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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2007年第5期-第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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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换了另一只手来抄写,左手不是她的顺势手,样子一看就别扭,好像不是她在指挥着字,而是字在牵制着她。她其实也是无辜的,无奈的,不是她要和李红旗过不去,而是厂长借助她传达着自己的态度,要她把字写给李红旗看。李红旗站在黑暗里,心里“潸然泪下”,他还有什么意思呢!
  第二天,李红旗离开了西山这个厂。
  后来,他又去过东廓和朔门,都是近郊的一些地带,他像游击队员一样在那些地方活动,以他的形象和能力,找份事情做做还是有的,也很得人赏识。但到了关键的时候,他总是处理不好,最后都是铩羽而归。这也是他一直以来觉得纳闷和无奈的事情。
  还有,在他走后,西山那个厂一切正常,工人转正了,厂长亲戚也转正了。


  责编 周昌义





  血液里的海水:郑成功  张宏杰


  张宏杰:蒙古族,一九七二年生。一九九四年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就职于渤海大学中国文化与文学研究所。中国作家协会会员,辽宁作家协会理事,辽宁文学院合同制作家。曾获辽宁文学奖、东方文学奖、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奖等多个文学奖项,出版有《大明王朝的七张面孔》、《中国皇帝的五种命运》等多部著作。


  一

  南明永历十五年(1661)四月三十,星期六,占领台湾已经三十七年的荷兰人的生活和以往一样平静:赤嵌街商铺里的荷兰商人,正在一件件仔细检视他们刚刚从高山族猎人那里收购来的鹿皮,看看上面有没有虫蛀的痕迹;几名荷兰牧师深入到汉人聚居区,在为新入教的汉人举行洗礼;两名荷兰军官在赤嵌城(荷称普罗岷西亚城,今台南市)边的树林里打猎,作为枯燥的日常生活的消遣;而已经在台湾住了十九年的荷兰土地测量师菲力普·梅则“正在赤嵌的普罗岷西亚市镇外面的中国医院指示几个中国水泥匠建造大门”。天空和往常一样蔚蓝,大海水平如镜。这个星期六看来将和过去三十七年中无数个周末一样,平静而乏味。
  早上9点钟,在台湾城(荷称热兰遮城,今台南市西安平镇)上抽着烟悠闲散步的荷兰东印度公司驻台湾军队代司令雅利布不经意间,发现北方海面的天际线上出现了一个黑点。按常规,今天不应该有任何船只出现在这片海面。雅利布满怀狐疑地拿起望远镜,镜头里出现的情景,使他震惊得几乎跌倒在城墙上:海面上出现的是庞大的船队,长长的队伍一眼看不到头。在前面一艘战船的船头,张着一张巨大的丝制太阳伞,伞下,一位身穿白色战袍的将军,正手持望远镜,向雅利布方向看来。
  荷兰人后来得知,这位白袍将军,就是“国姓爷”郑成功。


  二

  做出与荷兰人开战的决定并不容易。
  南明永历十二年(1658),郑成功在与满洲人的作战中遭到惨败。在大陆上,他控制的地域因而迅速缩小,唯金门、厦门等几个沿海城市尚在手中。这几座单薄的孤城显然无法支撑起郑成功规模宏大的反清构想。他的目光落到了台湾岛上。
  那个时候,从中国大陆望去,台湾岛的形象模糊而神秘。在明朝人的印象里,这个孤悬海外的巨岛笼罩在有毒的瘴气之中。曾经去过这个海岛的人回来描述,除了断齿文身的野人之外,就是巨大凶猛的野兽,和望不到边的亚热带原始丛莽。基于这种认识,明朝政府从来没有把这个巨岛纳入到关注的视线以内,而是听任“红毛夷”他们一直这样称呼荷兰人占领。大明王朝那些短视的文官们几乎一致认为,这个荒岛没有任何价值。
  南明永历十五年(1661)一月,在一次秘密军事会议上,郑成功首次提出了收复台湾的计划。
  据郑成功的部下回忆,参加会议的大部分部下并不同意郑成功的提议。他们强烈要求固守残留在大陆上的老家,以伺机反扑。他们认为这片未开辟的草莱之地,“风水不可,水土多病”。即使得到了,也没有多大用处。更何况船坚炮利的荷兰人在台湾经营了数十年,“炮台利害,水路险恶。”
  汉人向来不喜欢大海。在他们看来,海洋是穷途末路,是陌生的充满险恶的所在,是永远排在最后的一个不得已的选择。有人引证历史,预言离开大陆必然会遭遇灭顶之灾。确实,宋元以来,大海都是残余政权的不祥的葬身之地。在蒙古人的紧紧追赶之下,南宋君臣走投无路,不得不逃入海中,最终全军覆没。陆秀夫背负着年仅七岁的南宋少帝,投海自尽,用留在海面上的漩涡给南宋王朝画上了一个仓促的句号。元末群雄纷争,浙江割据者方国珍不敌朱元璋,选择了率众入海这一绝路,在朱元璋的穷追之下,战船、辎重和部下损失殆尽,最终也不得不屈膝投降。
  郑成功却并不这样认为。他对部下说,海洋充满危险,也充满机会。在郑成功眼里,台湾将是他东山再起的后盾,是他继续反清大业的坚强堡垒,他对部下这样分析台湾的优势:

  田园万顷,沃野千里,饷税数十万。造船制器,吾民鳞集,所优为者。近为红夷占据,城中夷伙不上千人,攻之可唾手得者。我欲平克台湾,以为根本之地,安顿将领家眷,然后东征西讨,无内顾之忧,并可生聚教训也。('清'杨英《先王实录》)

  至于“船坚炮利”的荷兰人,郑成功说,他们毕竟也是凡人。如果这些荷兰步枪手们尝尝中国弓箭的滋味,他们也许就不会那么骄横了。


  三

  相比这些将军们,郑成功更熟悉海洋,也更熟悉荷兰人。
  遍数近代以前中国的民族英雄,谁也没有郑成功这样复杂的“海外关系”。这从以下这个事实就可以充分证明:郑成功的父亲,有一个名字叫“尼古拉斯·加斯巴德”,这是他的天主教教名。他本名郑芝龙,通葡萄牙语、荷兰语和日语。据说,他把一个女儿嫁给了生活在澳门的外国人,因此,郑成功有一个葡萄牙姐夫。郑成功本人则是有一半日本人血统,七岁以前,在异国长大。

  这个家族之所以有如此广泛的国际背景,起因于郑芝龙是东亚海洋上最有名的“海盗”。


  四

  从明朝初年起,福建沿海就活动着为数众多的海盗。虽然大元帝国是一个世界性帝国,以发达的海外贸易而闻名于世,然而到了朱元璋却对外面的世界丝毫不感兴趣。朱元璋对曾给中国带来巨大财富的海外贸易充满恐惧,怕这种活动会给他的帝国带来不安定因素。因此,他不但禁绝了海外贸易,甚至禁止渔民下海捕鱼,把海岛上的居民悉数内迁,“以三日为限,后者死”。
  宋元以来,东南沿海人民久已习惯以经营海外贸易为生,福建人曾因此享有全国最高水平的生活。禁海令一下,生机勃勃的沿海经济遭遇到毁灭性打击。闽人历来敢于冒险,他们不甘坐以待毙,于是,或者偷渡异国,开辟新邦,或者持械为盗,纵横海上,或者进行走私,万里远航。“向外自谋发展的动力于焉形成,越到后来越成为滚滚洪流,并结成足以与朝廷相抗衡的庞大的民间武装势力。”(汤锦台著《大航海时代的台湾》)那个时代,“海盗”和“商人”的界限是如此模糊不清。他们“市通则寇转为商,市禁则商转为盗”。('明'谢杰著《虔台倭纂》)一旦有通商的可能,海盗们就会卷起骷髅旗,把刀枪藏到甲板下面,堆起满面笑容,和和气气地赚钱。只有实在走投无路时,才靠抢劫度日。而一个规规矩矩的商人想要经营远洋贸易,他会发现他必须得武装成半个海盗。因为远洋通商实际上就是武装走私,东亚的这片海上,危机重重,没有武力做后盾,他的船队随时可能葬身大海。
  海上的竞争之所以如此激烈,是因为当日的海上贸易,利润实在惊人。以当时贸易的大宗生丝为例,荷兰东印度公司《巴达维亚城日志》天启五年(1625)四月六日条载:“生丝(从前一担卖八十两,其后卖至八十五或九十至九十五两,是很高的价格)现在中国跃至一百十五两,日本人去年以二百六十两买进。”
  一般估计,当日海上大宗输日商品生丝,其利润率为百分之一百四十,牛尾药的利润率最高,达百分之四百五十以上,锦缎获利最低,也有百分之九十。据此分析,当时海上贸易,利润率约为百分之一百五十。所以,如果有机会正常贸易,做商人远比做海盗收益更丰。
  郑芝龙是福建南安人。从地图上,我们可以看到这个地方离海不远。史载,这个小官吏的儿子“性情逸荡,不喜读书,有膂力,好拳棒”,生就一副江湖性格。受这个地区闯荡海外传统的影响,年仅十八岁时,郑芝龙即离家出走,浪迹于澳门、日本、菲律宾。由于长期在外,他精通葡萄牙语、荷兰语和日语,做过鞋匠、厨子和专职翻译,并且成了天主教徒。
  混迹日本期间,郑芝龙娶了日本女子田川氏为妻。郑成功因此成为中日混血儿。
  因为狡猾豪雄,郑芝龙混迹海上十余年,成为东南海面上令人闻风丧胆的海盗头目,兼东南沿海最大的国际贸易商。他拥有上百只大商船,还拥有数万人的私人武装,其他经营海外贸易的中国人都得向他交保护费。与郑芝龙一样,以东印度公司为名组织起来的荷兰商人也兼做海盗,他们与郑芝龙来往密切。虽然来自不同的两个半球,海盗的本性却是相通的:嗜血,贪婪,不讲信义,没有道德底线。有时,郑芝龙头一天还在欢宴时教荷兰人中国式划拳,第二天却会劫了一条荷兰船,扫荡了财物后,把它偷偷凿沉海底。而荷兰人身上同样也散发着浓烈的丛林动物的味道。德国史学家卫特(Albrecht Wirth)《台湾之历史》说:“他(郑芝龙)和台湾的荷兰人的关系似乎和睦。但在1620年代之末,(郑)到Zeelandia(台湾)作友好的访问时,被皮特·纳依茨(Peter Nuyts)诡诈地拘捕,不得不以二十条金条赎回。然而如同俗语所说的下流人容易打架,也容易和好,共同的商业利益又使他们结合。”


  五

  出身在这样的“海盗”之家,郑成功当然对远东海域的各种势力都了如指掌。因此,他知道荷兰人确实不是那么好对付。
  即将展开的郑荷之战,是鸦片战争之前中国和西方的第一次大规模海上碰撞。
  在鸦片战争之前的一百八十来年前,中国和西方的武器装备差距就已经十分巨大。荷兰军队已经进入热兵器时代,而中国军队还处于冷兵器时代。一切情形,与鸦片战争时是那样相仿。连大臣们向明朝皇帝汇报荷兰人情况的报告,读起来都容易让人误以为是鸦片战争时的文件。福建巡抚邹维琏在向皇帝汇报荷军情形时这样说:“红毛一番远去中国四万里,晨昏昼夜皆相反。……其人深目长鼻,赤须朱发,其性贼虐,尚仇杀,诸夷畏之。其舟长五十丈,横广六七丈,名曰夹板,内有三层,皆置大铳外向,可以穿裂石城,震数十里,人船当之粉碎,是其流毒海上之长技有如此者。”
  明末时期,海上霸主的地位还没有轮到英国,而是被荷兰牢牢占据。当时的荷兰军队以武器精良而闻名全球,当时中国人称荷兰军舰为“铁舰”、“夹板船”。用郑军的话说:“夹板船只高大,两边遮盖坚固,火炮利害。”('清'江日升著《台湾外纪》)这些荷兰战舰吃水、载重、船上装载的火炮数量,都大大超过郑军所有的木制帆船。在当时的台湾海面上,停泊着荷兰战舰“赫克托”、“斯·格拉弗兰”和“威因克”、“马利亚”等以及多艘小艇。此外,荷兰人还在台南海岸修建了一系列坚固的城堡和炮台,上面安装了威力巨大的臼炮和大炮。普通荷兰士兵则拥有先进的步枪、短手枪、榴弹,甚至还有瞄准器。
  而郑成功的军队基本上是用弓箭、关刀、刺戟武装起来的。荷兰人说:“敌兵使用各种各样的武器。有的把弓箭挂在背上,有的左手持盾,右手执剑,不少兵士双手拿着装在长柄上的大刀。”郑成功也拥有一些热兵器,不过中国热兵器停留在初起阶段,制作十分粗糙。“国姓爷拥有大量的火药和重炮。虽然中国人比欧洲人早好多年就知道了制造火药和铸造大炮的方法,但其威力无论如何赶不上荷兰的产品。”('荷兰'揆一著《被忽视的福摩萨》)
  因此,郑成功知道,他将要面对的敌人,远非手持弓箭的满洲人可比。所以,在确知台湾岛上的荷兰人只有一千余的情况下,他还是调集了两万多名军人,跨海远征。南明永历十五年(1661)三月初一,郑成功在厦门祭江,祷告上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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