说:“听起来很可怕。不过你和那位洪爷,为什么都想挖了我的眼睛?”
他盯着我,冷笑说:“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用这双眼睛使妖法?”
“你错了,”我轻轻摇头说,“关键根本不在眼睛。”
“那是什么?”
“是人。”我说,“对人的理解,对心理结构的分析,对微表情和下意识动作的观察,当然完成这些部分地需要通过眼睛看,但眼睛不是唯一获取信息的方式,不信你试试看。”
“闭嘴!小祸害,你以为我不敢?”
我看着他说:“你意志坚定,行动力强,性格刚毅果敢,我不认为你有什么不敢的。但我知道你不会这么做。”
“为什么?”
“没必要吧,”我闭上眼,疲倦地说,“我要再睡一会,呆会我想吃那种加了很多水的米饭,有时候张家涵会在里头放鱼和青菜的。”
他微微一愣,随即说:“臭小子,那叫粥好不好。”
“哦,这东西我以前没吃过。”我说,“真不明白你们为什么要把东西煮得像人体分泌物,但奇怪的是,现在我想吃。”
第 13 章
我在醒过来的时候如愿以偿吃到加了很多水的名为粥的米饭,里头还放了我能接受的雪白鱼片和绿色的小花一样的植物细茎。张家涵不知道为什么听我说要这种明确的食物高兴得脸都红了,我见他不停拿手擦着围裙,这是明显地掩饰内心悸动的举动,然后他一直不安地看着我,看着我一口一口用左手将碗里的东西舀到嘴里。
“慢点吃,烫啊。”他说。
我迟疑了一下,吹了吹气,表示就算烫我也能处理,但他还是锲而不舍,继续说:“要不还是张哥喂你吧,你看你用左手也不方便,好不好啊小冰?”
我没被人喂过,觉得也许那样比较省力,于是我权衡了一下,最终点点头。他立即笑开了,露出一口整洁的白牙,他适合这样笑,我也爱看,不知道为什么,我看到他这么笑总想提出进一步的要求,我几乎没试过向谁提要求,但他的笑容引发了我这种欲望,我于是说:“要加那种咬起来会响的又咸又甜的东西。”
“什么又咸又甜的东西?”
我实在懒得描述,于是提醒他:“有一天早上喝这种多水的米饭,你硬要我吃的。”
他恍然大悟,笑着说:“哦,那个腌萝卜啊,你喜欢?”
我不解,问:“这不是一个程序吗?这碗东西和那个腌萝卜,不是必须放在一起的吗?”
“不是的,”他微笑着说,“可以分开吃,我是怕你吃不惯粥,有点小菜会更好。”
原来如此,我有些遗憾。
“还是想吃吗?我给你拿。”张家涵伸出手,似乎想摸我的头,我侧脸避开,郑重对他说:“别碰我。”
“臭小子,你睡床上这几天哪天不是我帮你擦洗啊?”他笑骂说,“毛还没张齐跟我装什么成年人。”
“我成年了。”我纠正他,“已经十八。”
“知道了,小大人。”他笑呵呵地走出去,我正低头寻思他所谓的擦洗是什么意思,就看见他从外面走回来,手里拿了一个小碟子装了我想吃的东西,放在床头的桌子上,舀了一勺粥,吹了吹,递到我嘴边,用一种柔和的语气说:“吃吧,啊。”
我张嘴含住,低头翻开一本读物,这是我这间屋子找到的仅有的几本书,老旧泛黄的书页,翻开来一股霉味,可见多年无人翻开。不过我认为我找到一本有趣的书,一本被翻译成中文的英国小说,名叫《大卫·科比菲尔》。
我一边看书,一边享受张家涵的喂食。他显然很适合干这个工作,因为他喂到我嘴里的东西无需担心温度,也无需担心份量,总是恰好一口,不多不少,能立即咀嚼吞咽,而且每一口都会咬到鱼。而差不多每隔十口,他就会给我咬一口脆响的腌萝卜,这让整碗粥的味道愈加提升,就连我这种对口腹之欲没有兴趣的人也不得不承认,这口腌萝卜恰到好处地支持我的食欲,令我能继续喝下去粥。
这本小说拿来练习我的中文很不错。因为故事写作的背景我很熟悉,那个英国老头所表达的有关人道主义那套观念我也很熟悉,我不熟悉的只是文字,但文字用一种生动的形式组合起来,立即令其枯燥程度大大下降。我一开始读得有些艰难,但慢慢地,速度就能逐步加快,等看到男主人公长大成人时,我已经能相对流畅地翻阅它了。
“这是我们在福利院时别人捐来的,被当成奖品,”张家涵凑过来瞅了瞅然后说,“大头赢了那个什么比赛,这本书就奖给他了,没想到他居然还留着,怎么放我这边来了,我都不知道。”
我瞥了他一眼,说:“很有趣的故事。”
“是吗?”他安静地微笑着,“我没看过。从前是没时间看,很多活干,也忙,后来就算有时间,也没那个心情,看看报纸就不错了,这本书是不是挺难读的?”
“还行,”我含住他喂来的粥,嚼了嚼吞下后说,“讲好几个人的成长,还有英国十九世纪的社会状况。”
“呵呵,我一看到那么大段大段的字就头疼,”他有些赧颜地低下头,“我不是读书的料,不过也没什么机会读,初中毕业后就没再继续念了。”
我想初中大概是这里的一个比较初级的学位,但不理解他为什么会露出羞愧的表情。我用左手点了点书页说:“写这本书的英国人也没初中毕业。”
“什么?”他大大惊奇了,“写出这种名著的作家不都是伟大的人吗?”
“大概伟大什么的跟初中毕业与否无关,”我如实地说,“书上说他十岁就不得不自己谋生,十一岁做过童工,十六岁正式工作,做过很多职业,我不知道维多利亚时期英国有没初中这种学校,但就算有,这个人肯定没进去过。”
张家涵高兴了,问:“真厉害啊,这样他都能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