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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陀的启示-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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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酒。也就是说,他最低限度必须能严守居士的五戒。
 
    第三:为了人民的利益牺牲一切,准备放弃一切个人的安乐、名声,乃至生命。
 
    第四:诚实正直。执行职务的时候,必须不畏强梁,不徇私情,正心诚意,对人民
无惘无欺。
 
    第五:仁慈温厚,性情和煦。
 
    第六:习惯节约,生活简单,不耽奢华,克己端严。
 
    第七:无嗔无恚,亦无怨毒。不怀芥蒂,不念旧恶。
 
    第八:不尚暴力。不但本身不肯伤害他人,并应尽力提倡和平,阻遏战争以及一切
运用暴力毁伤生命之举措。
 
    第九:忍耐、自制、宽容、谅解。必须能够忍受困苦艰辛、讥刺横辱,不生嗔怒。
 
    第十:不为反逆梗阻之事。就是说,不做违反人民意愿之事,不梗阻任何有利人民
的措施。换言之,治理人民,应与人民和谐相处。﹝注十�
 
    一国当政之人,如果具备有上述的德性,不用说,这国家一定是快乐的。但是这并
不是一个乌托邦,因为在印度过去的时代中,就曾有过如阿输迦(阿育王)的国王,完
全以前开的法条为其立国之本。
 
    今天的世界,经常处于恐怖、猜疑、紧张之中。科学所产生的武器,足以造成不可
想像的毁灭。强国们挥舞著这种新式的死亡的工具,互相威胁挑衅,厚颜地互相夸耀各
自的能力可以比对方造成更巨大的破坏与痛苦。
 
    他们沿著这条疯狂之路前进,已到了一个地段,只要再向前迈进一步,其结果除了
互相消灭并连带将全人类一齐毁掉之外,别无他途。
 
    人类对于自己所造成的情况,深感恐惧。亟想找一条出路,谋求某种解决办法。但
是除了佛所指示的以外,再没有别的方法。佛的福音就是非暴、和平、友爱、慈悲、容
忍、谅解、求真理、求智慧、尊重一切生命、不自私、不憎恨、不逞强。
 
    佛说:“仇恨永不能化解仇恨,只有仁爱可以化解仇恨,这是永恒的至理。”﹝注
十一炙担骸坝σ源然菡绞ぜ捣蓿陨剖ざ瘢圆际┦ぷ运剑哉媸凳ば橼俊!暴z注
十二�
 
    只要人类一天渴想征服他的同胞,人间就一天不会有和平快乐。如佛所说:“战胜
者滋长仇恨,战败者于哀痛中倒下。胜败俱泯的人才是快乐而和平的。”﹝注十三�
一能带来和平与快乐的征服是自我的征服。“有人能在战阵中征服百万雄师,但是征服
他自己的人,虽然只征服了一个人,却是一切战胜者中最伟大的。”﹝注十四�
 
    你要说这一切都很美、很高尚、很超绝,但是不切实际。互相憎恨就切实际吗?互
相杀伐,像生存在丛林里的野兽一样终朝战战兢兢猜疑恐惧,是不是这样更切实际更安
逸?曾有仇恨因仇恨而消解的吗?曾有邪恶被邪恶所战胜吗?可是却至少有若干个别的
例子证明仇恨可因爱与慈惠而化解,邪恶为善良所战胜。你要说,也许这是事实,而在
个人情形中也是可行的。但要应用到国家与国际事务上去,那是一定行不通的。人常为
政治宣传所习用的术语如“国”、“邦”、“国际”等所炫惑,心理迷蒙,盲目受骗。
国家是什么?还不是一大群个人的集团?国与邦并不能有行动,有行动的就是个人。个
人所想所做的,就是邦国所想所做的,能适用于个人的,就能适用于邦国。个人规模的
仇恨,可以用爱与慈惠来化解,国家以及国际规模的仇恨化解,一定也同样地可以实现
。就在个人方面,要用慈惠来对付仇恨,也须有极大的勇气以及对道义力量的信念、胆
识与坚心。以国际事务而言,所需要的这一切自然更多。假如“不切实际”一语的意义
是“不容易”,那倒是对的。这事决不容易,可是仍应勉力一试。你可以说这种尝试是
冒险的,但决不会比尝试一场原子战争所冒的险更大。
 
    今日想起来,在过去曾有一位历史上著名的伟大统治者,他有勇气、有信心、有远
见,敢于实施这倡导非暴、和平与友爱的教诲,将它们应用于治理一个广袤帝国的内外
事务上,实在令人不胜忭慰之至。这位西元前三世纪顷的伟大佛教帝王阿输迦,曾被称
为“天人所敬爱者”。
 
    起先他完全步他父亲宾头沙罗王以及祖父旃陀菊多王的后尘,想要完成征服整个印
度半岛的伟业。他侵入并征服了迦陵迦国,予以兼并。在这次战役中,杀伤掳获惨遭酷
刑的人多达数十万众。但是他后来成了佛教徒,就完全改变作风,被佛的教诫所感化,
前后判若两人。在他刻在岩石上的一道有名诰文(现在叫做第十三号诰文,原文至今尚
在)中,他提到征伐迦陵迦之战。这位大帝公开表示忏悔,并说想到那次大屠杀,他感
到极度的悲痛。他公开宣称,他将永远不再为任何征战而拔剑,而“愿一切众生废除暴
力,克己自制,实践沈静温和之教。”这当然是“天人所敬爱者”(也就是阿输迦王)
最大的胜利──以德服人的胜利。他不但自己摒弃战争,而且表示他要“我的子子孙孙
也不可认为新的征服是值得发动的······他们只许以德服人。”
 
    这是人类历史上惟一的例子。一位胜利的征服者,在他声威显赫、日丽中天的时候
尽有余力继续扩充他的强域,却放弃了战争与暴力,转向和平与非暴。
 
    这是给今日世界的一项教训。一个帝国的统治者,公开的背弃战争与暴力,而遵奉
和平与非暴的福音。并没有任何历史上的事迹足以证明有任何邻国的国王,因为阿育王
修德而乘机以军力来攻击他,或是在他在世之日,他的帝国内部有任何叛逆的情事发生
。反之,当时全境都充满和平,甚至他强域之外的国家,似乎也都接受了他仁慈的领导

 
    高唱以列强的均势或以核子吓阻的威胁来维护和平的人,实在是愚蠢之极。军备的
力量,只能产生恐怖,不能产生和平。靠恐怖是不可能有真正而永久的和平的。随恐怖
而来的,只有憎恨,不善欲与敌忾。这些心理也许一时可以压抑得住,但随时都可以爆
发而成为暴动。只有在友爱、亲善、无怖、无疑、安全无险的气氛中,真正的和平方能
抬头。
 
    佛教的目的在创造一个社会。这社会摒斥毁灭性的权力之争,远离胜负之见而为和
平与安宁所盘踞。在这里,迫害无辜必受严谴;能够克己自律的人比以军事及经济力量
征服成百万众的人更受尊敬;仇恨被仁慈所征服,恶被善所征服;人心清净,不为仇恨
、嫉妒、不善、贪欲所感染;慈悲是一切行为的原动力;一切众生,包括最微小的生命
在内,都受到公平、体谅与慈爱的待遇。这社会里的生活平安而和谐,物质供应亦能令
人满足。它最崇高最圣洁的目标是亲证最终的真理──涅槃。
 
 
 
 
注  释:
 
一:见巴利文学会版《中部经》第一集第卅、卅一两页。
二:见巴利文学会版《中部经》第一集第四九零页以次各页。
三:见巴利文学会版《杂部经》第一集第二三四页。
四:见巴利文学会版《中部经》觉音疏第一集第二九零页“佛教僧侣,亦即僧伽之一员
    ,应不得拥有私产,但准予持有公产。”
五:见一九二九年哥仑坡版第一集第一零一页。
六:见一九二九年哥仑坡版《增支部经》第七八六页以次各页。
七:见同版《长部经》第三集第一一五页。
八:见一九二九年哥仑坡版《增支部经》第二三二、二三三两页。
九:见巴利文《本生经》第一集二六零及三九九页、第二集第四零零页,第三集第二七
    四及三二零页,第五集第一一九及三七八页。
十:印度之外交政策亦有五原则,与该国之伟大佛教帝王阿输迦在西元前三世纪时所拟
    以治理其政府的佛教原则,完全相符。这五原则称为Panca Sila,与佛教梵语之“
    五戒”二字也完全相同。
十一:见巴利文《法句经》第一章第五节。
十二:见同书第十七章第三节。
十三:见同书第十五章第五节。
十四:见巴利文《法句经》第八章第四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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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录 : 本书常见佛学名词浅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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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佛陀之略称,梵文Buddha之音译。意思是觉悟的人。他所觉悟的是世间一切事、
      理的真相,包括众生生死之谜的答案在内。佛不但自己有觉悟,而且能令他人觉
      悟。他自己觉悟后,一切身口意方面的种种行为,无一不契合真理,决无丝毫迷
      悖,所以是世间与出世间至高无上的圣者。
 
皈依──皈即归,迷途知返知谓。依是依靠、依止。众生知迷求觉,以佛法僧三宝为依
        怙,叫做皈依。
 
梵志──梵是清净义。梵志是清净的苗裔、婆罗门教徒一生四个时期中的第二个时期,
        随师修学清净行时,叫做梵志。
 
无明──一切烦恼的总称,因为它能障碍智慧生起,使心体痴闇,失去光明。
 
邪见──不明因果,违反正理的一切见解。
 
慈悲──施人以快乐叫慈,救人离痛苦叫做悲。
 
世尊──世间及出世间至尊无上之人,也就是佛的尊称。
 
授戒──凡学佛的人,决心要受五戒、八戒、菩萨戒或比丘戒(比丘尼戒),须得有德
        高僧为之传授,叫做授戒。
 
实相──现象界一切事理的实际性状。
 
如实知见──不为虚幻变化的现象界的种种形相所蔽,而直窥其真际,澈了其实相之谓
            。
 
善巧──各种巧妙的济世度人的方法。
 
戏论──并无真知灼见,只凭世智辩聪,对一切现象界的事理,作种种揣测臆度的议论
        。
 
梵行──使身心清净的行为,尤指断绝淫欲的行为。
 
说法──演说佛的教义。
 
深观──极深刻的观察之能洞见一切事、理之真相者。
 
圆觉──于世间一切事理无不澈底了知其真相。
 
去执──去掉对一切事物、理论、思想、意见之固执不舍。
 
入灭──证入涅槃,亦名圆寂。也作为圣者谢世的代名词。
 
贡高──自以为高人一等。
 
我慢──踞傲自矜,侮慢他人,叫做我慢。
 
居士──居家学佛之人。
 
比丘──出家为佛弟子,受过二百五十条比丘戒的男子。
 
无常──迁流不息,无有恒常。
 
乐受──领纳顺境所得身心快乐的感受。
 
作意──集中注意,令心警觉。
 
胜解──殊胜的见解,不可动摇的见地。
 
烦恼──凡夫未得正见,有种种惑,如贪欲、嗔恚、愚痴等,能烦扰困恼众生身心,谓
        之烦恼。
 
有为法──由因缘和合而生起,有造作的一切事理,都叫做有为法。
 
无为法──本来如此,不是造作的,非因缘和合而生的,叫做无为法。
 
内证──由经历事理所得到的内心的体验。
 
善知识──深明正(佛)法,并能导人入解脱的贤者。
 
补特伽罗──旧译作人或众生。新译作数取趣,就是频频往来六趣(六道),轮回不已
            的意思。
 
心王──心的主作用,对心所之伴作用而言叫做心主。心王的作用,是总了别所对之境
        。
 
心所──心王对境所生起之贪嗔痴等别作用之名称。
 
邪淫──与配偶以外之人行淫,或与配偶作不正常之淫行,都叫做邪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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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 书 内 容 更 正 启 事   │
      └───────────────┘

 
    本书内容经查有两点与我当前国情欠合,为免读者发生误解,特将下列原文部分订
正注释,以符我佛本怀。
 
  (一)一五零──一五一页:“佛教里没有任何可以称为“正义之战”的东西。这只
是一个制造出来的虚伪名目,再加以宣传,使成为憎恨、残酷、暴虐与大规模屠杀的藉
口与理由而已。谁来决定正义与不正义?强大的胜利者就是正义,弱小的失败者就是不
义。我们的战争永远是正义,而你们的战争就永远是不义的了。佛教并不接受这样的观
点。”
 
    “佛不仅教导和平非暴,更曾亲赴战场劝阻战事之发生。释迦族与拘梨耶族因争卢
呬尼河水,而准备诉之干戈的时候,佛出面阻止,即为一例。有一次,也是由于他的一
言阻止了阿阇世王攻略跋耆国。 ”
 
    注释:按佛陀认为战争乃因果之业,无法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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