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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神-第1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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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很僻静,偶然会有路人经过,不过随着战争阴云的聚集,巴蒂斯特萧条多了,这个主要靠商业繁荣的大都市变的寂静起来,就连原本喧嚣的市区都冷落多了,何况这郊外呢。

  唯一比较繁忙的大概只有杜维了。

  他的工厂正在日夜赶工,制造战争机器需要的各种后勤装备。

  同时安排人手从梦幻森林运出各种兵器装备,再经过公国官方转运前线。

  为了安全,他雇佣的都是达吉神教的信徒。

  这一来也令达吉神教的信徒们在这萧条的季节有了一份稳定的收入。

  此外,他还负责各种商铺的销售,由于战争各国之间断绝了贸易往来。

  通过达吉神教信徒们开拓的秘密交通渠道运进的他国物资和运出的诺曼特产价格飞涨,他正在大发国难财。

  不过由于这些货物主要依赖达吉神教,所以抽出了相当一部分钱财充做了达吉神教的经费,这个曾经没落到整个巴蒂斯特只有一个醉鬼长老和寥寥无几的信徒的宗教,正在重新焕发青春的活力。

  沃伦望着这座木桥,心中实是感慨万千,他轻轻拍拍杰迪地手。

  叹道:“唉,现在也只有你才肯经常来陪陪我。

  我的腿断了,从我的腿断掉那一刻起,我仿佛被整个世界抛弃了,现在看着一切,我就象是一个旁观者。”

  “在光明神殿做些事,或许可以消磨时光,排解一下心中的寂寞”,杰迪说道。

  “是啊,好主意”。

  沃伦干涩地笑。

  车子在桥边停住了,沃伦身子探前。

  扶着栏杆凝视着清澈的流水。

  这里是靠近河畔的地方,流水平稳。

  偶尔才可见到悠悠荡开的一丝涟漪,水平如镜。

  “你今天好象尤其烦闷,有心事么?”

  杰迪来到将军府邸时,曾经看到那个风系魔法师。

  他还认得这个老头儿,当他愤怒地冲进吉布森会长家时,就是这个老头儿在暴雨雷霆中立在廊下,长须飘飘宛然神仙。

  结果只露了一手就被他吓的落荒而逃。

  “心事么?我只是想知道一些事。”

  平静的水面下有翠绿的水草。

  水草里有月白色地游鱼,沃伦看着在水草中嬉戏的游鱼幽幽地道:“可是。

  你知道吗杰迪,即便我皈依了主神地怀抱,他也不能告诉我答案。

  我曾经祈求过万能的主神。

  但他没有回答。

  亚伯拉罕冕下告诉我说:'万能地主神有好些事要告诉我们,但我们现在还不能领会。

  '”

  沃伦就象一个忧郁的诗人,咏叹之后愤愤一拍栏杆道:“那我何时才能了解呢?等到它发生再恍然大悟?伤害我的那匹魔狼再也不曾有人发现它,更没人发现它背后的”。

  沃伦说到这儿,脊背忽然电击般的一震,他僵住了。

  沃伦的双手一下子扣紧了木栏杆,指尖都陷进了已经松软的木质里。

  他地脸色铁青,豆大地汗珠一颗颗出现在脸上,就连眉毛上都缀着细密的汗水。

  水中倒影里,在他俯身凝视着时候,杰迪地目光也偶然垂下,杰迪并没有看水里,只是淡淡地瞟了他的背影一眼。

  就是这一眼,那似曾相识的感觉一下子让沃伦产生了一种错觉,仿佛身后站着地不是杰迪,而是那匹魔狼。

  那眼神冷漠、讥诮,还带着一丝轻视,和杰迪嘴里表现出的关切毫不搭界,他没有看错,绝对不会眼花。

  虽然杰迪只是厌恶地瞥了一眼便抬首他顾,但是沃伦真的看到了。

  那眼神他一辈子都不会忘,在那匹毁了他一生的魔狼眼中,他曾经看到过一模一样的眼神。

  “杰迪,你的功夫不错呀杰迪。”

  “呵呵,这没什么,只是家传的一门斗气!”

  

  “杰迪先生的功夫很厉害,不过既不是魔法、也不是斗气”

  “他能够对付地狱之火、附骨之蛆和一切黑暗魔力,身体放出淡淡的金色光晕,犹如神祇”

  “算了吧,不是魔法又不是斗气,那世上还有什么其他的力量?除非是神术,而他并不是我们光明圣教的神术师

  

  “是的,沃伦牧师,我是仓促与那匹闯入的魔狼交手的,战到最后,我终因魔力耗尽才暂且退开了去。

  当了取了魔杖赶到楼上时,我意外的发现一个非常厉害的黑暗法师挡住了他的去路。

  但是那些可怕的黑暗魔法都无法击败他,他的身体放射出淡淡的金光,请原谅,我真的感觉到了神圣气息”。

  杰迪的眼神,沃伦又情不自禁地想到了那个月夜,在雾色中杰迪空手穿入腐蚀之雾,与黑暗法师搏斗的情形。

  沃伦再也克制不住了,他猛地一旋车轮,把轮椅转了过来,浑身发抖,但那双眼睛却象毒蛇一般死死地盯着杰迪。

  “你你你”

  “沃伦,你怎么了?”杰迪大惊,连忙要上前扶他。

  “你走开!”沃伦猛地一挥手臂,由于用力过度,几乎从轮椅上掉下来:“那匹魔狼,那匹该死的魔狼!和你有什么关系,你说!你说!”

  杰迪一怔,失笑道:“沃伦,你到底怎么了,我和一匹魔狼能有什么关系?”

  沃伦脸色铁青,整张英俊的脸完全扭曲了。

  他疯狂地叫嚷道:“没有关系?你敢发誓没有关系?好,用你的妻子和你的妹妹给我发誓,如果你撒谎,就让她们被千人骑、万人跨,死后灵魂也不得安息,你说,你发誓啊!”

  杰迪慢慢直起腰来,脸上一点表情都没有。

  沃伦激动地发抖,嘴角控制不住地抽搐着,连唾液都流了下来。

  简直就象个神经失常的病人:“你发誓啊,以她们的名义发誓。

  我就相信你!”

  杰迪忽然笑了,淡淡地笑着。

  淡淡地说道:“记得我对你说过,总有一天,那匹魔狼会再次出现在你的面前,只是没想到,这一天来的这么快!”

  “什什么?”沃伦的脸象抽筋似的忽然揪成了一团,他只想到杰迪和那匹魔狼必有关联,甚至可能是它幕后的主人。

  却万万没有想到他就是那匹毁了自已一生的狼。

  “很惊讶?其实我更惊讶!”杰迪讥诮地道:“似乎自从你下边少了半截。

  就连脑筋都不管用了,难怪有些女人说:'男人是一种用下半身思考的动物!'你为什么现在质问我?你能把我怎么样呢?”

  “你这魔鬼!”沃伦愤怒地跳了起来。

  重重一拳击向杰迪。

  但是他地手被另一只更有力的手扼住了,那跃起地身子也摔回轮椅,从远处看。

  就象是杰迪正在搀扶着他,弯着腰关切地和他说着话,一切都没有异常。

  “你这个凶残的、无耻地家伙,你为什么要这么对我?我要吃你的肉,我要喝你的血,我要”。

  “你什么都不要,你只要离开这个世界就好!”

  杰迪冷酷无情地打断了他的话,眸中重又露出那轻蔑的、讥诮的冷笑:“你可以杀人夺妻,我不能处治一个无耻的小人?”

  杰迪轻轻直起腰来,沃伦仰视着他,眼中有愤怒、有惊恐。

  杰迪地掌缘已经慢慢变成了淡金色

  冯赫尔将军一掌削去,一枝疾射而来地弩箭“嚓”地一声折为两段。

  他的掌缘已经变成淡金色,一旦黄金斗气灌住全身,他地血肉之躯便和钢铁毫无二致。

  冯赫尔将军若无其事,挥手屏退了惊惶扑上的卫士,冷冷地观察着战场形势。

  果然如亚瑟所说,布坦尼公国的奥斯汀将军喜欢闪电攻击,他地军队刚刚出现在山坳里,第一拨打击就到了。

  先是空中打击,他的狮鹫兵团可不只是负责空中侦察,只有两只狮鹫高高地绕着大平原上小小的冯登堡绕了几圈观察情况,而其他的狮鹫全部投入了战斗。

  他们用的是弓弩和火油。

  这种火油是用深海牛鼻鲸的脂肪做成的,这种油脂一旦点燃可以燃烧达一天之久,而且水扑不灭,只有用沙土覆盖。

  他们专挑高大的建筑和马廊、仓库一类的地方射箭放火,战端未启,小城中已是处处火起。

  随后奥斯汀的大军就到了,他们迅速攀上两侧一览无余的缓坡,架设重弩,比枪杆还粗的利箭简直没有任何坚硬的盔甲可以抵挡。

  不过他们是不会用这样的弩箭射人的,而是专设城墙。

  结实的城墙一旦被这种重弩击中,就是坚硬的石块都会轰然炸裂。

  利弩钻入墙缝,射的多了就形成一排排的攀着物,可以让步兵攀爬攻城。

  训练有素的士兵甚至可以在上边纵跃如飞。

  小城未破之前,骑兵战术似乎是用不上了,但是奥斯汀似乎根本不惜战马的伤亡,让它们载着撞城锤,驱赶着它们如飞般朝城池撞来,哪怕只有一锤撞上城墙,这座小城的城墙都不堪撞击,轰然倒塌一片。

  幸运的是,他们没有猛犸巨象,那种庞然大物的皮肤刀斧难伤,如果被那种巨大的生物踹上一脚,足以抵得五锤的攻击。

  而他们并不是没有猛玛巨象,在布坦尼大公的主力部队中,就有二十头巨象随之而来。

  奥斯汀还不知道冯赫尔将军亲临小城,即便知道他也毫不在乎。

  南兵,没有一个放在他的眼里,包括他效忠的布坦尼大公。

  “这个家伙,还真的疯狂呢,如果看到他这么浪费战马。

  布坦尼大公会心疼地”,冯赫尔将军喃喃地道。

  那时候,一匹带装备的战马相当于45头母牛或者15牝马的价值,用战马的牺牲施以雷霆打击,以求速战速决,的确有点浪费。

  但是不可讳言的是,这样做的一个好处是,很容易迅速摧毁对手的抵抗意志。

  “哈哈,我喜欢这家伙,北方人是勇敢。

  就是缺了点头脑”,冯赫尔将军微笑着转身。

  此时城墙已经塌了三处,塌陷处双方的士兵正在亡命地争夺着控制权。

  死亡随时会降临在他们头上。

  “我们走吧,准备弃城!”冯赫尔下达了简单的命令,在侍卫们地护拥下扬长而去。

  亚瑟持着利剑在城墙上奔跑咆哮着下达作战命令,直到冯赫尔的卫队开启了小城另一侧地城门出城之后,撤退的号角声才在他地命令下响起。

  这个有勇有谋的军官颊上有一条长长的口子,鲜血糊住了半张脸,那是被弩箭擦破的。

  不过看起来不是很重的伤势。

  至少他跃上战马时仍然矫健的很。

  战争是残酷的,有时必然要做出一定地牺牲。

  比如那些在城头苦战正酣地士兵。

  不是每一个人都了解真正的作战意图,也不是每一个人都来得及撤退,他们之中很多人注定要留在这小城上。

  成为一具冰冷地尸体。

  城破了,奥斯汀将军大喜过望,血红的战旗升起,一排排骑兵杀气腾腾地冲了出来。

  他们没有战领城池,而是穿城而过,放过那些仍在拼死挣扎的士兵,直扑撤退地人群。

  一个持着10尺长铁矛的骑士,在全速冲锋时可以轻易的击倒一个全副武装的敌人,或是穿过盾牌把他的敌人刺穿,哪怕这个敌人使用的是矮人打造的装备。

  不过一击之后,这杆长矛也就没什么用处了,没人挥着这么长的兵器作战,或者有力气有时间把它从死尸身上拔出来。

  骑士们只能把它扔掉,换上长剑或是战斧。

  战斧即使隔着装甲仍然有很强的杀伤力,锁甲的链子经常会被砍得嵌入伤口,并且在伤口内生锈,造成严重的坏。

  而奥斯汀的骑兵携带的更是钉锤,那些闪着寒光的钉刺令人望而生畏。

  撤退的士兵是真的在逃命,这场戏是用无数的生命和鲜血做道具的,所以也格外的真实。

  许多逃出城来的士兵却在奥斯汀骑兵的追杀下失去了性命,草原上弃下了一具具尸体,那几乎全是诺曼逃兵的尸首。

  布坦尼骑兵形成一条锋线忘我的拼命冲杀,并且把许多正用两条腿逃命的诺曼士兵丢在了他们的身后,前方是骑着马的逃跑者,那些人必是一些将领,杀了他们,远比杀掉普通的士兵功勋更大。

  近了,更近了,这里不是坎坷的地面或者沼泽地带,因此冲锋效果非常明显,但是前方的草皮忽然一阵颤动,然后轰然塌落了,前方出现了一条横贯六七里地长的壕沟,壕沟里插着密密麻麻的削尖的木桩。

  战马嘶鸣,全速冲锋的骑兵根本没有机会勒住战马,他们就象扑火的飞蛾,带着绝望的尖叫一个个摔下了那致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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